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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始建于1994年,是一所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国家计划内招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是中国烹饪协会在西北地区的全国烹饪实训示范基地。学院历史悠久,师资雄厚、设施完善,集教学、科研、职业技能鉴定为一体的职业特色院校。学院至成立以来,为国家培养了六万余名旅游烹饪类应用技能型人才。

学院以为每一位学生开辟精彩的职业道路和丰盛的生命之旅为使命,开办的烹调工艺与营养、西餐工艺、旅游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食品加工技术、电子商务等专业,以前卫的教学理念,丰富的课程设置,活泼的教学形式和全真的实训环境,打造具有国际视野和时尚品味的高技能、创新型人才,为有志投身旅游餐饮行业的青年学子提供引以为傲的成长平台。学院坚持“特色立校,内涵发展”的办学方针,形成了自身发展的优势。成为旅游餐饮人才的输送基地。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100%。在同类院校中号称“西北第一,全国首位”的美誉。

学院秉承国际观下的内涵精致办学之路,走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之路,在校学生4500余人;学院总建筑面积72000平方米,图书馆藏书百万余册,各种期刊百余种,拥有现代化标准的田径场、羽毛球场、篮球场、足球场、网球场、排球场等运动设施。浴池、学生餐厅、健身中心、生活服务中心等生活设施齐全。校园绿树成荫,环境优雅,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教学楼、实训楼、公寓楼、办公楼、图书楼等建筑美观实用,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是莘莘学子梦寐以求的治学授业之地。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师120余名、教授30余名。拥有“中国元老级烹饪大师”秦桂芳为代表的中国烹饪大师、中国烹饪名师20余名,以张原教授、冉崇善教授、马天有博士、朱文莉为代表的的近20名专家教授。还聘请了国内知名的烹饪理论家李耀云、刘敬贤、高炳义、卢永良、李创伦担任学院客座教授。

学院设有三系一部,即烹饪系(含中餐工艺、西餐工艺、食品加工技术专业)、旅游系(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管理系(含餐饮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电子商务专业)、基础部。其中中《烹调工艺与营养》《酒店管理》专业被评为陕西省重点专业,《烹调工艺学》等多门课程荣获教育部重点精品课程。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还被陕西省列为综合试点专业。学院先后撰出版了《中国经典菜肴》等一批论著;在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子库--烹饪工艺与营养传承与创新国家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中,我院独立承担《中国名点实训库》的研究与创立;陕西省教学资源库《中西名点》的建设;协同陕西电视台推出了烹饪类栏目《直通陕烹院》学院师生多次受中国烹饪协会委托外出交流,充分彰显了我院的行业地位和研究实力。2009年、2012年、2015年、2016年我院学生在教育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烹饪专业赛项上连续荣获全国大赛团体金奖、个人金牌。

学院教学设备一流,拥有校内现代化的实训示范基地3个。大师工作室、实训演示室、中西餐实训室、食品成分分析实验室、西餐料理铁板烧实训室、茶艺实训室、调酒实训室、中式前厅实训室、西式前厅实训室、客房前台实训室、客房服务实训室、形体礼仪实训室、计算机电教室、多媒体教室等100余间国内一流的旅游餐饮教学基地。

学院二十多年如一日坚持特色专业办学、发挥行业优势,使我院成为全国少有就业无压力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学生深受北上广、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的欢迎。如北京京西饭店、中联办、万豪集团、万达集团、WJ集团、北京盘古七星等100多家中外五星级以上大酒店和大中型礼仪餐饮企业的广泛欢迎。

学院深化校企合作模式,先后与台湾王品集团、万豪集团、万达集团等大型餐饮酒店、港中旅酒店有限公司、青岛鹏腾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邮轮方向)合作开设“企业冠名班”,为企业量身打造人才,学生在校学习就能享受企业资助和奖学金,实习有保障,就业零距离

积极开展国际间合作交流,不断提升办学空间。随着旅游餐饮业国际化程度越来越被世界各国人民所认可,“中华料理”就是一张世界名片。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响应国家职业教育发展新思路,走开放性的办学成为了我院办学的又一大特色。传播中华民族传统饮食文化,拓展国际就业交流渠道,让更多的学生走出国门实习工作,扩大了学院在国际社会的知名度。

2002年我院应邀为美国总统夫人布什•劳拉在访华期间成功表演中华厨艺,名扬海内外。我院毕业生王龙,在习近平总书记访美时成为随团厨师,为访问成功做出贡献。学校把服务社会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先后派出260名师生参加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2011年西安世园会; 2016年杭州G20会议、2019年西安欧亚论坛饮食服务,为会议成功付出心血;2019年6月学院被世界餐饮联合会评为“烽火杯-----2019年度烹饪教育成就奖”和“烽火杯-----2019年度烹中国服务之星奖”两项殊荣;同时19位老师被陕西省餐饮协会评为,改革开放40年暨陕西餐饮30年“烹饪教育突出贡献奖”“大匠传承奖”“陕菜之星奖”等殊荣;29届厨师节,五位老师被评为“中华金厨奖”。在服务陕西脱贫攻坚中,我院先后为长安区、凤县等地多次培养民宿和农家乐厨师,与丹凤县职教中心、汉阴县职教中心、南郑县职教中心、宁强县职教中心、华阴县职教中心、石泉县职教中心、陇县职教中心、富平县职教中心、宜川县职教中心、岐山职教中心等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为这些县区子弟升学就业和农民脱贫攻坚做出贡献。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为保证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第四条 国标代码:14031,在陕招生代码8147,外省市以生源省、市招办公布的代码为准

第五条 学院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七条 证书类型: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条 学院地址: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农科路

第九条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第十条 学院简介:

学院始建于1994年,是一所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国家计划内招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拥有现代化的专业实训大楼、多媒体教室、图书馆及完善的生活设施,为青年学子提供引以为傲的成长平台。

第三章 招生机构及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设有普通高职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学院设有招生录取纪检监察小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十二条 学院有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有关各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次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所有考生一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五条 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学院录取批次及投档比例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六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在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七条 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录取,入学后公共外语课为英语。

第十八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入学报到时,应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体检(按标准按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经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均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 学费、住宿费严格按照抄送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奖学金 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分特困:3800元/年和一般贫困2800元/年两档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及生源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第二十七条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的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36398022、029-36398033

通信地址: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农科路

邮政编码:713702

网 址:www.sntcc.cn

电子邮件:sntcc140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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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二二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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