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东北大学始建于1923年,是一所具有爱国主义光荣传统,学科结构完善,学术实力雄厚,在技术创新、转移和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办学特色鲜明的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2017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进入一流大学建设行列。在9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东北大学始终坚持与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同向同行,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各类优秀人才,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做出了重要贡献。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是东北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教育部正式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学校自1987年建校以来,通过实施开放发展战略、人才强校战略和教育创新战略,承担“211工程”、“985工程”、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等重点建设项目, 主动融入东北大学“双一流”建设,构建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机制,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不断提升学校的整体水平,学校的综合实力和社会影响力明显提高。现已成为一所开放式、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特色鲜明的大学。2017年,东北大学与秦皇岛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拉开了东北大学与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共赢发展、共建秦皇岛分校的序幕。
学校坐落于美丽的滨海城市秦皇岛,北倚燕山、南临渤海,校园内林木花草郁郁葱葱,楼群建筑风格迥异,环境优美清新,生活设施完善,文化氛围浓厚。目前,学校占地700.68亩,建筑面积348669.12平方米。设有研究生分院和8个学院,36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五大学科门类,同时共享东北大学全部博士和硕士学科点资源。现有全日制统招在校本科生984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900余人;教职工829人,其中专任教师560人,教授、副教授227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4人,1人获全国模范教师称号,12人获河北省优秀教师等称号,5人获得宝钢优秀教师奖,51人入选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
学校按照“厚基础、强专业、重实践、求创新”的人才培养思路,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搭建学生综合能力提升平台,着力加强本科教育,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建立起了面向国家战略发展需要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教育教学体系。学校现有6个实验中心,包括多个专业技术实验室、外语语音室和计算中心机房。还拥有无线校园信息化、多媒体教室等现代化教学资源。现有省级重点学科4个(通信与信息系统、区域经济学、计算机应用技术、材料学),省级品牌特色专业2个,省级本科教育创新高地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学校还与清华大学等30余所院校共同发起成立了“混合教育教学改革共同体”,将传统教学和数字化教学的优势相结合,不断加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学校不断优化科研环境,提升科研实力。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秦皇岛分中心1个(智能感知与光电检测技术研究中心)、“985工程”实验室2个(测向定位实验室、下一代网络技术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河北省科普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河北省电介质与电解质功能材料实验室、河北省微纳精密光学传感与检测技术重点实验室)、市级重点实验室14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近年来先后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项目百余项,获得省部级奖励17项。近五年,各类科研立项1111项;发表科研论文3223篇,其中,三大检索1125篇,SCI论文619篇;授权专利438项,出版著作144部。
学校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社会声誉逐年提升。通过开展各类特色校园文化活动,促进学生素质均衡发展。学生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共青团员”“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荣誉称号。通过构建科学的科技创新活动体系,提升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学生自2017年来,在国际、国内等各类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国家级及以上奖励1065项、省级奖励2087项。学生志愿者还先后承担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秦皇岛)、秦皇岛连续五届国际马拉松锦标赛、2017年全国煤炭交易会等国际、国内重要赛会的志愿服务工作。近年来,学生一次就业率名列河北省前茅,为社会输送了大量具有较高创新创业能力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综合型人才。学校也成功入选首批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培训基地、首批“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全国研究培训基地等。
学校始终将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办学使命,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家战略机遇,充分利用办学资源和办学优势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繁荣提供服务。先后成立中国长城研究院、民族学研究院、中国满学研究院、东北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中心、区域经济研究所等41个研究院所,积极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政府决策智库作用。目前,已与北京、天津、江苏、广东、河北等省市100余个地、市、县和一批龙头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相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街道社区提供技术服务,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其中,学校师生采用云计算技术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建立的云科普信息管理平台整合了河北省的科普网络资源,已打造成覆盖全省的立体型科普工作阵地;基于云计算技术的大数据分析处理平台开发的“智慧党建平台”得到了中组部、河北省委组织部和秦皇岛市委组织部的关注。学校还成功入选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学校积极推进国际化办学,开展留学生教育。引进国际优质教育教学资源,与世界高水平大学—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2020年QS世界大学排名全球位列140名)合作举办东北大学悉尼智能科技学院,培养掌握前沿智能科技、具有全球视野的交叉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先后与美国伊利诺伊大学芝加哥分校、英国邓迪大学、日本广岛大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等世界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联合培养、合作科研等形式的实质性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扩大海内外影响力。目前,已与美、英、澳、德、日、韩等多个国家的近30所高校、研究机构建立长期的友好合作关系,每年聘请一定数量的外籍教师和海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或合作科研。学校积极鼓励教职工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为学生提供长短期出国交流项目60余项,学校国际化办学水平显著提高。学校积极开展留学生教育,留学生培养已培养涵盖语言生、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等各个层次。
