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业大学
沈阳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的多科性研究应用型大学,始建于1949年,1985年由沈阳机电学院更名为沈阳工业大学,原为国家机械工业部所属院校,1998年起由中央和地方共建,以辽宁省管理为主,在“双一流”建设中被列为全省冲击国内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由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的中央校区、兴顺校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和位于辽阳市的辽阳分校组成,总占地面积151.1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71.71万平方米。办学主体位置坐落在有“东方鲁尔”美誉的沈阳市铁西区,中央校区(主校区)位于沈阳市装备制造业聚集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中国制造2025与德国工业4.0战略对接的重要载体中德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占地面积95.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0.81万平方米。
学校设有22个学院、2个教学部和2个工程实训中心,共设63个本科专业、11个专科专业。现有普通本科生17981人,硕士研究生4151人,博士研究生459人,专科生1240人,成人教育学生10691人,外国留学生85人。近三年,毕业生年均初次就业率93.55%,年终就业率95.73%。
学校坚持依靠教师办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师资队伍中教授238人、副教授434人、讲师644人,博士生导师231人、硕士生导师656人、中青年学科带头人78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师资队伍总数的38.1%,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教师占师资队伍总数的87.97%,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9.59%。师资队伍中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在领军人才方面,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3人,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8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入选者17人,辽宁省优秀专家7人,辽宁省高等学校攀登学者2人,辽宁特聘教授10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人选45人,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17人。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其中国家重点二级学科1个(电机与电器),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一流学科4个(电气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电气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设有金融硕士、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土木水利、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资源与环境10个专业学位类别。2010年获批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机械工程领域获“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领域”。
学校牢固树立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以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为抓手,着力创建国内一流本科教育。现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4个,入选全球工程教育第一方阵专业4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7个,国家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国家级教学改革成果奖3项,承担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4项;中国大学慕课网上线运行课程11门;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3个,教育部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项;国家级规划教材5部;获全国高校创新创业宣传总结工作典型学校(50强)、全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99所),国家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50强,获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高校教师创业实践基地、全国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获批省级本科教学成果奖99项;省级各类专业建设项目77项;省级精品开放课程40门;省级教改项目193项;省级规划教材20部;省级教学团队12个,省级教学名师21人;省实验教学中心22个,省实践教育基地15个,辽宁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项;其中2019年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4个,辽宁省首批一流本科建设专业14个,省级教学名师2人,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项。
科技工作发展迅速,现已形成国家、省、市、校四级科研平台体系,拥有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国家级技术转移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教育部创新团队,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5项、三等奖1项。在这里,诞生了4项中国首创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分别是1979年的中国第一台稀土永磁电机,1997年的中国第一台异型螺杆加工数控铣床,2004年的中国第一套长输管道智能检测系统,2005年的中国第一台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近三年来,学校科技进款额每年均超过1亿元,先后获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7项,荣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6项。学校立足和服务辽宁老工业基地,形成了以工为主的办学优势与特色,坚持以服务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为导向,牵头组建了辽宁装备制造产业校企联盟等联盟5个,创办了辽宁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研究院。推进校企协同创新,从科技成果转化源头做起,通过优势互补、成果共享,打通科研立项、产品开发、产品中试、成果转化、企业孵化、技术辐射的全流程,先后组建校企共建研究院20余个;推进校地深度融合,以服务辽宁本地为重点,创建完善铁岭研究院,与盘锦市、鞍山市、抚顺县等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沈抚新区开展紧密合作,同时辐射国内其他区域,共建无锡沈工大产业技术研究院,成立“新动能创新创业联盟”,努力实现互利共赢、协同发展,引导校内外、省内外、国内外先进成果在辽宁落地转化,近年来学校科技成果在辽转化数量和转化率位于省属高校前列。
学生工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大力营造良好育人生态,不断推进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坚持思想教育是灵魂,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学生管理、学生服务、校园活动的全过程,形成了有影响力的“大学讲堂”等多个系列品牌活动,荣获辽宁省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奖;坚持安全稳定是底线,扎实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和全方位的安全意识教育,连续三届获得辽宁省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一等奖,被评为辽宁省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坚持制度建设是防线,落实《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形成体系完备的学生管理服务制度体系;坚持队伍建设是引线,深入开展辅导员系统培训和素质能力大赛,1人荣获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在辽宁省辅导员素质(职业)能力大赛中连续获得优秀组织奖并获得团体一等奖两次。坚持学风建设是主线,持续推进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年级和优良学风学院创建活动,形成了“学在工大”的良好氛围。先后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辽宁省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学生军训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积极构建国际合作平台,始终坚持面向世界,开放办学。目前已与美国、俄罗斯、日本、德国、英国、澳大利亚、韩国、芬兰等国家的70所高等院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际合作关系。学校设立了“一带一路”耿飚奖学金,助力培养熟悉中国,热爱中国的留学人员。学校从1995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2001年开始与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美国班尼迪克大学在本科和研究生层次开展国际合作办学,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已经形成1700多名学生的培养规模,与美国班尼迪克大学联合培养的MBA研究生已毕业十四届。
