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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学院
保定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地处河北省保定市,距雄安新区30公里,交通便捷,环境优美,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河北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先进集体、河北省高校党建示范校、河北省转型发展示范高校等荣誉称号。2016年,学校被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列入“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试点院校,跻身全国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第一方阵。

学校有百余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是始建于1904年的“保定初级师范学堂”。1910年改称“直隶第二初级师范学堂”,1928年随省易名为“河北省立第二师范学校”。1978年改建“保定师范专科学校”,1998年与保定教育学院合并,1999年河北保定师范学校并入,2007年升格为保定学院。

学校具有光荣革命传统,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仅省军级以上领导干部就有60余人,还有一批教育、科技、文化界名人。2010年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中国工程院原副院长师昌绪,中纪委原第二书记王鹤寿,浙江省委原第一书记铁瑛,中组部原副部长杨士杰,教育部原副部长臧伯平,著名作家梁斌,东北师大原校长丁浩川等是他们中的杰出代表。目前,学校毕业生已成为保定基础教育等各行业的中坚力量,为地方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校园占地920.2亩,建筑面积34.39万平方米。现有生物实验中心、化学实验中心、物理与电子工程实验中心、教师教育实验中心、资源与环境实验室、信息技术实验室、数学与计算机实验室、外语实验室、公共机房等9个类别的实验室,各类实训室89个。单价千元以上的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4779.81万元。建有基于异地双活存储的数据中心,校园万兆骨干网络实现有线、无线双网覆盖。图书馆藏有纸质文献144.2万余册,数字资源431万余册,期刊1200余种。拥有清同治年间刊印的《二十四史》等线装古籍1万余册,其中珍善本16种,3种入选河北省首批珍贵古籍名录。自创刊至建国前的《申报》《大公报》等珍贵影印资料千余册。图书馆现有CNKI学术文献总库、维普科技期刊数据库等19个全文数据库。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453人。教职工999人(专任教师609人),其中正高级职称96人,副高级职称271人;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3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先进工作者1人,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1人,省社科优秀专家2人,省模范教师2人,省教学名师2人,省师德标兵5人,省优秀教师6人,省“三育人”先进个人5人。聘请中科院院士王梓坤、中国农科院研究员曹坳程为特聘教授。聘请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科院等知名高校、科研院所95名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

学校紧密结合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雄安新区建设需要,着力推进应用型大学建设。形成了面向保定主导产业和社会发展的汽车服务、现代物流、区域生态、文化艺术、教师教育五大特色专业集群,构建了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现有本科专业52个,专科专业3个,涵盖理学、文学、工学、教育学、历史学、法学、艺术学、管理学、经济学9个学科门类。《艺术教育》课程成功入选国家首批在线开放课程。现有省级重点发展学科3个,国家级精品课1门,省级精品课3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河北省一流本科课程7门,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建有“保定学院现代实训中心”等8个国家级产教融合平台。与130余家企业开展深度合作。集中骨干力量建设的“水润雄安”文化网站,被列为雄安思想文化八大工程之一。

学校重视科学研究。近年来,共承担国家级课题5项,省部级课题79项,建有科研团队19个,9项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8项成果获市厅级奖励。

学校高度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通过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载体,为学生成长成才营造丰富高雅、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在全国第四、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中获一等奖1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3项,获奖等次和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学校连续四届荣获“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优秀组织奖”。原创独幕话剧《蔡和森的布里梦》入选2014年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在第十四届北京国际合唱节比赛中,学校合唱团荣获金奖,200名学生受邀参与中央电视台“中国梦·祖国颂”2018国庆特别节目,承担了5个节目的表演任务。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学校屡获佳绩。

近年来,学校13支团队入选团中央社会实践专项计划。学校获2017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服务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学校“西部支教”志愿服务项目获评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麦浪飞翔”乡村夏令营项目荣获第四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学校荣获团中央第十一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合作,先后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美国东肯塔基大学、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日本札幌国际大学等20余所国外院校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百余名学生赴国外院校交流学习或攻读学位,十余位骨干教师公派赴海外高校访学或攻读博士学位,20余名师生经国家汉办选拔赴美国、加纳、萨摩亚、泰国、菲律宾进行汉语教学。2015年,受文化部委派,我校合唱团代表国家参加了第四届爱沙尼亚流行音乐合唱节。2018年,来自美国的两批留学生来校学习专业课程和中华文化。2020年,与汉考国际共建全国首家“HSK留学中国基地”,合作招收留学生,目前已线上培训两期近300名日本学生,受到项目合作方、受训学员一致好评。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创设“三位一体、以文化人”德育模式,实施“七大育人工程”,形成了循环向上、文化育人长效机制。2000年以来,契合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学校287名支教毕业生扎根西部,为边疆稳定、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2014年五四青年节前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给保定学院西部支教毕业生群体代表回信,引起强烈社会反响。习近平在信中称赞他们响应国家号召,怀着执着的理想,奔赴条件艰苦的西部和边疆地区,扎根基层教书育人,十几年如一日,写下了充满激情和奋斗的人生历程。习近平强调,同人民一道拼搏、同祖国一道前进,服务人民、奉献祖国,是当代中国青年的正确方向。希望越来越多的青年人以他们为榜样,到基层和人民中去建功立业,让青春之花绽放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书写别样精彩的人生。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的回信在中宣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中专题展出。西部支教毕业生群体先后荣获“中国五四青年奖章集体”“中华儿女年度人物”“‘中国好人’敬业奉献好人群体”“燕赵楷模”等荣誉称号。2018年10月5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国庆系列节目《奋斗新时代》,讲述了西部支教毕业生代表们的感人事迹,赞誉这个群体是“奋进新时代的重大典型,他们是榜样更是号召”。全校师生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回信精神,不断深化西部支教工作。2018年、2019年,学校与河北省援疆前方指挥部共同举办“重温回信,在梦想起航的地方”“回信指引援疆路,支教激励追梦人”系列活动,受到各级媒体的广泛关注。2020年学校举办“西部育人二十载 浇灌民族团结花”主题活动,连续推出 “致敬支教路”20集系列微视频《绽放》,人民网、“学习强国”全国平台及河北平台同步进行推送,社会各界和网友反响强烈。

