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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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千年古都、牡丹花城、丝路起点洛阳,是洛阳市政府举办和管理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东望夏都遗址,西览龙门石窟,南依万安山麓,北临伊洛河畔,主校区位于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道6号,另有高新、西工、瀍河等校区,总占地面积近2800亩,教学仪器设备价值1.5亿元,馆藏图书104.22万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53个。拥有直属附属医院1个,教学附属医院2个。目前在校生23000余人。
学校成立于2011年,由原洛阳市职工科技学院、洛阳市卫生学校和洛阳高级技工学校合并成立,2018年合并洛阳市财经学校、洛阳市财会学校、洛阳市文化艺术学校和洛阳市第二卫生中等学校。现是河南省首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卫生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河南省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学校紧密对接地方产业经济发展需求,专业结构持续优化。坚持“立足洛阳市、服务都市圈、建好双高校、助力新引擎”的办学定位,按照“巩固提升医科、做大做强工科、打造特色人文社科”的专业建设思路,突出职业教育类型特点,开设有医药卫生、装备制造、财经商贸、文化艺术等11大类56个专科专业,聚焦河南省“十大战略”和洛阳市经济产业发展,重点打造智能制造、智慧养老、文物考古、文旅融合、宠物与人类健康等专业群,实现专业发展助推产业发展的目标。护理、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是国家级骨干专业;护理、机械设计与制造为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妇产科护理学为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拥有国家级实训基地——全科医师生产性实训基地。
学校坚持引培并举,师资队伍不断加强。现有专任教师844人,博士学历教师22人,硕士学历教师456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河南省领军人才、省级高层次B类人才、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中原领军人才各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人,享受省级特殊津贴1人,省级拔尖人才、省级高层次C类人才2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河南省职业教育专家3人,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8人,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2人,全国五一巾帼标兵、省级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中原大工匠1人,河洛大工匠2人,洛阳市优秀专家、洛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洛阳市优秀青年科技专家40余人。
学校坚持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高质量发展之路,服务地方企业发展。牵头成立“河南省戏曲艺术职业教育集团”,与河南安装集团等4家企业实施现代学徒制下新型人才培养模式;与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与正大集团等4家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与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江苏杰士德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签约共建产业学院,初步形成了“产学研创一体化”的合作模式。
学校坚持科技创新,以应用型科研为导向,助力地方经济发展。近三年,承担国家、省部、市厅级课题400余项,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国家军事医学创新工程专项1项,发表论文SCI、北大核心百余篇,主编、参编国家和省大中专规划教材专著50余部,申请专利80余项。设有河南省动物疫病与公共卫生工程研究中心、洛阳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马金凤舞台艺术研究中心”“国际人文交往研究中心”“中意文物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建成“李树建大师工作室”“牛恒林大师工作室”等大师工作室,建有“马金凤戏曲艺术博物馆”“生命科学与健康教育馆”等特色鲜明的博物馆。
学校不断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区域经济“走出去”战略,不断扩大国际交流朋友圈、拓展国际合作领域。近年来,先后与英国、意大利、新西兰、白俄罗斯、马来西亚、韩国、泰国、菲律宾、日本等20余所国外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将国外职业教育的先进理念和优质教育资源引入学校。与白俄罗斯等国外高校合作举办机电一体化、机械设计与制造、园林工程技术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发起并成立“中意文物修复与保护研究中心”,搭建中国与意大利高校之间文化遗产事业合作交流的平台。积极拓展中外合作交流平台,加入中德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联盟、“中文+职业技能”教育实践与研究基地北方校企协作机制委员会、中非职业教育联盟等,通过“汉语桥”等活动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构建“中文+职业技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强化使命担当,厚植特色优势,加强内涵建设,传承工匠精神,以党建高质量推进教育事业发展高质量,全面提高高职人才培养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为建设特色鲜明的区域现代化职业高等院校努力奋斗,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洛职绚丽篇章。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规范、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洛阳职业技术学院,部标代码:14383,本省代码:6384。学校地址:洛阳市科技大道6号,洛阳市高新区丰华路20号,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9号院,洛阳市瀍河区夹马营路116号,邮编471000。
第三条 办学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学校招生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报到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招生计划,并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
第七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宣传、录取等日常工作。
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专业、代码、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如下: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条 学校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一条 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其专业,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不定男女生比例;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国家规定予以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数对待。
第十三条 艺术类音乐表演、戏曲表演、舞蹈表演、人物形象设计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艺术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成绩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第十四条 开学日期以《入学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
第五章 收费项目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发改委规定标准收取下列费用:
(一)学费
学校严格按照河南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收费标准详见招生专业一览表。
(二)住宿费标准
住宿费标准:伊滨校区1200元/生/年;高新校区400元/生/年;西工校区480元/生/年,瀍河校区500元/生/年。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施奖助互补的政策,其中,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 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学校设有学校综合奖学金,并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后,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新生进行政治、文化、身体等方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s://www.lypt.edu.cn
电子邮件:lyzyjsxy@126.com
咨询电话:4006037939 0379-62233832/62231122