在新形势下,学校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始终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重视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着力于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培养。学校正在“家文化”理念的引领下,按照教学、科研、学生工作“三个轮子”一起转的总体布局,一流之“士”、一流之师、一流之“吏”、一流之校“四个一流”一起抓的具体举措,努力开创内涵提升的新局面,勠力同心创建国内一流大学,以“奋进之笔”谱写新时代各项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沈阳工业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沈阳工业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1)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主校区):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2)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分校: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光华街30号;
(3)各专业的办学地点:
①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分校: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油气储运工程、环保设备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电子与计算机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知识产权、物流工程专业以及所有高职专科专业、专升本专业;
②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主校区):除第①条所列专业外的其他专业。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51.2万平方米(约合2266.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6平方米;生师比19.3;专任教师1373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0.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2211.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2201.4元;图书237.1万册,生均图书72.9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学校综合考量经济社会发展、各省生源数量及质量状况,结合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需求为参考,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完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协作计划、宏观调控计划等任务,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招生计划。
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普通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录取过程中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将预留计划用于追加到生源较好省份,进行顺次录取,在相应批次投档前投入使用。
2.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所有专业语种不限。
我校可开设外语公共课程包括英语、日语、俄语,请其他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英语外教授课,请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3.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和限制。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一致。
高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参见“三、专业设置” 说明。
(2)住宿费:
中央校区4人间公寓1200元/年,6人间公寓900元/年;
辽阳分校4人间公寓1200元/年,6人间公寓900元/年,普通宿舍5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的要求执行退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公办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校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三种:
①综合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分为特等奖学金2000元/年、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二等奖学金800元/年、三等奖学金500元/年等四个等级;
②单项奖学金:奖励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的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奖学金、道德楷模(标兵)奖学金、志愿服务(标兵)奖学金、社会实践(标兵)奖学金、自立自强(标兵)奖学金、文体活动(标兵)奖学金、突出进步奖学金等奖项。其中,非标兵类奖学金100-300元/年,标兵类奖学金分为500元、1000元、2000元等三个等级。
③社会奖学金:由热心于学校发展和人才培养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捐资设立的奖学金,分为企业奖学金、校企合作奖学金、校友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等非完全校内评选奖学金。具体的等级和金额由资助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与学校共同决定。
(2)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分两个等级,一等助学金每人4400元/年,二等助学金每人2750元/年。
(3)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国家开发银行或其它承办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具体政策到户口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4)勤工助学及困难补助:
①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基金,每年召开一次“招聘会”,学生竞聘上岗,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通过劳动取得勤工助学补贴,缓解经济困难问题。
②困难补助: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学校还争取社会上的资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5)学费减免及绿色通道:
①学费减免:按照学校相关政策,对孤儿大学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等实行学费、住宿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毕业生执行国家资助政策进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②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先入学,然后根据调查、了解、核实的情况,分别采取相应的资助措施,保障每一位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入学。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1.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2.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自愿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
3.外方证书发放的有关事项: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学生达到外方培养过程要求及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英国德比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学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则顺次招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对于实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对于实行“3+1+2”模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份及批次,学校录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专升本的录取原则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进档考生分专业录取时,分数依据为投档成绩(含小数点后排序分,下同),无专业级差。
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分专业录取时,按照《关于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录取规则的建议函》(内教招考普〔2022〕10号)执行,即采取“招生计划 1:1 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除内蒙古自治区外的其他省(区、市)进档考生分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
投档成绩相同时的说明如下:
①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理工类依次以数学、综合、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依次以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②对于实行“3+3”选考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③对于实行“3+1+2”选考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物理学科类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物理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历史学科类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历史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④当投档成绩及相应顺序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相应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录取。
6.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1)艺术类专业
按照《沈阳工业大学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2)高水平运动队
按照《沈阳工业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3)2022年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普通类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
