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校前身是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在原金华城乡建设学校和浙江广播电视大学东阳学院基础上组建,2003年4月,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建校。2019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校名暂定为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本科)。2020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2021年8月,学校举办者变更,办学体制改为国有民办。
学校地处浙中金义都市区,坐落在素有“教育之乡、建筑之乡、工艺美术之乡”美誉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东阳市。现下设7个学院,在校生1.2万余人。学校环境优美、设施一流,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实训室、篮球馆、田径场、文体中心、图书馆和各类生活设施,校园信息化条件优良。
办学以来,习近平、张德江、夏宝龙等领导同志先后视察学校。学校获全国职工教育培训优秀示范点、全国特色教育示范单位、中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5A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平安校园、浙江省教科研先进集体及浙江省高校实验工作先进集体、浙江省优秀民办学校等称号,同时被教育部和建设部列为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并设有建设行业特有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学校坚守“服务区域发展,培育一流技术人才”的办学使命,秉承“自强不息、执着攀登”的精神,坚持“学生为本、育人为要、质量至上、特色为重”的办学理念。紧密依托学校投资方和区域产业的优势,形成了以土木建筑大类专业为龙头,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类、财经商贸及文化艺术大类等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现开设专业37个,其中,本科专业18个,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省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7个;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入选浙江省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名单。拥有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1个,省级精品课程7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5门。学校形象与礼仪、中国木雕艺术等8门课程入选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位列全国职业技术大学第三位。学校先后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浙江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获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3项、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2021年省政府高职院校督导评估成绩位列全省第10位。
学校始终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发展宗旨和规律,强化素质教育和实践能力培养,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行现代学徒制,深入开展“1+X”证书试点工作。与“中国BIM技术研发应用的领航者”上海鲁班软件有限公司合作成立“鲁班学院”,并开设“鲁班BIM精英班“,与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杭州)有限公司合作开办“广汽传祺高端班”,以及其它28个特色班。联合顺丰速运、义乌国际品牌联盟、言几又文创品牌等5家企业打造浙江省内首个“店长商学院”。与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泰安教育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共建“财税信息化实验室”“虚拟现实协同创新中心”等具有行业前瞻性的产学研中心。
学校拥有国家级生产实训基地3个,国家级大师工作室1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1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4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1个,省级现代产业学院1个、省级双创示范基地1个、省级众创空间1个,以及各类校内外实训基地242个。获批教育部产学合作项目33项,位列全国职业本科院校第一位。学校开设有多样的创业创新课程,每年组织校级“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和“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并在校内设有学生创业园,为学生提供创业实践平台,充分发挥孵化和扶持功能。学生在国家级和省部级技能竞赛中获奖1000多项。
学校坚持内涵提升,特色发展,整体推进国际化发展战略,全力争取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加快国际化办学进程,打造国际化办学品牌,开创国际交流与合作新局面。先后与英国、西班牙、爱尔兰、韩国等知名大学建立了国际合作办学关系。2018年10月,学校刚果(布)留学生项目正式实施,刚果(布)首批21名留学生来校进行为期4年的木雕学习。
学校以培养合格建设者、可靠接班人为指引,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严格落实从严治校方针,坚持人性化管理与从严治学相结合,开展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通过开展“始业教育”“四想四对照”等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活动,激发学生内在情感和动力,强化学生道德观念,培养学生感恩意识、责任意识。注重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从学习、生活的各个细节入手,培育“工匠精神”。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其德智体美劳全方位发展,我校每年设立600多万元的奖助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和经济困难学生。奖学助学形式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浙江省:一档4000元/学年,二档2500元/学年),以及校级各类奖学金。
学校注重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崇学大讲堂”“鲁班文化节”“读书节”“公寓文化节”“社团文化节”等丰富多彩的文化主题活动。现有“蛋雕社”“绿军社”等50余个学生社团,各类活动精彩纷呈。组织多个学生志愿服务队积极参加“五水共治”“剿灭劣Ⅴ类水”志愿服务和“青春奉献十三五”暑期实践等活动,全方位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
学校历届毕业生以尊师长、守纪律、能吃苦、善合作、专技能的特点,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据杭州市官方媒体权威发布,学校毕业生在杭州市就业人数已连续两年位列杭州市外省内高校前三名,且毕业生入杭数量逐年提升。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8%左右,连续8年居省内同类高校前茅。据麦可思等第三方教育数据咨询和评估机构提供数据显示,我校毕业生毕业三个月后平均收入高于全国高职院校平均水平;毕业5年后收入居全国同类高校第六、浙江省同类院校第二。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概况
1. 学校全称: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
2. 招生代码:0059
3. 学校地址:浙江省东阳市广福东街1号
4. 邮政编码:322100
5. 学校网址:http://zjgsdx.edu.cn
6. 办学类型:民办
7. 办学层次: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8. 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以及学校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二条 学校设高职提前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制定高职提前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下设高职提前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高职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类别
