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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
锦州医科大学诞生于解放战争时期,学校前身为1946年在吉林省洮南市成立的辽吉军区卫生学校。1949年迁址辽宁省锦州市,1958年成立锦州医学院,2006年更名为辽宁医学院。2007年以优秀的成绩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6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锦州医科大学。经过75年的发展已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多门类、多层次、多种办学形式的省属普通高等院校。

校园总占地面积994987.60㎡。有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国际教育3种办学类别;有医学、工学、农学、理学、管理学、教育学6个学科门类;有25个本科专业。学校1984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99年获得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资格,现有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与中国医科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现与暨南大学、苏州大学、大连医科大学联办博士点,聘任临床医学专业博士生导师21人。

学校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2人,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23人,辽宁省优秀专家3人,“辽宁省高等学校攀登学者支持计划”入选者4人,辽宁省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2人。

学校始终坚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学成果丰硕。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示范性专业3个,省级特色(品牌)专业5个。省级精品课程14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与视频公开课7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3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12个。

学校顺应国际医学教育发展趋势,于1991年率先在国内开展了“以器官系统为中心”的医学课程模式改革,打破了“以学科为中心”的传统课程模式,为我国高等医学教育改革提供了成功范例,开创了我国高等医学教育多种课程模式并存的局面,受到国家教育部、卫生部的高度重视,被教育部批准为“面向21世纪高等医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模式改革计划项目”。该项改革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两项,辽宁省教学成果一等奖两项。

学校科研工作起步较早,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学校承担的“稻田皮炎的病因和防治研究”项目在全国科学大会上获重大贡献奖;在“地甲病”和“地克病”的病因和病理学研究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获得卫生部乙级科学技术成果,为我国地方病防治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成为全国“地甲病”和“地克病”研究中心;“磁性树脂根管充填材料及技术的研究”,获国家科技发明三等奖,填补了当时的国内空白。改革开放以来,学校走出了一条产学研一体化的医药科技发展道路,成功孵化出高科技生物制药企业——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全国高等医学领域产学研相结合的典范。学校现获批建设辽宁省高等学校重大科技平台2个,辽宁省重点实验室13个,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1个,辽宁省专业技术创新中心2个,辽宁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个。学校获批辽宁省重点学科4个。基础医学学科入选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立项建设学科。学校主办了《锦州医科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和“社会科学版”、《中国医师能力评价》三种刊物。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135人,其中本科生8074人。现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2020年生源位次排名继续提升,省内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五年制医学骨干专业生源位于全省前20%;7省市提档分数高于一本控制线,9个省市提档分数高于控制线100分以上。学校1997年开始招收留学生,2012年被教育部批准为“来华留学临床医学专业全英文授课资质院校”,2014年被教育部正式列入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高等院校”,2015年被教育部批准为“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资格院校”,学校积极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生源国总量达到75个,在校留学生达1061人,2020年软科发布留学生比例排名位居全国第八名,国际化教育水平保持在省内高校前列。

学校现有各专业教学实习基地96个,其中直属附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9所。附属第一医院是辽西地区最大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辽宁省三大区域医疗中心之一、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国冠心病介入培训基地;附属第二医院是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口腔全科)、中华口腔医学会口腔专业护士培训临床实践基地、辽宁省口腔医学临床技能培训中心、辽宁省口腔健康教育科普基地、辽西地区口腔疾病诊治中心,被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授予“健康口腔推广基地”“临床技能培训基地”。附属第三医院是三级甲等医院,辽宁省职工工伤康复中心、辽宁省糖尿病防治辽西分中心、辽宁省糖尿病眼病防治辽西分中心,2020年获得锦州首张互联网医院牌照,积极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和“5G”应用,为百姓提供高质量的医疗诊治。三所直属附属医院培养出 “辽宁名医”8名,“辽宁青年名医”11名,“辽宁名中医”“辽宁青年名中医”各1名,为锦州建设辽西区域中心城市提供了有力支撑。