7.联系电话、网址
(1)招生咨询电话:024-25496072
(2)网址:https://www.sut.edu.cn/ (学校官网)
https://zsnet.sut.edu.cn/ (招生网站)
学校由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的中央校区、兴顺校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和位于辽阳市的辽阳分校组成,总占地面积151.1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71.71万平方米。办学主体位置坐落在有“东方鲁尔”美誉的沈阳市铁西区,中央校区(主校区)位于沈阳市装备制造业聚集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中国制造2025与德国工业4.0战略对接的重要载体中德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占地面积95.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0.81万平方米。
学校设有22个学院、2个教学部和2个工程实训中心,共设63个本科专业、11个专科专业。现有普通本科生17981人,硕士研究生4151人,博士研究生459人,专科生1240人,成人教育学生10691人,外国留学生85人。近三年,毕业生年均初次就业率93.55%,年终就业率95.73%。
学校坚持依靠教师办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师资队伍中教授238人、副教授434人、讲师644人,博士生导师231人、硕士生导师656人、中青年学科带头人78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师资队伍总数的38.1%,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教师占师资队伍总数的87.97%,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9.59%。师资队伍中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在领军人才方面,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3人,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8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入选者17人,辽宁省优秀专家7人,辽宁省高等学校攀登学者2人,辽宁特聘教授10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人选45人,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17人。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其中国家重点二级学科1个(电机与电器),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一流学科4个(电气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电气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设有金融硕士、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土木水利、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资源与环境10个专业学位类别。2010年获批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机械工程领域获“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领域”。
学校牢固树立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以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为抓手,着力创建国内一流本科教育。现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4个,入选全球工程教育第一方阵专业4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7个,国家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国家级教学改革成果奖3项,承担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4项;中国大学慕课网上线运行课程11门;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3个,教育部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项;国家级规划教材5部;获全国高校创新创业宣传总结工作典型学校(50强)、全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99所),国家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50强,获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高校教师创业实践基地、全国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获批省级本科教学成果奖99项;省级各类专业建设项目77项;省级精品开放课程40门;省级教改项目193项;省级规划教材20部;省级教学团队12个,省级教学名师21人;省实验教学中心22个,省实践教育基地15个,辽宁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项;其中2019年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4个,辽宁省首批一流本科建设专业14个,省级教学名师2人,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项。
科技工作发展迅速,现已形成国家、省、市、校四级科研平台体系,拥有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国家级技术转移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教育部创新团队,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5项、三等奖1项。在这里,诞生了4项中国首创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分别是1979年的中国第一台稀土永磁电机,1997年的中国第一台异型螺杆加工数控铣床,2004年的中国第一套长输管道智能检测系统,2005年的中国第一台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近三年来,学校科技进款额每年均超过1亿元,先后获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7项,荣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6项。学校立足和服务辽宁老工业基地,形成了以工为主的办学优势与特色,坚持以服务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为导向,牵头组建了辽宁装备制造产业校企联盟等联盟5个,创办了辽宁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研究院。推进校企协同创新,从科技成果转化源头做起,通过优势互补、成果共享,打通科研立项、产品开发、产品中试、成果转化、企业孵化、技术辐射的全流程,先后组建校企共建研究院20余个;推进校地深度融合,以服务辽宁本地为重点,创建完善铁岭研究院,与盘锦市、鞍山市、抚顺县等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沈抚新区开展紧密合作,同时辐射国内其他区域,共建无锡沈工大产业技术研究院,成立“新动能创新创业联盟”,努力实现互利共赢、协同发展,引导校内外、省内外、国内外先进成果在辽宁落地转化,近年来学校科技成果在辽转化数量和转化率位于省属高校前列。
学生工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大力营造良好育人生态,不断推进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坚持思想教育是灵魂,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学生管理、学生服务、校园活动的全过程,形成了有影响力的“大学讲堂”等多个系列品牌活动,荣获辽宁省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奖;坚持安全稳定是底线,扎实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和全方位的安全意识教育,连续三届获得辽宁省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一等奖,被评为辽宁省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坚持制度建设是防线,落实《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形成体系完备的学生管理服务制度体系;坚持队伍建设是引线,深入开展辅导员系统培训和素质能力大赛,1人荣获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在辽宁省辅导员素质(职业)能力大赛中连续获得优秀组织奖并获得团体一等奖两次。坚持学风建设是主线,持续推进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年级和优良学风学院创建活动,形成了“学在工大”的良好氛围。先后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辽宁省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学生军训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积极构建国际合作平台,始终坚持面向世界,开放办学。目前已与美国、俄罗斯、日本、德国、英国、澳大利亚、韩国、芬兰等国家的70所高等院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际合作关系。学校设立了“一带一路”耿飚奖学金,助力培养熟悉中国,热爱中国的留学人员。学校从1995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2001年开始与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美国班尼迪克大学在本科和研究生层次开展国际合作办学,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已经形成1700多名学生的培养规模,与美国班尼迪克大学联合培养的MBA研究生已毕业十四届。
在新形势下,学校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始终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重视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着力于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培养。学校正在“家文化”理念的引领下,按照教学、科研、学生工作“三个轮子”一起转的总体布局,一流之“士”、一流之师、一流之“吏”、一流之校“四个一流”一起抓的具体举措,努力开创内涵提升的新局面,勠力同心创建国内一流大学,以“奋进之笔”谱写新时代各项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沈阳工业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沈阳工业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1)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主校区):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2)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分校: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光华街30号;
