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理工学院
潍坊理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创办于2005年。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持“文化优先、体育优先、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校企一体化,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办学模式,以“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为宗旨,努力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
学校设有主校区(青州)和中心校区(潍坊),总占地1600余亩,规划建筑面积70余万平方米。其中,主校区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古九州之一——青州市,占地1100余亩,规划建筑面积40余万平方米,紧邻青州市云门山风景区,校园环境优雅,基础设施健全,绿化覆盖率高。中心校区坐落于世界风筝之都——潍坊市,与白浪河湿地公园融为一体,被誉为公园里的大学。中心校区占地600余亩,规划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建有国际交流中心、新松机器人展览馆、数字化图书馆等智能化设施。中心校区学生公寓创新性采用书院制建设方案,建有松林书院、翰林书院、博雅书院、鸢都书院、云门书院、求是书院(待建)和培真书院(待建)等七个书院。
学校设有新能源工程学院、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航空服务与酒店管理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体育学院、新松机器人学院、大数据学院、现代农业与环境学院、音乐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与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13个二级学院,继续教育与对外合作学院、数理学部2个教学机构,开设45个本科专业,30个专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艺术学、法学等8大学科门类,形成独具潍理工特色的教学科研架构。
学校下设潍坊理工学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和潍坊潍理工综合高中两个独立法人机构。科学技术研究院通过人工智能、新能源、现代农业与环境三个研究所开展科技研发、技术咨询、成果转化等业务。潍理工综合高中是经潍坊市教育局和潍坊市行政审批局批准成立的,由潍坊理工学院主办,集高中阶段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高级中学。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教职工1200余人,外聘教授2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983人,教授47人,副教授21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46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485人,形成了一支素质精良、德才兼备的师资队伍和精干高效、严谨规范的管理队伍。
学校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坚持自主创新,重视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培养,积极推动产学研结合,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学校现有1项教学成果荣获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1个教学团队被评为山东省省级教学团队、3名教师获省级教学名师称号、30门课程被评为山东省精品课程;承担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1项、山东省教学改革项目6项、山东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5项、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6项;在新能源等领域荣获专利31项。近三年来,获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节能减排大赛、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总决赛、全国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等国家级竞赛奖励40项;获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电子设计大赛等省部级竞赛奖励168项,1300余人次获奖。
学校以建设零碳校园为目标,大规模应用可再生能源。在获得2017年世界绿色大学全球第21名、2018年第17名的基础上,2019年和2020年世界绿色大学评比中,均位居亚洲高校第一名。与牛津大学、博洛尼亚大学、瓦格林根大学等世界名校同榜排序。学校绿色校园被评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学校连续三年获评“年度山东最佳社会声誉高校”;2019年获评“山东省十大就业竞争力本科高校”、“融媒传播最具创新力高校”;2020年获评“年度融媒影响力奖”、“年度融媒传播最具吸引力高校”、“年度招生宣传最具吸引力高校”。
学校以引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己任,紧跟社会需求,全力发展“新工科、新农科”专业群。坚持“校企一体化,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办学模式,聚合新松公司国际领先技术和潍理工人才与专业综合优势,探索校企人才共用机制,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模式,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数百名研发工程师与数百名大学教师交流互通、在校大学生与应用型技术员瞬时转换,完善人才培养协同机制,建强优势特色专业,全力打造潍理工新松人工智能产业学院为全国首批现代产业学院样板,为提高潍坊市智能制造产业竞争力和汇聚发展新动能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2021年5月与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签署全面合作战略协议,紧抓山东省全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和潍坊市建设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的重大历史机遇,积极探索院校、院地合作新模式,共同打造“乡村振兴齐鲁科技样板”。
学校稳步实施开门办学、开放办学、国际化办学的办学思路,精准把握新时代开放办学工作的任务和使命,广泛开展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与青岛大学签署全面帮扶、合作协议,二级学院对口帮扶,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引进西安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潍坊医学院等省内外大学知名教授担任我校本科授课教师,大大提高了本科教育水平,考研率在同类高校中名列前茅;加强与东南亚高校的合作交流,积极拓展我校师生学历提升渠道,先后与马来西亚砂拉越大学、菲律宾碧瑶大学、菲律宾国立新怡诗夏科技大学开展合作培养硕士、博士项目,全面与国际接轨,为教师、学生提供更加广阔的深造和学生就业空间。
学校严格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构筑起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资助、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资助体系。在校内还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其他资助,保障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潍坊理工学院以“勤朴端勇、求是创新”为校训,牢固树立创新、和谐、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深化综合改革,强化内涵建设,正努力向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名牌大学的奋斗目标迈进。
潍坊理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潍坊理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潍坊理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理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条 潍坊理工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潍坊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名称:潍坊理工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4000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九条 地址:
主校区(青州):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888号