第三条 招生专业、计划及类别
学校2021年面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总计划为500名(其中面向普高招生考生305名,面向单独考试招生考生195名)。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四条 符合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考或高职单独考试报名条件,且已取得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报名号的浙江省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单独考试招生中建筑类、财会类、机械类、计算机类、外贸类、商业类、旅游服务类、艺术类(工艺美术)、其他类(学前教育)等类别考生均可报考我校高职提前招生。
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4.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女性身高160cm至175cm;体重:【身高(cm)-110】±【身高(cm)-110】×10%;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5(C字表);无色盲。
(2)男性身高170cm至185cm;体重:【身高(cm)-105】±【身高(cm)-105】×10%;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7(C字表);无色盲。
(3)听力不低于5米,无影响耳压功能的疾病。
(4)五官端正、肤色好、面部和手、臂无明显疤痕,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口齿清楚,无口臭,无腋臭;无明显的内、外八字脚;无纹身。
(5)无精神病史;无影响功能和身体的慢性疾病、无肺结核等传染病;无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 阳性。
5. 特别说明
(1)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我校不安排体检,以考生高考体检结果进行认定。色弱者可以报考,但是仅限于从事地勤相关工种。根据民航总局相关规定,就业前将对本人及父母(或直接抚养人)有无刑事犯罪行为进行调查。
(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根据岗位不同,就业时用人单位会对形象、身高等有一定要求。
第五章 报名及缴费
第五条 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
2021年3月10日—4月5日,考生可登录我校高职提前招生网 (http://tqzs.guangshaxy.com/),点击“在线报名”栏目,根据提示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凡参加我校高职提前招生考试的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单独考试招生相应类别考生(中职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对应的专业志愿。
申请素质特长项的考生,须于2021年4月6日下午17时前下载、填写《素质特长计分申请表》,签署中学意见、加盖公章;同时登录我校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素质特长申请”栏(http://tqzs.guangshaxy.com/danye/28.shtml),完成申报信息填写和相关证明材料(盖章的《素质特长计分申请表》、身份证正反面、获奖证书或证明、比赛或竞赛文件)扫描件(照片)上传。未在规定期限内上传素质特长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的考生,视作申请无效。
2. 入围比例及名单确定
凡符合报考条件、通过网络初审、并在缴费截止日期前缴纳考试报名费的考生均入围所报考专业综合测评。
入围名单于2021年4月8日16:00前(若延迟详见公告)公布。
3. 招生考试费
根据浙价费〔2018〕32号精神,我校所有专业报名考试费为140元/人。入围考生在初审通过后通过网上缴费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考试费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4月7日17时。
第六章 现场信息确认
第六条 现场信息确认时间及地点
1. 现场信息确认
2021年4月23日8:00—17:00。
2. 现场确认地点
浙江省东阳市广福东街1号,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文体中心大厅。
第七条 现场确认需提交的资料
报考我校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的考生需准备好以下材料,来校参加现场信息确认时提交:
1. 考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本人签字的《2021年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高职提前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
2. 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考生本人《高考报名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的《诚信考试承诺书》原件。
5. 通过素质特长项赋分申请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交《浙江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格检查表》或《高考体检结论反馈单》(复印件)。
7. 各类提交的报名材料一概不退。
第八条 领取准考证及熟悉试场
通过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信息熟悉试场。
未在规定时间段参加我校现场信息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第七章 综合测评
报考我校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各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评。
第九条 测评时间
2021年4月24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第十条 测评地点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校内(具体测评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第十一条 测评形式
(一)一般专业(不含空中乘务专业)
1. 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测评
包括综合素质测试(笔试)和素质特长考查两部分。
2.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测评
包括文化课考试(笔试)和素质特长考查两部分。
(二)空中乘务专业
报考该专业的普高招生考生、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综合测评均包括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素质特长考查三部分。
第十二条 测评组织和分值
(一)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测评
各招生专业进行分专业测评,由综合测评考评组负责综合测评方案制定、测试、成绩评定等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 测试办法
各招生专业综合素质测试(笔试,空中乘务专业为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方案另行公布。
2. 测试评分
综合测评满分为110分。
其中综合素质测试(笔试,空中乘务专业为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100分,素质特长占10分。综合素质测试由考评组按照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评分。
(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测评组织
1. 测试办法
文化课考试,由学校自主命题,自主组织考试。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不需参加该项考试,另行组织面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两门(一份综合卷)。
(2)考试范围: 参照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
(3)命题组织:由学校根据程序安排专业教师承担命题工作。
(4)阅卷与评分:文化课考试两门课程合并一份综合卷,合计总分100分。
2. 测评评分
