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锦州师专)位于渤海之滨、交通发达的辽西中心城市——锦州。是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注册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锦州师专的前身是于1914年成立的奉天省立第四师范学校,到今年已经有108年的办学历史。师范专业是我校的传统优势专业,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师范专业形成了优良的传统并不断创新,在课程设置、能力训练等方面都形成了一套完整成熟的培养模式和体系,研究完成的《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初等教育专业(普师)课程方案》被省教育厅采用在全省范围内推广。100多年来,为辽西、辽宁乃至全国培养了大批优秀基础教育师资,是辽宁省基础教育师资的知名品牌。
1998年,学校开始举办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当时是全省第一所,也是唯一一所试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师范院校。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始终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进行专业建设,以专业技术岗位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本位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实行产学合作、工学结合、订单培养,突出办学特色,开展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分获2009年和2014年省优秀教学成果奖。20多年来,为辽宁的经济建设培养了一大批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级技能型人才。
学校占地面积285亩,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价值1.1亿元。学校建有标准化的学生公寓、食堂、田径场和体育馆。图书馆建筑面积4627平方米,藏书51余万册。 千兆以太网覆盖了整个工作区和教学区,实现了百兆交换到桌面的校园网络。
学校现有教职工563人,其中专任教师413人,在专任教师中有教授35人,副教授119人,省教学名师3人,省优秀教师3人,省级专业带头人2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6人,市学术与技术带头人7人。先后有12人获曾宪梓奖,有100多名教师获得市级以上奖励。学校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教学成果、精品课程在全省专科学校中名列前茅,近三年来,共承担各类科研课题198项,出版学术著作、教材等81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88篇,有5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
学校现设全日制师范教育与高等职业技术教育38个专业,其中省级高水平特色专业群1个,省级品牌专业2个,省级教改试点专业2个,在校生8719人。学校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改革促发展,以管理增效益,以特色创品牌”,坚持教育教学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以内涵发展为主,致力于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在同类院校中享有较高的声誉。近年来,学校的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新生报到率和毕业生就业率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2010年,学校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志学校的教育质量管理走上了国际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
近年来,学校多次受到上级党、政部门的奖励与表彰,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被教育部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评为“国家 1B9AB?e=.jpg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荣获教育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甲组二等奖”和“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被辽宁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被省教育厅授予“文明校园”称号;被辽宁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命名为“平安校园”;被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授予“毕业生就业创新单位”和“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称号;连续六年在全国高师、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语文片段教学竞赛中荣获特等奖;连续两年在全国职业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技能大赛”中荣获团体一等奖;多次在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多个项目中获得一等奖。
锦州市委、市政府非常关心锦州师专发展,锦州师专滨海新校区建设项目列为2015年市重点工程。目前,锦州师专已经制定了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特色学校建设规划,全校师生正以饱满的热情,坚持“为地方基础教育服务、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的办学理念,传承“学高身正、敬业创新”的校训,以“博学精教、启智怡情”的严谨教风和“笃学善思、务实致用”的良好学风,努力打造“以服务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培养实践技能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基础教育师资和高等职业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区域高职高专教育品牌。
2022年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高校名称: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地点及校址: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小学语文教育、小学英语教育、小学数学教育、小学科学教育、体育教育、音乐教育、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美术教育、市场营销、大数据与会计、旅游管理、电子商务、中文、现代文秘、应用英语、旅游英语、物联网应用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环境工程技术、视觉传达设计、动漫设计专业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89号。
小学教育(全科教育)、艺术教育、小学教育(综合文科教育)、小学教育(综合理科教育)专业在西校区办学,具体地址:锦州市凌河区文兴里52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9.1万平方米(约合285.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8.0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6平方米;生师比24.6;专任教师360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0.0%;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686.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6247.2元;图书51.1万册,生均图书56.1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小学英语教育、应用英语、旅游英语专业英语授课,其他语种慎报,我校招生专业语种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我校所招生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限制。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不得修改,须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高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宿费收取标准:
按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1)学费
见“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学费列项。
(2)住宿费
公寓化宿舍住宿费每年500元/年/生,社会化学生公寓住宿费8人间每年800元/年/生,社会化学生公寓住宿费6人间每年1000元/年/生。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依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 2号),再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每年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生;学校设校长奖学金每年8000元/生,校级奖学金一等每年2000元/生,二等每年1000元/生,三等每年500元/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每年4400元/生、2750元/生两个等级;也可以申请校级助学金,每年1000元/生、500元/生两个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无)
七、录取办法说明
1.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100%。
2.院校志愿录取原则
