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威海)
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学术实力雄厚、办学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
威海校区创建于1984年,是山东大学与威海市政府联合共建的多学科、开放式、综合性大学校区。她的诞生,开创了我国名校异地办学的先河;她的成长,印证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不断深化改革与科学发展的光辉历程。
校区现有12个学院和1个教学部,涵盖文学、艺术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和医学等八大学科门类,设置37个本科招生专业,可在24个一级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18个一级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同时可在17个一级学科招收博士后,已形成了培养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国际学生等多层次的教育体系。现有全日制统招本科生14100余人,国际学生300余人,博硕士研究生近2300人;教职工近1300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72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63人;博士、硕士生导师500余人。
基础教学设施完备。图书馆拥有中外文藏书170万册,各类中外文电子文献数据库200余个,是集文献服务、知识服务、个性化服务于一体的多类型、多层次、全开放式管理的现代化图书馆,配备查询、借还、选座等自助设备,建有信息共享空间、学者研讨室等功能空间。教学、科研实验室64个,语音室及公共机房17个,多媒体教室58个,并建有常态化录播智慧教室137个、研讨型智慧教室3个、同声传译实验室3个、专业课程制作室1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2万余台(套),多媒体教室、智慧教室和语音室座位数1.6万多个。
在山东大学一体发展框架下,威海校区坚持“一项计划、两大战略、三型校区”的发展规划,即深入实施“学术提升计划”,贯彻落实“特色立校战略和人才强校战略”,努力建设“异地办学的示范性校区、坚持特色发展的高水平校区、加强国际合作的开放式校区”,不断提升校区学术竞争力、社会影响力和国际化水平,加快建设成为山东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新亮点。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校区现有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25个、一流课程10门、优秀教材15部、优秀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分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近年来获批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2项,省级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39项。鼓励学生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软件创新大赛、电子设计竞赛、智能汽车竞赛、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挑战杯”等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近三年获得国家奖114项,省奖1000余项。
优化科研环境,提升科研实力。校区近三年先后承担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子午工程二期)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重点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山东省社科基金项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各类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450余项,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570余项,发明专利授权303件,获地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10余项。科研平台建设成效显著,拥有“山东省光学天文与日地空间环境重点实验室”“山东省海洋生物繁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海洋微生物菌种保藏与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法律方法及立法学研究中心”“山东大学韩国研究备案中心”“山东大学东北亚研究备案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平台和重点研究基地。智库平台建设有序发展,近年来成立国际问题研究院、自贸区研究院等山东大学特色高端智库,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打造“智库品牌”,智库成果服务国家战略影响力提高。加强与国外大学和科研机构协同创新平台的合作建设,在空间科学、智能制造、新材料、海洋牧场以及东北亚区域性研究、海洋经济-能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研究等方向深度参与国际科研合作。在威海市政府大力协作下,已启动文登圣经山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子午工程二期)项目建设,并在此基础上规划建设中国东部地区空间环境地基综合监测基地。山东大学威海天文台年均科普1万余人次。
深化国际交流,拓展国际合作。近年来,校区与15个国家和地区的120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鼓励优秀学生赴英国牛津大学、美国加州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韩国成均馆大学等一批世界顶尖名校进行长短期访学和交流。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山东大学澳国立联合理学院”,还分别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西澳大学、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合作开办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开创人才培养新模式。与澳大利亚斯威本科技大学共建“先进制造业联合研究中心”,在机械电子与自动化、3D打印、先进制造材料等领域开展科学研究、联合培养研究生,逐步形成了全方位、宽领域、多渠道的引智新格局。
校区设有多种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拥有完善的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制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生在圆满完成学业后,由山东大学颁发统一的毕业证书。同时,有超过13%的应届毕业生被免试推荐到“双一流”高校和其他高水平大学以及国家级科研院所等攻读研究生。
作为山东大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威海校区始终秉承“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的办学宗旨,坚持特色引领、内涵发展,全面深化综合改革,不断提升办学质量,为山东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而努力奋斗。
山东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山东大学,简称山大。英文名称为Shandong University,简称SDU。学校法定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学校在青岛市、威海市设立校区,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
第三条 学校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四条 山东大学秉承“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的办学宗旨和“学无止境,气有浩然”的校训,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最优秀的本科生和最具创造力的研究生,加快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和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形成了具有山大特色的多层次、立体化的高端人才培养体系。
第五条 学校本部和青岛校区本科招生院校代码为“10422”,青岛校区招生学院包括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威海校区本科招生院校代码为“19422”。考生填报志愿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
第六条 所有毕业生统一颁发山东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山东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并监督学校各种类型招生工作,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领导作用。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遵守并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并于每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向招生委员会汇报招生工作。
第八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为:
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提供咨询服务;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处理录取工作相关问题;组织录取新生的复查工作;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等。