中心校区(潍坊):山东省潍坊市经济开发区民主街7777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设立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政策: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文件。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的原则、要求和统一信息标准制定,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各录取批次录取原则: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部分专业有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再进行专业调剂。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对于达到录取资格的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根据各专业计划数,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3.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校企合作)、摄影、环境设计、动漫设计、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等美术类本、专科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艺术统考合格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确定录取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2)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使用山东省航空服务类联考合格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3)舞蹈学(体育舞蹈男/女)和舞蹈学(艺术舞蹈)需获得山东省舞蹈类统考合格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80%、文化成绩占20%计算)(体育舞蹈还要按男女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音乐表演 (器乐:钢琴、二胡、古筝、扬琴、琵琶、柳琴、笙、唢呐、竹笛、中阮、大阮、民族打击乐、萨克斯、长笛、小号、圆号、大号、长号、巴松、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双簧管、单簧管、西洋打击乐);音乐表演 (声乐:美声、民族、通俗);音乐教育(仅限钢琴和声乐专业)等音乐类本、专科专业需获得山东省音乐类统考合格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空中乘务(专科)专业:空中乘务不作为艺术类专业录取,执行普通类投档录取政策,关联专业加试合格成绩投档(承认山东师范大学组织的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联考合格成绩)按照文化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5.相同条件下,我校参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体育测试成绩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及各生源省的招生规定。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学校只开设日语、俄语两个小语种课程;应试其它小语种的考生如被录取,大学外语课程也只能选修英语、日语或俄语。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第五章 收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并予以清退。
第十八条 学生修满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潍坊理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授予相应学士学位。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潍坊理工学院。
第七章 其它
第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理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潍坊理工学院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主校区(青州):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888号
中心校区(潍坊):山东省潍坊市经济开发区民主街7777号
邮政编码:262500
招生咨询电话:0536—3091155,3091166
E—mail: wfitzsb@wfit.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wfit.edu.cn/
学校设有主校区(青州)和中心校区(潍坊),总占地1600余亩,规划建筑面积70余万平方米。其中,主校区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古九州之一——青州市,占地1100余亩,规划建筑面积40余万平方米,紧邻青州市云门山风景区,校园环境优雅,基础设施健全,绿化覆盖率高。中心校区坐落于世界风筝之都——潍坊市,与白浪河湿地公园融为一体,被誉为公园里的大学。中心校区占地600余亩,规划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建有国际交流中心、新松机器人展览馆、数字化图书馆等智能化设施。中心校区学生公寓创新性采用书院制建设方案,建有松林书院、翰林书院、博雅书院、鸢都书院、云门书院、求是书院(待建)和培真书院(待建)等七个书院。
学校设有新能源工程学院、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航空服务与酒店管理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体育学院、新松机器人学院、大数据学院、现代农业与环境学院、音乐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与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13个二级学院,继续教育与对外合作学院、数理学部2个教学机构,开设45个本科专业,30个专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艺术学、法学等8大学科门类,形成独具潍理工特色的教学科研架构。
学校下设潍坊理工学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和潍坊潍理工综合高中两个独立法人机构。科学技术研究院通过人工智能、新能源、现代农业与环境三个研究所开展科技研发、技术咨询、成果转化等业务。潍理工综合高中是经潍坊市教育局和潍坊市行政审批局批准成立的,由潍坊理工学院主办,集高中阶段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高级中学。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教职工1200余人,外聘教授2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983人,教授47人,副教授21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46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485人,形成了一支素质精良、德才兼备的师资队伍和精干高效、严谨规范的管理队伍。
学校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坚持自主创新,重视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培养,积极推动产学研结合,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学校现有1项教学成果荣获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1个教学团队被评为山东省省级教学团队、3名教师获省级教学名师称号、30门课程被评为山东省精品课程;承担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1项、山东省教学改革项目6项、山东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5项、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6项;在新能源等领域荣获专利31项。近三年来,获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节能减排大赛、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总决赛、全国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等国家级竞赛奖励40项;获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电子设计大赛等省部级竞赛奖励168项,1300余人次获奖。
学校以建设零碳校园为目标,大规模应用可再生能源。在获得2017年世界绿色大学全球第21名、2018年第17名的基础上,2019年和2020年世界绿色大学评比中,均位居亚洲高校第一名。与牛津大学、博洛尼亚大学、瓦格林根大学等世界名校同榜排序。学校绿色校园被评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学校连续三年获评“年度山东最佳社会声誉高校”;2019年获评“山东省十大就业竞争力本科高校”、“融媒传播最具创新力高校”;2020年获评“年度融媒影响力奖”、“年度融媒传播最具吸引力高校”、“年度招生宣传最具吸引力高校”。
