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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交通大学
华东交通大学是一所以交通为特色、轨道为核心、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国铁集团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国家铁路局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双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历史沿革:1971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将上海交通大学机车车辆系和同济大学铁道工程专业并入上海铁道学院,更名为华东交通大学,迁往江西。1978年,华东交通大学与上海铁道学院各自继续办学。学校原隶属铁道部,2000年,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


办学条件:学校坐落在“军旗升起的地方”江西南昌。学校临江怀湖、依山傍水,校内百鸟齐鸣、百花争艳、百树竞发,是一所宜学、宜教、宜研、宜居的山水学园。占地面积2816亩,各类建筑面积8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8亿元。图书馆收藏纸质图书241万册,电子文献233万册。


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20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200余人,正副教授660余人。拥有“双聘”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青年长江学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江西省“双千计划”、“井冈学者”特聘教授、“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等省部级以上优秀人才200余人次。1人入选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2人入选中国高被引学者;1个团队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团队入选首批省级示范研究生导师创新团队(并列全省第二);涌现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省名师工作室、全省高校“优秀思政课教师”等优秀教师(团队)。


学科专业:学校涵盖工、经、管、文、理、法、教育、艺术等8个学科门类。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3个学科入选江西省一流学科,4个学科成为江西省学科联盟牵头学科,具有19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是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单位。50余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其中19个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8个专业入选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4个国家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试点专业,9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认证(评估)。获评国家一流本科课程5门,主持获批教育部新工科和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各1项,1个专业入选教育部新文科建设试点专业。参加全省高校首轮本科专业综合评价,16个获评第一、13个第二、6个第三。


教育教学:学校形成了本硕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现有各类学生3万余人。2014年,学校面向基层一线多维互动人才培养的改革与实践,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先后入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学校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持续深化本科教育改革,推动育人理念从“本科教学”转变为“本科教育”,主体地位从“以教师为中心”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教学方法从“教为主”转变为“学为主”。自2015级学生起实施完全学分制,大力推行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教学质量持续提升。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成立现代产业学院,开设“詹天佑班”“茅以升班”“卓越工程师班”“中铁国际班”等特色班级;不断更新育人理念,实施“天佑学子培育计划”,成立天佑学院,发挥天佑学院作为本科教育改革特区和试验基地的引领作用,着力打造具有领袖、领军潜质的拔尖创新型和复合型人才。近年来,培养了以“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江西首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获得者”“小平科技创新团队”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学生典型和先进集体;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等为代表的国家级奖项1000余项。


科研创新:学校现拥有省部共建轨道交通基础设施性能监测与保障国家重点实验室、轨道交通基础设施运维安全保障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水果智能光电检测技术与装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3个国家级科研平台;载运工具与装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铁路环境振动与噪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交通基础设施环境与安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平台40个。十三五以来,承担各级科研项目4000余项,其中,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课题、重点项目、高铁联合基金重点项目、NSFC-广东联合基金重点项目以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国家级项目380余项,省部级项目850余项,获各类科研经费总计7.0亿余元;取得省级以上奖励及重要社会力量奖励90项,其中一等奖14项;拥有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4700余篇。获国家发明专利300余项、实用新型专利1200余项;出版论著教材460余部。学校获得了以国家科技进步一、二等奖、江西省首个教育部人文社科一等奖和中国铁道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科学技术奖、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吴文俊人工智能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为代表的一批重要奖励;2017-2019年连续三年获全国吴文俊人工智能技术发明奖,系江西省唯一获奖单位和连续三年唯一获此殊荣的高校。


招生就业:学校面向全国3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招生,部分专业实施大类招生。在16个分批次招生的省份中,均参加一本批次招生。近年来录取分数线逐年攀升,生源质量稳居全省高校前列。学校连续20年获全省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并先后获评(批)全国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南昌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招生就业处党支部获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就业创业类课程获评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全国就业创业金课(全国仅21门);获首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赛事三等奖及江西省赛事一等奖(第一名);入选江西省高水平本科教学团队。近年本科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全省第一,江西省、教育部就业指导中心主要领导多次来校调研。每年两成以上毕业生进入世界500强企业,四成以上到国企就业,85%以上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工作。毕业生形成了下得去、吃得苦、留得住、干得好、上得来的“五得”特质,深受用人单位青睐。


