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素有“红瓦绿树、碧海蓝天”之称的中国最美海滨城市、中国最宜居城市——青岛,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45年成立的私立青岛商科职业学校,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和矢志追求,2002年在山东省青岛商业学校和山东省饮食服务技工学校基础上创办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是我国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是山东省首批特色名校、山东省首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青岛市首批品牌高职院校。学校顺利通过了山东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全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德育与校园文明建设评估,并取得了优秀等级。入选国家旅游局旅游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青岛市文明校园”。
学校明确“聚焦酒店业办专业”的思路,围绕酒店业产业链需求,提出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酒店业全科型专业链的目标。对接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等新旧动能转换10强产业,融入青岛市“956”产业新体系,构建了“1个国家‘双高计划’专业群,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8个院级专业群”的专业群发展架构,形成了以住宿餐饮业的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升级为主线的专业群建设体系。
学校是一所特色鲜明的现代服务业高职院校,设置有酒店管理学院、文旅学院、烹饪学院、酒店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信息工程技术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学部等10个二级院部,开设有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等35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4000人。其中,全国职业院校示范专业点2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2个,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26个;专本贯通分段培养专业3个,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10个,省级品牌专业群2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1个,省市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8个,牵头开发省级教学指导方案7个;青岛市高职重点建设专业6个;山东半岛专业办学联盟1个,青岛市中高职专业办学联盟2个。旅游专业大类办学实力连续六年排名省内高职第一。
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职业素养过硬、职业技能扎实、职业发展持续”的人才培养理念,培养“绅士风度、淑女风范”的职业化人才。学校学生素质教育体系完善,坚持用中华美德引领立德树人、文化育人教育实践,将职业素质养成教育渗透到课堂教学和日常育人的过程中,增强人文情怀,拓展知识视野,塑造健康人格,着力培养具有良好现代服务理念、创新意识和国际视野、富含文化底蕴的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学校重视学生技能培养,2012年以来,累计获得餐厅服务、烹饪、中英文导游、中餐宴会设计、西餐宴会设计、市场营销技能等国赛项目一等奖24个。近年来,学生整体就业率均在95%以上,用人单位对学生的满意度超过了98%。
学校坚持“双师型”教师个体成长和“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相结合,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基本建成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专兼结合、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国家首批教师实践流动站、齐鲁技能大师工作站,现有教育部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4名,省级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9名,全国技术能手3人,山东省教学名师4人,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青年技能名师4人,省级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2个,省级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4个,青岛高校教学名师6人,山东省先进工作者1人、青岛市劳动模范2人、青岛市会计领军人才1人。荣获2个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典型案例,探索形成的“专业在前沿、行业有影响、国际可交流”双师队伍经验得到教育部官方网站报道。
学校大力推进课程、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建有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国家在线开放课程2门,省级以上精品课程37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7门,省级教学资源库2个,省级职业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4门,青岛市首批现代学徒制特色课程4门;拥有国家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3项,省级教改立项33项;“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5本,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二等奖1项;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实训室1个;拥有各类生产型实训室72个,覆盖了所有专业。
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打造校企合作命运共同体,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牵头成立了山东现代酒店业职业教育集团。校企共建了山东文旅产业学院、顺丰运营管理学院、舜和餐饮产业学院等8个产业学院,与青岛文旅局共建了“青岛市旅游大数据中心”,牵头组建青岛市旅游智库,为区域产业发展贡献智慧力量;政行企校共建“山东省研学旅行研究院”,推进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和服务社会良性互动。
学校落实《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规范》,形成“五重一促”信息化建设理念,有力提升信息化基础能力。联通校内行政教学科研学生后勤等应用系统,推动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深度融入学校管理全过程,大幅提高决策和管理的精准化科学化水平。获评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两个项目入选“职业院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成果案例“,两个案例入选《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案例报告(2019)》。学校主动适应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要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满足学生的多样化学习需求,加大信息化全员培训,推进省、校两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应用。
学校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牵头成立山东省职业院校“三教”改革联盟,举办有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省级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建设有国家科技部“海斯曼”创客岛众创空间;立项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专项课题、山东社科基金项目、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国家旅游局专项等国家、省市级科研课题283项;与李沧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自主开发《山东省社会导游员管理体系标准》《鲁菜标准化工艺流程》等行业标准和青岛市智慧旅游企业建设标准文件。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全面推进国际化办学工作。学校举办中澳酒店管理专业专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个,境外建有中国烹饪学院3所,是全国首批“中美高素质技能型、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百千万交流计划”项目院校、山东省首批留学生奖学金获批单位,目前招收韩国、柬埔寨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学历留学生。与加拿大卡纳多学院、澳大利亚南澳TAFE学院、台湾高雄餐旅大学等10个国家和地区的20余所院校、16个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广泛开展师资交流、学生交流、境外实习、外籍教师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引进等工作。2017年、2019年被评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2018年、2019年被评为“亚太职业教育影响力50强”,荣获世界职业院校与技术大学联盟卓越奖。
