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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历史文化名城——南昌,为江西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江西省唯一的公办全日制电力类高职院校,是世界企业500强排名前三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所属12所高职院校之一。学院创建于1958年,前身为部属全国重点中专学校江西省电力学校和国家先进成人大专院校江西电力职工大学。2002 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合并成立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03 年,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点院校;2010 年 7 月,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与江西电力技师学院实行资源整合,成立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培训中心;2017 年 6 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党校在这里设立南昌分校。自此,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与江西电力技师学院、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培训中心、中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党校南昌分校、中共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党校实行五位一体、合署办公的管理模式。

建校60多年来,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企业办学优势,坚定不移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并举”的特色发展道路,积淀了浓厚的文化底蕴,为电力行业和社会输送了大批管理和高技能人才,被誉为“电力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摇篮”。2019年,学院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国家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单位”荣誉称号。2020年,学院扩招做法入选教育部典型经验库。学院连续五次蝉联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多次荣获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等级学校荣誉称。2020年8月,教育部长陈宝生、江西省长易炼红一行莅临调研,对学院校企合作、“双师”育人的做法给予高度肯定。

学院目前有昌北和昌南两个校区,学生规模达10963人。学院建有现代化的教学大楼、实训大楼、实验大楼、培训大楼等学习场所,拥有宽敞明亮、配置齐全的学生公寓、学生食堂、学生活动中心等生活和活动场所。校园花木相映、环境优雅。图书馆藏书158万册,教学用计算机2500余台,智慧校园网络覆盖全院,教学手段实现现代化和信息化。学院实训设施先进,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超2万元,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建成了一批典型的“校中厂”实训基地,包括建有220kV实训变电站、600MW发电机组集控运行仿真中心、分布式太阳能屋面发电站、变电仿真实训基地、变电检修实训基地、电力营销实训基地、变电站VR仿真实训室、配网带电作业基地等实训基地,覆盖发、输、变、配、用等电能生产全过程。其中,220kV实训变电站和全国首条500kV/220kV/110kV混合模拟教学输电线路实训场、10kV配电线路实训场、10kV成套实训设备在省内乃至全国高职院校中处于先进水平。目前学院与江西省内11家市供电公司、5家直属单位、97家县供电公司和五大发电集团、电建集团等130余家省内外企业开展了多元化合作,形成校企协同育人共同体,全省市县供电公司、主要发电企业均为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在部分供电公司设立校外教学培训点。

学院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经验丰富、实践技能过硬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专任教师181人,高级职称100人(含正高8人),“双师型”教师104人,“双师型”教师占比57.5%,专业教师双师型占比62.7%。教师中有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十大”专业领军人才2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优秀后备人才1人,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优秀专家人才11人,国网江西电力有限公司优秀专家人才后备11人,江西省中青年骨干教师11人,江西省教学名师2人,江西省能工巧匠1人,江西省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学院聘请了大量国家电网生产经验丰富的一线专家、电力工匠参与教学科研和培训工作,目前已建成一支由1700多名企业专家人才组成的兼职师资库。

学院坚持“强化优势、突出特色”的专业设置指导方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转型趋势,逐步形成了以电力生产、电力应用为特色的专业体系。现已开设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输配电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电气工程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热能动力工程技术、发电运行技术、热工自动化技术、电厂化学与环保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风力发电工程技术、水电设备安装与管理、工业节能技术、物联网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移动应用开发、大数据技术等22个专业。2018年,电力系统自动化专业被列为江西省“双高计划”优势特色建设专业;同时,电力系统自动化专业与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专业被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8)认定为骨干专业。2020 年,学院与微软中国共建省内首家“微软创新学院”、“微软技术实践中心”,高起点开展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建设。学院同时具有电力行业112个特有工种及多个社会化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评价的资格及能力。

适应社会发展,学院对标国家“双高”建设标准,深耕电力专业和技术技能两个特色品牌,贯彻“三全育人”理念,积极推进“三教”改革,全面加强内涵建设,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持续改进,教科研成果丰硕,学院师生在各类国赛、省赛中频频获大奖。学院毕业生的技术技能、工匠精神和职业素养深受用人单位的青睐,就业率一直保持全省同类院校前列,就业质量不断提升,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等世界500强企业中一直保持很高的就业比例。

面向未来,学院将继续践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根植电力、适应市场、服务社会,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办学宗旨,秉承“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教培协同、效率效益”的办学理念,发挥企业办学优势,突出行业特色,稳步发展电力类专业为主、其它专业逐步丰富的综合性、多学科职业教育。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职能,努力培养电力行业及地方经济建设所需的高层次、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打造全国电力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打造服务经济社会和电力行业发展的支撑高地,努力抢占部省共建职教高地的制高点,朝着特色鲜明、一流职业高等院校的目标奋勇前进。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以培养电力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学院全称: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933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制:三年

第五条 办学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开发区海棠南路268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按照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办学条件、专业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七条 经教育厅核准下达的分省分专业计划,学院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并通过其官方招生刊物、本校官网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招生专业为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中澳合作办学)、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输配电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无人机应用技术、热能动力工程技术、发电运行技术、热工自动化技术、电厂化学与环保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风力发电工程技术、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等21个专业,所有专业面向江西省招生,部分专业面向全国其他省份招生(具体专业见各省招生计划文件)。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学院招生录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网上录取。

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院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专业录取额满,但总招生计划未满时,学院将向有关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申请调整专业招生计划,以尽可能满足考生的专业要求。符合加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各专业录取原则上不限外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语种仅为英语。

第十一条 学院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对考生身体状况进行审核,学院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中澳合作办学)、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输配电工程技术、供用电技术、热能动力工程技术、发电运行技术、热工自动化技术、电厂化学与环保技术、风力发电工程技术等13个专业均不招收单色识别不全的考生。考生录取后经学院体检复查不合格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院将报请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四章 入学与注册
第十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学院严格按江西省相关部门制定的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等20个专业学费5000元/年;电气自动化技术(中澳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2000元/年;住宿费标准:800~1000元/年。



第六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3)校内一等奖学金600元/学期;(4)校内二等奖学金400元/学期;(5)校内三等奖学金200元/学期。

第十六条 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的品德优良、学习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一档助学金4400元/年、国家二档助学金3300元/年、国家三档助学金2200元/年。

第十七条 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经政府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或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八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招生监督机制
第十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人才,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整个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791-83899125。

第二十条 考生及考生家长可以通过登陆学院网站查询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往年录取分数、招生录取政策等。学院将及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

第二十一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直接由学院招生部门负责。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本章程由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招生就业处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开发区海棠南路268号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330032

招生咨询电话:0791-83899638

学院网址:http://www.jxdlzy.com

E-mail:dlzy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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