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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成立于1999年8月,是经教育部和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按新型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的全日制省属本科独立院校。2017年获批留学生招收资格。2018年9月,滨海校区正式启用,现有大一、大二3200余名学生在此就读。学院拥有滨海、茶山、学院路三个校区,全日制在校生7370人,现已成为浙江省医学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是全国同类独立学院副理事长单位、独立学院医药院校委员会副会长单位。2020年,成为全国农村订单定向培养院校联盟理事长单位。

★优质精准的教育教学资源

学院依托温州医科大学百余年的雄厚办学优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设置专业,现有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5大学科门类25个本科专业,其中省重点学科1个、省十三五新兴特色专业3个,省一流专业3个,国家级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一流课程30门,省级重点教材6部。学院馆藏纸质中外文图书62万余册。建有18个实验中心(室),在省内外合作建立了100余个校内外教学实习基地。

学院设有9个职能部门及13个学部。拥有一支德才兼备、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401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占90%以上,高级职称232人。一批优秀教师入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省卫生高层次创新人才、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省新世纪151人才、省高校优秀教师、省师德标兵、教坛新秀等。获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80余项,其中省级教育教学项目29项;获省级教学成果奖3项。

★特色鲜明的品牌建设

学院加强品牌专业的培养力度,开设了临床医学专业全科医学及精神医学方向、助产学专业。从2009年起,承担浙江省本科层次农村社区医生(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专业)定向培养工作,致力于为区域医疗发展输送基层卫生人才,2012年在全省推广。累计招收定向培养医学生5044名,培养范围覆盖全省69个县市区。目前已定向培养8届2257名基层医生扎根海岛和基层。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创造性提出并实践全科医学人才培养与使用一体化的“国标省统、县管乡用”温医模式,为有效解决基层全科医生缺乏提供了解决方案,得到了国家领导及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全科医学毕业生履约率从2013年的69%提升到2020年的89.32%,学生对基层工作满意度从42%提升到80%。仁济学院(全科医学院)党委获评全省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称号。“全科之声”入选首批浙江省高校党建特色品牌。

★高素质的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以“有仁心、厚基础、强实践、会创新”为导向设计第二课堂。本着“仁心教育”的理念,学院于2006年开始家访工作,“行万里路 扣百生扉”,足迹遍布全省各个偏远山区,成为学子思想的引路人。多年来,仁济学院涌现出全国自强之星提名奖王雯雯、浙江省向上向善好青年徐梅、援藏青年卓典典、李莉,用爱点亮生命之光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孟超博,一分钟救下一条生命的郑博文等优秀学子,用“大爱”谱写着仁济人的赞歌。学院重视专业提升,开发了“学习在线”“乐学仁济”等优质学习平台,通过“一个学习平台+一项学业竞赛”,形成全院勤学好学乐学的文化氛围;学院大力倡导“人人可为、时时能为”的实践理念,形成全年一贯制实践育人体系,春晖志愿者服务中心获评全国百强社团荣誉称号。学院大力开发学生创新创业思维,开设“创+大讲坛”等品牌,激发学生创新动力,在国家省级各类创新创业比赛中屡获佳绩。近三年,学院举办文化、学术讲座达400余次,学生参与人次高达6000。本科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项目达60余个,省部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40余个。近三年,新青年下乡70余次,涌现国家级暑期社会实践团队8个、省级6个。

随着近几年教学改革的深入,教学质量与学生综合素质持续提升。学院临床执业医师技能考试通过率在全国(160所医科院校)排名前20%,执业护师通过率100%,2021年中医执业医师考试通过率91.38%,在全国59所院校排名第3位。考研上线率以及考公务员录用率逐年提升。在浙江省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调查中,毕业生就业质量经调查稳居全省独立学院榜首。我院毕业生毕业后三年就业竞争力连续6年稳居全省独立学院前二,专业课程教学效果、实践教学效果、教学水平、师德师风满意度连续6年位居全省独立学院第一,校风学风满意度连续7年排名第一。

★开阔多元的国际视野

在推进教育国际化的道路上,学院现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瑞典、奥地利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多所大学和机构开展各类交流项目。其中医学影像技术专业与台湾中山医学大学开展移地教学至今,培养成果显著。举办全科医学国际会议,并与澳大利亚西澳大学、莫纳什大学,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等组成全科医学专业合作联盟,聘请外方专家定期授课,开拓师生国际视野。学院在校学生可享受温州医科大学国际交流相关政策,每年选送200余名优秀学生赴英、美、日、韩等国家的大学交流学习,出国交流访学的项目多达30余项,涉及理学、文学、管理学等专业。

展望未来,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将秉承“仁心济世 博学致用”的院训,立足浙江,面向全国,放眼世界,努力建成一所特色鲜明、高水平的本科高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学校人才培养特点的优秀学生。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组织、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3284。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

第九条 办学地点:滨海校区位于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海韵大道669号,茶山校区位于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内,学院路校区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268号。

第十条 学校简介: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依托温州医科大学设立的一所按新的办学机制和模式运作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为负责人,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机构公布数据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新高考改革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调档比例根据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为1:1;进档的考生,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组内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对全国其余省份的考生,学校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根据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为1:1。对进档的考生,学校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择优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 学校外语公共课语种为英语和日语。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

第十九条 惯用左手的考生不能录取到口腔医学专业,色觉异常的考生不能录取到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麻醉学、法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护理学、助产学、药学、中药学、生物医学工程等专业,其他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经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社保厅、财政厅批准,学校承担面向浙江省部分县(市、区)的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录取批次及录取方式以相关文件为准,学校设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本科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应不低于第一段分数线。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六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二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录取通知书》,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新生报到时接受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入学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者学籍

第二十三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和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学年结算。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建立以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为主体的、多元化的资助体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25035

联系电话:0577-86682000

学校网址:http://rjxy.wmu.edu.cn

招生网址:http://rjxy.wmu.edu.cn/zhaosheng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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