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6年,是一所由省教育厅主管的以工科为主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与辽宁开放大学为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辽宁省劳动经济学校2017年并入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设有北陵、蒲河和榆林三个校区,共占地374,766.23平方米。其中蒲河校区坐落于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新城裕农路70号,占地面积305,836.23平方米。北陵校区坐落于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50号,占地面积17,095平方米。榆林校区坐落于沈阳市大东区榆林大街53号,占地面积51,835平方米。
学院建有现代化的装备制造业博览中心、综合实训楼、产教融合学训中心、实训工厂、文体馆和数字化图书馆。固定资产总值58,799.73万元,馆藏纸质图书42.84万册。学院现有在校生9056人,教职工720人,其中专任教师364人,全国(辽宁省)高等学院教学名师奖获得者2人,博士生导师1人,教授等正高级职称教职工24人(其中二级教授2人),副教授等副高级职称教职工83人。
学院设有机械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自动控制工程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公共教育学院(体育与健康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1个实习实训中心及辽宁省劳动经济学院(辽宁技师学院)。
学院紧紧围绕辽沈地区装备制造产业链,秉承“崇学尚用,德技双修”校训,树立差异化发展理念,建有智能制造技术、自动化应用技术、汽车制造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物流管理等5个专业群,下设33个专业,其中:智能制造技术、自动化应用技术、汽车制造技术3个专业群为辽宁省高水平特色专业群;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4个专业为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2个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数控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物流管理4个专业为省级示范专业;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等3个为新工科专业。学院现有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4个省级教学团队,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徐宝军技能大师工作室。学院逐步形成了与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链相对应的人才供应链,以满足辽沈地区装备制造产业链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
学院努力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开展与大中型装备制造类企业的合作,推进校企合作共建二级学院、实训基地、特色专业、课程体系、教师队伍和学习资源,校企合作专业覆盖率达到100%。学院建有高水平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包括高端多轴加工、智能制造生产线、工业机器人、精密测量、增材制造等多个现代化实训室,建成机械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等2个省级创新型实训基地和数控技术、嵌入式技术等2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实训基地。近年来学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贫困生就业率100%。建校以来累计为我省装备制造业及其服务业培养输送了3万余名毕业生。
学院大力促进职业教育与全民终身教育有效对接,与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等十余家政府部门合作开展非学历培训,多次承办大型赛事,积极服务社会。近年来,学院积极参加教育部、省教育厅举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4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励近十项。在第七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中,我校获得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3项,为国家开放大学、辽宁省职教赛道摘得首枚金奖,被辽宁省教育厅授予“互联网+”大赛突出贡献奖。在省级决赛,我校获得金奖11项、银奖12项、铜奖29项、优秀奖31项,其中红旅赛道银奖1项、铜奖1项,产教赛道银奖1项,主赛道铜奖11项,实现了我校在红旅赛道、主赛道、产教赛道获奖“零”的突破。
目前,学院已发展成为全省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领域一所知名品牌院校。现为辽宁省“高水平现代化高职院校”“兴辽卓越院校”“智慧教育示范校”“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院”“国家发改委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建设学院”、中央电教馆“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省普通高校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先进集体”和“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所有专业均在校本部办学,具体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新城裕农路70号
3.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0.6万平方米(约合458.5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8平方米;专任教师380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7.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330.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7213.7元;图书38.5万册,生均图书22.5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学院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2.录取男女生比例: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3.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院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我校住
宿标准为8人间,住宿费800元/年/生,学费和住宿费如有变动以省物价部门文件为准。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院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补助等多种措施激励优秀学生,资助困难学生圆满完成学业。
(1)学院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根据国家政策,每年在品学兼优的学生中评定一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和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同时在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中评定一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2750元/年)和学校助学金。
(2)学院积极为贫困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3)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并在新生报到时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交到绿色通道。
(4)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学费减免的制度执行,孤儿学生可以提出学费减免申请,由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执行。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方式录取。
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选择志愿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符合加、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考生的专业志愿。
考生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相同时,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1+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如志愿顺序仍相同,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24-88045088、88045361