第九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十一条 山东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结合我校办学目标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1.投档时,对于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山东大学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的最高一项,且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2.山东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后不退档,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依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因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体检不合格或未达到录取线等情况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可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3.山东大学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专业分配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相应省份同分比较规则执行;对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省份,依次优先录取高考实考分高者、高考语文加数学成绩高者、高考语文成绩高者、高考外语成绩高者,来源计划录满为止。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无差别;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山东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大学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相应规定。在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批次,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5.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录取。
6.山东大学护理学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7.强基计划、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等类型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学习;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习。
8.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际政治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将采用英语授课,建议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该专业志愿。
9.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分制实施实际情况,学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实行按学分计收学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构成,专业注册学费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年收费标准确定,学分学费按实际修读学分计收,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00元。
根据专业培养方案,我校各本科专业学费一般约为5000-78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约为9000元/年;软件学院、微电子学院为国家示范性学院,根据相关政策,学费约为12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期间学费约为35000-45000元/年。
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一般为800-1200元/年。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依据国家和山东省最新政策执行。
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我校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并设有各类奖助学金,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五条 山东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山东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咨询和联系方式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www.bkzs.sdu.edu.cn
咨询(监督)电话:0531-59626977
传真:0531-88564787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531-88364422(受理违规违纪问题举报)
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bkzsw.wh.sdu.edu.cn
咨询(监督)电话:0631-5688282
传真:0631-5688282
校区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631-5688364(受理违规违纪问题举报)
威海校区创建于1984年,是山东大学与威海市政府联合共建的多学科、开放式、综合性大学校区。她的诞生,开创了我国名校异地办学的先河;她的成长,印证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不断深化改革与科学发展的光辉历程。
校区现有12个学院和1个教学部,涵盖文学、艺术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和医学等八大学科门类,设置37个本科招生专业,可在24个一级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18个一级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同时可在17个一级学科招收博士后,已形成了培养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国际学生等多层次的教育体系。现有全日制统招本科生14100余人,国际学生300余人,博硕士研究生近2300人;教职工近1300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72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63人;博士、硕士生导师500余人。
基础教学设施完备。图书馆拥有中外文藏书170万册,各类中外文电子文献数据库200余个,是集文献服务、知识服务、个性化服务于一体的多类型、多层次、全开放式管理的现代化图书馆,配备查询、借还、选座等自助设备,建有信息共享空间、学者研讨室等功能空间。教学、科研实验室64个,语音室及公共机房17个,多媒体教室58个,并建有常态化录播智慧教室137个、研讨型智慧教室3个、同声传译实验室3个、专业课程制作室1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2万余台(套),多媒体教室、智慧教室和语音室座位数1.6万多个。
在山东大学一体发展框架下,威海校区坚持“一项计划、两大战略、三型校区”的发展规划,即深入实施“学术提升计划”,贯彻落实“特色立校战略和人才强校战略”,努力建设“异地办学的示范性校区、坚持特色发展的高水平校区、加强国际合作的开放式校区”,不断提升校区学术竞争力、社会影响力和国际化水平,加快建设成为山东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新亮点。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校区现有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25个、一流课程10门、优秀教材15部、优秀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分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近年来获批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2项,省级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39项。鼓励学生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软件创新大赛、电子设计竞赛、智能汽车竞赛、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挑战杯”等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近三年获得国家奖114项,省奖1000余项。
优化科研环境,提升科研实力。校区近三年先后承担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子午工程二期)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重点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山东省社科基金项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各类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450余项,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570余项,发明专利授权303件,获地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10余项。科研平台建设成效显著,拥有“山东省光学天文与日地空间环境重点实验室”“山东省海洋生物繁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海洋微生物菌种保藏与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法律方法及立法学研究中心”“山东大学韩国研究备案中心”“山东大学东北亚研究备案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平台和重点研究基地。智库平台建设有序发展,近年来成立国际问题研究院、自贸区研究院等山东大学特色高端智库,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打造“智库品牌”,智库成果服务国家战略影响力提高。加强与国外大学和科研机构协同创新平台的合作建设,在空间科学、智能制造、新材料、海洋牧场以及东北亚区域性研究、海洋经济-能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研究等方向深度参与国际科研合作。在威海市政府大力协作下,已启动文登圣经山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子午工程二期)项目建设,并在此基础上规划建设中国东部地区空间环境地基综合监测基地。山东大学威海天文台年均科普1万余人次。
