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语言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是中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是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关怀下建立的,创办于1962年。1964年6月定名为北京语言学院,1974年毛泽东主席为学校题写校名,1996年6月更名为北京语言文化大学,2002年校名简化为北京语言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是中国唯一一所以对来华留学生进行汉语、中华文化教育为主要任务的国际型大学,素有“小联合国”之称。
学校对中国学生进行外语、中文、信息科学、经济、艺术、心理学、教育学、语言学等专业教育,同时承担着培养汉语师资、出国留学预备人员出国前的外语培训工作等任务。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北语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语言文化教育和语言文化研究为特色和优势的多科性国际型大学,是我国中外语言、文化研究的学术重镇和培养各领域优秀人才的摇篮。2019年,学校明确了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语言大学的奋斗目标和新时代“三步走”的战略部署。
知识北语
北京语言大学从事汉语国际教育和中华文化教育历史最长,规模最大,师资力量最雄厚。迄今为止,学校已经为世界上184个国家和地区培养了近22万名懂汉语、熟悉中华文化的外国留学生。其中很多校友已经成为学界、政界、商界的知名人士。现任哈萨克斯坦总统卡塞姆•托卡耶夫,原埃塞俄比亚总统穆拉图•特肖梅•沃图,哈萨克斯坦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卡里姆•马西莫夫,俄罗斯外交部副部长伊戈尔•莫尔古洛夫,德国汉学家顾彬,美国物理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埃里克•康奈尔等知名人士都曾在北语学习过。此外,北语还为中国培养了数以十万计的优秀人才,其中包括大批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接受过专门外语培训的公派留学人员,现在他们多已成为国家各个领域的栋梁。
20世纪90年代以来,北语一方面保持在汉语国际教育领域的特色和优势,另一方面,积极发展相关学科,学科涵盖文学、经济学、法学、工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和理学等九个门类,学校人才培养体系层次齐备,有博士后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其中,国家二级重点学科1个,北京市一级重点学科1个,北京市二级重点学科10个,北京市高精尖学科2个。现有39个本科专业,其中1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北京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北京市“重点建设一流专业”,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和4个北京市特色专业,以及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和4个市级优秀教学团队。
学校目前有以下教学科研单位:汉语国际教育学部(含汉语学院、汉语进修学院、汉语速成学院、预科教育学院、华文学院、中华文化国际传播中心)、外国语学部(含英语学院、高级翻译学院、应用外语学院、东方语言文化学院、西方语言文化学院、中东学院、国别和区域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部(含汉语教育学院、人文学院、国际关系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北京语言文献与文化传承研究基地);信息科学学院(语言智能研究院)、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艺术学院、语言康复学院(语言病理与脑科学研究所)、语言学系、心理学院、培训学院、网络教育学院、体育教学部、国际学院;汉语国际教育研究院(国际汉语教学研究基地)、语言科学院、中华文化研究院(梅兰芳艺术传承传播中心)、语言资源高精尖创新中心(国家应急语言服务团筹建工作秘书处)、国际学生教育政策与评价研究院、经济研究院、中国书法国际传播研究院、语言认知科学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中国工业文化国际交流中心(与国别和区域研究院合署办公)、一带一路研究院、亚洲经典著作互译计划专项工作办公室秘书处(挂靠一带一路研究院)、鲁迅与世界文化研究院(挂靠一带一路研究院)、华文教育研究院(挂靠汉语国际教育研究院)、教材研究院。
学校目前设有省部级以上研究中心(或基地)14个,其中汉语国际教育研究院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百所重点研究基地之一,阿拉伯研究中心是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重点培育基地,语言认知科学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是依托教育部、科技部支持的以语言认知科学为学科创新点的“111计划”引智平台,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平面媒体中心是国家语委语言资源监测的重要基地,中国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研究中心是国家语委研制和修订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阵地,中国语言资源保护研究中心是国家语委实施语言资源保护国家工程的专业机构,国际汉语教学研究基地是国家汉办首批建立的汉语国际推广十大研究基地之一,中国文化对外翻译与传播研究中心是文化和旅游部投入建设的中外文化互译合作平台,首都国际文化研究基地和北京文献语言与文化传承研究基地是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语言资源高精尖创新中心是北京市教委建设的“北京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中唯一一家语言类中心,中国民族语文应用研究中心是国家民委支持建立的民族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机构,中医药国际教育与文化传播基地是依托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建立的特色基地,光明文学遗产研究院是与《光明日报》联合共建的研究机构。除了省部级科研中心(或基地)之外,我校还有拉丁美洲研究中心等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备案中心16个,北京市语委设立的科研中心1个(北京语言康复教育研究中心),以及校级研究机构50余个。
国际北语