开放办学:学校作为国铁集团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国家铁路局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双共建”高校,坚持服务轨道交通国家大行业和江西地方大产业两轮并转,务实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学校先后与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中车等集团结成战略伙伴,2021年又与中国通号成功签约,实现与原铁道部各行业领域战略合作全覆盖,并且积极与广州地铁、南昌轨道集团、东莞轨道公司、南宁轨道集团等城市轨道交通企业开展合作,全面提升学校在轨道交通领域的影响力。同时,学校积极与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赣州市人民政府、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崇仁县政府、中国瑞林集团、江铃集团、江西有色建设集团等江西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开展各类合作,不断提升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以科技创新助力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学校广泛搭建校友合作平台,积极引入校友、社会、企业等资源进行多渠道多方式合作,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委省政府“三请三回”、“三企入赣”要求,为江西地方经济和学校事业的共同发展注入新鲜动力。累积接收社会捐赠协议总额(含实物)突破2亿元。


党建思政:学校党委坚持将党建思政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打造了以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全国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工作者、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等为代表的一支工作队伍,培育了以“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培育项目、全国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等为代表的一批基层组织,建立了以全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示范项目为代表的一系列工作品牌,形成了以“‘交通强国 复兴先锋’党建领航工程”为核心,集“一院”“两季”“三礼”“四耀”“五微”于一体的党建思政工作体系。


社会声誉:学校是江西省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全国绿化300佳单位、江西省文明单位、江西省文明校园。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江西)基地、江西省高校心理素质拓展及实训中心、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先后落户学校,是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学校多次获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男女团体总分前三、女子团体总分第一、全国大学生武术锦标赛女子团体总分第一。培养出世界田径锦标赛女子马拉松冠军、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太极拳冠军,多名学生获奥运会前八、世界举重锦标赛冠军、亚洲田径锦标赛冠军,为我国体育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连续18年获评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近5年来,系列改革经验和发展成效获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50余次,被《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江西日报》、江西卫视等重要媒体广泛报道。


“天地交而万物通,上下交而其志同”。50年来,学校始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强化内涵特色发展,以特色塑优势,聚优势创一流,以一流理念、一流思维、一流眼光,全力建设一流学科专业和有特色高水平交通大学,围绕铁路特色、发挥铁的优势、展现铁的作为、彰显铁的担当,全力服务轨道交通大行业与地方大产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华东交大人将以“作示范、勇争先”的昂扬斗志,铁心铸忠诚、铁血报家国、铁肩担使命、铁手创大业,大力践行新铁军精神,做新时代的铁人铁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加快建设行业领先、区域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交通大学,奋力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精彩华章的华交篇章!





华东交通大学2022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华东交通大学(国标码10404)。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含职业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808号。华东交通大学进贤教学点(职业教育)。

第六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华东交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有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政策等,并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检查。委员由有关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校友代表组成。

第八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落实、保障、监督招生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成员由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纪委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本着努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则,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各地高考报名人数及生源质量等因素,综合分析,制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预留计划不超过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高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决议、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报考生源状况,适当使用。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原则上在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各省级招办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报考学校英语、翻译、葡萄牙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外语语种。学校所有专业的公共外语必修课程为英语。

第十六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办规定计入投档成绩总分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十七条 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为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理科依次参考数学、外语、语文、理综成绩分专业录取;文科依次参考语文、外语、数学、文综成绩分专业录取;对高考综合改革省(市),如对投档成绩相同分专业有明确要求的按当地省(市)政策执行,如无明确要求的,依次参考数学加语文两门合计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分专业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录取有志愿的考生,学生进校后不得转入其他普通类专业。

第十八条 内蒙古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为适应市场需求,学校铁路特色高职专业人才培养主要面向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地铁公司等就业,色盲、色弱考生慎报。

第二十条 学校建筑学专业进校需加试徒手画,不合格者转入其他专业学习(考生成绩应达到转入专业在该生源省份的录取最低分)。

第五章 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体育类、艺术类录取办法

第二十一条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对象为国家一级及以上等级的运动员,具体录取办法按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对象为国家二级及以上等级的运动员,考生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考试,按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体育类考生参加各省(市、区)组织的统一专业测试及全国高考,成绩均合格者按生源省份投档规则计算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生源省份没有统一投档规则,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均认可统考成绩。具体录取办法按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第六章 学费、住宿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各专业收费标准可到“华东交通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以物价部门最新核定后的标准执行。目前学费标准为:一般文科专业4660元/年,理工科专业4940元/年或5220元/年;其中,汉语言文学4380元/年、建筑学7200元/年。艺术类专业9600元/年、软件工程类专业10000元/年、会计学(国际会计)、会计学(特许公认会计师)、会计学(特许管理会计师)、会计学(美国管理会计师)12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4000元/年,专科专业5000元/年。

第二十六条 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700元/年-1000元/年。

第七章 奖学金与助学金

第二十七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三十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808号华东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

招办咨询电话:0791-87046576

传真:0791-87046574

纪委监督电话:0791-87046333

学校网址:http://www.ecjtu.edu.cn

招生办网址:http://zjc.ecjtu.edu.cn

E-mail:ecjtuzsk@ecjtu.edu.cn

邮编:33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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