(3)各专业的办学地点:
①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分校: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油气储运工程、环保设备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电子与计算机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知识产权、物流工程专业以及所有高职专科专业、专升本专业;
②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主校区):除第①条所列专业外的其他专业。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51.2万平方米(约合2266.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6平方米;生师比19.3;专任教师1373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0.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2211.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2201.4元;图书237.1万册,生均图书72.9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学校综合考量经济社会发展、各省生源数量及质量状况,结合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需求为参考,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完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协作计划、宏观调控计划等任务,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招生计划。
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普通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录取过程中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将预留计划用于追加到生源较好省份,进行顺次录取,在相应批次投档前投入使用。
2.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所有专业语种不限。
我校可开设外语公共课程包括英语、日语、俄语,请其他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英语外教授课,请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3.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和限制。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一致。
高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参见“三、专业设置” 说明。
(2)住宿费:
中央校区4人间公寓1200元/年,6人间公寓900元/年;
辽阳分校4人间公寓1200元/年,6人间公寓900元/年,普通宿舍5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的要求执行退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公办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校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三种:
①综合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分为特等奖学金2000元/年、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二等奖学金800元/年、三等奖学金500元/年等四个等级;
②单项奖学金:奖励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的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奖学金、道德楷模(标兵)奖学金、志愿服务(标兵)奖学金、社会实践(标兵)奖学金、自立自强(标兵)奖学金、文体活动(标兵)奖学金、突出进步奖学金等奖项。其中,非标兵类奖学金100-300元/年,标兵类奖学金分为500元、1000元、2000元等三个等级。
③社会奖学金:由热心于学校发展和人才培养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捐资设立的奖学金,分为企业奖学金、校企合作奖学金、校友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等非完全校内评选奖学金。具体的等级和金额由资助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与学校共同决定。
(2)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分两个等级,一等助学金每人4400元/年,二等助学金每人2750元/年。
(3)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国家开发银行或其它承办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具体政策到户口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4)勤工助学及困难补助:
①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基金,每年召开一次“招聘会”,学生竞聘上岗,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通过劳动取得勤工助学补贴,缓解经济困难问题。
②困难补助: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学校还争取社会上的资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5)学费减免及绿色通道:
①学费减免:按照学校相关政策,对孤儿大学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等实行学费、住宿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毕业生执行国家资助政策进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②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先入学,然后根据调查、了解、核实的情况,分别采取相应的资助措施,保障每一位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入学。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1.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2.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自愿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
3.外方证书发放的有关事项: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学生达到外方培养过程要求及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英国德比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学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则顺次招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对于实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对于实行“3+1+2”模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份及批次,学校录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专升本的录取原则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进档考生分专业录取时,分数依据为投档成绩(含小数点后排序分,下同),无专业级差。
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分专业录取时,按照《关于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录取规则的建议函》(内教招考普〔2022〕10号)执行,即采取“招生计划 1:1 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除内蒙古自治区外的其他省(区、市)进档考生分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
投档成绩相同时的说明如下:
①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理工类依次以数学、综合、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依次以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②对于实行“3+3”选考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③对于实行“3+1+2”选考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物理学科类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物理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历史学科类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历史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④当投档成绩及相应顺序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相应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录取。
6.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1)艺术类专业
按照《沈阳工业大学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2)高水平运动队
按照《沈阳工业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3)2022年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普通类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
7.联系电话、网址
(1)招生咨询电话:024-25496072
(2)网址:https://www.sut.edu.cn/ (学校官网)
https://zsnet.sut.edu.cn/ (招生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