学校以引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己任,紧跟社会需求,全力发展“新工科、新农科”专业群。坚持“校企一体化,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办学模式,聚合新松公司国际领先技术和潍理工人才与专业综合优势,探索校企人才共用机制,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模式,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数百名研发工程师与数百名大学教师交流互通、在校大学生与应用型技术员瞬时转换,完善人才培养协同机制,建强优势特色专业,全力打造潍理工新松人工智能产业学院为全国首批现代产业学院样板,为提高潍坊市智能制造产业竞争力和汇聚发展新动能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2021年5月与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签署全面合作战略协议,紧抓山东省全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和潍坊市建设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的重大历史机遇,积极探索院校、院地合作新模式,共同打造“乡村振兴齐鲁科技样板”。
学校稳步实施开门办学、开放办学、国际化办学的办学思路,精准把握新时代开放办学工作的任务和使命,广泛开展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与青岛大学签署全面帮扶、合作协议,二级学院对口帮扶,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引进西安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潍坊医学院等省内外大学知名教授担任我校本科授课教师,大大提高了本科教育水平,考研率在同类高校中名列前茅;加强与东南亚高校的合作交流,积极拓展我校师生学历提升渠道,先后与马来西亚砂拉越大学、菲律宾碧瑶大学、菲律宾国立新怡诗夏科技大学开展合作培养硕士、博士项目,全面与国际接轨,为教师、学生提供更加广阔的深造和学生就业空间。
学校严格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构筑起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资助、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资助体系。在校内还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其他资助,保障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潍坊理工学院以“勤朴端勇、求是创新”为校训,牢固树立创新、和谐、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深化综合改革,强化内涵建设,正努力向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名牌大学的奋斗目标迈进。
潍坊理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潍坊理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潍坊理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理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条 潍坊理工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潍坊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名称:潍坊理工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4000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九条 地址:
主校区(青州):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888号
中心校区(潍坊):山东省潍坊市经济开发区民主街7777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设立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政策: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文件。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的原则、要求和统一信息标准制定,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各录取批次录取原则: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部分专业有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再进行专业调剂。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对于达到录取资格的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根据各专业计划数,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3.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校企合作)、摄影、环境设计、动漫设计、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等美术类本、专科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艺术统考合格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确定录取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2)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使用山东省航空服务类联考合格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3)舞蹈学(体育舞蹈男/女)和舞蹈学(艺术舞蹈)需获得山东省舞蹈类统考合格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80%、文化成绩占20%计算)(体育舞蹈还要按男女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音乐表演 (器乐:钢琴、二胡、古筝、扬琴、琵琶、柳琴、笙、唢呐、竹笛、中阮、大阮、民族打击乐、萨克斯、长笛、小号、圆号、大号、长号、巴松、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双簧管、单簧管、西洋打击乐);音乐表演 (声乐:美声、民族、通俗);音乐教育(仅限钢琴和声乐专业)等音乐类本、专科专业需获得山东省音乐类统考合格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空中乘务(专科)专业:空中乘务不作为艺术类专业录取,执行普通类投档录取政策,关联专业加试合格成绩投档(承认山东师范大学组织的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联考合格成绩)按照文化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5.相同条件下,我校参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体育测试成绩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及各生源省的招生规定。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学校只开设日语、俄语两个小语种课程;应试其它小语种的考生如被录取,大学外语课程也只能选修英语、日语或俄语。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第五章 收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并予以清退。
第十八条 学生修满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潍坊理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授予相应学士学位。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潍坊理工学院。
第七章 其它
第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理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潍坊理工学院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主校区(青州):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888号
中心校区(潍坊):山东省潍坊市经济开发区民主街7777号
邮政编码:262500
招生咨询电话:0536—3091155,3091166
E—mail: wfitzsb@wfit.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wfit.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