综合测评满分为110分,其中文化课考试(空中乘务专业为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满分100分,素质特长占10分。综合素质测试由考评组按照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评分。
第十三条 素质特长计分
我校鼓励具有特长并在各类比赛中表现突出的考生报考我校。凡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赋分条件之一的,可计一定的素质特长分并计入综合测评总分;同时符合多个素质特长项的考生只取最高项;每位考生素质特长项最高赋分分值不超过10分。第八章 录 取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纪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录取总分计算
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录取总分(满分220分)=学业水平分数(折合成满分110分)+综合测评分(满分110分,含素质特长项10分)。
其中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总分计算方式为:
(1)学业水平分数
按照学考(共10门,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不同等第给予相应分值,每门满分11分,总分满分为110分,不同等第分数折算方式为:A等计11分,B等计9分,C等计7分,D等计5分,E等不计分。
(2)综合测评满分110分
含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空中乘务专业为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其他专业为笔试,满分100分),及素质特长项赋分(10分)。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录取总分(满分220分)=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合成满分110分)+综合测评分(满分110分,
含素质特长项10分)。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总分计算方式为:
(1)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包括浙江省统考的技能操作和理论知识两部分成绩,各类别满分均为300分,录取时折合满分110分。
(2)综合测评满分110分
含文化课测试(空中乘务专业为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其他专业为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及素质特长项赋分(10分)。
3. 同分规则
(1)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
考生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素质特长项赋分、综合测评分、学考等第折合总分、学考单科等第折合分(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技术顺序)进行排序;还相同时,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考生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素质特长分、综合测评分、省统考职业技能成绩总分、技能操作及理论知识单科分进行排序,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5.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录取方式
采用双向互动选择
1.拟录取与备录取考生名单确定
我校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
考生只能被我校一个专业“拟录取”或“备录取”。
2.拟录取与备录取比例
拟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确定;备录比例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4确定。
如该专业的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该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则按照该专业参加考试人数的90%(如遇小数则向上取整)执行高职提前招生计划数,并以此确定拟录取人数,不再设备录比例。
3.考生选定录取学校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被我校(专业)录取情况。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我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
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我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
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我校(专业),具体时间按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4.录取名单确定
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5.经“一档多投”多轮录取后,当高职提前招生计划足额完成或已无备录考生时,录取工作结束。
6.录取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凡被我校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
7.公示结束后,学校将录取考生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
第九章 日程安排
第十六条 工作进程安排
1. 2021年3月10日—4月5日,有意愿报考的学生登录我校网站“高职提前招生”系统报名。
2. 2021年3月15日前,公布各专业综合测评大纲。
3. 2021年4月7日17时前,考生通过网上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
4. 2021年4月8日16:00前在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网公布入围考生名单(若延迟详见公告)。
5. 2021年4月23日,考生到我校参加现场信息确认。
6. 2021年4月24日,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评。
7. 2021年4月27日前,公示素质特长计分考生赋分项目及名单,公布各专业综合测评成绩。
8. 2021年4月29日前,公布“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考生名单(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网)。
9. 录取工作进程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
第十章 招生监督
第十七条 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参与高职提前招生工作人员的违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79—86669833。
第十九条 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规定严肃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 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 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 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 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条 考生综合素质测试评分过程将全程录像。
第二十一条 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奖助学金设立情况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浙江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人 ;国家一等助学金4500元/年/人;国家二等助学金2700元/年/人。
第二十四条 在校学习一学期后根据规定允许转专业。
第二十五条 我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二章 招生咨询
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部门负责接待及解答高职提前
招生有关事宜。
咨询电话:0579—86668888;0579—86660808。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1年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高职提前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学校高职提前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九条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须对有关安排进行适时调整的,另行通知。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1年3月1日
