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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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从事高等职业教育和师范专科教育。学校成立于2001年, 2008年2月被确定为河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5年12月被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改委确定为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校,2016年5月被教育部列入27所“诊改”工作试点院校并于2019年6月通过教育部诊改复核,2017年6月被河南省教育厅确定为国家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8年8月被教育部确定为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2019年7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11月被评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12月入围国家“双高计划”,2019年12月被评为“河南省文明校园”。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已进入全国一流高职院校行列。
学校座落在汉魏故都许昌。许昌地理位置优越,经济发展迅速,城市环境优美,先后获得国家文明城、国家卫生城、国家森林城、国家生态园林城、水生态文明城、国家优秀旅游城等称号,被网民推选为全省“最美城市”。学校新校区占地面积1004亩,建筑面积38.9973万平方米,各类教学设施总值约2.87亿元,图书馆现有纸藏书144.11万册,数字图书80万册,报刊432种,电子资源数据库7个,中外文电子期刊9769种,阅览室座位2600个。学校环境优美,建有明月湖、灯光操场、牡丹园、枇杷园等景观项目,形成了花园式的校园,校园式的花园。
学校现有教职工1049人,专任教师970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教师409人,教授、副教授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254人,“双师素质”教师509人。拥有省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教学名师、职业教育教学专家44人。目前,学校各类全日制在校生22825人,函授生10000余人。开设有信息工程学院、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人文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财经学院、外国语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园林与食品工程学院、医疗卫生学院、航空工程学院、互联网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2个二级分院和2个教学部,设有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食品加工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会计、财务管理、护理、康复治疗技术、空中乘务、高铁乘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学前教育等68个专业,其中,国家级骨干专业4个,省级品牌示范校建设专业9个,国家级优质校建设专业群12个,国家级双高建设专业群1个、省级双高建设专业群1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8门,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主持1项、参建5项,产业学院9个、国家级实训基地2个、校外实训基地180个,产教融合省级合作企业1家、市级合作企业332家。参加1+X证书试点证书数54个。建成有8个大师工作室。拥有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5项、二等奖7项。教师在教学技能大赛中获得国家级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省级一等奖9项、二等奖13项、三等奖8项。
学校秉承“厚德笃行”的校训,紧紧围绕建设国内一流高职院校的办学目标,大力推进内涵建设,全面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学生成才就业为导向,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政校行企协同育人。围绕专业特点,先后与许继电气、森源电气等300多家企业合作建立了校内外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其中“四季春天”园林园艺实训基地、现代电气装备生产性实训基地被确定为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互联网+智能制造“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被确定为国家级双师教师培训基地。牵头成立许昌市中高职职业教育联盟、全国人工智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联盟、全国软件测试产教协同育人联盟、中原电梯专业职业教育联盟,组建了许昌医药卫生高等职业教育集团、许昌现代园林园艺职业教育集团。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各类技能大赛,建立有院赛、校赛、省赛、国赛、世赛“五级”赛制体系,注重通过“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练”提升学生专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学生在全国和河南省职业技能大赛中共获的得:国家级一等奖5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24项,省级一等奖46项、二等奖71项、三等奖77项。尤其是在第四届全国大学生5G移动通讯应用竞赛中获得特等奖,在2019国赛“工业机器人大赛”中荣获一等奖第1名的优异成绩。连续九年被省教育厅授予“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河南选拔赛优秀组织奖”。学校不断完善产教融合协同创新机制,建立“1+X”课程体系,搭建“1+2+X”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三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生态初步形成。近年来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共获得国家级银奖1项、铜奖5项,省级金奖18项、银奖9项、铜奖17项;在全国高职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共获得一等奖47项、二等奖53项、三等奖71项;在“挑战杯”竞赛中共获得国家级三等奖2项、省级特等奖1项、省级一等奖1项、省级二等奖6项、省级三等奖35项。学校被授予“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创新发明教育基地”“双创先进工作单位”“河南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河南省高校众创空间”“中科院科技创新发展研究院创新教育实训地”“全国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等。
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得到了学生、社会和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可,先后获得全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高校德育评估优秀单位、河南省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许昌市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许昌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先进单位、许昌市市长教育质量奖高等院校院系教育成果奖获奖单位、中国图书馆学会全民阅读先进单位、新中国成立70周年河南人民满意的高校。
学校始终坚持以服务社会为己任,积极应对许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持续多年开展走访许昌百家重点企业活动,服务企业发展,开展了面向全市退役士兵、进城务工农民、下岗失业人员等各类培训,为行业企业累计培训2万余人次,培训中小学校长、骨干教师千余人,开展各种技能鉴定9000余人次,培训村干部千余人。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招章程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根据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 神,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高职(专科)普通高招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下设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五条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实施“阳光工程”。我校未委托 任何中介机构招生,提醒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第三章 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
第六条 招生对象:已取得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含参加河南省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
第七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按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 填报志愿:已参加河南省普通高招(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 学”)考试的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