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特色鲜明,坚持以“文化引领、品牌引领”作为校园文化建设总体思路,以建设特色校园文化为核心,以坚持文化育人为重点,以促进学校的整体发展为目标,经过多年的文化积淀,凝练了以“崇德尚能、时尚真情”为内核、以“微笑文化”为外显的校园核心文化理念,确定了“勤、真、灵、雅”的校训、“爱心、实力、责任”的校风,打造和传播“微笑文化”,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生态。学校入选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一校一品”学校、山东高职院校文化建设优秀案例、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传承着七十余年的职教血脉,沐浴着新时代的浩荡春风。当前,学校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内涵建设为主线,不断增强职业教育的适应性,向着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酒店业全科型职业教育品牌奋勇前进,打造中国酒店业职业化人才的摇篮。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及代码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13011
第五条 学院地址
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
专科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监督举报电话:0532-86051606。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招生计划通过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 ,按照“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德、智、体、美、劳等素质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
2.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3.按照各省(市)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4.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5.高考选考科目的要求以考生所在省(市)2022年公布的招生专业选考要求和学院招生章程为准。
6.春季高考根据分专业计划按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省招生主管部门对录取政策调整,按上级规定执行);技能拔尖人才招生录取,依据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7.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8.按照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执行,考生加分直接计入总分进行录取。
9.所有录取批次的校企合作专业均不参加专业调剂录取,只录取填报专业志愿考生。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
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考生在校期间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要求
按照教育部文件的规定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考生比例。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录取新生的健康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查询网站、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院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学院网站)。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院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 资格复查
新生入校后,均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体检舞弊或企图冒名顶替者,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 学历证书名称和种类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为“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举办与考试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和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3+2专本贯通专业、校企合作专业、技师合作培养专业的考生入校后不允许调整专业;其他专业若涉及转专业,相关事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及学院具体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烹饪工艺与营养(技师合作培养)专业考生就读地点为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烟台)。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九水东路599号
电话:0532-86051513 86051512 86051666
网址:http://www.qchm.edu.cn
QQ专线:800088287
传真:0532-86051513
邮编:266100
学校是我国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是山东省首批特色名校、山东省首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青岛市首批品牌高职院校。学校顺利通过了山东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全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德育与校园文明建设评估,并取得了优秀等级。入选国家旅游局旅游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青岛市文明校园”。
学校明确“聚焦酒店业办专业”的思路,围绕酒店业产业链需求,提出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酒店业全科型专业链的目标。对接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等新旧动能转换10强产业,融入青岛市“956”产业新体系,构建了“1个国家‘双高计划’专业群,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8个院级专业群”的专业群发展架构,形成了以住宿餐饮业的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升级为主线的专业群建设体系。
学校是一所特色鲜明的现代服务业高职院校,设置有酒店管理学院、文旅学院、烹饪学院、酒店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信息工程技术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学部等10个二级院部,开设有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等35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4000人。其中,全国职业院校示范专业点2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2个,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26个;专本贯通分段培养专业3个,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10个,省级品牌专业群2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1个,省市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8个,牵头开发省级教学指导方案7个;青岛市高职重点建设专业6个;山东半岛专业办学联盟1个,青岛市中高职专业办学联盟2个。旅游专业大类办学实力连续六年排名省内高职第一。
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职业素养过硬、职业技能扎实、职业发展持续”的人才培养理念,培养“绅士风度、淑女风范”的职业化人才。学校学生素质教育体系完善,坚持用中华美德引领立德树人、文化育人教育实践,将职业素质养成教育渗透到课堂教学和日常育人的过程中,增强人文情怀,拓展知识视野,塑造健康人格,着力培养具有良好现代服务理念、创新意识和国际视野、富含文化底蕴的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学校重视学生技能培养,2012年以来,累计获得餐厅服务、烹饪、中英文导游、中餐宴会设计、西餐宴会设计、市场营销技能等国赛项目一等奖24个。近年来,学生整体就业率均在95%以上,用人单位对学生的满意度超过了98%。
学校坚持“双师型”教师个体成长和“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相结合,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基本建成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专兼结合、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国家首批教师实践流动站、齐鲁技能大师工作站,现有教育部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4名,省级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9名,全国技术能手3人,山东省教学名师4人,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青年技能名师4人,省级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2个,省级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4个,青岛高校教学名师6人,山东省先进工作者1人、青岛市劳动模范2人、青岛市会计领军人才1人。荣获2个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典型案例,探索形成的“专业在前沿、行业有影响、国际可交流”双师队伍经验得到教育部官方网站报道。
