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职业技术学院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榆林市人民政府主办、业务由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2年2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后正式成立。学院由校本部、农学院、林学院、医学院、人文社科学院5个校区组成,校本部位于榆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占地面积3000余亩,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
学院交通便利,环境宜人,风景优美,是教书育人的理想境地。校园建筑科学合理、功能齐全,公共教学楼、专业教学楼、实训楼、图书信息大楼、成教大楼、大学生活动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矗立在校园不同区域,能很好地满足教学和生活的需要。其中图书信息大楼、成教大楼建筑面积均居全省高校之首,现代化体育场是国家田联认定的国家级二类体育场,美丽的人工湖、俊秀的假山,是师生修身养性、陶冶情操的“世外桃源”,为师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学院积极引进博士、专家型人才,聘请企业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担任实训指导老师,组建了精良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工853人,专任教师486余人,其中博士、硕士占50%以上,教授、副教授占20%以上,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占15%以上。
学院现设置4个二级学院和6个教学系,开设应用化工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煤矿开采技术、会计、学前教育、建筑工程技术、护理、畜牧兽医、园林技术等特色专业。形成以能源类特色理工专业为主,财会、教育、农林牧专业为辅,文科理科全覆盖,三年制和五年一贯制并行的专业体系,逐步建立涵盖化学工程、机电工程、矿业工程、经济管理、建筑工程、师范教育、农林畜牧等专业技术领域的7大类29个专业。学院面向陕甘宁蒙晋青川豫等八个省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000多人。
学院特别注重实践教学,致力于学生实践动手操作能力的提高,采用“教、学、做”一体化、教学过程“2+1”模式,2年校内学习实训,1年校外企业实习,大力推行“双证书”制度(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为保障实践教学,学院投资1.5亿元,建成高标准、高水平、全省一流、全国先进的实验实训室6大类90种133个,生均实验实训仪器设备值1.5万多元,居全省高职院校前列。为学生提供了先进的基础实验、专业实训、模拟训练、真实场景实训场所,同时满足煤矿特种工、电工、钳工、焊工、车工、数控机床操作工、会计从业资格证等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的要求。
学院秉承“励志、躬行、崇德、尚能”的校训,遵循学校以育人为本、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人才培养以能力为本的办学原则,立足榆林,面向陕北,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学院特别注重学生行为养成教育,狠抓常规管理,让每位学生“先成人、后成才”,成为一个有健康人格,自信、自强、自立的青年,并通过三年或五年的学习提高,成为既懂理论、更擅实践操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建立起完善的 “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的奖助学体系,充分发挥其在育人中的“杠杆”作用。学生在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同时,还可享受学院奖助学金和慈善资助金等奖励资助,覆盖面达68%,年总规模超过500多万元,使每位品学兼优的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学院已初步建成了以能源化工专业领域为主,教育、财会、农林牧为辅的专业结构体系,现开设应用化工技术、化工装备技术、工业分析技术、化工自动化技术、煤炭深加工与利用、电厂热能动力装置、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煤矿开采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会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护理、林业技术、园林技术、现代农业技术、畜牧兽医等23个专业。
学院充分利用国家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及能源化工产业集聚的有利条件,紧密联系当地国有大中型企业,与神华神东煤炭集团、华电榆林公司、榆天化、华奥盐田公司等多家企业深度合作,建立并拓展校外实训基地,为教师实践锻炼、学生实习实训、订单培养、企业员工培训创造良好的条件,实现校企之间技术互通、资源共享、利益互惠,为毕业生对口、稳定、高薪就业奠定了良好基础。近几年,全市安排重点项目200多个,总投资8000多亿元,预计“十三五”期间需求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80000余名,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提供了充足的就业岗位。2017年,我院平均为每位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2.6个,就业率达到97%。
学院立足榆林,面向陕北,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秉承“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的职教精神,本着“让家长放心,对学生负责,为社会服务”的宗旨和“先成人、后成才”理念,注重学生行为养成教育,狠抓学生日常教育与管理,让每位学生“先成人、后成才”,努力把学生培养成既懂理论、更擅实践操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近年来,学院全面实施“校企合作战略、特色品牌战略、人才强校战略、科研兴校战略、国际化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省级示范创建工程、体制机制创新工程、专业改革与建设工程、师资队伍建设工程、学生素质教育工程、数字化校园建设工程”,努力向国内一流高职院校迈进。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政策,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及学院的相关政策规定,本着实现招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原则,综合考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榆林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4318,在陕招生代号8149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榆林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基本情况。学院是由榆林市人民政府主办、业务由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由校本部、农学院、林学院、医学院、人文社科学院、艺术学院6个校区组成,校本部位于榆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院总占地面积3000余亩,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
第五条 办学地点:新生分别按专业归口到相应校区就读,校本部位于陕西省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环路1号,邮编:719000。
第六条 凡具有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可获得榆林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普通高等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网上统一电子注册,可上网查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保卫处、各教学院系(部)等部门组成。
