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坐落于东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沈阳,是东北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学府。鲁迅美术学院的创建,可追溯到1938年由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发起创建的延安鲁迅艺术学院。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和“紧张、严肃、刻苦、虚心”的校训。鲁迅美术学院由延安鲁艺创建至今,已走过81年的发展历程。她的历史可分为四个阶段,即延安鲁迅艺术学院时期(简称“延安鲁艺”)、东北鲁迅艺术学院时期(简称“东北鲁艺”)、东北美术专科学校(简称东北美专)和鲁迅美术学院时期(简称“鲁美”)。
经过81年的发展,鲁迅美术学院现已成长为师资力量雄厚、专业齐全、办学水平和整体实力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著名高等艺术学府。学院现有沈阳和大连两个校区,沈阳校区地处东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大连校区地处美丽的国家风景旅游度假区金石滩。校园总占地面积95.8万平方米,图书馆现藏有图书60.98万册,并藏有国内历代书画真迹、碑帖拓片和文物计3000余件,美术馆和艺术博物馆总建筑面积23796.77平方米。
学院现有教学单位17个:工业设计学院、中国画学院、建筑艺术设计学院、绘画学院、雕塑艺术学院、影像艺术学院、染织服装艺术设计学院、人文学院、实验艺术系、视觉传达设计学院、传媒动画学院、工艺美术设计学院、中英数字媒体艺术学院、鲁美∙文化国际服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16个本科专业,中国画、书法学、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绘画、雕塑、公共艺术、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学院各专业均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学院共有3个一级学科: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其中,美术学、设计学专业是全国最早开设的传统专业;摄影专业是全国最早培养摄影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专业;动画专业被评为辽宁省重点支持专业;工业设计实验教学中心是全国同类院校中唯一的国家级工业设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版画实验教学中心、摄影影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被评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院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重视基础教学改革,强化基本功训练。无论在教学成果还是艺术创作上,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创作了一大批艺术精品,许多艺术创作和研究荣获国家级奖励,为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学院拥有一支素质好、能力强、专业结构和职称结构较为合理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518人,教授67人,副教授177人,其他副高级1人,讲师214人,助教26人,未评级33人,其中有11位专家享受由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学院现有本科生6637人,研究生643人。
学院既是著名的学府,同时又是美术创作、艺术设计和学术研究的重要基地。在全国历届美展中入选率、获奖率位居同类院校前列。全景画是学院大型艺术创作的整体创作实力的标志。设计学科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参与创作设计施工的重大工程中有40项被中宣部列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院先后被评为高等学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辽宁省政府批准为“绘画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工业产品设计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 “辽宁省紧缺人才和艺术类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重视科研创作,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根据美术教育的规律性和特殊性,在确保突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的同时,注重科研创作,将科研创作作为提高本科教学水平的一个重要手段。截至2019年,学院获得国家社科基金2项,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6项,国家艺术基金16项。学院与国际上30多所艺术院校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目前经教育部批准,我院同2所国际艺术院校联合办学。
每年学院定期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我院讲学,增强文化交流,通过广泛开展各类学术活动,促进了我院的对外学术交流,形成了浓厚的学术氛围。学报《艺术工作》先后荣获全国优秀社科学报、中国艺术类核心期刊、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并连续三次被评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2016至2019年以来,学院连续三年打造毕业季系列活动,已经成为学院面向社会展示教育成果、强化美育服务、传播艺术理念、引领大众审美的品牌活动,全面提升学院艺术对社会的开放度和融入度,集中向社会汇报我院的教学成果和办学特色。
学院将继续秉承鲁艺的优良传统,以心系国运、艺以载道的情怀,独立、批判、自省的目光审视时代潮流,汇融中西,办出特色,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实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学院在全国同类院校中的领先地位,全面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等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鲁迅美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中国画、书法学、文物保护与修复、绘画、雕塑、公共艺术、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导演、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美术学、艺术管理、实验艺术,在沈阳校区办学,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十九号,邮编:110004;
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与科技、艺术设计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在大连校区办学,地址:大连市金州新区金石滩金石路39号,邮编:116650。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5.8万平方米(约合1436.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9.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3平方米;生师比17.0;专任教师478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595.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901.3元;图书67.4万册;生均图书82.1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我校所有专业外省无分省计划。
2、无外语语种限制,本科阶段开设英语和日语公共课;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专业相关课程使用英语教学。
3、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5、招生计划总数及辽宁省、外省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数将按主管部门核准执行。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鲁迅美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鲁迅美术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鲁迅美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各专业学费按照经省物价部门批准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备案的标准公布,详见“三、专业设置”。住宿生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
当年最终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批复和备案执行。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1)奖学金
学生在学期间实行奖助学金制。奖助学金的评选,由学生管理部门、教学单位等依据学校当年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上报、审核、公示。
(2)助学贷款
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最高为12000元/年/人。
所有奖助学金的评选,由学生管理部门、教学单位等依据学院当年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上报、审核、公示等相关程序。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1、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与其他专业在同批次录取。