面向未来,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将全面贯彻东北大学的办学思想,秉承“同一家园、同一梦想、一同奋斗、一同分享”的理念,践行“自强不息,知行合一”的校训精神,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科学研究为支撑,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按照“加强内涵、办出特色、提高水平、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学校发展实现新的历史跨越,努力建成与东北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相适应的高水平特色校区!
数据截止日期:2020年5月31日
东北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管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东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具体情况,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制定东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东北大学,国标代码为10145。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注册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办学层次为本科及以上。办学性质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9月,进入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东北大学在辽宁省沈阳市设有南湖、浑南等校区,在河北省秦皇岛市设有秦皇岛分校。
第三条 东北大学本科招生采用东北大学(校本部)(10145)(以下简称“校本部”)和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19145)(以下简称“秦皇岛分校”)两个招生代码,分别填报,分别录取。校本部录取的新生在辽宁省沈阳市就读,南湖校区地址为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浑南校区地址为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95号。秦皇岛分校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就读,地址为河北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43号。
第四条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东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达到东北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东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东北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制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计划、章程、政策、制度和程序,研究分析招生重大问题,统筹决策招生重大事项,监督招生活动,维护招生公平公正。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地区)招生组,负责该地区的招生宣传、咨询和生源组织工作,并协助招生办公室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
第六条 东北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和近年来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类)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东北大学将预留不超过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八条 东北大学本科生的招生对象为: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高考生(含强基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等考生)、保送生、华侨及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生等。秦皇岛分校不承担特殊类型招生任务。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调档比例。东北大学视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一般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原则上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到校考生,在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根据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高考改革方案,在改革省份的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00%。
第十条 体检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艺术类招生体检要求详见招生简章。
第十一条 加分政策。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46、47、48条有关情形的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但分值最高2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投档成绩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三条 优先顺序。在已调档考生中,如投档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有关省市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第十四条 专业调剂及退档。在已调档考生中,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征集志愿(二志愿)。当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不足或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时,调取征集志愿(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对征集志愿(非第一志愿)考生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学校将调整到其他的省(区、市)录取。