第八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开展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院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2022年拟面向陕西、山西、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贵州、四川、黑龙江、西藏、广西、云南、湖北等1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招生专业有:煤矿智能开采技术、矿山机电与智能装备、数控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化工装备技术、化工自动化技术、现代农业技术、林业技术、园林技术、畜牧兽医、工程测量技术、热能动力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消防技术、工程造价、机电一体化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煤化工技术、分析检验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现代文秘、戏曲表演等35个专业。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录取工作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省、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领导下,依据相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1、录取时,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投档分数相同考生,当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或有成绩位次排序的,按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或成绩位次排序执行;无明确规定的,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根据考生分数录取到所填报的其他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的,也可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且所报专业满额的,做退档处理。
2、所有专业在录取时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符合生源地照顾条件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相关的录取政策执行。
3、所有被录取考生进校后学习的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第十一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相关补充规定要求。
第六章 学费与资助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按照陕西省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奖助学与优惠政策:
学院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的奖助学体系,开辟“绿色通道”,积极帮助优秀学生和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奖助学体系: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800或3800元/年、学院奖学金500--2000元/年、生源地助学贷款不超过12000元/年。
2、优惠政策:2022年,凡被我院录取的三年制新生,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 我院三年制中专毕业生报考我院者,免第一年学费;
(2)高考成绩上本科线者,免第一年学费;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于入学资格审查或身体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入学资格审查或身体复查不合格的新生,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883-8149 0912-3456004、3456123、3456005
传 真:0912-3456004
网 址:http://www.yulinvtc.edu.cn
二○二二年四月
学院交通便利,环境宜人,风景优美,是教书育人的理想境地。校园建筑科学合理、功能齐全,公共教学楼、专业教学楼、实训楼、图书信息大楼、成教大楼、大学生活动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矗立在校园不同区域,能很好地满足教学和生活的需要。其中图书信息大楼、成教大楼建筑面积均居全省高校之首,现代化体育场是国家田联认定的国家级二类体育场,美丽的人工湖、俊秀的假山,是师生修身养性、陶冶情操的“世外桃源”,为师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学院积极引进博士、专家型人才,聘请企业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担任实训指导老师,组建了精良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工853人,专任教师486余人,其中博士、硕士占50%以上,教授、副教授占20%以上,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占15%以上。
学院现设置4个二级学院和6个教学系,开设应用化工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煤矿开采技术、会计、学前教育、建筑工程技术、护理、畜牧兽医、园林技术等特色专业。形成以能源类特色理工专业为主,财会、教育、农林牧专业为辅,文科理科全覆盖,三年制和五年一贯制并行的专业体系,逐步建立涵盖化学工程、机电工程、矿业工程、经济管理、建筑工程、师范教育、农林畜牧等专业技术领域的7大类29个专业。学院面向陕甘宁蒙晋青川豫等八个省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000多人。
学院特别注重实践教学,致力于学生实践动手操作能力的提高,采用“教、学、做”一体化、教学过程“2+1”模式,2年校内学习实训,1年校外企业实习,大力推行“双证书”制度(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为保障实践教学,学院投资1.5亿元,建成高标准、高水平、全省一流、全国先进的实验实训室6大类90种133个,生均实验实训仪器设备值1.5万多元,居全省高职院校前列。为学生提供了先进的基础实验、专业实训、模拟训练、真实场景实训场所,同时满足煤矿特种工、电工、钳工、焊工、车工、数控机床操作工、会计从业资格证等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的要求。
学院秉承“励志、躬行、崇德、尚能”的校训,遵循学校以育人为本、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人才培养以能力为本的办学原则,立足榆林,面向陕北,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学院特别注重学生行为养成教育,狠抓常规管理,让每位学生“先成人、后成才”,成为一个有健康人格,自信、自强、自立的青年,并通过三年或五年的学习提高,成为既懂理论、更擅实践操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建立起完善的 “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的奖助学体系,充分发挥其在育人中的“杠杆”作用。学生在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同时,还可享受学院奖助学金和慈善资助金等奖励资助,覆盖面达68%,年总规模超过500多万元,使每位品学兼优的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学院已初步建成了以能源化工专业领域为主,教育、财会、农林牧为辅的专业结构体系,现开设应用化工技术、化工装备技术、工业分析技术、化工自动化技术、煤炭深加工与利用、电厂热能动力装置、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煤矿开采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会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护理、林业技术、园林技术、现代农业技术、畜牧兽医等23个专业。