台”(https://pzwb.haeea.cn/)统一进行网上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 填报时间以河南省招生考试院规定为准。其他省份,以当地招生考试院通 知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执行"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录取规则。
凡填报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区、市)统考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份艺 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对进档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数, 按各专业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 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美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 取,计算公式为:投档成绩=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成绩×0.167; 音乐表演专业:顺序志愿投档,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
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体育教育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 取,计算公式为:投档成绩=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成绩×0.333。
同分考生处理办法: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 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条 拟录取考生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未按要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一条 学校2022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文科类3700 元/年、理科类4200元/年、医学类4800元/年、艺术类6000元/年、“双高”建设专业学费上浮为4500元/年(包括: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机电一体化技术、 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烹饪工艺与营养和中西面点工艺专业学费上浮为4200元/年、软件类8000元/年、住宿费为800元/年(六人间)、1000元/年(四人间)。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二条 奖学金、助学金
1.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
5000元。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800元,二等奖学金300元,三等奖学金
100元。
2. 助学金:国家贫困助学金每生每年人均3300元。
申请资助学生入校后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依据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进行贫困生认定,根据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办法》、《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定。
第十三条 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额度最高为12000元/人(在校期间无利息)。
第十四条 勤工助学:学校专门设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部门,在校期间,学生可以在校内通过勤工助学获得一定报酬。
第十五条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
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 消其学籍。
第十八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咨询方式、地址: 咨询电话:0374-2276888
监督举报电话:0374-2270146 微信公共号:xzyjyzdzx
学院地址:河南省许昌市新兴东路4336号邮编:461000
网址:http://www.xcitc.edu.cn E-mail:zsc2276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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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从事高等职业教育和师范专科教育。学校成立于2001年, 2008年2月被确定为河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5年12月被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改委确定为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校,2016年5月被教育部列入27所“诊改”工作试点院校并于2019年6月通过教育部诊改复核,2017年6月被河南省教育厅确定为国家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8年8月被教育部确定为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2019年7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11月被评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12月入围国家“双高计划”,2019年12月被评为“河南省文明校园”。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已进入全国一流高职院校行列。
学校座落在汉魏故都许昌。许昌地理位置优越,经济发展迅速,城市环境优美,先后获得国家文明城、国家卫生城、国家森林城、国家生态园林城、水生态文明城、国家优秀旅游城等称号,被网民推选为全省“最美城市”。学校新校区占地面积1004亩,建筑面积38.9973万平方米,各类教学设施总值约2.87亿元,图书馆现有纸藏书144.11万册,数字图书80万册,报刊432种,电子资源数据库7个,中外文电子期刊9769种,阅览室座位2600个。学校环境优美,建有明月湖、灯光操场、牡丹园、枇杷园等景观项目,形成了花园式的校园,校园式的花园。
学校现有教职工1049人,专任教师970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教师409人,教授、副教授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254人,“双师素质”教师509人。拥有省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教学名师、职业教育教学专家44人。目前,学校各类全日制在校生22825人,函授生10000余人。开设有信息工程学院、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人文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财经学院、外国语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园林与食品工程学院、医疗卫生学院、航空工程学院、互联网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2个二级分院和2个教学部,设有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食品加工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会计、财务管理、护理、康复治疗技术、空中乘务、高铁乘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学前教育等68个专业,其中,国家级骨干专业4个,省级品牌示范校建设专业9个,国家级优质校建设专业群12个,国家级双高建设专业群1个、省级双高建设专业群1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8门,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主持1项、参建5项,产业学院9个、国家级实训基地2个、校外实训基地180个,产教融合省级合作企业1家、市级合作企业332家。参加1+X证书试点证书数54个。建成有8个大师工作室。拥有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5项、二等奖7项。教师在教学技能大赛中获得国家级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省级一等奖9项、二等奖13项、三等奖8项。
