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传媒学院
辽宁传媒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东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传媒类本科大学,全国八大传媒院校之一。学校位于辽宁省省会沈阳市,总占地面积1500亩, 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分南北两个校区,全日制在校生万人。
学校是辽宁省应用型大学建设试点高校,辽宁省文化产业校企联盟理事长单位,荣获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多次被评为辽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学校以传媒类专业为主,文学类、艺术类、管理类、工科类多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以传媒创意为核心,以传媒艺术和传媒技术为两翼的特色办学体系。学校下设11个二级学院,四大学科门类, 44个专业,形成了特色鲜明的4大专业群,是一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传媒大学。
学校成立于1991年。2005年,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辽宁美术职业学院,学校已培养出数万名艺术类专业学子,服务辽宁社会经济发展。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升格为辽宁传媒学院,成为东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传媒类本科大学。2016年,设置了五个教学系、四大教学部的教学格局。2017年,辽宁传媒学院获批,拥有招收留学生资格。2019年,辽宁传媒学院组建11个二级学院,建立现代化大学管理体制,为建设成为高水平传媒大学奠定坚实基础。
建校30年来,学校坚持“为国家培养人才、为就业提供教育”的办学理念,按照“立足辽宁、面向全国、紧贴行业、服务社会”的办学思路,以内涵发展为主,促进规模、结构、质量协调发展,以不断增强学校的综合实力、竞争力和服务于辽宁振兴发展的贡献力。按OBE理念修订人才培养方案,遵循成果导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科学设置课程体系,构建“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和定制培养教育”三大课程平台,顺应文化产业发展,形成了定制培养、项目教学等鲜明的办学优势与特色,实现了专业与就业的无缝对接。2017年我校的项目教学包在教育部评估中心发布的《中国民办本科教育质量报告》中作为典型特色案例被推广。学校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持续开展大学生德育答辩,对学生德育教育起到了显著效果。学校先后与省内著名传媒、广电、出版、演艺等300余家行业龙头企事业单位开展了校企合作,获批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5个,学校与辽宁广播电视集团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作为辽宁广播电视台全媒体人才培养基地,共同开展“5G视频播控和网络直播平台”、“CITY SKY演艺中心”、“新媒体直播、短视频、运营”等项目建设,共同推动辽宁“全媒体”事业发展。学校在省级以上各类教学立项以及专业竞赛中,共获得414项重要奖项,其中国际级奖励6项,国家级219项。2020年,学校网络与新媒体、动画专业荣获省级一流本科示范专业;传播学概论等13门课程荣获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按照“引进、培养”并举理念,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引进高层次人才,打造出一支职称结构合理、学历层次较高、科研能力较强的高素质、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截至2022年初,全校现有教职工882人,教师总数607人,教师中具有正高、副高级职称252人,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392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4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2人,国家级社科基金、专业大赛评审专家3人,教育部专业评估专家2人,教育部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专家1人,辽宁省教学名师5人,国家、省部级艺术专业协会、研究会成员30余人,教师参演参赛作品获得华表奖、兰亭奖、金犊奖、全国美展等多项国家级殊荣。为拓宽学生视野,感受最前沿的行业动态,学校聘请了美国加州大学、澳大利亚斯威本大学、意大利巴勒莫美术学院,以及中国传媒大学、中央美术学院等100余位国内外传媒与艺术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和客座教授,增强学校师资力量。
学校有全媒体互动式演播厅、录播厅、非线性编辑工作室、雅马哈数字调音工作室等120余间,配有国际领先水平的高端数字摄影机、全画幅单反相机、苹果高清非线编辑系统、达芬奇调色系统设备及系统,以充分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随着北校区建设进程加速,学校办学设施不断升级,建有同时容纳千余人的报告厅、六千余人的体育场馆,功能齐全的图书馆、美术馆、大学生活动中心等,未来将是一片气势宏伟的现代化大学城,先进的设施条件领先全省及东北地区。学校全力推进智慧化校园建设,统一智慧校园公共服务体系,建立高效互动的数据管理平台,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全面智能综合的信息服务。拥有百万纸质藏书量、智慧教学资源、电子图书文献、中国知网数据库、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可随时随地使用。
学校高度重视国际化发展,始终推进教育国际化步伐,国际交流工作已从“外事”逐步过渡到“引智”与“国际化”阶段。截至日前,已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意大利、法国、俄罗斯、加拿大、日本、韩国等五大洲三十余个国家和地区的百余所知名大学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陆续引进了澳大利亚斯威本科技大学等国外多所知名大学教授,为在校生进行线上及线下授课,加强国际间师生交流,受到学生、家长高度认可。学校开展了来华留学教育和在校生出国交流项目,目前有来自全球近50国家400余名在校留学生。此外,学校每年开展学生游学及攻读学位活动。近期,学校大力引进外方优质资源, 融合中外教学特色,开设2+2国际本科及教育部国际证书认证项目,专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这将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加速学校教育国际化进程。
面向国家及行业产业战略需求,以传承和保护中华传统文化为己任,创新科研机制管理改革,跨学科组建科学研究所12个;成立科研创新团队29个;成立系级竞赛工作室40个。近三年,承担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辽瓷艺术创新人才培养》,抢救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辽瓷工艺传承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主持国家教科规划课题《我国高校大学生诚信教育体系建设研究》,开创我国大学生诚信教育研究体系新局面。另外,获得文化部科技创新重大项目1项,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42项;出版专著74部,其中《尼古拉•费钦的艺术》填补了国内研究俄罗斯著名画家尼古拉•费钦的学术空白;教师公开发表核心期刊以上论文158篇,获批国家级专利技术168项,软件著作78项,指导学生获得“互联网+”辽宁省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国际大学生雪雕大赛一等奖等众多国内外知名奖项。学生公开发表论文242篇,参加国家级以上专业比赛获奖516人次。
树立百年目标,尽展传媒风采。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辽宁传媒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布局智能传媒教育,充分发挥产教融合教学优势,深化内涵发展,提升教育质量,提高学校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向着建设成为中国高水平传媒类大学的目标迈进。
