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
大连医科大学创建于1947年,前身为关东医学院。1949年并入大连大学,称大连大学医学院。1950年撤销大连大学建制,大连医学院独立。1969年大连医学院举校南迁贵州省遵义市,建立遵义医学院。1978年在大连市原址复办,仍称大连医学院。1994年更名为大连医科大学。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以医学为主,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法学和哲学等多学科发展的医科大学,是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占地面积15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3.2万平方米。学校固定资产总值71.47亿元,设备总值30.98亿元。实体藏书285.3万册,电子馆藏172.68万册,数据库资源59种。现有二级单位50个,其中,教学、科研单位23个、管理部门20个、教辅部门6个,独立学院1个。现有附属医院15所,其中,直属附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2所。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辽宁省一流建设学科4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9个。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机构前1%。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现有本科招生专业24个,其中,国家一流本科专业6个,省一流本科专业10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及医护人员9300余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020余人、副高级职称1160余人,博士研究生导师270余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780余人。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辽宁省创新团队16个。现有国家级各类人才63人次,其中,“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8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人,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3人。有省部级各类人才260人次,其中,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人;省“兴辽英才计划”入选者30人,省优秀专家12人次,省教学名师31人,省高等学校攀登学者21人次,辽宁特聘教授40人次,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人选57人次。国家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美育优秀教研团队1个。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近14900人,其中研究生近6000人,本科生近7900人,外国留学生1000余人。学校是国家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单位,辽宁省第二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现有国家级教学平台6个,省级教学平台30个;国家级课程5门,省级课程82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获国家高等教育类教材建设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学校获第十届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总决赛(五年制赛道)全国总冠军(金奖);另获全国总决赛特等奖4次、一等奖2次,获奖数量全国领先。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临床执业医师理论考试通过率连创新高,2020年高达82.95%,超出全国平均总通过率最高达18.80个百分点。学校是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省级“众创空间”和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009年以来,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4项;2014年以来获“全国大学生基础医学创新论坛暨实验设计大赛”一等奖2项、二等奖11项、三等奖9项。“十三五”以来,获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138项,省级项目301项。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共有17名学生成功完成捐献,是东北地区捐献人数最多的高校。
学校现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2个。有部级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省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工程实验室、省工程研究中心、省高校重大科技平台、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等省部级科技平台48个。“十三五”以来,学校获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近2000项,以大连医科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发表SCI论文3760余篇,进入ESI高被引论文39篇。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作为参与单位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40项。
学校现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总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编制床位8700张,总诊疗人数近500万人次/年,住院人数25万人次/年。有9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6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2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肿瘤和心血管两个学科获国家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附属一院、附属二院均入选“中国顶级医院100强”,荣获全国“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涌现出“南丁格尔奖获得者”“中国好医生”“中国好人”“最美医生”“杰出护理工作者”等诸多典型。附属三院主体工程已竣工,即将进入试运营阶段。
学校把援藏、援疆、援青、援外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政治任务,多年来,共派出医疗人才300余人次。切实担负起辽宁省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牵头单位的职责,援建的那曲市人民医院已创建成世界海拔最高的“三甲医院”,学校援藏医疗队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健康卫士”“最美医生团队”等荣誉称号。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学校党委积极响应党中央、省委号召,共有近2万余人次医护人员奋战在抗疫一线,以实际行动弘扬伟大的抗疫精神。学校先后派出医护人员驰援武汉,进驻雷神山医院;广大医护人员全力守卫滨城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奋战在大连抗疫一线,以实际行动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精神。截至2021年11月,学校共有867人次、28个集体受到国家、省市表彰,其中,荣获“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2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1人、“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1个;辽宁支援武汉雷神山医院医疗队获得全国“时代楷模”称号。
学校大力推进教育国际化,留学生教育水平位居全国医科类高校前列,被评为首批“全国来华留学示范基地”,获批中国政府奖学金生自主招生资格和教育部“丝绸之路”、“高校研究生”,“中非友谊”奖学金项目,2018年通过全国来华留学教育质量认证。2022年获批辽宁省来华留学教育示范高校。生源累计覆盖五大洲118个国家和地区;先后与美国、日本、澳大利亚、俄罗斯等3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100余所大学及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与日本顺天堂大学、冈山大学等开展科研合作、研究生交流项目,与美国恩波利亚州立大学、澳大利亚科廷大学等开展本科生学分互认项目;与美国班尼迪克大学合作举办了“中美公共卫生硕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MPH)”。加入“一带一路国际医学教育联盟”。
传承历史,开创未来。全校师生秉承“甚解、敏行、明仁、济世”的校训和“团结、严谨、求实、创新”的校风,坚持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之路,为建设国内先进、国际知名的医科大学而努力奋斗。
大连医科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大连医科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如下:
校园占地面积151万平方米(约合2263.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1平方米,生师比13.3。专任教师695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524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2574.7元。图书113.1万册,生均图书56.4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21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招生计划安排
1.综合参考经济社会发展、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社会对学校专业人才需求及学校特色发展规划等内容,科学制定本科招生计划;学校无预留计划。
2.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3.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5.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四、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临床医学(“5+3”一体化)和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大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四年制、五年制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