学校地处浙中金义都市区,坐落在素有“教育之乡、建筑之乡、工艺美术之乡”美誉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东阳市。现下设7个学院,在校生1.2万余人。学校环境优美、设施一流,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实训室、篮球馆、田径场、文体中心、图书馆和各类生活设施,校园信息化条件优良。
办学以来,习近平、张德江、夏宝龙等领导同志先后视察学校。学校获全国职工教育培训优秀示范点、全国特色教育示范单位、中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5A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平安校园、浙江省教科研先进集体及浙江省高校实验工作先进集体、浙江省优秀民办学校等称号,同时被教育部和建设部列为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并设有建设行业特有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学校坚守“服务区域发展,培育一流技术人才”的办学使命,秉承“自强不息、执着攀登”的精神,坚持“学生为本、育人为要、质量至上、特色为重”的办学理念。紧密依托学校投资方和区域产业的优势,形成了以土木建筑大类专业为龙头,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类、财经商贸及文化艺术大类等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现开设专业37个,其中,本科专业18个,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省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7个;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入选浙江省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名单。拥有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1个,省级精品课程7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5门。学校形象与礼仪、中国木雕艺术等8门课程入选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位列全国职业技术大学第三位。学校先后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浙江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获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3项、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2021年省政府高职院校督导评估成绩位列全省第10位。
学校始终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发展宗旨和规律,强化素质教育和实践能力培养,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行现代学徒制,深入开展“1+X”证书试点工作。与“中国BIM技术研发应用的领航者”上海鲁班软件有限公司合作成立“鲁班学院”,并开设“鲁班BIM精英班“,与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杭州)有限公司合作开办“广汽传祺高端班”,以及其它28个特色班。联合顺丰速运、义乌国际品牌联盟、言几又文创品牌等5家企业打造浙江省内首个“店长商学院”。与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泰安教育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共建“财税信息化实验室”“虚拟现实协同创新中心”等具有行业前瞻性的产学研中心。
学校拥有国家级生产实训基地3个,国家级大师工作室1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1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4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1个,省级现代产业学院1个、省级双创示范基地1个、省级众创空间1个,以及各类校内外实训基地242个。获批教育部产学合作项目33项,位列全国职业本科院校第一位。学校开设有多样的创业创新课程,每年组织校级“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和“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并在校内设有学生创业园,为学生提供创业实践平台,充分发挥孵化和扶持功能。学生在国家级和省部级技能竞赛中获奖1000多项。
学校坚持内涵提升,特色发展,整体推进国际化发展战略,全力争取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加快国际化办学进程,打造国际化办学品牌,开创国际交流与合作新局面。先后与英国、西班牙、爱尔兰、韩国等知名大学建立了国际合作办学关系。2018年10月,学校刚果(布)留学生项目正式实施,刚果(布)首批21名留学生来校进行为期4年的木雕学习。
学校以培养合格建设者、可靠接班人为指引,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严格落实从严治校方针,坚持人性化管理与从严治学相结合,开展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通过开展“始业教育”“四想四对照”等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活动,激发学生内在情感和动力,强化学生道德观念,培养学生感恩意识、责任意识。注重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从学习、生活的各个细节入手,培育“工匠精神”。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其德智体美劳全方位发展,我校每年设立600多万元的奖助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和经济困难学生。奖学助学形式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浙江省:一档4000元/学年,二档2500元/学年),以及校级各类奖学金。
学校注重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崇学大讲堂”“鲁班文化节”“读书节”“公寓文化节”“社团文化节”等丰富多彩的文化主题活动。现有“蛋雕社”“绿军社”等50余个学生社团,各类活动精彩纷呈。组织多个学生志愿服务队积极参加“五水共治”“剿灭劣Ⅴ类水”志愿服务和“青春奉献十三五”暑期实践等活动,全方位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
学校历届毕业生以尊师长、守纪律、能吃苦、善合作、专技能的特点,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据杭州市官方媒体权威发布,学校毕业生在杭州市就业人数已连续两年位列杭州市外省内高校前三名,且毕业生入杭数量逐年提升。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8%左右,连续8年居省内同类高校前茅。据麦可思等第三方教育数据咨询和评估机构提供数据显示,我校毕业生毕业三个月后平均收入高于全国高职院校平均水平;毕业5年后收入居全国同类高校第六、浙江省同类院校第二。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概况
1. 学校全称: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
2. 招生代码:0059
3. 学校地址:浙江省东阳市广福东街1号
4. 邮政编码:322100
5. 学校网址:http://zjgsdx.edu.cn
6. 办学类型:民办
7. 办学层次: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8. 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以及学校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二条 学校设高职提前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制定高职提前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下设高职提前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高职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类别
第三条 招生专业、计划及类别