辽宁传媒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全称:辽宁传媒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0号
3.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7.01万平方米(约合1304.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8.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4.2平方米;生师比21.9:1;专任教师349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1.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660.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406.5元;图书97.2万册,生均图书92.8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经校务会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专业计划。
招生专业语种:各专业招生不限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传媒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传媒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传媒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一)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依据辽价发[2016]36号相关文件,依据收费许可及备案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学校本科各专业学费为25000元/年/生;专科各专业学费为15000元/年/生。南、北校区住宿费1500-3000元。
(二)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三)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学校设有校内、校外多项奖助学金,建立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为辅的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市长奖学金6000元/年;校长奖学金5000元/年、企业奖学金。
3.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校长助学金1000元/年。
4.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以向学校申请勤工助学,学校根据实际需求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5.学费减免。根据辽宁省资助工作文件要求,学校对孤儿学生采取相应的学费减免政策。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各项工作程序按照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各类奖助学金评比过程、评比结果按要求实施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国际交流与合作
辽宁传媒学院与韩国鲜文大学合作举办的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该项目采取“4+0”的联合培养模式,学生可以在辽宁传媒学院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四年课程,达到辽宁传媒学院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颁发辽宁传媒学院毕业证书和辽宁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或者在满足韩国鲜文大学入学要求的基础上,自愿选择赴韩方学习,学生达到双方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可获得韩国鲜文大学学士学位证书、辽宁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和辽宁传媒学院毕业证书。
录取办法
严格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一)投档比例: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不含提前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报考我校数字媒体技术、工程造价、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选考物理科目方可报考;报考风景园林本科专业的山东省考生,必须选考历史、生物、地理其中一个科目方可报考,其它专业不提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不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我校所有本、专科专业均为文理兼招。
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1.在辽宁省招生的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与科技、艺术设计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环境设计、绘画、雕塑、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动画设计)、广告艺术设计专业在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书法学、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戏剧影视导演专业须取得辽宁省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省统考任一专业省级统考合格成绩;录音艺术专业须取得辽宁省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音乐类各专门化(键盘演奏(钢琴、流行键盘、双排键电子琴);声乐演唱(流行、美声、民声)、音乐教育(流行(钢琴)、流行(其他器乐)、美声钢琴、民声钢琴、美声(民声)其他器乐类)省统考任一专业省级统考合格成绩。
2.内蒙古普通类本科专业实行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美术及编导类专业按照“志愿清”原则投档录取。
艺术类在其他省份招生,投档方式按照各招生省份文件执行,如生源省份无规定的投档方式则按照辽宁省规定的投档方式投档。
(四)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五)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辽宁省内报考美术类及设计学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考生需取得辽宁省艺术类统(联)考本、专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辽宁省规定的艺术类本、专科控制线以上,以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即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综合分计算。美术类及设计学类专业综合分即“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分即“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录取,综合分即文化课成绩;表演专业按专业课成绩投档录取,综合分即专业课成绩。依据考生综合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辽宁省内报考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专业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辽宁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以有序志愿方式,按照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辽宁省生源考生报考书法学专业录取原则参照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省外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即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依据各省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序。如该省份无规定的录取原则,则依据辽宁省相关专业录取原则执行,依据考生折算后的综合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省外对实行有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即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文理统一排队。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当考生投档成绩(综合分)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艺术(文)以及不分文理省份的考生录取时,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艺术(理)则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
