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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是一所北京市公办高职学院,成立于1960年,是北京市交通委直属事业单位。

学院是北京交通职业教育集团核心学校,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是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是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单位。学院还是北京市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督学单位、北京市督学单位。一直以来坚持立足交通行业、服务首都经济,为北京交通事业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应用型技术和管理职业人才,形成了鲜明的交通职业教育特色。

☑ 办学使命

做交通行业职业人才的孵化器

做交通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守护神

☑ 办学方针

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走校企合作的产业化发展道路

☑ 市场定位

为国内外一流企业和新兴交通产业培养高端技术技能及应用型管理人才

☑ 就业目标

实现毕业生专业高对口率、高待遇就业和可持续发展的“双高一可”目标

☑ 办学情况

学院开设有城市轨道交通、汽车运用工程、交通管理与信息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汽车经济管理、汽车车身工程、道路机电工程、建筑工程八大专业。目前已建成汽车运用工程、城市轨道交通、物流管理等国家级、市级重点实训基地,建成具有甲级水平的公路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建成传承古代建设技术与工艺的中国古建筑实训基地。学院拥有全日制在校生近6700人,成人教育在校学员600余人,行业培训1万人/年,职业技能考核鉴定6万人次/年。

☑ 办学特色

为满足首都交通行业对高级技术与管理职业人才的需求,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北京市教委、市交通委、市人力社保局牵头下,以学院为核心单位,于2009年10月成立北京市首个由市委、市政府批准的职业教育集团——北京交通职业教育集团。

在集团化办学条件下,学院全面实施“3510”发展战略,构建互联网+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下的现代北京交通运输职业教育体系,搭建起人才需求信息、师资互动、实训基地共享、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交通应用型技术与管理研发推广五大平台,形成世界知名、有特色的职业学院办学格局。

学院积极响应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主动适应首都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调整对高端技术和应用型管理人才的培养需求,参与建立“京津冀沪宁晋川”交通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联盟,开展高层论坛、教师比武、师生互访活动。

2012年底,北京交通职教集团参加国务院滇西边境片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工作,成为国务院、教育部在全国遴选的10个与滇西边境山区合作的职教集团之一。作为北京交通职教集团核心校,学院以人才扶贫为主线,支持云南省丽江市发展。学院与丽江市中职学校开展中高职衔接及高职定向招生;连年面向云南丽江市、普洱市等职业院校教师开展免费师资培训,至今已累计近100名,并入选国家扶贫工作经验案例。

☑ 校企合作及国际合作

在集团化办学条件下,学院与北京地铁、公交集团等北京市交通行业国有大型企业及世界知名企业和教育机构紧密开展校企合作,所有专业100%采用订单式培养模式。建立校企“双负责人制”,与用人单位一起确定培养方案和课程内容,实现校企深度融合,共同培养学生。学生在完成学业并通过考核后,可以直接进入用人单位工作。通过校企“订单班”,源源不断输出优秀毕业生,支持北京交通行业发展。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入选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学院与丰田公司、上海通用公司等优秀外企合作,人才培养质量得到充分认可。2014年,学院被丰田公司评选为“品牌建设样板校”。2016年,学院凭借年度评估第一名的好成绩被上海通用评为“2015-2016年度全国最佳ASEP合作院校”。

学院首批入选教育部“中德汽车机电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合作项目”,与德系五杰汽车公司合作建立了SGAVE品牌班,办学水平得到德方专家的充分认可。学院积极拓展国际化合作,成立北京京德交通研究所,建立职业本科课程班,并成立首个以国际知名教授名字命名的工作室。

☑ 社会影响力

学院是全国交通运输行指委副主任单位,牵头成立了中国交通职业教育研究会下属城市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全国交通运输行指委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指导委员会以及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职教集团。牵头完成城市轨道交通专业中职教学标准的制定。牵头开展教育部高职教育专业目录城市轨道交通专业目录的修订工作,开展中高职城市轨道交通人才培养等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

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汽车车身工程专业、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中高职比赛中屡获殊荣。在第八届“中车株机·捷安杯”轨道列车司机职业技能大赛上,勇夺学生组团体冠军!2016年,学院教师参加保时捷实习生培训项目教师技能大赛决赛,摘得非技术专业比赛全国售后服务桂冠!参加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获高职组一等奖。2018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获教学设计赛项一等奖,并获交通运输大类比赛组第一名。

学习落实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学院坚持创新发展理念,积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明确到2020年建成世界知名、有特色的高职学院的奋斗目标,不断提升服务首都交通事业发展的能力。





2022年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简称“北交院”),行政隶属部门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教育主管部门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院办学层次为专科(高职),为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毕业颁发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三年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悦秀路南口(海淀校区)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清源路北(大兴校区)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云景东路90号(通州校区)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领导小组

学院设有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学院招生工作。

第七条 实施机构

学院市场部是我院专科(高职)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监督机构

学院纪委办公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群

第九条 招生条件、专业和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文件为准。

第十条 招生专业群:

1.新增交通急需专业群

2.城市轨道交通专业群

3.汽车服务与管理专业群

4.交通管理与信息工程专业群

5.道路桥梁工程专业群

6.古建筑专业群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一般按100%投档。

2.投档至我院的考生,依据计划数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进行录取。

3.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学院负责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考生外语语种不限。我院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2.体检依据两个文件执行,一是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二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考生身体状况应适合专业所要求的体质,考生须如实填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院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执行。

3.部分专业招生对学生身体条件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1)轨道类专业:

①双眼无色盲、色弱或弱视;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专业双眼裸眼视力4.3以上且矫正视力达5.0及以上,其他轨道类专业矫正视力达5.0及以上。

②身高体重:男170CM-185CM、女160CM-175CM ,体态匀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机电技术、供配电技术、通信与信号专业对身高体重要求可适当降低)。

③五官端正、形象好、听力正常、身心健康、无纹身。

④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只招收男生(企业用工要求)。

⑤在公安机关无违法违纪记录。

(2)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专业:

①双眼无色盲、色弱或弱视,矫正视力达5.0及以上。

②身高体重:男170CM-185CM、女160CM-175CM ,体态匀称。

③五官端正、形象好、听力正常、身心健康、无纹身。

④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水平较好。

⑤在公安机关无违法违纪记录。

(3)民航运输(空中乘务与空港服务)专业:

①双眼无色盲、色弱或弱视,矫正视力达5.0及以上。

②身高体重:男 172CM-185CM(身高-105=体重{公斤} ±5公斤)

女 162CM-174CM(身高-110=体重{公斤} ±5公斤)

③五官端正、形象好、牙齿洁白整齐、听力正常、走路无明显内外八字。

④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肤色正常,无皮肤病,无狐臭。

⑤无精神病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⑥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

⑦在公安机关无违法违纪记录。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1.专科(高职)各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年/人。

2.学生公寓住宿费:

海淀校区:650 元或 1200元/年/人;

大兴校区:750 元或 1020元/年/人;

通州校区:750 元/年/人。

第十四条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凡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专科(高职)学生,均享受国家规定的大学生统一待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校活动,有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者,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评选资格。

2.家庭贫困的学生且符合政策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和学生困难补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且综合表现突出者,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资格,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需按入学须知按时报到,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录取资格,同时在新生入学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确保报到新生与录取底册学生保持一致。

第十六条 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大兴校区(招办):010-69204968

海淀校区:010-69232401

通州校区:010-80882736

2.学院官方微信:微信—公众号—搜索“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3.学院网址:www. bjjt.edu.cn

4.纪检监督电话:010-69233401

第十七条 其它需要说明或解释的内容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部门

本章程由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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