学院充分利用国家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及能源化工产业集聚的有利条件,紧密联系当地国有大中型企业,与神华神东煤炭集团、华电榆林公司、榆天化、华奥盐田公司等多家企业深度合作,建立并拓展校外实训基地,为教师实践锻炼、学生实习实训、订单培养、企业员工培训创造良好的条件,实现校企之间技术互通、资源共享、利益互惠,为毕业生对口、稳定、高薪就业奠定了良好基础。近几年,全市安排重点项目200多个,总投资8000多亿元,预计“十三五”期间需求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80000余名,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提供了充足的就业岗位。2017年,我院平均为每位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2.6个,就业率达到97%。
学院立足榆林,面向陕北,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秉承“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的职教精神,本着“让家长放心,对学生负责,为社会服务”的宗旨和“先成人、后成才”理念,注重学生行为养成教育,狠抓学生日常教育与管理,让每位学生“先成人、后成才”,努力把学生培养成既懂理论、更擅实践操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近年来,学院全面实施“校企合作战略、特色品牌战略、人才强校战略、科研兴校战略、国际化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省级示范创建工程、体制机制创新工程、专业改革与建设工程、师资队伍建设工程、学生素质教育工程、数字化校园建设工程”,努力向国内一流高职院校迈进。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政策,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及学院的相关政策规定,本着实现招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原则,综合考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榆林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4318,在陕招生代号8149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榆林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基本情况。学院是由榆林市人民政府主办、业务由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由校本部、农学院、林学院、医学院、人文社科学院、艺术学院6个校区组成,校本部位于榆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院总占地面积3000余亩,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
第五条 办学地点:新生分别按专业归口到相应校区就读,校本部位于陕西省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环路1号,邮编:719000。
第六条 凡具有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可获得榆林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普通高等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网上统一电子注册,可上网查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保卫处、各教学院系(部)等部门组成。
第八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开展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院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2022年拟面向陕西、山西、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贵州、四川、黑龙江、西藏、广西、云南、湖北等1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招生专业有:煤矿智能开采技术、矿山机电与智能装备、数控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化工装备技术、化工自动化技术、现代农业技术、林业技术、园林技术、畜牧兽医、工程测量技术、热能动力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消防技术、工程造价、机电一体化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煤化工技术、分析检验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现代文秘、戏曲表演等35个专业。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录取工作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省、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领导下,依据相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1、录取时,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投档分数相同考生,当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或有成绩位次排序的,按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或成绩位次排序执行;无明确规定的,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根据考生分数录取到所填报的其他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的,也可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且所报专业满额的,做退档处理。
2、所有专业在录取时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符合生源地照顾条件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相关的录取政策执行。
3、所有被录取考生进校后学习的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第十一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相关补充规定要求。
第六章 学费与资助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按照陕西省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奖助学与优惠政策:
学院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的奖助学体系,开辟“绿色通道”,积极帮助优秀学生和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奖助学体系: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800或3800元/年、学院奖学金500--2000元/年、生源地助学贷款不超过12000元/年。
2、优惠政策:2022年,凡被我院录取的三年制新生,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 我院三年制中专毕业生报考我院者,免第一年学费;
(2)高考成绩上本科线者,免第一年学费;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于入学资格审查或身体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入学资格审查或身体复查不合格的新生,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883-8149 0912-3456004、3456123、3456005
传 真:0912-3456004
网 址:http://www.yulinvtc.edu.cn
二○二二年四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