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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是2005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是山东省单独招生试点院校、山东省“3+2”专本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院校、本科助学自考试点院校、教育部“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项目学校、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工赋学堂”项目建设学校。自建院以来,学院按照“文化凝聚”“规模扩张”“育人为本”的办学思路,坚持以和合文化为中心的家文化建设、以工匠精神为核心的质量文化建设、以班墨文化为重心的育人文化建设,坚持“质量高、有特色、服务强、影响大”的办学目标,牢牢把握“提质量、创特色、推改革”的工作主题,抢抓机遇,创新发展,现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31.2万平方米,拥有馆藏图书52.27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1.2亿元,固定资产总值4.3亿元。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来自山东、黑龙江、广东、福建、江苏、内蒙古、吉林、四川、青海等18个省份。

学院前身是山东省枣庄工业学校、枣庄市第二卫生学校、滕州市高级职业学校等三所老牌国家级重点中专,办学历史可追溯至上世纪中叶。枣庄市第二卫生学校创建于1951年,它的护理、药学、助产等专业享誉全国;枣庄工业学校创建于1978年,其机械制造、煤炭、电气类专业特色突出;滕州市高级职业学校创建于2000年,其建筑类专业特色鲜明,为地方培养了大批建筑技术人才;滕州技工学校创建于1986年,于2005年合并到滕州市高级职业学校。三所国家级重点中专为学院建设和发展积淀了厚重的办学资源和文化底蕴。2007年枣庄艺术职业中专,2010年枣庄广播电视大学滕州分校,2011年滕州市第二职业高中三所职业学校先后并入枣庄科技职业学院,进一步丰富了学院的办学资源。

学院紧贴鲁南地区产业发展需要,开设医药卫生、土木建筑、装备制造、资源环境与安全、电子与信息、文化艺术、财经商贸、教育与体育、公共管理与服务、旅游、交通运输、食品药品与粮食、能源动力与材料等十三大门类50个高职专业,2个专科本科“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专业,机械设计与制造、建筑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药学等4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土木建筑工程技术、自动化技术、医药护养等3个专业群为山东省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群为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开设22个中职专业,其中3个省示范专业、2个省品牌专业。开设24个技工专业,其中7个高级技工特色专业、6个预备技师专业。建设了《计算机文化基础》等20门省级精品课程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等24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获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4项。

学院现有教职工1080人,其中副高级及以上职称255人,博士、硕士研究生410人,“双师型”教师244人,现有省名师工作室6个、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青年技能名师4人、省高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3个。同时,聘任泰山学者、齐鲁工匠等67位专家为学院特聘兼职客座教授。校内建有6大实验实训基地,拥有239个实验实训室、2个高标准实训大楼、1个附属医院、3000余台新型计算机(承办全国计算机考试),学术交流中心加快建设,“滕州市汽车综合公共技能实训基地”项目入选枣庄市职教创新发展试验区重点项目。同时,建有140个校外实践基地。

学院秉承“兼爱至善、笃学励能”的校训,坚持德技并修、知行合一,塑造“德厚技高能强”人才特色。近年来学生获得综合类技能大赛国家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省级一等奖2项;行赛国家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15项,省级特等奖1项。大学生文化节、大学生志愿者活动、科技服务活动等品牌活动精彩纷呈,广受社会赞誉。50多个学生社团为学生展示才华、发展综合素质搭建了舞台。学院通过“奖、贷、勤、补、助、减”一系列奖助措施,构建起了全方位、多元化学生成长成才资助体系,为优秀学生、家庭困难学生提供了全方位的激励机制。国防教育特色凸显,“预定新兵连”模式在全省复制推广。学院团委被评为山东省青年文明号,学院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关工委先进集体。