学校大力推进课程、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建有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国家在线开放课程2门,省级以上精品课程37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7门,省级教学资源库2个,省级职业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4门,青岛市首批现代学徒制特色课程4门;拥有国家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3项,省级教改立项33项;“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5本,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二等奖1项;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实训室1个;拥有各类生产型实训室72个,覆盖了所有专业。
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打造校企合作命运共同体,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牵头成立了山东现代酒店业职业教育集团。校企共建了山东文旅产业学院、顺丰运营管理学院、舜和餐饮产业学院等8个产业学院,与青岛文旅局共建了“青岛市旅游大数据中心”,牵头组建青岛市旅游智库,为区域产业发展贡献智慧力量;政行企校共建“山东省研学旅行研究院”,推进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和服务社会良性互动。
学校落实《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规范》,形成“五重一促”信息化建设理念,有力提升信息化基础能力。联通校内行政教学科研学生后勤等应用系统,推动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深度融入学校管理全过程,大幅提高决策和管理的精准化科学化水平。获评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两个项目入选“职业院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成果案例“,两个案例入选《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案例报告(2019)》。学校主动适应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要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满足学生的多样化学习需求,加大信息化全员培训,推进省、校两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应用。
学校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牵头成立山东省职业院校“三教”改革联盟,举办有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省级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建设有国家科技部“海斯曼”创客岛众创空间;立项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专项课题、山东社科基金项目、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国家旅游局专项等国家、省市级科研课题283项;与李沧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自主开发《山东省社会导游员管理体系标准》《鲁菜标准化工艺流程》等行业标准和青岛市智慧旅游企业建设标准文件。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全面推进国际化办学工作。学校举办中澳酒店管理专业专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个,境外建有中国烹饪学院3所,是全国首批“中美高素质技能型、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百千万交流计划”项目院校、山东省首批留学生奖学金获批单位,目前招收韩国、柬埔寨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学历留学生。与加拿大卡纳多学院、澳大利亚南澳TAFE学院、台湾高雄餐旅大学等10个国家和地区的20余所院校、16个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广泛开展师资交流、学生交流、境外实习、外籍教师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引进等工作。2017年、2019年被评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2018年、2019年被评为“亚太职业教育影响力50强”,荣获世界职业院校与技术大学联盟卓越奖。
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特色鲜明,坚持以“文化引领、品牌引领”作为校园文化建设总体思路,以建设特色校园文化为核心,以坚持文化育人为重点,以促进学校的整体发展为目标,经过多年的文化积淀,凝练了以“崇德尚能、时尚真情”为内核、以“微笑文化”为外显的校园核心文化理念,确定了“勤、真、灵、雅”的校训、“爱心、实力、责任”的校风,打造和传播“微笑文化”,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生态。学校入选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一校一品”学校、山东高职院校文化建设优秀案例、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传承着七十余年的职教血脉,沐浴着新时代的浩荡春风。当前,学校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内涵建设为主线,不断增强职业教育的适应性,向着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酒店业全科型职业教育品牌奋勇前进,打造中国酒店业职业化人才的摇篮。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及代码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13011
第五条 学院地址
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
专科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监督举报电话:0532-86051606。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招生计划通过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 ,按照“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德、智、体、美、劳等素质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
2.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3.按照各省(市)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4.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5.高考选考科目的要求以考生所在省(市)2022年公布的招生专业选考要求和学院招生章程为准。
6.春季高考根据分专业计划按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省招生主管部门对录取政策调整,按上级规定执行);技能拔尖人才招生录取,依据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7.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8.按照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执行,考生加分直接计入总分进行录取。
9.所有录取批次的校企合作专业均不参加专业调剂录取,只录取填报专业志愿考生。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
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考生在校期间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要求
按照教育部文件的规定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考生比例。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录取新生的健康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查询网站、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院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学院网站)。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院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 资格复查
新生入校后,均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体检舞弊或企图冒名顶替者,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 学历证书名称和种类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为“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举办与考试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和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3+2专本贯通专业、校企合作专业、技师合作培养专业的考生入校后不允许调整专业;其他专业若涉及转专业,相关事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及学院具体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烹饪工艺与营养(技师合作培养)专业考生就读地点为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烟台)。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九水东路599号
电话:0532-86051513 86051512 86051666
网址:http://www.qchm.edu.cn
QQ专线:800088287
传真:0532-86051513
邮编:266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