深化国际交流,拓展国际合作。近年来,校区与15个国家和地区的120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鼓励优秀学生赴英国牛津大学、美国加州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韩国成均馆大学等一批世界顶尖名校进行长短期访学和交流。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山东大学澳国立联合理学院”,还分别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西澳大学、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合作开办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开创人才培养新模式。与澳大利亚斯威本科技大学共建“先进制造业联合研究中心”,在机械电子与自动化、3D打印、先进制造材料等领域开展科学研究、联合培养研究生,逐步形成了全方位、宽领域、多渠道的引智新格局。
校区设有多种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拥有完善的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制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生在圆满完成学业后,由山东大学颁发统一的毕业证书。同时,有超过13%的应届毕业生被免试推荐到“双一流”高校和其他高水平大学以及国家级科研院所等攻读研究生。
作为山东大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威海校区始终秉承“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的办学宗旨,坚持特色引领、内涵发展,全面深化综合改革,不断提升办学质量,为山东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而努力奋斗。
山东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山东大学,简称山大。英文名称为Shandong University,简称SDU。学校法定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学校在青岛市、威海市设立校区,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
第三条 学校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四条 山东大学秉承“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的办学宗旨和“学无止境,气有浩然”的校训,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最优秀的本科生和最具创造力的研究生,加快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和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形成了具有山大特色的多层次、立体化的高端人才培养体系。
第五条 学校本部和青岛校区本科招生院校代码为“10422”,青岛校区招生学院包括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威海校区本科招生院校代码为“19422”。考生填报志愿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
第六条 所有毕业生统一颁发山东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山东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并监督学校各种类型招生工作,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领导作用。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遵守并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并于每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向招生委员会汇报招生工作。
第八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为:
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提供咨询服务;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处理录取工作相关问题;组织录取新生的复查工作;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等。
第九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十一条 山东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结合我校办学目标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1.投档时,对于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山东大学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的最高一项,且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2.山东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后不退档,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依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因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体检不合格或未达到录取线等情况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可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3.山东大学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专业分配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相应省份同分比较规则执行;对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省份,依次优先录取高考实考分高者、高考语文加数学成绩高者、高考语文成绩高者、高考外语成绩高者,来源计划录满为止。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无差别;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山东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大学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相应规定。在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批次,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5.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录取。
6.山东大学护理学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7.强基计划、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等类型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学习;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习。
8.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际政治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将采用英语授课,建议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该专业志愿。
9.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分制实施实际情况,学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实行按学分计收学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构成,专业注册学费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年收费标准确定,学分学费按实际修读学分计收,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00元。
根据专业培养方案,我校各本科专业学费一般约为5000-78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约为9000元/年;软件学院、微电子学院为国家示范性学院,根据相关政策,学费约为12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期间学费约为35000-45000元/年。
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一般为800-1200元/年。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依据国家和山东省最新政策执行。
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我校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并设有各类奖助学金,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五条 山东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山东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咨询和联系方式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www.bkzs.sdu.edu.cn
咨询(监督)电话:0531-59626977
传真:0531-88564787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531-88364422(受理违规违纪问题举报)
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bkzsw.wh.sdu.edu.cn
咨询(监督)电话:0631-5688282
传真:0631-5688282
校区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631-5688364(受理违规违纪问题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