传真:0379-62233832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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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千年古都、牡丹花城、丝路起点洛阳,是洛阳市政府举办和管理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东望夏都遗址,西览龙门石窟,南依万安山麓,北临伊洛河畔,主校区位于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道6号,另有高新、西工、瀍河等校区,总占地面积近2800亩,教学仪器设备价值1.5亿元,馆藏图书104.22万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53个。拥有直属附属医院1个,教学附属医院2个。目前在校生23000余人。
学校成立于2011年,由原洛阳市职工科技学院、洛阳市卫生学校和洛阳高级技工学校合并成立,2018年合并洛阳市财经学校、洛阳市财会学校、洛阳市文化艺术学校和洛阳市第二卫生中等学校。现是河南省首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卫生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河南省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学校紧密对接地方产业经济发展需求,专业结构持续优化。坚持“立足洛阳市、服务都市圈、建好双高校、助力新引擎”的办学定位,按照“巩固提升医科、做大做强工科、打造特色人文社科”的专业建设思路,突出职业教育类型特点,开设有医药卫生、装备制造、财经商贸、文化艺术等11大类56个专科专业,聚焦河南省“十大战略”和洛阳市经济产业发展,重点打造智能制造、智慧养老、文物考古、文旅融合、宠物与人类健康等专业群,实现专业发展助推产业发展的目标。护理、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是国家级骨干专业;护理、机械设计与制造为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妇产科护理学为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拥有国家级实训基地——全科医师生产性实训基地。
学校坚持引培并举,师资队伍不断加强。现有专任教师844人,博士学历教师22人,硕士学历教师456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河南省领军人才、省级高层次B类人才、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中原领军人才各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人,享受省级特殊津贴1人,省级拔尖人才、省级高层次C类人才2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河南省职业教育专家3人,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8人,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2人,全国五一巾帼标兵、省级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中原大工匠1人,河洛大工匠2人,洛阳市优秀专家、洛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洛阳市优秀青年科技专家40余人。
学校坚持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高质量发展之路,服务地方企业发展。牵头成立“河南省戏曲艺术职业教育集团”,与河南安装集团等4家企业实施现代学徒制下新型人才培养模式;与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与正大集团等4家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与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江苏杰士德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签约共建产业学院,初步形成了“产学研创一体化”的合作模式。
学校坚持科技创新,以应用型科研为导向,助力地方经济发展。近三年,承担国家、省部、市厅级课题400余项,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国家军事医学创新工程专项1项,发表论文SCI、北大核心百余篇,主编、参编国家和省大中专规划教材专著50余部,申请专利80余项。设有河南省动物疫病与公共卫生工程研究中心、洛阳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马金凤舞台艺术研究中心”“国际人文交往研究中心”“中意文物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建成“李树建大师工作室”“牛恒林大师工作室”等大师工作室,建有“马金凤戏曲艺术博物馆”“生命科学与健康教育馆”等特色鲜明的博物馆。
学校不断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区域经济“走出去”战略,不断扩大国际交流朋友圈、拓展国际合作领域。近年来,先后与英国、意大利、新西兰、白俄罗斯、马来西亚、韩国、泰国、菲律宾、日本等20余所国外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将国外职业教育的先进理念和优质教育资源引入学校。与白俄罗斯等国外高校合作举办机电一体化、机械设计与制造、园林工程技术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发起并成立“中意文物修复与保护研究中心”,搭建中国与意大利高校之间文化遗产事业合作交流的平台。积极拓展中外合作交流平台,加入中德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联盟、“中文+职业技能”教育实践与研究基地北方校企协作机制委员会、中非职业教育联盟等,通过“汉语桥”等活动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构建“中文+职业技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强化使命担当,厚植特色优势,加强内涵建设,传承工匠精神,以党建高质量推进教育事业发展高质量,全面提高高职人才培养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为建设特色鲜明的区域现代化职业高等院校努力奋斗,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洛职绚丽篇章。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规范、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洛阳职业技术学院,部标代码:14383,本省代码:6384。学校地址:洛阳市科技大道6号,洛阳市高新区丰华路20号,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9号院,洛阳市瀍河区夹马营路116号,邮编471000。
第三条 办学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学校招生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报到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招生计划,并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
第七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宣传、录取等日常工作。
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专业、代码、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如下: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条 学校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一条 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其专业,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不定男女生比例;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国家规定予以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数对待。
第十三条 艺术类音乐表演、戏曲表演、舞蹈表演、人物形象设计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艺术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成绩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第十四条 开学日期以《入学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
第五章 收费项目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发改委规定标准收取下列费用:
(一)学费
学校严格按照河南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收费标准详见招生专业一览表。
(二)住宿费标准
住宿费标准:伊滨校区1200元/生/年;高新校区400元/生/年;西工校区480元/生/年,瀍河校区500元/生/年。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施奖助互补的政策,其中,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 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学校设有学校综合奖学金,并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后,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新生进行政治、文化、身体等方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s://www.lypt.edu.cn
电子邮件:lyzyjsxy@126.com
咨询电话:4006037939 0379-62233832/62231122
传真:0379-62233832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