(1)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我校招生专业物理、历史学科类均可,无选考科目要求。辽宁省2022年实行新高考改革,我校招生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实行非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①按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②按有序志愿录取的省份,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
(3)录取批次及投档录取模式
①辽宁省录取批次
普通类:在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体育类:在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教育专业在艺术类高职(专科)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②其他省份录取批次
按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我校录取新生身体健康情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4.对高考加分政策考生的处理
我校录取时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政策的规定,总成绩包含政策加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美术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及美术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合格分数线上,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2+美术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安排专业。
音乐舞蹈类: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及音乐基础课、音乐学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的规定合格分数。
我校按招生专业方式编制招生计划,如果考生取得音乐学专业多个“专门化”成绩(同时参加[流行(钢琴)、流行(其它器乐)、美声钢琴、民声钢琴、美声(民声)]加试),最终音乐学专业课成绩取以上5科成绩中最高分作为音乐学专业课成绩,最后根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音乐学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7.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办法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办法:考生文化课及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辽宁省的规定合格分数,按辽宁省招考委投档的综合成绩(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8.进档考生分数相同的处理办法
进档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科目顺序及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后仍分数相同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模式
①普通类 首选科目为物理学科类:依次按照物理、数学、语文、外语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历史学科类:依次按照历史、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②体育类 首选科目为物理学科类:依次按照体育专业分、物理、数学、外语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历史学科类:依次按照体育专业分、历史、语文、外语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③美术类【视觉传达设计】 首选科目为物理学科类:依次按照美术专业课、物理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历史学科类:依次按照美术专业课、历史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④音乐舞蹈类【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首选科目为物理学科类:依次按照音乐学专业课、物理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历史学科类:依次按照音乐学专业课、历史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非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有序志愿录取模式的
①普通理工类: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②普通文史类: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八、联系电话、网址
电 话:0416—4585401 4784026
传 真:0416—4585871
考生申诉及举报电话:0416-4585017
学校网址:http://www.jzsz.com.cn
E-mail:jzszzsb@163.com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5月18日
锦州师专的前身是于1914年成立的奉天省立第四师范学校,到今年已经有108年的办学历史。师范专业是我校的传统优势专业,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师范专业形成了优良的传统并不断创新,在课程设置、能力训练等方面都形成了一套完整成熟的培养模式和体系,研究完成的《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初等教育专业(普师)课程方案》被省教育厅采用在全省范围内推广。100多年来,为辽西、辽宁乃至全国培养了大批优秀基础教育师资,是辽宁省基础教育师资的知名品牌。
1998年,学校开始举办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当时是全省第一所,也是唯一一所试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师范院校。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始终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进行专业建设,以专业技术岗位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本位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实行产学合作、工学结合、订单培养,突出办学特色,开展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分获2009年和2014年省优秀教学成果奖。20多年来,为辽宁的经济建设培养了一大批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级技能型人才。
学校占地面积285亩,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价值1.1亿元。学校建有标准化的学生公寓、食堂、田径场和体育馆。图书馆建筑面积4627平方米,藏书51余万册。 千兆以太网覆盖了整个工作区和教学区,实现了百兆交换到桌面的校园网络。
学校现有教职工563人,其中专任教师413人,在专任教师中有教授35人,副教授119人,省教学名师3人,省优秀教师3人,省级专业带头人2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6人,市学术与技术带头人7人。先后有12人获曾宪梓奖,有100多名教师获得市级以上奖励。学校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教学成果、精品课程在全省专科学校中名列前茅,近三年来,共承担各类科研课题198项,出版学术著作、教材等81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88篇,有5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
学校现设全日制师范教育与高等职业技术教育38个专业,其中省级高水平特色专业群1个,省级品牌专业2个,省级教改试点专业2个,在校生8719人。学校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改革促发展,以管理增效益,以特色创品牌”,坚持教育教学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以内涵发展为主,致力于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在同类院校中享有较高的声誉。近年来,学校的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新生报到率和毕业生就业率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2010年,学校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志学校的教育质量管理走上了国际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
近年来,学校多次受到上级党、政部门的奖励与表彰,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被教育部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评为“国家 1B9AB?e=.jpg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荣获教育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甲组二等奖”和“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被辽宁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被省教育厅授予“文明校园”称号;被辽宁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命名为“平安校园”;被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授予“毕业生就业创新单位”和“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称号;连续六年在全国高师、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语文片段教学竞赛中荣获特等奖;连续两年在全国职业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技能大赛”中荣获团体一等奖;多次在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多个项目中获得一等奖。
