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学院
蚌埠学院是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蚌埠高等专科学校、蚌埠教育学院、蚌埠职工大学三所学校合并组建的——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全日制省属普通本科院校,至今已有近40年的办学历史。
学校升本以来,始终坚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针对“四大压力”和“六大差距”,艰苦创业,锐意改革,凝心聚力打基础,科学谋划解难题,凝练了“笃学、重行、修德、立才”的校训,确立了“地方性、应用型、工程化”的办学定位,通过了安徽省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和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现了学校管理体制由“省市共建、市管为主”向“省市共建、省管为主”的转变。
学校着力改善办学条件。现有大学城和张公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148亩(含在征土地157.5亩),建筑面积31.35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行政用房14.49万平方米;学校固定资产总值57782万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038万元、信息化设备资产总值1295万元;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2.05万平方米,馆藏文献总量196.92万册,其中馆藏纸质图书127.08万册。公开出版《蚌埠学院学报》。
学校注重改善生师比结构。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192人,其中本科生12532人,专科生1660人。成人学历教育在校生2798人。现有教职工889人,其中专任教师658人,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任教师179人,硕士学位以上专任教师468人,获“全国优秀教师”、“全省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22人次。
学校着力加强教学管理。现设有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与教育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体育教学部等13个教学单位。开设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食品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等47个本科专业,其中工科专业25个,占53.2%。
学校高度重视开放办学。积极吸纳和借鉴国外先进教育理念。与美国、爱尔兰、韩国、泰国、意大利等国家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开展学生联合培养、互派教师教学培训、学术交流、合作办学等。学校先后荣获“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安徽省高校教师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安徽省首批教育系统“文明单位”立项建设单位等荣誉称号。
蚌埠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蚌埠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蚌埠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 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学校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1866号。
五、录取原则及要求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录取办法
1.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将进档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即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录取进第二、第三专业志愿。若考生分数未达到填报的所有专业录取分数,在专业服从调剂的情况下,学校根据考试成绩将其调剂到专业志愿投档数不足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能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3.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4.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份(直辖市、自治区)的专业统考成绩,按生源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5.报考英语、翻译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统一安排的英语口试,口试成绩须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150分制)。
6.除报考英语、翻译专业外,对报考我校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定,但学生进校后学校均以英语安排外语课程教学。
7.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工程专业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150分制)。
8.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直辖市、自治区) 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
9.历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10.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考生体检表进行审核,对于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专业限报的考生,不能录取到限报专业。
11.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12.为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积极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了国家奖助学金、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内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多渠道、多元化的资助办法。
六、颁发证书
学校名称为蚌埠学院,学历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种类为学士学位证书。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按照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皖价行费〔2000〕25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省学费审定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2-3177008
九、本章程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升本以来,始终坚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针对“四大压力”和“六大差距”,艰苦创业,锐意改革,凝心聚力打基础,科学谋划解难题,凝练了“笃学、重行、修德、立才”的校训,确立了“地方性、应用型、工程化”的办学定位,通过了安徽省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和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现了学校管理体制由“省市共建、市管为主”向“省市共建、省管为主”的转变。
学校着力改善办学条件。现有大学城和张公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148亩(含在征土地157.5亩),建筑面积31.35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行政用房14.49万平方米;学校固定资产总值57782万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038万元、信息化设备资产总值1295万元;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2.05万平方米,馆藏文献总量196.92万册,其中馆藏纸质图书127.08万册。公开出版《蚌埠学院学报》。
学校注重改善生师比结构。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192人,其中本科生12532人,专科生1660人。成人学历教育在校生2798人。现有教职工889人,其中专任教师658人,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任教师179人,硕士学位以上专任教师468人,获“全国优秀教师”、“全省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22人次。
学校着力加强教学管理。现设有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与教育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体育教学部等13个教学单位。开设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食品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等47个本科专业,其中工科专业25个,占53.2%。
学校高度重视开放办学。积极吸纳和借鉴国外先进教育理念。与美国、爱尔兰、韩国、泰国、意大利等国家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开展学生联合培养、互派教师教学培训、学术交流、合作办学等。学校先后荣获“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安徽省高校教师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安徽省首批教育系统“文明单位”立项建设单位等荣誉称号。
蚌埠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蚌埠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蚌埠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 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学校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1866号。
五、录取原则及要求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录取办法
1.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将进档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即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录取进第二、第三专业志愿。若考生分数未达到填报的所有专业录取分数,在专业服从调剂的情况下,学校根据考试成绩将其调剂到专业志愿投档数不足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能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3.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4.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份(直辖市、自治区)的专业统考成绩,按生源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5.报考英语、翻译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统一安排的英语口试,口试成绩须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150分制)。
6.除报考英语、翻译专业外,对报考我校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定,但学生进校后学校均以英语安排外语课程教学。
7.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工程专业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150分制)。
8.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直辖市、自治区) 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
9.历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10.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考生体检表进行审核,对于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专业限报的考生,不能录取到限报专业。
11.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12.为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积极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了国家奖助学金、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内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多渠道、多元化的资助办法。
六、颁发证书
学校名称为蚌埠学院,学历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种类为学士学位证书。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按照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皖价行费〔2000〕25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省学费审定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2-3177008
九、本章程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