2、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自愿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在我院修满专业学分并通过日本法务省规定的留学生日本语二级水平测试后,可进入日本文化学园文化服装学院学习,赴日学生的专业方向根据学生已完成所学课程的综合成绩来划分。毕业颁发日本文化学园文化服装学院毕业证书(时尚高度专门士)和鲁迅美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我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因故不能出国学习的学生可留在我院继续学习,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4、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在我院完成所规定的学习要求,专业合格,英语达到雅思6.0分且通过中英专家面试考核,可进入英国索尔福德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学习,修满120学分由英国索尔福德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同时颁发鲁迅美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我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因故不能出国学习的学生可留在我院继续学习,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原则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所有校考专业为艺术类提前批;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专业,不组织校考,商请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后,在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范围内,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在艺术类提前批录取。各专业最终批次设置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考生须符合我校及生源地的相关报考条件,并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无校考的专业除外),我校根据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体检情况、专业课考试成绩及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考生文化课总分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份当年艺术类相关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考生须在所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专业类别范围内(无校考的专业除外)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我校根据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录取,且优先录取将我校作为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
(3)依据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各专业类别根据考生专业课考试和高考文化课考试的综合分数,文理科(物理学和历史学科类)考生从高到低统一排名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统一排名,外省考生统一排名)。(5)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并列情况:
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艺术管理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我校不执行各省级主管部门关于高考加分的政策,按各省原始分录取。
5、录取后的专业及专业方向分配
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美术学专业考生被我院录取后,须按学院规定登录指定网站填报相关专业(或专业方向)信息,根据本人志愿选择相关专业及专业方向信息,以便入学后到相关专业学习。学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在被录取的类别中选择专业及专业方向进行填报,不填报者视为服从。按照考生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该专业及专业方向分配的计划数,依据考生录取分数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分配。如遇分数相同,则按“3、院校志愿及录取”第(5)条的规定执行。
6、新生复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专业测试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一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8、电联系话及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24-83937738
学校网址:www.lumei.edu.cn
鲁迅美术学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
经过81年的发展,鲁迅美术学院现已成长为师资力量雄厚、专业齐全、办学水平和整体实力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著名高等艺术学府。学院现有沈阳和大连两个校区,沈阳校区地处东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大连校区地处美丽的国家风景旅游度假区金石滩。校园总占地面积95.8万平方米,图书馆现藏有图书60.98万册,并藏有国内历代书画真迹、碑帖拓片和文物计3000余件,美术馆和艺术博物馆总建筑面积23796.77平方米。
学院现有教学单位17个:工业设计学院、中国画学院、建筑艺术设计学院、绘画学院、雕塑艺术学院、影像艺术学院、染织服装艺术设计学院、人文学院、实验艺术系、视觉传达设计学院、传媒动画学院、工艺美术设计学院、中英数字媒体艺术学院、鲁美∙文化国际服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16个本科专业,中国画、书法学、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绘画、雕塑、公共艺术、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学院各专业均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学院共有3个一级学科: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其中,美术学、设计学专业是全国最早开设的传统专业;摄影专业是全国最早培养摄影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专业;动画专业被评为辽宁省重点支持专业;工业设计实验教学中心是全国同类院校中唯一的国家级工业设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版画实验教学中心、摄影影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被评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院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重视基础教学改革,强化基本功训练。无论在教学成果还是艺术创作上,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创作了一大批艺术精品,许多艺术创作和研究荣获国家级奖励,为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学院拥有一支素质好、能力强、专业结构和职称结构较为合理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518人,教授67人,副教授177人,其他副高级1人,讲师214人,助教26人,未评级33人,其中有11位专家享受由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学院现有本科生6637人,研究生643人。
学院既是著名的学府,同时又是美术创作、艺术设计和学术研究的重要基地。在全国历届美展中入选率、获奖率位居同类院校前列。全景画是学院大型艺术创作的整体创作实力的标志。设计学科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参与创作设计施工的重大工程中有40项被中宣部列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院先后被评为高等学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辽宁省政府批准为“绘画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工业产品设计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 “辽宁省紧缺人才和艺术类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重视科研创作,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根据美术教育的规律性和特殊性,在确保突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的同时,注重科研创作,将科研创作作为提高本科教学水平的一个重要手段。截至2019年,学院获得国家社科基金2项,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6项,国家艺术基金16项。学院与国际上30多所艺术院校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目前经教育部批准,我院同2所国际艺术院校联合办学。