内蒙古美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60%计算综合分,按照考生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编导类专业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成绩*40%计算综合分,按照考生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如该生源省无统一规定的录取原则,则参照我校在辽宁省各专业录取方式执行。
普通类本、专科专业录取原则:
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对已投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如投档成绩相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其他省份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六)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89745555、89745666
学院网址:http://www.lncu.cn/
(七)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1.报考条件
(1)按照教育部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文件要求,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基本条件。
(2)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3)根据专业需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形象良好,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声带状况良好、口腔等各发音器官无缺陷。校考录取原则:
凡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若生源省有省统(联)考,考生须获得相应省统(联)考专业合格证(不含校级联考),且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校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不足,我校则同时承认省联考与其他本科院校校考合格成绩),如校考专业课成绩同分,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含历史学科类)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含物理学科类)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
以上校考专业考试成绩信息查询请登陆辽宁传媒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lncu.cn/。
(八)注意事项
本招生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我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市及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辽宁传媒学院
2022年5月30日
学校是辽宁省应用型大学建设试点高校,辽宁省文化产业校企联盟理事长单位,荣获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多次被评为辽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学校以传媒类专业为主,文学类、艺术类、管理类、工科类多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以传媒创意为核心,以传媒艺术和传媒技术为两翼的特色办学体系。学校下设11个二级学院,四大学科门类, 44个专业,形成了特色鲜明的4大专业群,是一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传媒大学。
学校成立于1991年。2005年,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辽宁美术职业学院,学校已培养出数万名艺术类专业学子,服务辽宁社会经济发展。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升格为辽宁传媒学院,成为东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传媒类本科大学。2016年,设置了五个教学系、四大教学部的教学格局。2017年,辽宁传媒学院获批,拥有招收留学生资格。2019年,辽宁传媒学院组建11个二级学院,建立现代化大学管理体制,为建设成为高水平传媒大学奠定坚实基础。
建校30年来,学校坚持“为国家培养人才、为就业提供教育”的办学理念,按照“立足辽宁、面向全国、紧贴行业、服务社会”的办学思路,以内涵发展为主,促进规模、结构、质量协调发展,以不断增强学校的综合实力、竞争力和服务于辽宁振兴发展的贡献力。按OBE理念修订人才培养方案,遵循成果导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科学设置课程体系,构建“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和定制培养教育”三大课程平台,顺应文化产业发展,形成了定制培养、项目教学等鲜明的办学优势与特色,实现了专业与就业的无缝对接。2017年我校的项目教学包在教育部评估中心发布的《中国民办本科教育质量报告》中作为典型特色案例被推广。学校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持续开展大学生德育答辩,对学生德育教育起到了显著效果。学校先后与省内著名传媒、广电、出版、演艺等300余家行业龙头企事业单位开展了校企合作,获批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5个,学校与辽宁广播电视集团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作为辽宁广播电视台全媒体人才培养基地,共同开展“5G视频播控和网络直播平台”、“CITY SKY演艺中心”、“新媒体直播、短视频、运营”等项目建设,共同推动辽宁“全媒体”事业发展。学校在省级以上各类教学立项以及专业竞赛中,共获得414项重要奖项,其中国际级奖励6项,国家级219项。2020年,学校网络与新媒体、动画专业荣获省级一流本科示范专业;传播学概论等13门课程荣获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按照“引进、培养”并举理念,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引进高层次人才,打造出一支职称结构合理、学历层次较高、科研能力较强的高素质、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截至2022年初,全校现有教职工882人,教师总数607人,教师中具有正高、副高级职称252人,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392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4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2人,国家级社科基金、专业大赛评审专家3人,教育部专业评估专家2人,教育部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专家1人,辽宁省教学名师5人,国家、省部级艺术专业协会、研究会成员30余人,教师参演参赛作品获得华表奖、兰亭奖、金犊奖、全国美展等多项国家级殊荣。为拓宽学生视野,感受最前沿的行业动态,学校聘请了美国加州大学、澳大利亚斯威本大学、意大利巴勒莫美术学院,以及中国传媒大学、中央美术学院等100余位国内外传媒与艺术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和客座教授,增强学校师资力量。