学校2021年面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总计划为500名(其中面向普高招生考生305名,面向单独考试招生考生195名)。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四条 符合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考或高职单独考试报名条件,且已取得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报名号的浙江省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单独考试招生中建筑类、财会类、机械类、计算机类、外贸类、商业类、旅游服务类、艺术类(工艺美术)、其他类(学前教育)等类别考生均可报考我校高职提前招生。
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4.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女性身高160cm至175cm;体重:【身高(cm)-110】±【身高(cm)-110】×10%;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5(C字表);无色盲。
(2)男性身高170cm至185cm;体重:【身高(cm)-105】±【身高(cm)-105】×10%;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7(C字表);无色盲。
(3)听力不低于5米,无影响耳压功能的疾病。
(4)五官端正、肤色好、面部和手、臂无明显疤痕,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口齿清楚,无口臭,无腋臭;无明显的内、外八字脚;无纹身。
(5)无精神病史;无影响功能和身体的慢性疾病、无肺结核等传染病;无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 阳性。
5. 特别说明
(1)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我校不安排体检,以考生高考体检结果进行认定。色弱者可以报考,但是仅限于从事地勤相关工种。根据民航总局相关规定,就业前将对本人及父母(或直接抚养人)有无刑事犯罪行为进行调查。
(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根据岗位不同,就业时用人单位会对形象、身高等有一定要求。
第五章 报名及缴费
第五条 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
2021年3月10日—4月5日,考生可登录我校高职提前招生网 (http://tqzs.guangshaxy.com/),点击“在线报名”栏目,根据提示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凡参加我校高职提前招生考试的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单独考试招生相应类别考生(中职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对应的专业志愿。
申请素质特长项的考生,须于2021年4月6日下午17时前下载、填写《素质特长计分申请表》,签署中学意见、加盖公章;同时登录我校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素质特长申请”栏(http://tqzs.guangshaxy.com/danye/28.shtml),完成申报信息填写和相关证明材料(盖章的《素质特长计分申请表》、身份证正反面、获奖证书或证明、比赛或竞赛文件)扫描件(照片)上传。未在规定期限内上传素质特长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的考生,视作申请无效。
2. 入围比例及名单确定
凡符合报考条件、通过网络初审、并在缴费截止日期前缴纳考试报名费的考生均入围所报考专业综合测评。
入围名单于2021年4月8日16:00前(若延迟详见公告)公布。
3. 招生考试费
根据浙价费〔2018〕32号精神,我校所有专业报名考试费为140元/人。入围考生在初审通过后通过网上缴费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考试费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4月7日17时。
第六章 现场信息确认
第六条 现场信息确认时间及地点
1. 现场信息确认
2021年4月23日8:00—17:00。
2. 现场确认地点
浙江省东阳市广福东街1号,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文体中心大厅。
第七条 现场确认需提交的资料
报考我校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的考生需准备好以下材料,来校参加现场信息确认时提交:
1. 考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本人签字的《2021年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高职提前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
2. 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考生本人《高考报名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的《诚信考试承诺书》原件。
5. 通过素质特长项赋分申请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交《浙江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格检查表》或《高考体检结论反馈单》(复印件)。
7. 各类提交的报名材料一概不退。
第八条 领取准考证及熟悉试场
通过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信息熟悉试场。
未在规定时间段参加我校现场信息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第七章 综合测评
报考我校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各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评。
第九条 测评时间
2021年4月24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第十条 测评地点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校内(具体测评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第十一条 测评形式
(一)一般专业(不含空中乘务专业)
1. 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测评
包括综合素质测试(笔试)和素质特长考查两部分。
2.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测评
包括文化课考试(笔试)和素质特长考查两部分。
(二)空中乘务专业
报考该专业的普高招生考生、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综合测评均包括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素质特长考查三部分。
第十二条 测评组织和分值
(一)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测评
各招生专业进行分专业测评,由综合测评考评组负责综合测评方案制定、测试、成绩评定等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 测试办法
各招生专业综合素质测试(笔试,空中乘务专业为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方案另行公布。
2. 测试评分
综合测评满分为110分。
其中综合素质测试(笔试,空中乘务专业为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100分,素质特长占10分。综合素质测试由考评组按照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评分。
(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测评组织
1. 测试办法
文化课考试,由学校自主命题,自主组织考试。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不需参加该项考试,另行组织面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两门(一份综合卷)。
(2)考试范围: 参照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
(3)命题组织:由学校根据程序安排专业教师承担命题工作。
(4)阅卷与评分:文化课考试两门课程合并一份综合卷,合计总分100分。
2. 测评评分
综合测评满分为110分,其中文化课考试(空中乘务专业为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满分100分,素质特长占10分。综合素质测试由考评组按照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评分。
第十三条 素质特长计分
