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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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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检察职业学院隶属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接受河南省教育厅的业务领导。学院前身是1988年2月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河南检察学校,主要承担河南检察干警的培训任务。1994年4月开展学历教育,面向社会招收检察专业中专生。2003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同意,设置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成为我国检察系统唯一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主要承担法律专科学历教育。

学院现设28个党政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与教辅机构,学院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爱岗敬业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其中硕士82%,博士26%,教授、副教授37人。学院原址位于郑汴路与英协路交叉口,新校区先后投资近3亿元资金,于2006年9月投入使用,占地千余亩,校园内自然湖泊260余亩,碧波荡漾、绿树成荫、环境优美、景色怡人,现有建筑面积14余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培训楼、办公楼、400米标准化运动场、篮球网球场和学生公寓、餐厅等教学和生活设施。

学院建立以来,在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和省教育厅的有力指导下,始终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找准办学定位,明确发展方向;始终坚持遵循高职教育规律,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始终坚持重视学生能力培养,持续提升教学质量,自觉为检察事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近几年来,学院先后通过了国家教育部组织的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高校德育评估以及团建评估、招生就业评估、体育评估、艺术教育评估等,分别获得优秀和良好,先后被评为“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学院”、“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党建评估工作被评为“优秀”档次。

近年来,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一分三总”的人才培养方案,学院不断创新发展,在大专院校中建立了了自己的优势:

第一优势:培养方向明——这是一个专门培养法治人才的大专学校!学院建校于1985年8月,是全国检察机关唯一一所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院校。31年来一直致力培养应用型法治人才,已经毕业本科、专科和中专学生24000余人。部分毕业生通过公务员招录到高检院等国家部委从事行政工作;考上博士到中原工学院等高校从事教学工作;还有不少学生通过司法考试从事律师工作,创业成功;更有大量毕业生到河南检察机关等工作,已经成为河南检察工作的骨干力量,2015年河南检察机关首届十大检察之星评选,其中有4人是河南检院的毕业生。

2016年我院招收法律事务、法律事务(法务会计方向)、法律事务(商事法务方向)、法律文秘、工商企业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管理方向)、检察事务、检察事务(检察信息化方向)、检察事务(速录书记员方向)、司法警务10个专科专业,目前专科在校生5500余人。今年我院的最终招生专业需等省招办正式文件下发后再确定,请同学们随时关注我院招生网址。

第二优势:专升本率高——这是一个专升本过线率达到83.5%的大专院校!如果你的成绩考上本科有困难!不要紧,河南检院给你第二次机会!只要你努力,你仍然可以在四到五年内拿到第一学历是本科的文凭!

学院十分重视学生入校之后的发展出路问题,强调法学专业大专生专升本是第一位的发展方向。学院2016年设立了法律文秘两年制实验班,首次招收400人,培养目标就是定位于专升本。其他三年制的专业也在教学和学生管理上向专升本方向倾斜。过去多年来,学院专升本成绩都十分不错,特别是在2016年度专升本考试中,河南检院报考专升本的1088名大专毕业生过线908人,过线率达到83.5%,其中工商管理专业11人全部过线,过线率100%,侦查专业36人过线35人,过线97.2%,法学专业1003人过线835人,过线率83.3%,法学专业过线人数占全省法学专业过线总人数1695人的近50%。专升本已经成为河南检院的金字招牌和办学亮点,河南检院已经成为河南省大专院校中专升本过线率最高的学校之一。

第三优势:就业定位准——这是一个定位培养法检两院书记员的大专院校!

国家司法改革中,很多地方的法院检察院相继出现了案多人少的情况,为解决这一问题,他们相继招聘了一大批具备专业技能的书记员。江苏、广东还有河南很多法院、检察院都多次录用劳务派遣制的书记员。学院以服务司法改革为己任,把大专生的第二个培养方向定位为培养书记员。深圳中院在我院招聘25名书记员,经录用后工资可达7000元/月。

经过省人社厅批准,学院2016年成为全省唯一的速录师技能鉴定考试点,学生不出校门就能参加速录师资格考试。为此,学院在专业设计上设立了法律文秘、检察事务(速录书记员方向)等专业,未来还要求不论什么专业的学生,都要学习速录技能。目前,鹤壁市中级法院、郑州市上街区法院等多家法院到学院专场招聘书记员。未来,学院还要向江苏、广东等发达地区继续推广学生到法院检察院书记员就业,学院大专生围绕法院检察院书记员的就业出路会十分畅通的。

第四优势:师资力量强——这是一个同时开展法学本科教育、全国检察培训的大专院校。尽管是一所专科院校,但是他还是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从1985年开始建校,31年来一直坚持开展检察培训,为全国和全省检察机关培训检察人员70000多人次,培训检察人员数量位居全国省级检察培训机构前列,今年还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特色培训基地,全国只有六家啊!

从2011年开始,学院开始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联合开展本科教育,当年招收本科生100人,2015年,河南省检察院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联合办学,成立了全国高校唯一一家检察学院,2016年招收法学(检察方向)、法学(律师方向)、法学(司法助理方向)共计398名本科生。学院拥有一支包括获得过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优秀教师等荣誉的优秀教师队伍,其中教授副教授34人,讲师81人,知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樊崇义教授担任名誉院长,聘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锦光等一大批兼职教授。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院,也欢迎各用人单位到我院选拔优秀毕业生。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为保证学院 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第五条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教育部代码:13499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 办。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校 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大学园区双湖大道一号。

第十条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批准的全国检察系统唯一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主要承担法律专科学历教育,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全,占地面积850亩,建有培训基地、教学楼、办公楼、标准化运动场、篮球网球场和学生公寓、餐厅等教学和生活设施;有微机室、语音室,痕检、文检、侦查、教研实验室和模拟法庭、法律援助中心、鉴定中心、速录中心等实训教学场地。学院依据社会需求、学生就业和自身优势,确定重点学科发展,现有四系三部,即法律系、检察系、司法管理系、经济管理系和社科部、基础部、警体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为省内为主,外省适当投放。各专业计划分配按照实际教学管理目标确定。

第十六条 考生身体条件按照《普通高等学院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 学院接受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服从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比例和要求。

第十八条 专业确定遵循“分数清”原则。所有投档考生,分文理科后,总分分别从高到底排序,从最高分考生开始查阅,依分数高低查看每个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是否录满,未录满则录取至第一专业志愿,录满则看该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直到确定该生所报专业能否录取,如无法录取至所报专业,再查看考生是否服从调剂,最终确定该名考生是否录取。再按照以上规则查阅下一名考生。

同分情况按照生源省投档成绩排序规定确定先后顺序。

第十九条 学院各专业(类)不限男女比例,不限外语语种,但外语主要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学院也会第一时间在学院网站公布,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五章 其 它

第二十一条 学校2022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专科专业3700元/生·年。住宿费1000元/生·年。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体检或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 学院设立有国家资助和校内奖助项目,从制度上保障学院优秀学生的奖励机制,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其中,国家资助项目包含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等;校内奖助项目包含学院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缓交等。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第二十四条 学生可按政策参加专升本考试,也可根据要求报考相关单位,还可由学院推荐就业,双向选择,自主就业,连年毕业生就业率都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第二十六条 学院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大学园区双湖大道一号。

邮  编:451191

联系电话: 0371—69970111(日常办公)、86151110(录取期间)

学院网址:www.hnjc.edu.cn(学院网主页)

zsjy.hnjc.edu.cn(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

电子邮箱:hnjczsjy@163.com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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