学校有全媒体互动式演播厅、录播厅、非线性编辑工作室、雅马哈数字调音工作室等120余间,配有国际领先水平的高端数字摄影机、全画幅单反相机、苹果高清非线编辑系统、达芬奇调色系统设备及系统,以充分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随着北校区建设进程加速,学校办学设施不断升级,建有同时容纳千余人的报告厅、六千余人的体育场馆,功能齐全的图书馆、美术馆、大学生活动中心等,未来将是一片气势宏伟的现代化大学城,先进的设施条件领先全省及东北地区。学校全力推进智慧化校园建设,统一智慧校园公共服务体系,建立高效互动的数据管理平台,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全面智能综合的信息服务。拥有百万纸质藏书量、智慧教学资源、电子图书文献、中国知网数据库、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可随时随地使用。
学校高度重视国际化发展,始终推进教育国际化步伐,国际交流工作已从“外事”逐步过渡到“引智”与“国际化”阶段。截至日前,已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意大利、法国、俄罗斯、加拿大、日本、韩国等五大洲三十余个国家和地区的百余所知名大学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陆续引进了澳大利亚斯威本科技大学等国外多所知名大学教授,为在校生进行线上及线下授课,加强国际间师生交流,受到学生、家长高度认可。学校开展了来华留学教育和在校生出国交流项目,目前有来自全球近50国家400余名在校留学生。此外,学校每年开展学生游学及攻读学位活动。近期,学校大力引进外方优质资源, 融合中外教学特色,开设2+2国际本科及教育部国际证书认证项目,专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这将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加速学校教育国际化进程。
面向国家及行业产业战略需求,以传承和保护中华传统文化为己任,创新科研机制管理改革,跨学科组建科学研究所12个;成立科研创新团队29个;成立系级竞赛工作室40个。近三年,承担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辽瓷艺术创新人才培养》,抢救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辽瓷工艺传承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主持国家教科规划课题《我国高校大学生诚信教育体系建设研究》,开创我国大学生诚信教育研究体系新局面。另外,获得文化部科技创新重大项目1项,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42项;出版专著74部,其中《尼古拉•费钦的艺术》填补了国内研究俄罗斯著名画家尼古拉•费钦的学术空白;教师公开发表核心期刊以上论文158篇,获批国家级专利技术168项,软件著作78项,指导学生获得“互联网+”辽宁省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国际大学生雪雕大赛一等奖等众多国内外知名奖项。学生公开发表论文242篇,参加国家级以上专业比赛获奖516人次。
树立百年目标,尽展传媒风采。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辽宁传媒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布局智能传媒教育,充分发挥产教融合教学优势,深化内涵发展,提升教育质量,提高学校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向着建设成为中国高水平传媒类大学的目标迈进。
辽宁传媒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全称:辽宁传媒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0号
3.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7.01万平方米(约合1304.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8.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4.2平方米;生师比21.9:1;专任教师349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1.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660.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406.5元;图书97.2万册,生均图书92.8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经校务会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专业计划。
招生专业语种:各专业招生不限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传媒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传媒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传媒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一)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依据辽价发[2016]36号相关文件,依据收费许可及备案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学校本科各专业学费为25000元/年/生;专科各专业学费为15000元/年/生。南、北校区住宿费1500-3000元。
(二)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三)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学校设有校内、校外多项奖助学金,建立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为辅的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市长奖学金6000元/年;校长奖学金5000元/年、企业奖学金。
3.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校长助学金1000元/年。
4.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以向学校申请勤工助学,学校根据实际需求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5.学费减免。根据辽宁省资助工作文件要求,学校对孤儿学生采取相应的学费减免政策。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各项工作程序按照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各类奖助学金评比过程、评比结果按要求实施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国际交流与合作
辽宁传媒学院与韩国鲜文大学合作举办的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该项目采取“4+0”的联合培养模式,学生可以在辽宁传媒学院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四年课程,达到辽宁传媒学院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颁发辽宁传媒学院毕业证书和辽宁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或者在满足韩国鲜文大学入学要求的基础上,自愿选择赴韩方学习,学生达到双方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可获得韩国鲜文大学学士学位证书、辽宁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和辽宁传媒学院毕业证书。
录取办法
