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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卫生职业学院
铁岭卫生职业学院是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前身为创办于1973年的铁岭地区卫生学校,1984年更名为铁岭市卫生学校,2010年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铁岭市卫生学校升格为铁岭卫生职业学院。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院党委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逐步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为学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学院位于拥有北方水城之称的铁岭凡河新城教育园区,背靠莲花湖湿地公园,现有教职工459人,专任教师236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96人,面向全国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在校生近6千人。学院设有五系五部,校内建有含护理、义齿加工、康复治疗技术三个省级创新型实训基地在内的9个高标准实训中心,1个教学医院,4个非直属附属医院,拥有省内外75家校外实训基地,构建了护理、康复、医学技术、药学四大特色专业群,开设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等17个医药卫生类相关专业及老年护理、涉外护理2个专业方向。

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职业教育发展理念,主动对接区域卫生事业和健康产业的发展需求,紧紧围绕“医药卫生健康三领域服务”的办学定位,探索构建“深化产教融合,对接健康服务;促进校企合作,对接岗位需要;提升医技质量,对接职业素养”的“三对接”人才培养模式,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实现卫生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培养“适应区域卫生事业和健康产业”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院坚持“特色立院、质量兴院、管理强院”的办学理念,秉承“天道酬勤 人道扶康”的校训,弘扬厚德强技、和谐向上的校风,办学实力和水平逐步提高,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近年来,有多名学生在全国高职院校技能比赛中获奖;特别是在2020年抗击新冠战“疫”中,有多名毕业生逆行湖北,驰援武汉,为抗击疫情做出了贡献。学院先后获得全国创建“平安校园”示范学校、辽宁省文明单位、铁岭市名校、铁岭市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





铁岭卫生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 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高校全称:铁岭卫生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及院址:辽宁省铁岭市新城区钟山路21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生师比23.7;专任教师212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1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09.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4481.5元;图书22.5万册,生均图书37.3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
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无。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铁岭卫生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每生每年500元。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为4400元,二等为2750元。

六、录取办法

1、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院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在实行有序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平行志愿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考生的专业志愿。

考生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相同时,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1+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72211555 72813572

传 真:024—72813572

通信地址:辽宁省铁岭市新城区钟山路21号

邮政编码:112008

网 址:www.lntlhc.com

E-Mail :2813572nq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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