招生专业学费执行辽发改收费〔2021〕78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若有变化,以辽宁省教育厅备案学费为准。学生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住宿费标准若有变化,以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2.学费、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及住宿费,具体按学校学生收费相关规定执行。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统筹政府、学校、社会等多渠道资金,建立了以“保障性资助、激励性资助、引导性资助”为体系的学生奖励资助系统,各类奖励资助政策健全完善,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有针对性、分层次的资助服务。
保障性资助政策主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类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具体明细如下:
国家助学金一等奖 44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二等奖 2750元/人•年
大商助学基金 1000元/人•年
辽宁成大助学基金 1000元/人•年
忠旺助学基金 1000元/人•年
爱心帮扶基金 1000元/人•年
激励性资助政策主要激励包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内的学生自觉加强自身素质培养,勤奋学习,励志成才。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政府类奖学金,学校设立的各类校级奖学金等,以及企业和个人在校设立的特别奖学金。具体明细如下: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
省政府奖学金 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
校长奖学金 5000元/人•年
希望工程驰敖奖学金 5000元/人•年
综合素质特等奖学金 5000元/人•年
综合素质一等奖学金 2000元/人•年
综合素质二等奖学金 1400元/人•年
综合素质三等奖学金 800元/人•年
柯若仪奖学金 2000元/人·年
志伟奖学金 1000-3000元/人•年
学长奖学金 1000元/人•年
大商奖学基金 1000元/人•年
创新创业奖学金 1000元/人•年
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 600元/人•年
学习优秀二等奖学金 400元/人•年
学习优秀三等奖学金 200元/人•年
文明修身奖学金 300元/人•年
文体活动奖学金 300元/人•年
社会工作奖学金 300元/人•年
社会实践奖学金 300元/人•年
引导性资助政策主要鼓励和引导包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内的学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部队等领域建功立业。包括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学费减免资助,退役士兵各类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等教育资助政策。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在实行“3+1+2”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学校授予学位门类为医学、理学、工学的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授予学位门类为艺术学的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各专业授予学位门类见本章程中的专业设置说明。
3.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因享受省招考委加分政策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我校按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
全部招生省份均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
在辽宁省、河北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广东省、重庆市,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在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在其他省份,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语文、综合、数学、外语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2)艺术类专业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 +专业课成绩(使用各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折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专业课成绩、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5.学校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部门:大连医科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联系电话:0411-86110222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邮政编码:116044
学校网址:https://www.dmu.edu.cn/
电子邮箱:dy_zhaosheng@163.com
学校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占地面积15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3.2万平方米。学校固定资产总值71.47亿元,设备总值30.98亿元。实体藏书285.3万册,电子馆藏172.68万册,数据库资源59种。现有二级单位50个,其中,教学、科研单位23个、管理部门20个、教辅部门6个,独立学院1个。现有附属医院15所,其中,直属附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2所。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辽宁省一流建设学科4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9个。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机构前1%。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现有本科招生专业24个,其中,国家一流本科专业6个,省一流本科专业10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及医护人员9300余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020余人、副高级职称1160余人,博士研究生导师270余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780余人。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辽宁省创新团队16个。现有国家级各类人才63人次,其中,“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8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人,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3人。有省部级各类人才260人次,其中,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人;省“兴辽英才计划”入选者30人,省优秀专家12人次,省教学名师31人,省高等学校攀登学者21人次,辽宁特聘教授40人次,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人选57人次。国家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美育优秀教研团队1个。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近14900人,其中研究生近6000人,本科生近7900人,外国留学生1000余人。学校是国家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单位,辽宁省第二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现有国家级教学平台6个,省级教学平台30个;国家级课程5门,省级课程82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获国家高等教育类教材建设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学校获第十届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总决赛(五年制赛道)全国总冠军(金奖);另获全国总决赛特等奖4次、一等奖2次,获奖数量全国领先。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临床执业医师理论考试通过率连创新高,2020年高达82.95%,超出全国平均总通过率最高达18.80个百分点。学校是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省级“众创空间”和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009年以来,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4项;2014年以来获“全国大学生基础医学创新论坛暨实验设计大赛”一等奖2项、二等奖11项、三等奖9项。“十三五”以来,获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138项,省级项目301项。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共有17名学生成功完成捐献,是东北地区捐献人数最多的高校。
学校现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2个。有部级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省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工程实验室、省工程研究中心、省高校重大科技平台、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等省部级科技平台48个。“十三五”以来,学校获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近2000项,以大连医科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发表SCI论文3760余篇,进入ESI高被引论文39篇。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作为参与单位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40项。