第十六条 校本部计算机类(含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原则上只招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时将视生源情况在部分省市征集志愿中额外征集录取部分考生。录取到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第十七条 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大类,录取时不分具体专业,入校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八条 部分专业教学时对外语语种有要求。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日语、俄语、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建议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法语的考生报考。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表演、经济管理试验班(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工业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理科试验班(含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自动化类(含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科学与技术、工业智能)、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类(含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数字媒体技术)、生物工程类(含生物工程、生物制药)、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人工智能、智能医学工程、机器人工程、环境工程、采矿工程(创新实验班)、智能采矿工程专业入学后部分课程采用英文教材和英语授课,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即进档后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再依次录取其他专业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 特殊类型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东北大学制定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其中艺术类专业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办法见《东北大学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体育类专业招生时在投档考生中按照录取基准分从高到低录取,录取基准分=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专业测试成绩,录取基准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如再相同,则参照第十三条规定的优先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定向就业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生等录取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东北大学制定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其中,录取为定向就业生的考生在入学前须与定向就业单位和学校共同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
第二十二条 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渠道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分别登录东北大学招生网、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网查询。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按照属地化原则,校本部按辽宁省发改委核定和教育厅备案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每学年按学年制收费标准预收,实际结算时多退少补。校本部大部分专业学年学费标准为5760—6240元/年;艺术学院各专业学年学费标准为12000元/年;软件学院各专业学年学费标准为大一大二5200元/年、大三大四16000元/年;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国内学年学费标准为45000元/年,第四年达到赴英国邓迪大学学习要求的学生,学费标准按照英国邓迪大学学费标准由邓迪大学收取,同时东北大学收取学籍注册费4500元/年;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国内学年学费标准为30000元/年,国外学费(含注册费)标准4148欧元/年。住宿费标准为700—1200元/年。学分制收费具体情况参照学校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实际收取学费以辽宁省教育厅备案的“学费标准”为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构建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三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爱心物资、社会奖(助)学金多种资助形式并存的绿色物质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同时注重精神引领与能力提升,打造一系列成长成才计划,全面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第二十五条 秦皇岛分校在招生中的相关要求、收费标准、大类招生及专业分流等详见《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招生实施办法》。东北大学悉尼智能科技学院是东北大学与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应用统计学三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19145)招生,原则上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学生进校后应当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录取时将视生源情况在部分省市征集志愿中额外征集录取部分考生。东北大学悉尼智能科技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学费56000元/年。
第二十六条 东北大学校本部招生咨询联系电话为024-83687392,传真为024-23891272,电子邮件为ddzsb@mail.neu.edu.cn,东北大学招生网网址为http://zs.neu.edu.cn。秦皇岛分校招生咨询联系电话为0335-8051798,传真为0335-8051799,秦皇岛分校招生网网址为http://zs.neuq.edu.cn。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审查,凡复查不合格者,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有关实施细则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国家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申诉监督电话:招生办公室电话为024-8368739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电话为024-83687318。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是东北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教育部正式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学校自1987年建校以来,通过实施开放发展战略、人才强校战略和教育创新战略,承担“211工程”、“985工程”、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等重点建设项目, 主动融入东北大学“双一流”建设,构建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机制,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不断提升学校的整体水平,学校的综合实力和社会影响力明显提高。现已成为一所开放式、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特色鲜明的大学。2017年,东北大学与秦皇岛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拉开了东北大学与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共赢发展、共建秦皇岛分校的序幕。