学校秉承“厚德笃行”的校训,紧紧围绕建设国内一流高职院校的办学目标,大力推进内涵建设,全面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学生成才就业为导向,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政校行企协同育人。围绕专业特点,先后与许继电气、森源电气等300多家企业合作建立了校内外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其中“四季春天”园林园艺实训基地、现代电气装备生产性实训基地被确定为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互联网+智能制造“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被确定为国家级双师教师培训基地。牵头成立许昌市中高职职业教育联盟、全国人工智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联盟、全国软件测试产教协同育人联盟、中原电梯专业职业教育联盟,组建了许昌医药卫生高等职业教育集团、许昌现代园林园艺职业教育集团。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各类技能大赛,建立有院赛、校赛、省赛、国赛、世赛“五级”赛制体系,注重通过“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练”提升学生专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学生在全国和河南省职业技能大赛中共获的得:国家级一等奖5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24项,省级一等奖46项、二等奖71项、三等奖77项。尤其是在第四届全国大学生5G移动通讯应用竞赛中获得特等奖,在2019国赛“工业机器人大赛”中荣获一等奖第1名的优异成绩。连续九年被省教育厅授予“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河南选拔赛优秀组织奖”。学校不断完善产教融合协同创新机制,建立“1+X”课程体系,搭建“1+2+X”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三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生态初步形成。近年来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共获得国家级银奖1项、铜奖5项,省级金奖18项、银奖9项、铜奖17项;在全国高职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共获得一等奖47项、二等奖53项、三等奖71项;在“挑战杯”竞赛中共获得国家级三等奖2项、省级特等奖1项、省级一等奖1项、省级二等奖6项、省级三等奖35项。学校被授予“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创新发明教育基地”“双创先进工作单位”“河南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河南省高校众创空间”“中科院科技创新发展研究院创新教育实训地”“全国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等。
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得到了学生、社会和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可,先后获得全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高校德育评估优秀单位、河南省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许昌市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许昌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先进单位、许昌市市长教育质量奖高等院校院系教育成果奖获奖单位、中国图书馆学会全民阅读先进单位、新中国成立70周年河南人民满意的高校。
学校始终坚持以服务社会为己任,积极应对许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持续多年开展走访许昌百家重点企业活动,服务企业发展,开展了面向全市退役士兵、进城务工农民、下岗失业人员等各类培训,为行业企业累计培训2万余人次,培训中小学校长、骨干教师千余人,开展各种技能鉴定9000余人次,培训村干部千余人。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招章程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根据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 神,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高职(专科)普通高招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下设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五条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实施“阳光工程”。我校未委托 任何中介机构招生,提醒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第三章 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
第六条 招生对象:已取得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含参加河南省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
第七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按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 填报志愿:已参加河南省普通高招(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 学”)考试的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
台”(https://pzwb.haeea.cn/)统一进行网上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 填报时间以河南省招生考试院规定为准。其他省份,以当地招生考试院通 知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执行"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录取规则。
凡填报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区、市)统考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份艺 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对进档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数, 按各专业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 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美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 取,计算公式为:投档成绩=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成绩×0.167; 音乐表演专业:顺序志愿投档,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
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体育教育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 取,计算公式为:投档成绩=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成绩×0.333。
同分考生处理办法: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 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条 拟录取考生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未按要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一条 学校2022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文科类3700 元/年、理科类4200元/年、医学类4800元/年、艺术类6000元/年、“双高”建设专业学费上浮为4500元/年(包括: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机电一体化技术、 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烹饪工艺与营养和中西面点工艺专业学费上浮为4200元/年、软件类8000元/年、住宿费为800元/年(六人间)、1000元/年(四人间)。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二条 奖学金、助学金
1.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
5000元。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800元,二等奖学金300元,三等奖学金
100元。
2. 助学金:国家贫困助学金每生每年人均3300元。
申请资助学生入校后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依据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进行贫困生认定,根据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办法》、《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定。
第十三条 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额度最高为12000元/人(在校期间无利息)。
第十四条 勤工助学:学校专门设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部门,在校期间,学生可以在校内通过勤工助学获得一定报酬。
第十五条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
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 消其学籍。
第十八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咨询方式、地址: 咨询电话:0374-2276888
监督举报电话:0374-2270146 微信公共号:xzyjyzdzx
学院地址:河南省许昌市新兴东路4336号邮编:461000
网址:http://www.xcitc.edu.cn E-mail:zsc2276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