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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学院
亳州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四大药都”之首——安徽亳州。这里文脉悠长,人文荟萃,老子、庄子、曹操、华佗、花木兰、陈抟等一批圣哲先贤诞生于此,具有3700多年历史的亳州成为彪炳史册、泽被中华的道家文化、中医药文化的发祥地。

学校办学始于1909年创办的蒙城师资讲习所,1952年设置蒙城师范学校,2002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升格为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升格为亳州学院。

学校现占地面积1526亩,其中,在建新校区(亳州学院中医药学院)601亩,亳州学院附属学校110亩。在籍学生13408人,在校学生11415人,其中本科生8436人,占73.9%。设有中药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系、生物与食品工程系、经济与管理系、教育系、中文与传媒系、外语系、美术系、音乐系、体育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共11个教学院系。设置28个本科专业,涵盖教育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设计学共8个学科门类;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药学3个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

学校现有教职工574人,专任教师496人,其中,正高级职称教师65人、副高级职称教师130人,博士63人。皖江学者1人、享受国务院津贴2人、享受安徽省政府津贴1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人、省级学科拔尖人才3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人,省级教学名师11人、省级教坛新秀12人。“双能型”教师193人,占比38.9%。

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特色化”办学定位,面向皖北和亳州区域重大需求,以服务、支撑、引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主要目标,加大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形成了中药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文化旅游管理类、教师教育类等优势特色专业。对应亳州打造“世界中医药之都”,2020年,在国家中药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基础上,成立亳州学院中药材检验检测研究院,与上海中医药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总投资10.5亿元的亳州学院中医药学院校区已启动建设。

学校广泛开展校地、校企、校政、校校合作,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开展协同创新,促进工学结合、产教融合。建有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市级重点实验室,9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古井集团、徽酒集团等多家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近年来,先后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7项,成功申报各级各类教科研课题443项,省厅级以上项目147项,横向合作项目46项;发表各类论文1114篇,二类以上论文102篇;出版学术专著、教材73部、获批专利278项,其中发明专利38项;获安徽省社科奖2项。

学校大力弘扬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凸显文化的育人功能。积极打造“亳文化”特色品牌,组建中医药文化研究、老庄道学研究、曹魏与建安文化研究、华佗传统体育养生、方言民俗文化调查研究5个研究团队;编撰《亳州通史》,出版专著《薛蕙<西原全集>校注编年》,持续加强“亳文化”的影响力。

学院与菲律宾德拉萨大学、泰国博仁大学、韩国汉拿大学、韩国又松大学、马来西亚理科大学、乌克兰涅任国立师范学院等建立了友好合作院校关系,开展合作办学。与古井集团、华佗国药、广印堂药业等本地知名企业合作建立了80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就业基地。与新加坡金日教育产业集团合作,每年选拔优秀毕业生赴新加坡就业。

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全体师生员工的不懈努力下,近年来,学校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安徽省文明单位”“省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示范单位”“安徽省第二批侨胞之家”“第一届亳州市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2019、2020年,我校学子在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决策模拟大赛全国总决赛、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中获“全国一等奖”。

亳州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扎根区域办大学,奋力建设充满活力、特色鲜明的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办学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亳州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章程

亳州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亳州学院,国标代码:11963

二、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地址:安徽省亳州市经济开发区汤王大道2266号

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亳州学院,学校向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五、录取要求:

1.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3.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4.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外语类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语种。

六、录取规则: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考生。考生投档总分(含政策加分)排序,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考生。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市、自治区)投档规则。

3.体育类录取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考生。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市、自治区)投档规则。

七、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资助情况: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补、减等资助工作体系。每年评选国家奖学金若干名,每人奖励8000元;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若干名,每人奖励5000元;评选国家助学金人数占学生总数的20%,每生每年平均资助3300元。

九、联系方式

招生联系电话:0558—5598588、5367133(兼传真)、5367131

校园网主页:http://www.bzuu.edu.cn/

招生网主页:http://www.bzuu.edu.cn/zzxx/

招生咨询电子邮箱: bzxyzsb@bzuu.edu.cn 邮编:236800

招生咨询QQ:1018583912、2332642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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