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始建于1973年,其前身是昌潍地区交通局于1973年12月25日在寿光县城创建的昌潍地区交通技工学校。1981年,更名为潍坊地区交通技工学校。1982年10月,更名为山东省公路运输潍坊技工学校。1987年6月,设立山东省潍坊汽车运输学校,与山东省公路运输潍坊技工学校合署办公,隶属山东省交通厅。1989年6月,更名为山东省潍坊交通学校,9月,更名为山东省潍坊交通技工学校。2000年5月,更名为山东省交通工程学校。2002年7月,改建为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13年12月,原山东省交通运输学校整体并入。
学校实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与教育厅双重领导、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为主的管理体制。40多年来,坚持“立足交通行业、服务区域经济、紧密融合企业、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办学定位和“校企融通、全程合作”的办学模式,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水平显著提高,综合实力大大增强,走在了全省高职院校的前列。学校是国家级优质校、交通运输部高职教育示范院校、山东省首批技能型特色名校、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定向培养海军士官试点院校、山东省“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生试点院校、山东省首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院校、山东省首批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试点院校。
学校在潍坊市和泰安市两地办学,占地1700余亩,环境幽雅,交通便利,各类教学设施齐全,教学条件优越。学校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教职工800余人,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1人,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1人,全国交通运输行业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1人,全国交通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3人,省级教学名师6人,“吴福—振华”交通教育优秀教师4人,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4人,省高校十大优秀教师1人。建成了省级教学团队5个,山东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3个。学校建筑面积48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8.23余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2.29余亿元,图书118余万册。
学校实行院系两级管理,设有车辆工程系、公路与建筑系、管理与信息系、机电工程系、航海系、交通工程系、基础应用系、科学与人文部等教学机构,开设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物流管理、航海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业机器人技术等34个专业,形成了布局科学、优势明显、结构合理的专业体系,较为完整地覆盖了交通行业各领域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目前,学校拥有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重点专业4个,教育部交通运输类示范专业3个,山东省特色专业7个,省级品牌专业群2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的实训基地1个,交通运输部示范性实训基地1个。设有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公路工程检测中心、物流研究所、交通工程实验中心等科研和技术服务机构。近年来,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4项。
学校校园设施完善,彰显人性化服务理念。生态化、园林式的校园环境营造和谐向上、温馨优雅的人文环境和学习氛围;宽敞卫生、菜品丰富的学生餐厅保障了学生用餐需求;物品齐全、经济实惠的校园超市方便了学生们的休闲购物;学生公寓宽带方便快捷;标准化的塑胶田径运动场、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活动中心等有能力满足学生体育运动各项要求;校园一卡通实现生活消费、学籍管理、身份识别、网上交费、在线学习等多种功能。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的思路,与社会各界开展广泛合作。坚持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路子,不断拓展校企合作范围,提升校企合作层次,先后与福田戴姆勒、德国宝马、上海大众、德国巴斯夫、保时捷、东风雪铁龙、东风日产、东风标致、福田重工、宅急送、山东路桥集团、山东高速、山东海事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形成了“厂中校”、“校中厂”、“混合所有制”、“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定向培养”、“合作技术开发”等稳定合作形式,与海军部队建立了“四路并进 育四有军人”的士官培养模式。在课程建设、教材编写、师资培养、员工培训、实习就业等领域进行广泛而又深入的合作。学校每年投资大量资金用于购置教学仪器设备,教学装备达到国内职业院校一流水平,为学生动手能力、创新能力、操作技能得到全面提高提供了强有力的硬件支撑。近年来,承办了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汽车营销”、“汽车检测与维修”赛项,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17项,二等奖21项,三等奖10项;在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32项,二等奖22项,三等奖38项。
学校把就业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成立了专门的就业机构,对各系实行毕业生就业责任制,大力实施校园招聘准入制度、毕业生再就业机制、毕业生就业直通车等四大保障工程,确保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学校毕业生与就业岗位比一直保持在1:4以上,特色主干专业达1:7以上,有的超过1:10,连续四年就业率超过98%,被省政府授予“山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目前,学校正全面实施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工程,按照学校“一个目标,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突出特色、塑造品牌、坚守底线”的总体要求,坚持“固本强基、重点突破、品牌引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创建办学特色鲜明、全国一流的高水平高职院校。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3008
第五条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渤海路7369号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第七条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招生章程,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九条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执行。详见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或学校网站(https://www.sdjtzyxy.com)。
第五章 录取条件和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1.学校面向山东省统一高考按“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分段投档方式录取,即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山东省以外的省(区、市)录取时,对进档考生,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如有特殊要求,按照生源地所在省(区、市)录取规则执行。
2.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按照《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3.春季高考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4.对外语的要求。招收外语语种不限,工业机器人技术和机械设计与制造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提供俄语教学,其他专业学校提供英语教学。
5.男女比例。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他各专业招生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标准执行。其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三个专业从事海员方向就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0035-2013)船员健康检查要求。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三个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要达到相关要求,其中,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空中乘务专业男、女生身高分别为175cm-185cm、163cm-173cm;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男、女生身高分别不低于173cm、160cm。