学校坐落于美丽的滨海城市秦皇岛,北倚燕山、南临渤海,校园内林木花草郁郁葱葱,楼群建筑风格迥异,环境优美清新,生活设施完善,文化氛围浓厚。目前,学校占地700.68亩,建筑面积348669.12平方米。设有研究生分院和8个学院,36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五大学科门类,同时共享东北大学全部博士和硕士学科点资源。现有全日制统招在校本科生984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900余人;教职工829人,其中专任教师560人,教授、副教授227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4人,1人获全国模范教师称号,12人获河北省优秀教师等称号,5人获得宝钢优秀教师奖,51人入选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
学校按照“厚基础、强专业、重实践、求创新”的人才培养思路,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搭建学生综合能力提升平台,着力加强本科教育,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建立起了面向国家战略发展需要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教育教学体系。学校现有6个实验中心,包括多个专业技术实验室、外语语音室和计算中心机房。还拥有无线校园信息化、多媒体教室等现代化教学资源。现有省级重点学科4个(通信与信息系统、区域经济学、计算机应用技术、材料学),省级品牌特色专业2个,省级本科教育创新高地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学校还与清华大学等30余所院校共同发起成立了“混合教育教学改革共同体”,将传统教学和数字化教学的优势相结合,不断加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学校不断优化科研环境,提升科研实力。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秦皇岛分中心1个(智能感知与光电检测技术研究中心)、“985工程”实验室2个(测向定位实验室、下一代网络技术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河北省科普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河北省电介质与电解质功能材料实验室、河北省微纳精密光学传感与检测技术重点实验室)、市级重点实验室14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近年来先后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项目百余项,获得省部级奖励17项。近五年,各类科研立项1111项;发表科研论文3223篇,其中,三大检索1125篇,SCI论文619篇;授权专利438项,出版著作144部。
学校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社会声誉逐年提升。通过开展各类特色校园文化活动,促进学生素质均衡发展。学生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共青团员”“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荣誉称号。通过构建科学的科技创新活动体系,提升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学生自2017年来,在国际、国内等各类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国家级及以上奖励1065项、省级奖励2087项。学生志愿者还先后承担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秦皇岛)、秦皇岛连续五届国际马拉松锦标赛、2017年全国煤炭交易会等国际、国内重要赛会的志愿服务工作。近年来,学生一次就业率名列河北省前茅,为社会输送了大量具有较高创新创业能力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综合型人才。学校也成功入选首批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培训基地、首批“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全国研究培训基地等。
学校始终将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办学使命,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家战略机遇,充分利用办学资源和办学优势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繁荣提供服务。先后成立中国长城研究院、民族学研究院、中国满学研究院、东北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中心、区域经济研究所等41个研究院所,积极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政府决策智库作用。目前,已与北京、天津、江苏、广东、河北等省市100余个地、市、县和一批龙头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相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街道社区提供技术服务,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其中,学校师生采用云计算技术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建立的云科普信息管理平台整合了河北省的科普网络资源,已打造成覆盖全省的立体型科普工作阵地;基于云计算技术的大数据分析处理平台开发的“智慧党建平台”得到了中组部、河北省委组织部和秦皇岛市委组织部的关注。学校还成功入选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学校积极推进国际化办学,开展留学生教育。引进国际优质教育教学资源,与世界高水平大学—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2020年QS世界大学排名全球位列140名)合作举办东北大学悉尼智能科技学院,培养掌握前沿智能科技、具有全球视野的交叉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先后与美国伊利诺伊大学芝加哥分校、英国邓迪大学、日本广岛大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等世界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联合培养、合作科研等形式的实质性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扩大海内外影响力。目前,已与美、英、澳、德、日、韩等多个国家的近30所高校、研究机构建立长期的友好合作关系,每年聘请一定数量的外籍教师和海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或合作科研。学校积极鼓励教职工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为学生提供长短期出国交流项目60余项,学校国际化办学水平显著提高。学校积极开展留学生教育,留学生培养已培养涵盖语言生、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等各个层次。
面向未来,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将全面贯彻东北大学的办学思想,秉承“同一家园、同一梦想、一同奋斗、一同分享”的理念,践行“自强不息,知行合一”的校训精神,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科学研究为支撑,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按照“加强内涵、办出特色、提高水平、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学校发展实现新的历史跨越,努力建成与东北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相适应的高水平特色校区!