进入“十四五”,学校将秉承“德业兼修、知行并重”的校训,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对接保定主导产业,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京雄保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校地合作为主要路径,积极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构建“协同育人、协同创新”的开放办学模式,切实承担起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任,为建设符合新时代要求、受人尊重、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凝聚强大力量!





保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保定学院

二、学校代码:10096

三、校 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3027号

四、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五、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七、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保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保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学校基本情况

保定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118年办学历史,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定市,毗邻京津,交通便捷,环境优美,是距雄安新区最近的一所高等院校。2014年五四青年节前夕,学校西部支教毕业生群体得到习近平总书记回信赞誉。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河北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先进集体、河北省高校党建示范校、河北省转型发展示范高校等荣誉称号,是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试点院校。学校的化学、物理学、小学教育、日语、软件工程、美术学、音乐学、思想政治教育、体育教育、物联网工程等10个本科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小学教育专业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

九、录取原则、规则及要求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考生健康状况合格的条件下,以高考成绩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河北、天津、山东、海南、辽宁、福建、湖北、湖南、重庆等高考改革省(市)按照相关省(市)录取实施方案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2、对于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3、符合教育部及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加分投档的,承认其加分成绩。

4、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法进行录取,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5、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本科专业在河北省招生,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相应类别统考成绩。执行河北省艺术类相应类别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依据其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本科专业在省外招生,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相应类别统考(联考)成绩。执行生源省份相应类别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成绩(不使用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成绩)排序的方法进行录取;成绩相同时,按生源省份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相关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按生源省份相应类别投档规则计算公式执行。

6、书法学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要求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相应省份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依据其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采用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按考生生源省综合成绩计算公式执行;不采用综合成绩投档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书法学专业成绩:河北省考生采用书法学专业校际联考成绩,非河北省考生采用生源所在省份相应类别统考(联考)成绩。

7、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校际联考成绩。要求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河北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河北省艺术类相应类别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依据其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择优录取;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8、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法按综合成绩(海南省按其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9、小学教育本科专业的公费师范生,仅招收河北省生源考生,就读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入学后不得申请转学、转专业。学生入学前与学校和保定市相关县(市、区)政府签订编制核准计划内公费培养协议,毕业后全部面向保定市相关县(市、区)定向就业。

10、英语和商务英语本科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且高考英语文化成绩应达到115分(含)及以上;日语本科专业,为零起点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11、音乐学本科专业招收声乐类、器乐类考生,器乐类只招小提琴、大提琴、古典吉他、小号、长号、长笛、单簧管、萨克斯、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电子管风琴)、爵士鼓(架子鼓)、电贝司、二胡、琵琶、扬琴、中阮、古筝、笙、竹笛、唢呐器种考生;音乐教育本科专业招收声乐类、器乐类考生,器乐类只招小提琴、钢琴、琵琶、古筝、二胡、竹笛器种考生。

12、舞蹈学本科专业报考条件

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3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3厘米。

13、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本科专业为校企合作专业,报考条件:

(1)符合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按照《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须知》要求参加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艺术类考生;

(2)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3cm~175cm;

(3)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视力:眼球大小适中,对称,无色弱、色盲;

(5)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肤色健康,无“X”型腿、“O”型腿,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

(6)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女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从膝盖上10公分处以下部位;男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全身无纹身、无烟疤、无自残型疤痕;

(7)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病;

(8)其他身体条件按照国家普通高考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条件要求执行。

14、空中乘务专科专业为校企合作专业,报考条件:

(1)符合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按照《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须知》要求参加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3cm~175cm;

(3)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视力:眼球大小适中,对称,无色弱、色盲;

(5)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肤色健康,无“X”型腿、“O”型腿,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

(6)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女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从膝盖上10公分处以下部位;男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全身无纹身、无烟疤、无自残型疤痕;

(7)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病;

(8)其他身体条件按照国家普通高考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执行。

15、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统一采用英语,请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16、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录取规定和我校上述有关录取原则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十、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奖贷措施

1、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参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2、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处理同分情况,调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不平衡的录取。

3、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4、住宿费:6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8人间每生每学年500元。

5、困难学生扶助措施:学校建立了奖、助、免、贷、补五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并制定了《保定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保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意见》等管理办法,指导我校特困生资助工作。

十一、其他

1、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对以保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新生报到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者、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3、专业调整:普通本专科学生(公费师范生除外)入校一学期后,符合条件的可按照学校规定二次选择专业。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3027号

邮政编码:071000

咨询电话:0312-5972065(招生办)

传 真:0312-5972065

学校网址:http://www.bd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xx.bdu.edu.cn

微信公众号:保定学院招生办

E-mail:bduzsb@b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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