随着我国对外交流与合作的不断扩大,学校与世界的联系日益广泛、密切。目前与世界上75个国家和地区的386所高校及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形成了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富有成效的国际教育格局。学校与哈佛大学合作设立哈佛北京书院,在泰国设立了曼谷学院,在日本设立了东京分校。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各类中外联合办学项目100余个,如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日本关西外国语大学开展的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与德国波恩大学、西班牙巴塞罗那大学开展的学生交换项目,与韩国成均馆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等开展的短期项目。承办了18所孔子学院和2所孔子课堂,被评为“先进中方合作院校”。近年来,平均每年有100名左右的教师在海外任教,有400余名学生出国交流学习,每年接待外宾1500余人次。
学术北语
学校编辑出版《Journal of Chinese Linguistics》(中国语言学报)《语言教学与研究》《世界汉语教学》《中国文化研究》《汉学研究》《文献语言学》《国别和区域研究》和《国际汉语教学研究》等近二十种刊物。
学校出版社出版的各类教材在海内外产生广泛影响,有近百个国家的各类院校和培训机构使用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的对外汉语教材。
北京语言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北京语言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为保证北京语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北京语言大学,英文全称为Beijing Language and Culture University(简称为BLCU)。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学校代码为10032。
第二条 学校创办于1962年,是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语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者,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学校是一所以语言文化教育和语言文化研究为特色和优势的多科性国际型大学,学科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九个门类,人才培养体系层次齐备。
第四条 学校秉承“德行言语、敦睦天下”的校训,弘扬“爱国担当、诚朴厚德、求真创新、开放包容”的北语精神,围绕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语言大学的目标,使中外学生成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者、文明交流互鉴的推动者和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国际化人才。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咨询机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培养目标和学科建设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分省来源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平行志愿投档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服从专业调剂不退档。
第十二条 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学校原则上认可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分值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三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学校提档要求,依据考生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录取时,按照考生实考分排序,先安排可满足专业志愿考生的专业,再安排专业志愿调剂考生的专业,专业志愿不设级差。
第十四条 考生高考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者、高考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外语、语文、数学。若排序顺序完全相同,学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中翻译(本地化)、翻译(汉英法)专业还招收具备良好英语水平、统考外语语种为法语的考生。外语类专业要求考生须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生源地未组织高考外语口试或相关成绩计入高考外语单科成绩的不作要求。学校不单独组织外语口试。
第十六条 英语、商务英语、翻译(英语)、翻译(本地化)、语言学专业第二外语可选修日语、西班牙语、法语、德语。其他外语类专业第二外语均为英语。非外语类专业的学生经选拔可选修日语、西班牙语、法语、德语等公共外语。非外语类专业部分专业课为英语授课。
第十七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送生、艺术类、高校专项和国家专项等特殊类型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外语类专业6000元/年;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国际政治、新闻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网络与新媒体、金融学、经济学(经济金融统计与分析)、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特殊教育(言语听觉科学)和心理学专业5000元/年,绘画专业10000元/年,书法学和音乐学(音乐国际教育与传播)专业8000元/年。计算机类第一年学费5500元/年,专业分流后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与技术专业5500元/年,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5000元/年。
第二十一条 住宿标准:本科生住宿标准最高为1200元/人/年,具体视宿舍分配情况执行。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学校承诺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入学报到时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绿色通道”。在学期间,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获得资助。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82303943,传真:(010)82303135,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10)82303020,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10)82303919,邮箱:zhaoban@blcu.edu.cn,学校网址:http://www.blcu.edu.cn,招办网址:http://zsb.blcu.edu.cn。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调整,或有其他本章程所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语言大学是中国唯一一所以对来华留学生进行汉语、中华文化教育为主要任务的国际型大学,素有“小联合国”之称。