严格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一)投档比例: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不含提前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报考我校数字媒体技术、工程造价、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选考物理科目方可报考;报考风景园林本科专业的山东省考生,必须选考历史、生物、地理其中一个科目方可报考,其它专业不提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不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我校所有本、专科专业均为文理兼招。
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1.在辽宁省招生的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与科技、艺术设计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环境设计、绘画、雕塑、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动画设计)、广告艺术设计专业在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书法学、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戏剧影视导演专业须取得辽宁省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省统考任一专业省级统考合格成绩;录音艺术专业须取得辽宁省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音乐类各专门化(键盘演奏(钢琴、流行键盘、双排键电子琴);声乐演唱(流行、美声、民声)、音乐教育(流行(钢琴)、流行(其他器乐)、美声钢琴、民声钢琴、美声(民声)其他器乐类)省统考任一专业省级统考合格成绩。
2.内蒙古普通类本科专业实行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美术及编导类专业按照“志愿清”原则投档录取。
艺术类在其他省份招生,投档方式按照各招生省份文件执行,如生源省份无规定的投档方式则按照辽宁省规定的投档方式投档。
(四)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五)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辽宁省内报考美术类及设计学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考生需取得辽宁省艺术类统(联)考本、专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辽宁省规定的艺术类本、专科控制线以上,以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即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综合分计算。美术类及设计学类专业综合分即“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分即“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录取,综合分即文化课成绩;表演专业按专业课成绩投档录取,综合分即专业课成绩。依据考生综合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辽宁省内报考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专业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辽宁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以有序志愿方式,按照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辽宁省生源考生报考书法学专业录取原则参照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省外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即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依据各省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序。如该省份无规定的录取原则,则依据辽宁省相关专业录取原则执行,依据考生折算后的综合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省外对实行有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即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文理统一排队。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当考生投档成绩(综合分)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艺术(文)以及不分文理省份的考生录取时,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艺术(理)则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
内蒙古美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60%计算综合分,按照考生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编导类专业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成绩*40%计算综合分,按照考生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如该生源省无统一规定的录取原则,则参照我校在辽宁省各专业录取方式执行。
普通类本、专科专业录取原则:
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对已投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如投档成绩相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其他省份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六)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89745555、89745666
学院网址:http://www.lncu.cn/
(七)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1.报考条件
(1)按照教育部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文件要求,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基本条件。
(2)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3)根据专业需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形象良好,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声带状况良好、口腔等各发音器官无缺陷。校考录取原则:
凡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若生源省有省统(联)考,考生须获得相应省统(联)考专业合格证(不含校级联考),且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校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不足,我校则同时承认省联考与其他本科院校校考合格成绩),如校考专业课成绩同分,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含历史学科类)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含物理学科类)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
以上校考专业考试成绩信息查询请登陆辽宁传媒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lncu.cn/。
(八)注意事项
本招生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我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市及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辽宁传媒学院
2022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