锦州市委、市政府非常关心锦州师专发展,锦州师专滨海新校区建设项目列为2015年市重点工程。目前,锦州师专已经制定了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特色学校建设规划,全校师生正以饱满的热情,坚持“为地方基础教育服务、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的办学理念,传承“学高身正、敬业创新”的校训,以“博学精教、启智怡情”的严谨教风和“笃学善思、务实致用”的良好学风,努力打造“以服务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培养实践技能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基础教育师资和高等职业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区域高职高专教育品牌。
2022年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高校名称: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地点及校址: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小学语文教育、小学英语教育、小学数学教育、小学科学教育、体育教育、音乐教育、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美术教育、市场营销、大数据与会计、旅游管理、电子商务、中文、现代文秘、应用英语、旅游英语、物联网应用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环境工程技术、视觉传达设计、动漫设计专业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89号。
小学教育(全科教育)、艺术教育、小学教育(综合文科教育)、小学教育(综合理科教育)专业在西校区办学,具体地址:锦州市凌河区文兴里52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9.1万平方米(约合285.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8.0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6平方米;生师比24.6;专任教师360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0.0%;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686.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6247.2元;图书51.1万册,生均图书56.1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小学英语教育、应用英语、旅游英语专业英语授课,其他语种慎报,我校招生专业语种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我校所招生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限制。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不得修改,须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高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宿费收取标准:
按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1)学费
见“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学费列项。
(2)住宿费
公寓化宿舍住宿费每年500元/年/生,社会化学生公寓住宿费8人间每年800元/年/生,社会化学生公寓住宿费6人间每年1000元/年/生。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依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 2号),再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每年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生;学校设校长奖学金每年8000元/生,校级奖学金一等每年2000元/生,二等每年1000元/生,三等每年500元/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每年4400元/生、2750元/生两个等级;也可以申请校级助学金,每年1000元/生、500元/生两个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无)
七、录取办法说明
1.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100%。
2.院校志愿录取原则
(1)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我校招生专业物理、历史学科类均可,无选考科目要求。辽宁省2022年实行新高考改革,我校招生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实行非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①按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②按有序志愿录取的省份,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
(3)录取批次及投档录取模式
①辽宁省录取批次
普通类:在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体育类:在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教育专业在艺术类高职(专科)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②其他省份录取批次
按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我校录取新生身体健康情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4.对高考加分政策考生的处理
我校录取时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政策的规定,总成绩包含政策加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美术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及美术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合格分数线上,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2+美术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安排专业。
音乐舞蹈类: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及音乐基础课、音乐学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的规定合格分数。
我校按招生专业方式编制招生计划,如果考生取得音乐学专业多个“专门化”成绩(同时参加[流行(钢琴)、流行(其它器乐)、美声钢琴、民声钢琴、美声(民声)]加试),最终音乐学专业课成绩取以上5科成绩中最高分作为音乐学专业课成绩,最后根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音乐学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7.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办法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办法:考生文化课及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辽宁省的规定合格分数,按辽宁省招考委投档的综合成绩(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8.进档考生分数相同的处理办法
进档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科目顺序及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后仍分数相同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模式
①普通类 首选科目为物理学科类:依次按照物理、数学、语文、外语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历史学科类:依次按照历史、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②体育类 首选科目为物理学科类:依次按照体育专业分、物理、数学、外语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历史学科类:依次按照体育专业分、历史、语文、外语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③美术类【视觉传达设计】 首选科目为物理学科类:依次按照美术专业课、物理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历史学科类:依次按照美术专业课、历史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④音乐舞蹈类【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首选科目为物理学科类:依次按照音乐学专业课、物理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历史学科类:依次按照音乐学专业课、历史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非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有序志愿录取模式的
①普通理工类: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②普通文史类: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八、联系电话、网址
电 话:0416—4585401 4784026
传 真:0416—4585871
考生申诉及举报电话:0416-4585017
学校网址:http://www.jzsz.com.cn
E-mail:jzszzsb@163.com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