我校鼓励具有特长并在各类比赛中表现突出的考生报考我校。凡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赋分条件之一的,可计一定的素质特长分并计入综合测评总分;同时符合多个素质特长项的考生只取最高项;每位考生素质特长项最高赋分分值不超过10分。第八章 录 取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纪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录取总分计算
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录取总分(满分220分)=学业水平分数(折合成满分110分)+综合测评分(满分110分,含素质特长项10分)。
其中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总分计算方式为:
(1)学业水平分数
按照学考(共10门,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不同等第给予相应分值,每门满分11分,总分满分为110分,不同等第分数折算方式为:A等计11分,B等计9分,C等计7分,D等计5分,E等不计分。
(2)综合测评满分110分
含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空中乘务专业为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其他专业为笔试,满分100分),及素质特长项赋分(10分)。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录取总分(满分220分)=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合成满分110分)+综合测评分(满分110分,
含素质特长项10分)。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总分计算方式为:
(1)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包括浙江省统考的技能操作和理论知识两部分成绩,各类别满分均为300分,录取时折合满分110分。
(2)综合测评满分110分
含文化课测试(空中乘务专业为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其他专业为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及素质特长项赋分(10分)。
3. 同分规则
(1)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
考生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素质特长项赋分、综合测评分、学考等第折合总分、学考单科等第折合分(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技术顺序)进行排序;还相同时,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考生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素质特长分、综合测评分、省统考职业技能成绩总分、技能操作及理论知识单科分进行排序,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5.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录取方式
采用双向互动选择
1.拟录取与备录取考生名单确定
我校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
考生只能被我校一个专业“拟录取”或“备录取”。
2.拟录取与备录取比例
拟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确定;备录比例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4确定。
如该专业的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该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则按照该专业参加考试人数的90%(如遇小数则向上取整)执行高职提前招生计划数,并以此确定拟录取人数,不再设备录比例。
3.考生选定录取学校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被我校(专业)录取情况。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我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
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我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
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我校(专业),具体时间按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4.录取名单确定
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5.经“一档多投”多轮录取后,当高职提前招生计划足额完成或已无备录考生时,录取工作结束。
6.录取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凡被我校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
7.公示结束后,学校将录取考生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
第九章 日程安排
第十六条 工作进程安排
1. 2021年3月10日—4月5日,有意愿报考的学生登录我校网站“高职提前招生”系统报名。
2. 2021年3月15日前,公布各专业综合测评大纲。
3. 2021年4月7日17时前,考生通过网上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
4. 2021年4月8日16:00前在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网公布入围考生名单(若延迟详见公告)。
5. 2021年4月23日,考生到我校参加现场信息确认。
6. 2021年4月24日,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评。
7. 2021年4月27日前,公示素质特长计分考生赋分项目及名单,公布各专业综合测评成绩。
8. 2021年4月29日前,公布“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考生名单(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网)。
9. 录取工作进程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
第十章 招生监督
第十七条 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参与高职提前招生工作人员的违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79—86669833。
第十九条 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规定严肃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 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 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 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 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条 考生综合素质测试评分过程将全程录像。
第二十一条 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奖助学金设立情况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浙江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人 ;国家一等助学金4500元/年/人;国家二等助学金2700元/年/人。
第二十四条 在校学习一学期后根据规定允许转专业。
第二十五条 我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二章 招生咨询
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部门负责接待及解答高职提前
招生有关事宜。
咨询电话:0579—86668888;0579—86660808。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1年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高职提前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学校高职提前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九条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须对有关安排进行适时调整的,另行通知。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1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