学校现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总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编制床位8700张,总诊疗人数近500万人次/年,住院人数25万人次/年。有9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6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2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肿瘤和心血管两个学科获国家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附属一院、附属二院均入选“中国顶级医院100强”,荣获全国“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涌现出“南丁格尔奖获得者”“中国好医生”“中国好人”“最美医生”“杰出护理工作者”等诸多典型。附属三院主体工程已竣工,即将进入试运营阶段。
学校把援藏、援疆、援青、援外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政治任务,多年来,共派出医疗人才300余人次。切实担负起辽宁省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牵头单位的职责,援建的那曲市人民医院已创建成世界海拔最高的“三甲医院”,学校援藏医疗队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健康卫士”“最美医生团队”等荣誉称号。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学校党委积极响应党中央、省委号召,共有近2万余人次医护人员奋战在抗疫一线,以实际行动弘扬伟大的抗疫精神。学校先后派出医护人员驰援武汉,进驻雷神山医院;广大医护人员全力守卫滨城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奋战在大连抗疫一线,以实际行动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精神。截至2021年11月,学校共有867人次、28个集体受到国家、省市表彰,其中,荣获“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2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1人、“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1个;辽宁支援武汉雷神山医院医疗队获得全国“时代楷模”称号。
学校大力推进教育国际化,留学生教育水平位居全国医科类高校前列,被评为首批“全国来华留学示范基地”,获批中国政府奖学金生自主招生资格和教育部“丝绸之路”、“高校研究生”,“中非友谊”奖学金项目,2018年通过全国来华留学教育质量认证。2022年获批辽宁省来华留学教育示范高校。生源累计覆盖五大洲118个国家和地区;先后与美国、日本、澳大利亚、俄罗斯等3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100余所大学及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与日本顺天堂大学、冈山大学等开展科研合作、研究生交流项目,与美国恩波利亚州立大学、澳大利亚科廷大学等开展本科生学分互认项目;与美国班尼迪克大学合作举办了“中美公共卫生硕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MPH)”。加入“一带一路国际医学教育联盟”。
传承历史,开创未来。全校师生秉承“甚解、敏行、明仁、济世”的校训和“团结、严谨、求实、创新”的校风,坚持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之路,为建设国内先进、国际知名的医科大学而努力奋斗。
大连医科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大连医科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如下:
校园占地面积151万平方米(约合2263.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1平方米,生师比13.3。专任教师695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524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2574.7元。图书113.1万册,生均图书56.4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21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招生计划安排
1.综合参考经济社会发展、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社会对学校专业人才需求及学校特色发展规划等内容,科学制定本科招生计划;学校无预留计划。
2.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3.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5.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四、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临床医学(“5+3”一体化)和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大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四年制、五年制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
招生专业学费执行辽发改收费〔2021〕78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若有变化,以辽宁省教育厅备案学费为准。学生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住宿费标准若有变化,以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2.学费、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及住宿费,具体按学校学生收费相关规定执行。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统筹政府、学校、社会等多渠道资金,建立了以“保障性资助、激励性资助、引导性资助”为体系的学生奖励资助系统,各类奖励资助政策健全完善,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有针对性、分层次的资助服务。
保障性资助政策主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类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具体明细如下:
国家助学金一等奖 44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二等奖 2750元/人•年
大商助学基金 1000元/人•年
辽宁成大助学基金 1000元/人•年
忠旺助学基金 1000元/人•年
爱心帮扶基金 1000元/人•年
激励性资助政策主要激励包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内的学生自觉加强自身素质培养,勤奋学习,励志成才。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政府类奖学金,学校设立的各类校级奖学金等,以及企业和个人在校设立的特别奖学金。具体明细如下: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
省政府奖学金 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
校长奖学金 5000元/人•年
希望工程驰敖奖学金 5000元/人•年
综合素质特等奖学金 5000元/人•年
综合素质一等奖学金 2000元/人•年
综合素质二等奖学金 1400元/人•年
综合素质三等奖学金 800元/人•年
柯若仪奖学金 2000元/人·年
志伟奖学金 1000-3000元/人•年
学长奖学金 1000元/人•年
大商奖学基金 1000元/人•年
创新创业奖学金 1000元/人•年
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 600元/人•年
学习优秀二等奖学金 400元/人•年
学习优秀三等奖学金 200元/人•年
文明修身奖学金 300元/人•年
文体活动奖学金 300元/人•年
社会工作奖学金 300元/人•年
社会实践奖学金 300元/人•年
引导性资助政策主要鼓励和引导包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内的学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部队等领域建功立业。包括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学费减免资助,退役士兵各类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等教育资助政策。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在实行“3+1+2”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学校授予学位门类为医学、理学、工学的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授予学位门类为艺术学的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各专业授予学位门类见本章程中的专业设置说明。
3.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因享受省招考委加分政策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我校按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
全部招生省份均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
在辽宁省、河北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广东省、重庆市,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在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在其他省份,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语文、综合、数学、外语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2)艺术类专业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 +专业课成绩(使用各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折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专业课成绩、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5.学校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部门:大连医科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联系电话:0411-86110222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邮政编码:116044
学校网址:https://www.dmu.edu.cn/
电子邮箱:dy_zhaosheng@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