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地处我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国家自贸试验区片区城市、中国最具魅力宜居宜业宜游旅游城市——营口,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辽宁省高水平特色专业群建设单位、辽宁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8年,2000年由营口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营口高等职业专科学校(营口大学)、辽宁广播电视大学营口分校、辽宁工运学院营口分院、辽宁省特殊教育师范学校、营口市幼儿师范学校合并组建而成,2018年营口市卫生学校并入。在6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学校累计培养了13万余名毕业生,校友遍布海内外,一大批毕业生成为相关行业的骨干力量和中坚力量。
学校占地面积48.1万平方米,一期建筑面积20.5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功能齐全、文化浓厚,互联网全覆盖,馆藏图书58.8万册,主办参办4种学术期刊。
学校现有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化工学院、商贸信息学院、文化旅游学院、师范教育学院、卫生健康学院、退役军人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政部、体育部等教学部门。专任教师525人,其中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正高级职称69人,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等副高级职称231人。开设专业覆盖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和营口市重要支柱产业,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继续教育在校生4000余人,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4%以上,高于全国、省高校平均就业率。
学校坚持以“高水平、有特色、示范性”的现代化高职院校为发展目标,不断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拥有国家级重点学校建设项目1个、重点建设专业2个、实训基地2个,省级高水平特色专业群、现代学徒制等专业建设项目12个,省级实训基地5个、教师培训基地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青年骨干教师11人,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7人。
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提升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是中德职业教育联盟副理事长单位、营口市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是辽宁省教育事业、信息技术、电商产业、建筑行业、能源电力产业、现代金融、临港经济、学前教育、旅游服务业等15个校企联盟、职教集团理事单位。拥有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120余个,是营口市人民政府补贴项目培训基地、营口市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基地、营口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学校是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职业教育学会常务理事会员单位,辽宁现代制造服务业职业教育集团、辽宁省现代远程教育学会理事单位、辽宁省国际交流协会理事单位。100余人在学术团体、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评审、鉴定、决策咨询专家,国家级、省级成果和发明专利100余项,市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带头人30余人次。
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将其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增强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大学生社团以及科技文化节、才艺大赛、体育大赛等,为学生提供了展示自我魅力的广阔舞台。100余项作品在在全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艺术展演等活动中获奖,学校获国家级、省级优秀组织奖。
学校积极探索国际化办学道路,不断扩大教育开放。先后与日本、美国、韩国、新加坡、澳大利亚、德国等10余个国家的高等院校、学术团体、科研机构进行了交流与合作。
学校注重发挥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人才支持、技术服务、协同创新、文化引领等作用,办学成绩显著。荣获“辽宁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状”“辽宁省文明单位”“辽宁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辽宁省平安校园”“营口市先进党委”“营口市文明学校”“营口市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营口市健康教育示范基地”“营口市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点”等荣誉称号。
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积极服务“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和“一带五基地”建设,全面开创学校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海大街222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 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48.1万平方米(约合721.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4平方米;生师比23.3;专任教师421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5.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241.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7532.7元;图书69.9万册,生均图书63.9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2.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无。
3.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4.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我校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营口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学生住宿费收取标准8人间600元/生/学年,6人间800元/生/学年,4人间1200元/生/学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厅公布的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资助标准8000元/人/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由辽宁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资助标准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和辽宁省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5000元/人/年。学院奖学金:由我院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经评选后按等级发放。
国家(高职)助学金:由中央政府、辽宁省政府和营口市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一等助学金44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2750元/人/年。
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学费的减免等按国家、辽宁省有关文件执行。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方式录取。
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选择志愿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所有招生专业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兼招,再选科目不设要求。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符合加、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考生的专业志愿。
考生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相同时,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1+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如志愿顺序仍相同,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7-2211100,2211122,2211133,2211155
2211166,2211177,2211188
传 真:0417-2211144 网 址:www.ykdx.net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8年,2000年由营口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营口高等职业专科学校(营口大学)、辽宁广播电视大学营口分校、辽宁工运学院营口分院、辽宁省特殊教育师范学校、营口市幼儿师范学校合并组建而成,2018年营口市卫生学校并入。在6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学校累计培养了13万余名毕业生,校友遍布海内外,一大批毕业生成为相关行业的骨干力量和中坚力量。
学校占地面积48.1万平方米,一期建筑面积20.5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功能齐全、文化浓厚,互联网全覆盖,馆藏图书58.8万册,主办参办4种学术期刊。
学校现有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化工学院、商贸信息学院、文化旅游学院、师范教育学院、卫生健康学院、退役军人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政部、体育部等教学部门。专任教师525人,其中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正高级职称69人,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等副高级职称231人。开设专业覆盖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和营口市重要支柱产业,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继续教育在校生4000余人,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4%以上,高于全国、省高校平均就业率。
学校坚持以“高水平、有特色、示范性”的现代化高职院校为发展目标,不断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拥有国家级重点学校建设项目1个、重点建设专业2个、实训基地2个,省级高水平特色专业群、现代学徒制等专业建设项目12个,省级实训基地5个、教师培训基地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青年骨干教师11人,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7人。
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提升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是中德职业教育联盟副理事长单位、营口市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是辽宁省教育事业、信息技术、电商产业、建筑行业、能源电力产业、现代金融、临港经济、学前教育、旅游服务业等15个校企联盟、职教集团理事单位。拥有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120余个,是营口市人民政府补贴项目培训基地、营口市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基地、营口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学校是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职业教育学会常务理事会员单位,辽宁现代制造服务业职业教育集团、辽宁省现代远程教育学会理事单位、辽宁省国际交流协会理事单位。100余人在学术团体、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评审、鉴定、决策咨询专家,国家级、省级成果和发明专利100余项,市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带头人30余人次。
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将其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增强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大学生社团以及科技文化节、才艺大赛、体育大赛等,为学生提供了展示自我魅力的广阔舞台。100余项作品在在全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艺术展演等活动中获奖,学校获国家级、省级优秀组织奖。
学校积极探索国际化办学道路,不断扩大教育开放。先后与日本、美国、韩国、新加坡、澳大利亚、德国等10余个国家的高等院校、学术团体、科研机构进行了交流与合作。
学校注重发挥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人才支持、技术服务、协同创新、文化引领等作用,办学成绩显著。荣获“辽宁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状”“辽宁省文明单位”“辽宁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辽宁省平安校园”“营口市先进党委”“营口市文明学校”“营口市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营口市健康教育示范基地”“营口市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点”等荣誉称号。
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积极服务“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和“一带五基地”建设,全面开创学校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海大街222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 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48.1万平方米(约合721.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4平方米;生师比23.3;专任教师421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5.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241.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7532.7元;图书69.9万册,生均图书63.9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2.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无。
3.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4.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我校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营口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学生住宿费收取标准8人间600元/生/学年,6人间800元/生/学年,4人间1200元/生/学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厅公布的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资助标准8000元/人/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由辽宁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资助标准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和辽宁省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5000元/人/年。学院奖学金:由我院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经评选后按等级发放。
国家(高职)助学金:由中央政府、辽宁省政府和营口市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一等助学金44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2750元/人/年。
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学费的减免等按国家、辽宁省有关文件执行。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方式录取。
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选择志愿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所有招生专业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兼招,再选科目不设要求。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符合加、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考生的专业志愿。
考生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相同时,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1+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如志愿顺序仍相同,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7-2211100,2211122,2211133,2211155
2211166,2211177,2211188
传 真:0417-2211144 网 址:www.ykdx.net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