7.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四条 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十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交通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36-8781827;传真电话:0536-8781865;电子邮箱:sdjtzyxy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s://www.sdjtzyxy.com 。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山东交通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学校实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与教育厅双重领导、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为主的管理体制。40多年来,坚持“立足交通行业、服务区域经济、紧密融合企业、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办学定位和“校企融通、全程合作”的办学模式,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水平显著提高,综合实力大大增强,走在了全省高职院校的前列。学校是国家级优质校、交通运输部高职教育示范院校、山东省首批技能型特色名校、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定向培养海军士官试点院校、山东省“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生试点院校、山东省首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院校、山东省首批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试点院校。
学校在潍坊市和泰安市两地办学,占地1700余亩,环境幽雅,交通便利,各类教学设施齐全,教学条件优越。学校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教职工800余人,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1人,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1人,全国交通运输行业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1人,全国交通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3人,省级教学名师6人,“吴福—振华”交通教育优秀教师4人,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4人,省高校十大优秀教师1人。建成了省级教学团队5个,山东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3个。学校建筑面积48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8.23余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2.29余亿元,图书118余万册。
学校实行院系两级管理,设有车辆工程系、公路与建筑系、管理与信息系、机电工程系、航海系、交通工程系、基础应用系、科学与人文部等教学机构,开设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物流管理、航海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业机器人技术等34个专业,形成了布局科学、优势明显、结构合理的专业体系,较为完整地覆盖了交通行业各领域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目前,学校拥有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重点专业4个,教育部交通运输类示范专业3个,山东省特色专业7个,省级品牌专业群2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的实训基地1个,交通运输部示范性实训基地1个。设有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公路工程检测中心、物流研究所、交通工程实验中心等科研和技术服务机构。近年来,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4项。
学校校园设施完善,彰显人性化服务理念。生态化、园林式的校园环境营造和谐向上、温馨优雅的人文环境和学习氛围;宽敞卫生、菜品丰富的学生餐厅保障了学生用餐需求;物品齐全、经济实惠的校园超市方便了学生们的休闲购物;学生公寓宽带方便快捷;标准化的塑胶田径运动场、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活动中心等有能力满足学生体育运动各项要求;校园一卡通实现生活消费、学籍管理、身份识别、网上交费、在线学习等多种功能。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的思路,与社会各界开展广泛合作。坚持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路子,不断拓展校企合作范围,提升校企合作层次,先后与福田戴姆勒、德国宝马、上海大众、德国巴斯夫、保时捷、东风雪铁龙、东风日产、东风标致、福田重工、宅急送、山东路桥集团、山东高速、山东海事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形成了“厂中校”、“校中厂”、“混合所有制”、“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定向培养”、“合作技术开发”等稳定合作形式,与海军部队建立了“四路并进 育四有军人”的士官培养模式。在课程建设、教材编写、师资培养、员工培训、实习就业等领域进行广泛而又深入的合作。学校每年投资大量资金用于购置教学仪器设备,教学装备达到国内职业院校一流水平,为学生动手能力、创新能力、操作技能得到全面提高提供了强有力的硬件支撑。近年来,承办了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汽车营销”、“汽车检测与维修”赛项,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17项,二等奖21项,三等奖10项;在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32项,二等奖22项,三等奖38项。
学校把就业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成立了专门的就业机构,对各系实行毕业生就业责任制,大力实施校园招聘准入制度、毕业生再就业机制、毕业生就业直通车等四大保障工程,确保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学校毕业生与就业岗位比一直保持在1:4以上,特色主干专业达1:7以上,有的超过1:10,连续四年就业率超过98%,被省政府授予“山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目前,学校正全面实施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工程,按照学校“一个目标,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突出特色、塑造品牌、坚守底线”的总体要求,坚持“固本强基、重点突破、品牌引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创建办学特色鲜明、全国一流的高水平高职院校。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3008
第五条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渤海路7369号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第七条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招生章程,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九条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执行。详见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或学校网站(https://www.sdjtzyxy.com)。
第五章 录取条件和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1.学校面向山东省统一高考按“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分段投档方式录取,即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山东省以外的省(区、市)录取时,对进档考生,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如有特殊要求,按照生源地所在省(区、市)录取规则执行。
2.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按照《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3.春季高考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4.对外语的要求。招收外语语种不限,工业机器人技术和机械设计与制造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提供俄语教学,其他专业学校提供英语教学。
5.男女比例。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他各专业招生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标准执行。其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三个专业从事海员方向就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0035-2013)船员健康检查要求。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三个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要达到相关要求,其中,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空中乘务专业男、女生身高分别为175cm-185cm、163cm-173cm;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男、女生身高分别不低于173cm、160cm。
7.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四条 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十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交通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36-8781827;传真电话:0536-8781865;电子邮箱:sdjtzyxy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s://www.sdjtzyxy.com 。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山东交通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