经过十几年的探索与实践,学院逐步形成了集高职教育、中职教育、技工教育、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于一体的“一校四牌”办学特色,即“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滕州高级技工学校、滕州开放大学”,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开放大学二级管理,办学资源共享,“人、财、物”权属明晰、相对独立。目前,学院基于“一校四牌”的“中职与高职、高职与本科,中技与高技、高技与技师”纵向贯通培养体系逐步完善,“中职与中技,高职与高技(预备技师)”横向融通培养基础逐步夯实,“做优高职教育、做强中职教育、做亮技工教育、做实继续教育、做大技能培训”的“五位一体”发展战略逐步明晰。学院不断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扎实推进与英国格林威治大学、俄罗斯阿穆尔河畔共青城国立大学、日本和歌山YMCA国际福祉专门学校等战略合作,作为牵头单位启动建设中国—刚果(金)职业技术学院洛钼校区,参与建设中国-缅甸职业技术学院万宝矿产校区,成功申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个。

学院坚持“就业工作全员化、就业形式多样化、就业指导课程化、就业管理规范化”,不断完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稳定就业率、提高就业质量。先后与190多家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了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关系,成立了山东智能建造职教集团、枣庄(鲁南)医养健康职教集团、枣庄现代制造业职教集团、枣庄汽车职业教育集团、滕州职教集团等产教深度融合平台。先后与北京韦加无人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举办“韦加无人机班”、与山东临沂天元集团举办“天元班”,与徐工集团、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特色医学中心(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6医院)、中国人民解放海军第九七一医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01医院)、武警天津总队医院等单位开展的订单培养、顶岗实习+就业等就业模式,解决了学生就业的后顾之忧,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与日本和歌山国际福祉专门学校共建“海外师资培训基地”和“海外学生实习基地”,加入了“泰中教育联盟”“中马(山东)教育联盟”等交流平台3个,为学生提供了海外升学、就业的渠道。建校以来,学院培养了近10万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校园内建有人工湖、班墨园、图书馆、体育场、墨子书院以及多处人文景观,被评为“山东省花园式学校”“山东省学校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伙食管理先进单位”,是读书、学习、生活的理想之地。“吃”:建有两处大型学生餐厅,一次性可容纳6000人同时就餐,“中国教育网”“山东省教育发布”先后转播了《带你领略舌尖上的枣科》餐饮微视频。“住”:建有11栋学生公寓,全部装配了人脸识别系统、智能控电系统、防疫测温系统,视频监控全覆盖,宿舍内配备有高速网络、高标准单人床、电脑桌凳等高标准生活设施,按照“一站式”改革理念,开展“社区文化”建设,打造了温馨公寓“家园印象”社区。“行”:校内有大型超市、浴室、美发厅、洗衣房、联通移动营业厅以及多家银行自助存取款机,为学生提供了便捷的生活服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339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东路888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夏季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

1、护理(订单培养,与大连雅风国际教育合作)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因专业培养要求,其他语种考生入校后需改学日语。

2、其他招生专业(除护理(订单培养,与大连雅风国际教育合作)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校后须改学英语。

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山东天元建设集团订单培养专业建筑工程技术限男生报考,助产专业因行业特点限女生报考,其它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面向山东省招生的录取方式:对进档考生,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各专业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后续志愿录取。

第十六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按照有关省市公布的最新方案及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其他省招生专业(必须按照该省录取原则的省份除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

第十八条 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划定分数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按照《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二十条 录取工作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结果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公布渠道:省级教育考试院网站,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新生,由学校签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通过邮政特快专寄直接寄发给考生,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档案和报到注册等手续;学校凭录取通知书和省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四条 新生持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根据《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鲁公通[2017]109号)文件要求,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

第二十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可进入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八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以录取专业为准,原则上不再作专业调整。但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三十条 按国家规定,对特困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市慈善总会向特困生发放助学资助金。

第三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枣庄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东路888号

邮政编码:277599

招生热线:0632-5650569 5391919

139 6327 0119 187 6325 0569

传真:0632-5391918

监督投诉电话(学院纪委):0632-5650850

邮箱:zzkjzs@126.com

网址:www.zzkjxy.com

微信公众号:zzkj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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