招生网站:http://zs.ltcem.com
学院设有北陵、蒲河和榆林三个校区,共占地374,766.23平方米。其中蒲河校区坐落于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新城裕农路70号,占地面积305,836.23平方米。北陵校区坐落于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50号,占地面积17,095平方米。榆林校区坐落于沈阳市大东区榆林大街53号,占地面积51,835平方米。
学院建有现代化的装备制造业博览中心、综合实训楼、产教融合学训中心、实训工厂、文体馆和数字化图书馆。固定资产总值58,799.73万元,馆藏纸质图书42.84万册。学院现有在校生9056人,教职工720人,其中专任教师364人,全国(辽宁省)高等学院教学名师奖获得者2人,博士生导师1人,教授等正高级职称教职工24人(其中二级教授2人),副教授等副高级职称教职工83人。
学院设有机械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自动控制工程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公共教育学院(体育与健康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1个实习实训中心及辽宁省劳动经济学院(辽宁技师学院)。
学院紧紧围绕辽沈地区装备制造产业链,秉承“崇学尚用,德技双修”校训,树立差异化发展理念,建有智能制造技术、自动化应用技术、汽车制造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物流管理等5个专业群,下设33个专业,其中:智能制造技术、自动化应用技术、汽车制造技术3个专业群为辽宁省高水平特色专业群;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4个专业为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2个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数控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物流管理4个专业为省级示范专业;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等3个为新工科专业。学院现有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4个省级教学团队,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徐宝军技能大师工作室。学院逐步形成了与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链相对应的人才供应链,以满足辽沈地区装备制造产业链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
学院努力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开展与大中型装备制造类企业的合作,推进校企合作共建二级学院、实训基地、特色专业、课程体系、教师队伍和学习资源,校企合作专业覆盖率达到100%。学院建有高水平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包括高端多轴加工、智能制造生产线、工业机器人、精密测量、增材制造等多个现代化实训室,建成机械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等2个省级创新型实训基地和数控技术、嵌入式技术等2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实训基地。近年来学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贫困生就业率100%。建校以来累计为我省装备制造业及其服务业培养输送了3万余名毕业生。
学院大力促进职业教育与全民终身教育有效对接,与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等十余家政府部门合作开展非学历培训,多次承办大型赛事,积极服务社会。近年来,学院积极参加教育部、省教育厅举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4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励近十项。在第七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中,我校获得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3项,为国家开放大学、辽宁省职教赛道摘得首枚金奖,被辽宁省教育厅授予“互联网+”大赛突出贡献奖。在省级决赛,我校获得金奖11项、银奖12项、铜奖29项、优秀奖31项,其中红旅赛道银奖1项、铜奖1项,产教赛道银奖1项,主赛道铜奖11项,实现了我校在红旅赛道、主赛道、产教赛道获奖“零”的突破。
目前,学院已发展成为全省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领域一所知名品牌院校。现为辽宁省“高水平现代化高职院校”“兴辽卓越院校”“智慧教育示范校”“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院”“国家发改委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建设学院”、中央电教馆“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省普通高校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先进集体”和“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所有专业均在校本部办学,具体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新城裕农路70号
3.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0.6万平方米(约合458.5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8平方米;专任教师380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7.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330.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7213.7元;图书38.5万册,生均图书22.5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学院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2.录取男女生比例: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3.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院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我校住
宿标准为8人间,住宿费800元/年/生,学费和住宿费如有变动以省物价部门文件为准。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院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补助等多种措施激励优秀学生,资助困难学生圆满完成学业。
(1)学院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根据国家政策,每年在品学兼优的学生中评定一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和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同时在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中评定一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2750元/年)和学校助学金。
(2)学院积极为贫困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3)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并在新生报到时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交到绿色通道。
(4)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学费减免的制度执行,孤儿学生可以提出学费减免申请,由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执行。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方式录取。
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选择志愿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符合加、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考生的专业志愿。
考生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相同时,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1+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如志愿顺序仍相同,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24-88045088、88045361
招生网站:http://zs.ltcem.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