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建于1958年,当时隶属省卫生厅。1962年下放地方并调整为中专。1985年以来先后与原白求恩医科大学等三所高校开展联合办学。1998、1999年先后晋升为省部级重点校、国家级重点示范校。2001年与吉林大学共建吉林大学白城医学院,2002年白城粮食学校并入,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恢复专科学校。同年6月,原白城铁路医院划归学校作为附属医院。2011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上划省管,成为吉林西部、大兴安岭南麓片区唯一一所省属医学类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占地面积75.3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71万平方米。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504人,生师比16.56:1。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202人,占专任教师的40.08%;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237人,占专任教师的47.02%;“双师型”教师317人,占专任教师的62.90%。省级高层次人才10人。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聘请中国工程院陈香美院士等10名专家为学校名誉校长、特聘教授。学校在省内外建立实习基地198家,能够充分满足广大学生课间实习需要。学校牵头成立吉林省医学技术职业教育集团,发展成员单位107家,成功申报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
学校设有护理学院、口腔学院、医学技术学院、临床医学院、药学院、健康管理学院、家政学院、眼视光学院、医学美容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信息化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共14个学院。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放射治疗技术、眼视光技术、眼视光仪器技术、视觉训练与康复、针灸推拿、中医康复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美容技术、中医养生保健、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医学营养共23个专业。
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8344人。建校60多年以来,共为社会培养输送了近6万多名医药卫生人才,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满意。
2021年,学校党委提出了创办医学本科大学和创建全国文明校园的“双创”目标,开启了全面申建医学本科大学的新征程。同时,学校加快推进新校区建设,规划建设“三馆一场一中心”的康体中心;校企合作、校院合作、产教融合的康养中心;集宿舍、食堂、教学为一体的康教中心,全面启动医教大学城建设项目,为创建医学本科大学的办学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学校先后荣获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省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省级花园式学校、绿色生态校园和吉林省劳动模范集体、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吉林省文明单位、全省招生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2016年被评为吉林省首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2017年获批国家级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2018年荣获高等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校、吉林省高教科研工作先进单位。2019年,荣获首批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吉林省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吉林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中华职教社改革创新实验校。2020年,荣获国家级“模范职工之家”、获批省级“双高”校。2021年7月荣获“吉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是全省唯一一所获此称号的高职高专院校。
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白城市吉林白城经济开发区保平街道保平社区棉纺路27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临床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费标为每生每年5500元;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口腔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眼视光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为每生每年6000元;
助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300元;
放射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针灸推拿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中医康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医学营养专业学费待定;
视觉训练与康复专业学费待定;
眼视光仪器技术专业学费待定;
中医学专业学费待定;
预防医学专业学费待定;
康复治疗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待定。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专科毕业生由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了减免学费、临时救助等资助。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助产专业宜女生报考,放射治疗技术专业宜男生报考。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报考我校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及照顾加分项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2、专业录取规则
按照“专业清”方式录取,即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以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录满专业再按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以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完所有专业。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如果其所在省(市、自治区)已规定了相关排序办法,则按照该省(市、自治区)的办法执行,如果其所在省(市、自治区)没有规定排序办法,则按照我校规定的办法执行,即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以语文、数学、综合、外语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以数学、语文、综合、外语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顺序比较以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各科成绩均相同,则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如果个别专业还未录满,则根据考生成绩,择优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时,做退档处理。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报考该专业志愿考生,无此专业志愿者不予调剂录取。
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接受考生退档申请。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bcmc.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棉纺路27号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436-3313131
联系人:季伟达
纪检监督电话:0436-3311466
第十四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学校占地面积75.3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71万平方米。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504人,生师比16.56:1。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202人,占专任教师的40.08%;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237人,占专任教师的47.02%;“双师型”教师317人,占专任教师的62.90%。省级高层次人才10人。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聘请中国工程院陈香美院士等10名专家为学校名誉校长、特聘教授。学校在省内外建立实习基地198家,能够充分满足广大学生课间实习需要。学校牵头成立吉林省医学技术职业教育集团,发展成员单位107家,成功申报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
学校设有护理学院、口腔学院、医学技术学院、临床医学院、药学院、健康管理学院、家政学院、眼视光学院、医学美容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信息化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共14个学院。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放射治疗技术、眼视光技术、眼视光仪器技术、视觉训练与康复、针灸推拿、中医康复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美容技术、中医养生保健、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医学营养共23个专业。
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8344人。建校60多年以来,共为社会培养输送了近6万多名医药卫生人才,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满意。
2021年,学校党委提出了创办医学本科大学和创建全国文明校园的“双创”目标,开启了全面申建医学本科大学的新征程。同时,学校加快推进新校区建设,规划建设“三馆一场一中心”的康体中心;校企合作、校院合作、产教融合的康养中心;集宿舍、食堂、教学为一体的康教中心,全面启动医教大学城建设项目,为创建医学本科大学的办学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学校先后荣获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省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省级花园式学校、绿色生态校园和吉林省劳动模范集体、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吉林省文明单位、全省招生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2016年被评为吉林省首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2017年获批国家级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2018年荣获高等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校、吉林省高教科研工作先进单位。2019年,荣获首批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吉林省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吉林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中华职教社改革创新实验校。2020年,荣获国家级“模范职工之家”、获批省级“双高”校。2021年7月荣获“吉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是全省唯一一所获此称号的高职高专院校。
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白城市吉林白城经济开发区保平街道保平社区棉纺路27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临床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费标为每生每年5500元;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口腔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眼视光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为每生每年6000元;
助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300元;
放射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针灸推拿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中医康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医学营养专业学费待定;
视觉训练与康复专业学费待定;
眼视光仪器技术专业学费待定;
中医学专业学费待定;
预防医学专业学费待定;
康复治疗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待定。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专科毕业生由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了减免学费、临时救助等资助。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助产专业宜女生报考,放射治疗技术专业宜男生报考。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报考我校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及照顾加分项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2、专业录取规则
按照“专业清”方式录取,即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以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录满专业再按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以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完所有专业。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如果其所在省(市、自治区)已规定了相关排序办法,则按照该省(市、自治区)的办法执行,如果其所在省(市、自治区)没有规定排序办法,则按照我校规定的办法执行,即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以语文、数学、综合、外语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以数学、语文、综合、外语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顺序比较以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各科成绩均相同,则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如果个别专业还未录满,则根据考生成绩,择优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时,做退档处理。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报考该专业志愿考生,无此专业志愿者不予调剂录取。
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接受考生退档申请。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bcmc.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棉纺路27号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436-3313131
联系人:季伟达
纪检监督电话:0436-3311466
第十四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