数据截止日期:2020年5月31日
东北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管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东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具体情况,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制定东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东北大学,国标代码为10145。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注册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办学层次为本科及以上。办学性质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9月,进入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东北大学在辽宁省沈阳市设有南湖、浑南等校区,在河北省秦皇岛市设有秦皇岛分校。
第三条 东北大学本科招生采用东北大学(校本部)(10145)(以下简称“校本部”)和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19145)(以下简称“秦皇岛分校”)两个招生代码,分别填报,分别录取。校本部录取的新生在辽宁省沈阳市就读,南湖校区地址为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浑南校区地址为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95号。秦皇岛分校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就读,地址为河北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43号。
第四条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东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达到东北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东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东北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制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计划、章程、政策、制度和程序,研究分析招生重大问题,统筹决策招生重大事项,监督招生活动,维护招生公平公正。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地区)招生组,负责该地区的招生宣传、咨询和生源组织工作,并协助招生办公室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
第六条 东北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和近年来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类)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东北大学将预留不超过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八条 东北大学本科生的招生对象为: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高考生(含强基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等考生)、保送生、华侨及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生等。秦皇岛分校不承担特殊类型招生任务。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调档比例。东北大学视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一般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原则上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到校考生,在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根据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高考改革方案,在改革省份的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00%。
第十条 体检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艺术类招生体检要求详见招生简章。
第十一条 加分政策。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46、47、48条有关情形的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但分值最高2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投档成绩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三条 优先顺序。在已调档考生中,如投档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有关省市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第十四条 专业调剂及退档。在已调档考生中,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征集志愿(二志愿)。当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不足或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时,调取征集志愿(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对征集志愿(非第一志愿)考生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学校将调整到其他的省(区、市)录取。
第十六条 校本部计算机类(含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原则上只招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时将视生源情况在部分省市征集志愿中额外征集录取部分考生。录取到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第十七条 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大类,录取时不分具体专业,入校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八条 部分专业教学时对外语语种有要求。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日语、俄语、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建议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法语的考生报考。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表演、经济管理试验班(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工业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理科试验班(含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自动化类(含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科学与技术、工业智能)、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类(含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数字媒体技术)、生物工程类(含生物工程、生物制药)、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人工智能、智能医学工程、机器人工程、环境工程、采矿工程(创新实验班)、智能采矿工程专业入学后部分课程采用英文教材和英语授课,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即进档后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再依次录取其他专业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 特殊类型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东北大学制定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其中艺术类专业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办法见《东北大学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体育类专业招生时在投档考生中按照录取基准分从高到低录取,录取基准分=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专业测试成绩,录取基准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如再相同,则参照第十三条规定的优先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定向就业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生等录取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东北大学制定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其中,录取为定向就业生的考生在入学前须与定向就业单位和学校共同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
第二十二条 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渠道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分别登录东北大学招生网、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网查询。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按照属地化原则,校本部按辽宁省发改委核定和教育厅备案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每学年按学年制收费标准预收,实际结算时多退少补。校本部大部分专业学年学费标准为5760—6240元/年;艺术学院各专业学年学费标准为12000元/年;软件学院各专业学年学费标准为大一大二5200元/年、大三大四16000元/年;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国内学年学费标准为45000元/年,第四年达到赴英国邓迪大学学习要求的学生,学费标准按照英国邓迪大学学费标准由邓迪大学收取,同时东北大学收取学籍注册费4500元/年;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国内学年学费标准为30000元/年,国外学费(含注册费)标准4148欧元/年。住宿费标准为700—1200元/年。学分制收费具体情况参照学校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实际收取学费以辽宁省教育厅备案的“学费标准”为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构建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三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爱心物资、社会奖(助)学金多种资助形式并存的绿色物质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同时注重精神引领与能力提升,打造一系列成长成才计划,全面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第二十五条 秦皇岛分校在招生中的相关要求、收费标准、大类招生及专业分流等详见《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招生实施办法》。东北大学悉尼智能科技学院是东北大学与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应用统计学三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19145)招生,原则上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学生进校后应当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录取时将视生源情况在部分省市征集志愿中额外征集录取部分考生。东北大学悉尼智能科技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学费56000元/年。
第二十六条 东北大学校本部招生咨询联系电话为024-83687392,传真为024-23891272,电子邮件为ddzsb@mail.neu.edu.cn,东北大学招生网网址为http://zs.neu.edu.cn。秦皇岛分校招生咨询联系电话为0335-8051798,传真为0335-8051799,秦皇岛分校招生网网址为http://zs.neuq.edu.cn。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审查,凡复查不合格者,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有关实施细则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国家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申诉监督电话:招生办公室电话为024-8368739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电话为024-83687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