学校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先后被评为辽宁省“文明校园”“花园式学校”;先后获得“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中国民主同盟先进集体”“中国民主同盟先进基层组织”“辽宁省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辽宁省思想道德建设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育人工作凸显社会效果,涌现出丁慧、翟桂兰、关有良以及“动车救人团队”“科普救人团队”“电梯间救人团队”等见义勇为、抢救人民生命于危难的先进典型,“锦州医大好人辈出”现象示范和引领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由附属第一、第三医院组成的锦州医科大学医疗队140余人,驰援武汉、大连、锦州新冠肺炎救治中心,特别是奋战在武汉雷神山医院的111名医疗队员,英勇事迹被中央电视台、辽宁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多名同志获得国务院和卫生系统表彰,“锦州医科大学多措并举,立德树人显成效”在人民日报社人民论坛网上刊发。学校的社会影响力、知名度和美誉度大幅攀升,达到历史新高。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学科强校、人才兴校、作风正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秉承“勤俭办学、克难攻坚”的优良传统,全校师生医护员工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振奋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勤奋务实的工作态度,奋力开启学校事业发展的新阶段,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医科大学不懈奋斗!





锦州医科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锦州医科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本科医学、教育学各专业在东校园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本科农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各专业在西校园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48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99.5万平方米(约合1491.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9平方米/生;生均宿舍面积7.3平方米/生;生师比13.7;专任教师831人,研究生学位教师比例为95.1%;产权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8945.5万元,生均设备16427.4元/生;产权纸质图书116万册,生均图书65.8册/生。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学校根据现有教学资源、自身专业办学条件、专业师资分配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国家和辽宁省区域协调发展趋势、行业发展状况,结合近几年各省的社会需求及实际就业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的制定学校各专业、各层次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

2.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办法:

预留计划比例不超过国家核定总计划的1%。

使用预留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在投档前投入。

3.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学校仅开设英、日、俄3门外语课程)。

4.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5.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1.毕业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锦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

2.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达到锦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锦州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高专升本科(专升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1)学费标准

按《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政策的通知》(辽发改收费[2021]78号)文件标准向学生收费。

(2)住宿费标准

根据辽价发[2000]64号文件批示,我校按不同学生宿舍楼分别收取700元/生·学年、800元/生·学年、1000元/生·学年、1200元/生·学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杂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我校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学校实际采取了“奖、助、贷、勤、免、补”等多种措施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入学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手续(详见入学通知书内《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按照国家政策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设有国家(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每生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5000元/年。同时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学金每学期2000元/生、一等奖学金每学期1500元/生、二等奖学金每学期1000元/生、三等奖学金每学期500元/生。为鼓励优秀高中毕业生考入我校,学校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一等新生入学奖学金2000元/生、二等新生入学奖学金1500元/生、三等新生入学奖学金1000元/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每年4400元/生,二等国家助学金每年2750元/生。另外,退役士兵复学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3300元/生。

学校设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学费减免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孤儿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学校同时设有“一帮一育人”助困基金、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困难补助等保障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以上按照《锦州医科大学学生资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程序执行。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锦州医科大学(中方)与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外方)合作举办运动康复专业本科教育。

1.录取条件:严格执行国家统一招生政策,与锦州医科大学(中方)招收中国籍学生执行相同招生政策和标准。

2.证书与学位授予条件:该项目学制四年,采用“3+1”模式。前3年学生在中方学习,第4年符合外方入学标准后,转入外方完成第4年的学习。学生完成本项目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达到双方学历与学位授予标准后,可同时获得中方颁发的运动康复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外方颁发的运动与运动科学专业学士学位证书。未出国学生可继续在中方完成第4年学习,符合中方学历与学位授予条件后,获得中方颁发的运动康复专业本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3.外方颁发证书:Bachelor of Sport and Exercise Science(运动与运动科学专业学士学位证书)(赴外方学习一年者)。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20%以内。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根据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各专业不招色盲和色弱的考生。运动康复专业只招肢体健康考生,有严重先天性循环系统疾病者不宜报考;康复治疗学专业只招肢体健康考生。为学生今后就业考虑,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不宜报考医学相关专业和护理学专业。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辽宁省2022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市、区)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投档时,我校接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加分和降分政策并达到我校投档分数线的考生档案。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我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要求,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

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如果生源不足时,可在本省调档线下适当降分,但不能低于80分。预科阶段培养地点以录取通知书为准。预科培养成绩合格者转入我校本科就读,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对于进档考生分专业时,我校按考生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我校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对于文化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有明确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没有明确要求的省份,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对于已实行高考改革且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所有成绩全部相同时,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6.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2022年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

7.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6-4673436、4673536

传 真:0416-4580464

网 址:www.jz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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