每年学院定期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我院讲学,增强文化交流,通过广泛开展各类学术活动,促进了我院的对外学术交流,形成了浓厚的学术氛围。学报《艺术工作》先后荣获全国优秀社科学报、中国艺术类核心期刊、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并连续三次被评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2016至2019年以来,学院连续三年打造毕业季系列活动,已经成为学院面向社会展示教育成果、强化美育服务、传播艺术理念、引领大众审美的品牌活动,全面提升学院艺术对社会的开放度和融入度,集中向社会汇报我院的教学成果和办学特色。
学院将继续秉承鲁艺的优良传统,以心系国运、艺以载道的情怀,独立、批判、自省的目光审视时代潮流,汇融中西,办出特色,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实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学院在全国同类院校中的领先地位,全面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等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鲁迅美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中国画、书法学、文物保护与修复、绘画、雕塑、公共艺术、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导演、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美术学、艺术管理、实验艺术,在沈阳校区办学,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十九号,邮编:110004;
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与科技、艺术设计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在大连校区办学,地址:大连市金州新区金石滩金石路39号,邮编:116650。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5.8万平方米(约合1436.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9.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3平方米;生师比17.0;专任教师478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595.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901.3元;图书67.4万册;生均图书82.1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我校所有专业外省无分省计划。
2、无外语语种限制,本科阶段开设英语和日语公共课;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专业相关课程使用英语教学。
3、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5、招生计划总数及辽宁省、外省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数将按主管部门核准执行。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鲁迅美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鲁迅美术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鲁迅美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各专业学费按照经省物价部门批准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备案的标准公布,详见“三、专业设置”。住宿生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
当年最终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批复和备案执行。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1)奖学金
学生在学期间实行奖助学金制。奖助学金的评选,由学生管理部门、教学单位等依据学校当年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上报、审核、公示。
(2)助学贷款
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最高为12000元/年/人。
所有奖助学金的评选,由学生管理部门、教学单位等依据学院当年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上报、审核、公示等相关程序。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1、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与其他专业在同批次录取。
2、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自愿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在我院修满专业学分并通过日本法务省规定的留学生日本语二级水平测试后,可进入日本文化学园文化服装学院学习,赴日学生的专业方向根据学生已完成所学课程的综合成绩来划分。毕业颁发日本文化学园文化服装学院毕业证书(时尚高度专门士)和鲁迅美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我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因故不能出国学习的学生可留在我院继续学习,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4、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在我院完成所规定的学习要求,专业合格,英语达到雅思6.0分且通过中英专家面试考核,可进入英国索尔福德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学习,修满120学分由英国索尔福德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同时颁发鲁迅美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我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因故不能出国学习的学生可留在我院继续学习,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原则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所有校考专业为艺术类提前批;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专业,不组织校考,商请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后,在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范围内,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在艺术类提前批录取。各专业最终批次设置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考生须符合我校及生源地的相关报考条件,并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无校考的专业除外),我校根据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体检情况、专业课考试成绩及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考生文化课总分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份当年艺术类相关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考生须在所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专业类别范围内(无校考的专业除外)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我校根据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录取,且优先录取将我校作为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
(3)依据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各专业类别根据考生专业课考试和高考文化课考试的综合分数,文理科(物理学和历史学科类)考生从高到低统一排名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统一排名,外省考生统一排名)。(5)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并列情况:
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艺术管理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我校不执行各省级主管部门关于高考加分的政策,按各省原始分录取。
5、录取后的专业及专业方向分配
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美术学专业考生被我院录取后,须按学院规定登录指定网站填报相关专业(或专业方向)信息,根据本人志愿选择相关专业及专业方向信息,以便入学后到相关专业学习。学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在被录取的类别中选择专业及专业方向进行填报,不填报者视为服从。按照考生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该专业及专业方向分配的计划数,依据考生录取分数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分配。如遇分数相同,则按“3、院校志愿及录取”第(5)条的规定执行。
6、新生复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专业测试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一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8、电联系话及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24-83937738
学校网址:www.lumei.edu.cn
鲁迅美术学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