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东学院
1.学校概况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于2021年1月25日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抚州市属公办本科高校赣东学院。抚州市委、市政府全力支持学校建设和发展,将赣东学院建成具有“区域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
学校坐落在一个有梦有戏的地方——著名的才子之乡江西省抚州市。校园环境优美,办学设施完备,设有28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文、经、管、法、艺、教等八大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本科生7000余名,专任教师400余名。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延伸东华理工大学优质教育资源,秉承“敦本务实、崇义奉公”精神,坚持“差异化竞争,特色化发展”原则,着力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社会经济建设能力的高素质创新应用型人才。
2.综合实力 学校前身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综合实力排名列全国独立学院百强。在江西省普通高校首轮(2015-2018年)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中,会计学、财务管理、汉语国际教育、测绘工程等6个专业在全省13所独立学院中排名第一,英语、电子信息工程等5个专业排名第二,总体评价排名位居全省同类高校前列。
3.师资队伍 学校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400余名专任教师主要来源于东华理工大学,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130余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教师教学竞赛分析报告(2012-2019年)”中,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教师教学竞赛状态数据”在全国221所民办及独立学院(出现在状态数据中的)中排名第26位,在江西省民办及独立学院中排名第一。
4.配套设施 学校图书馆藏书资料丰富,拥有馆藏图书60余万册,电子图书150万册,各类电子文献数据库16个。拥有各类实验室92个,工程训练中心1个,校外实习基地61个,配置有完备的专业仪器设备。花园式校园拥有地质博物馆、实验大楼、室内体育馆、校园网等各项配套学习设施,先后被授予“全国绿化先进单位”和“江西省园林化单位”。
5.国际合作 学校注重国际化教育,与日本城西国际大学、美国厄巴纳大学、富兰克林大学、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等多个国家的高校签订合作协议,实现“2+2”“3+1”模式培养学生,并参与东华理工大学与尼泊尔特里布汶大学联合建设孔子学院。
6.素质教育 学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学生在国际、国家与省级各类竞赛中屡创佳绩,先后获奖300余项。2015-2020年全省本科生测绘技能大赛中连续6年蝉联冠军。学校注重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与众多知名企业共同搭建实践教学平台,并与15家企业合作建设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1项,与多家知名企业在校内共建“双创”实验实训室。
7.就业创业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建立了全校上下联动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全程开展就业创业教育,积极开拓就业市场,拓宽就业渠道,分别在长三角、珠三角、闽三角等地区建立实习就业基地68个。连续3次获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评估优秀单位。
赣东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概况
1、学校全称:赣东学院
2、学校代码:13432
3、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二、招生机构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审议学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等,决定招生有关重大事项。委员由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系部主任组成。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执行各省市招考委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规定。
3、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录取批次进行,通过远程网上录取。
4、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投档分数、志愿顺序分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如投档分数相同理科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理综成绩分专业录取;文科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成绩分专业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我校公共外语课采用英语组织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6、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文化和专业上线,专业排名,即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体育、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不分文理科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7、若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8、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四、入学与注册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颁发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赣东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六、资助政策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七、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文科(文史哲)类专业学费为3650元/学年;文科(经管法外)类专业学费为3880元/学年;理工(Ⅰ)类专业学费为4120元/学年;理工(Ⅱ)体育类专业学费为4350元/学年;艺术专业学费8000元/学年;住宿费:1000元/学年·人。如当年江西省物价部门有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学府路56号
邮 编:344000
通讯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学府路56号赣东学院招生办
咨询电话:0794-8258122、8258125、8258127
传真:0794-8258122
学校网址:http://www.gdc.edu.cn
学校招生网:https://cjzs.ecut.edu.cn
学校坐落在一个有梦有戏的地方——著名的才子之乡江西省抚州市。校园环境优美,办学设施完备,设有28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文、经、管、法、艺、教等八大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本科生7000余名,专任教师400余名。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延伸东华理工大学优质教育资源,秉承“敦本务实、崇义奉公”精神,坚持“差异化竞争,特色化发展”原则,着力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社会经济建设能力的高素质创新应用型人才。
2.综合实力 学校前身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综合实力排名列全国独立学院百强。在江西省普通高校首轮(2015-2018年)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中,会计学、财务管理、汉语国际教育、测绘工程等6个专业在全省13所独立学院中排名第一,英语、电子信息工程等5个专业排名第二,总体评价排名位居全省同类高校前列。
3.师资队伍 学校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400余名专任教师主要来源于东华理工大学,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130余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教师教学竞赛分析报告(2012-2019年)”中,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教师教学竞赛状态数据”在全国221所民办及独立学院(出现在状态数据中的)中排名第26位,在江西省民办及独立学院中排名第一。
4.配套设施 学校图书馆藏书资料丰富,拥有馆藏图书60余万册,电子图书150万册,各类电子文献数据库16个。拥有各类实验室92个,工程训练中心1个,校外实习基地61个,配置有完备的专业仪器设备。花园式校园拥有地质博物馆、实验大楼、室内体育馆、校园网等各项配套学习设施,先后被授予“全国绿化先进单位”和“江西省园林化单位”。
5.国际合作 学校注重国际化教育,与日本城西国际大学、美国厄巴纳大学、富兰克林大学、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等多个国家的高校签订合作协议,实现“2+2”“3+1”模式培养学生,并参与东华理工大学与尼泊尔特里布汶大学联合建设孔子学院。
6.素质教育 学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学生在国际、国家与省级各类竞赛中屡创佳绩,先后获奖300余项。2015-2020年全省本科生测绘技能大赛中连续6年蝉联冠军。学校注重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与众多知名企业共同搭建实践教学平台,并与15家企业合作建设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1项,与多家知名企业在校内共建“双创”实验实训室。
7.就业创业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建立了全校上下联动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全程开展就业创业教育,积极开拓就业市场,拓宽就业渠道,分别在长三角、珠三角、闽三角等地区建立实习就业基地68个。连续3次获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评估优秀单位。
赣东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概况
1、学校全称:赣东学院
2、学校代码:13432
3、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二、招生机构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审议学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等,决定招生有关重大事项。委员由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系部主任组成。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执行各省市招考委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规定。
3、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录取批次进行,通过远程网上录取。
4、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投档分数、志愿顺序分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如投档分数相同理科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理综成绩分专业录取;文科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成绩分专业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我校公共外语课采用英语组织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6、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文化和专业上线,专业排名,即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体育、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不分文理科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7、若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8、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四、入学与注册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颁发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赣东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六、资助政策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七、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文科(文史哲)类专业学费为3650元/学年;文科(经管法外)类专业学费为3880元/学年;理工(Ⅰ)类专业学费为4120元/学年;理工(Ⅱ)体育类专业学费为4350元/学年;艺术专业学费8000元/学年;住宿费:1000元/学年·人。如当年江西省物价部门有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学府路56号
邮 编:344000
通讯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学府路56号赣东学院招生办
咨询电话:0794-8258122、8258125、8258127
传真:0794-8258122
学校网址:http://www.gdc.edu.cn
学校招生网:https://cjzs.ecut.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