学校对中国学生进行外语、中文、信息科学、经济、艺术、心理学、教育学、语言学等专业教育,同时承担着培养汉语师资、出国留学预备人员出国前的外语培训工作等任务。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北语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语言文化教育和语言文化研究为特色和优势的多科性国际型大学,是我国中外语言、文化研究的学术重镇和培养各领域优秀人才的摇篮。2019年,学校明确了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语言大学的奋斗目标和新时代“三步走”的战略部署。
知识北语
北京语言大学从事汉语国际教育和中华文化教育历史最长,规模最大,师资力量最雄厚。迄今为止,学校已经为世界上184个国家和地区培养了近22万名懂汉语、熟悉中华文化的外国留学生。其中很多校友已经成为学界、政界、商界的知名人士。现任哈萨克斯坦总统卡塞姆•托卡耶夫,原埃塞俄比亚总统穆拉图•特肖梅•沃图,哈萨克斯坦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卡里姆•马西莫夫,俄罗斯外交部副部长伊戈尔•莫尔古洛夫,德国汉学家顾彬,美国物理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埃里克•康奈尔等知名人士都曾在北语学习过。此外,北语还为中国培养了数以十万计的优秀人才,其中包括大批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接受过专门外语培训的公派留学人员,现在他们多已成为国家各个领域的栋梁。
20世纪90年代以来,北语一方面保持在汉语国际教育领域的特色和优势,另一方面,积极发展相关学科,学科涵盖文学、经济学、法学、工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和理学等九个门类,学校人才培养体系层次齐备,有博士后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其中,国家二级重点学科1个,北京市一级重点学科1个,北京市二级重点学科10个,北京市高精尖学科2个。现有39个本科专业,其中1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北京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北京市“重点建设一流专业”,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和4个北京市特色专业,以及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和4个市级优秀教学团队。
学校目前有以下教学科研单位:汉语国际教育学部(含汉语学院、汉语进修学院、汉语速成学院、预科教育学院、华文学院、中华文化国际传播中心)、外国语学部(含英语学院、高级翻译学院、应用外语学院、东方语言文化学院、西方语言文化学院、中东学院、国别和区域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部(含汉语教育学院、人文学院、国际关系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北京语言文献与文化传承研究基地);信息科学学院(语言智能研究院)、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艺术学院、语言康复学院(语言病理与脑科学研究所)、语言学系、心理学院、培训学院、网络教育学院、体育教学部、国际学院;汉语国际教育研究院(国际汉语教学研究基地)、语言科学院、中华文化研究院(梅兰芳艺术传承传播中心)、语言资源高精尖创新中心(国家应急语言服务团筹建工作秘书处)、国际学生教育政策与评价研究院、经济研究院、中国书法国际传播研究院、语言认知科学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中国工业文化国际交流中心(与国别和区域研究院合署办公)、一带一路研究院、亚洲经典著作互译计划专项工作办公室秘书处(挂靠一带一路研究院)、鲁迅与世界文化研究院(挂靠一带一路研究院)、华文教育研究院(挂靠汉语国际教育研究院)、教材研究院。
学校目前设有省部级以上研究中心(或基地)14个,其中汉语国际教育研究院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百所重点研究基地之一,阿拉伯研究中心是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重点培育基地,语言认知科学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是依托教育部、科技部支持的以语言认知科学为学科创新点的“111计划”引智平台,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平面媒体中心是国家语委语言资源监测的重要基地,中国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研究中心是国家语委研制和修订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阵地,中国语言资源保护研究中心是国家语委实施语言资源保护国家工程的专业机构,国际汉语教学研究基地是国家汉办首批建立的汉语国际推广十大研究基地之一,中国文化对外翻译与传播研究中心是文化和旅游部投入建设的中外文化互译合作平台,首都国际文化研究基地和北京文献语言与文化传承研究基地是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语言资源高精尖创新中心是北京市教委建设的“北京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中唯一一家语言类中心,中国民族语文应用研究中心是国家民委支持建立的民族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机构,中医药国际教育与文化传播基地是依托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建立的特色基地,光明文学遗产研究院是与《光明日报》联合共建的研究机构。除了省部级科研中心(或基地)之外,我校还有拉丁美洲研究中心等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备案中心16个,北京市语委设立的科研中心1个(北京语言康复教育研究中心),以及校级研究机构50余个。
国际北语
随着我国对外交流与合作的不断扩大,学校与世界的联系日益广泛、密切。目前与世界上75个国家和地区的386所高校及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形成了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富有成效的国际教育格局。学校与哈佛大学合作设立哈佛北京书院,在泰国设立了曼谷学院,在日本设立了东京分校。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各类中外联合办学项目100余个,如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日本关西外国语大学开展的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与德国波恩大学、西班牙巴塞罗那大学开展的学生交换项目,与韩国成均馆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等开展的短期项目。承办了18所孔子学院和2所孔子课堂,被评为“先进中方合作院校”。近年来,平均每年有100名左右的教师在海外任教,有400余名学生出国交流学习,每年接待外宾1500余人次。
学术北语
学校编辑出版《Journal of Chinese Linguistics》(中国语言学报)《语言教学与研究》《世界汉语教学》《中国文化研究》《汉学研究》《文献语言学》《国别和区域研究》和《国际汉语教学研究》等近二十种刊物。
学校出版社出版的各类教材在海内外产生广泛影响,有近百个国家的各类院校和培训机构使用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的对外汉语教材。
北京语言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北京语言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为保证北京语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北京语言大学,英文全称为Beijing Language and Culture University(简称为BLCU)。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学校代码为10032。
第二条 学校创办于1962年,是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语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者,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学校是一所以语言文化教育和语言文化研究为特色和优势的多科性国际型大学,学科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九个门类,人才培养体系层次齐备。
第四条 学校秉承“德行言语、敦睦天下”的校训,弘扬“爱国担当、诚朴厚德、求真创新、开放包容”的北语精神,围绕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语言大学的目标,使中外学生成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者、文明交流互鉴的推动者和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国际化人才。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咨询机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培养目标和学科建设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分省来源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平行志愿投档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服从专业调剂不退档。
第十二条 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学校原则上认可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分值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三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学校提档要求,依据考生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录取时,按照考生实考分排序,先安排可满足专业志愿考生的专业,再安排专业志愿调剂考生的专业,专业志愿不设级差。
第十四条 考生高考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者、高考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外语、语文、数学。若排序顺序完全相同,学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中翻译(本地化)、翻译(汉英法)专业还招收具备良好英语水平、统考外语语种为法语的考生。外语类专业要求考生须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生源地未组织高考外语口试或相关成绩计入高考外语单科成绩的不作要求。学校不单独组织外语口试。
第十六条 英语、商务英语、翻译(英语)、翻译(本地化)、语言学专业第二外语可选修日语、西班牙语、法语、德语。其他外语类专业第二外语均为英语。非外语类专业的学生经选拔可选修日语、西班牙语、法语、德语等公共外语。非外语类专业部分专业课为英语授课。
第十七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送生、艺术类、高校专项和国家专项等特殊类型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外语类专业6000元/年;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国际政治、新闻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网络与新媒体、金融学、经济学(经济金融统计与分析)、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特殊教育(言语听觉科学)和心理学专业5000元/年,绘画专业10000元/年,书法学和音乐学(音乐国际教育与传播)专业8000元/年。计算机类第一年学费5500元/年,专业分流后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与技术专业5500元/年,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5000元/年。
第二十一条 住宿标准:本科生住宿标准最高为1200元/人/年,具体视宿舍分配情况执行。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学校承诺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入学报到时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绿色通道”。在学期间,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获得资助。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82303943,传真:(010)82303135,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10)82303020,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10)82303919,邮箱:zhaoban@blcu.edu.cn,学校网址:http://www.blcu.edu.cn,招办网址:http://zsb.blcu.edu.cn。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调整,或有其他本章程所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