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坐落于江南历史文化名城江苏常州,2002年由江苏省常州化工学校与江苏建筑材料工业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占地1119.86亩,建筑面积36.05万平米。学校以“励志·践行”为校训,坚持“立足常州、服务江苏、辐射长三角”办学定位,专业布局顺应江苏和常州产业发展迈向中高端,面向“绿色智能”技术,设立7个二级学院,43个招生专业,重点打造应用化工技术、智能焊接、智能建造、检验检测认证、现代商贸服务五大专业群,为绿色化工、高端装备制造、检验检测认证、现代建筑等行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试点院校、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累计27项)、江苏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建有国家级重点专业2个、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6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群4个、省级品牌专业2个、省级高水平骨干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资源共享课程3门,建设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中央财政支持高职实训基地1个、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生产型实训基地3个,先后获批省大学生创新教育实验基地、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10000余人,是全省高职院校中少数“双万”学校之一。教职工693人,其中专任教师505人,副高及以上230人,博士83人(含在读27人),双师型教师403人,双师比例85.4%。拥有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支,省级优秀教学团队7支,省级科技创新团队3支,省级教学名师、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333”及“青蓝工程”等各类人才58人。年社会培训20000余人次、鉴定6000余人次。
学校持续深化“三教”改革,精准培养“双高三型”(品格高尚、技艺高超、复合型、创新型、国际化)卓越技术技能人才。基于“四结合、十合一”理念的化工类专业实训基地建设、“55821”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项目化课程教学改革等教改成果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3项、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2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与常州工学院、常州大学、江苏理工学院、淮阴工学院等本科高校开展“4+0”和“3+2”省现代职教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探索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学生获省级以上竞赛一等奖90余项,其中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化工生产技术赛项14连冠。近五年招生计划完成率、新生报到率、对口单招录取分数线,毕业生就业率、薪资、三年晋升率均等多项指标均居全省前列。2019年逾100多家上市公司到校招聘,80%以上毕业生实现省内优质就业,毕业生月收入4267元,10余个专业起薪超过5000元,入选2018年全国高职院校育人成效50强。
学校持续创新校企合作机制,深度推进产教融合。与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江苏检验检疫质量研究中心、中国检验检测学会共建常州检验检测认证学院;与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共建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行业学院、成立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成果认证中心(石油和化工),实现学历教育与国民终身教育互通互认。牵头组建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教集团、全国现代焊接职教集团、全国医疗建筑职教联盟、长三角绿色化工与医药一体化发展职教联盟。联合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哈尔滨焊接研究所、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中检邦迪、京东集团、中天汽车、北京东方仿真、蓝澄晶体科技等大院大所及龙头企业,共建7个产业学院、10个实训平台(3个获批省级平台),累计吸引企业投入7280万元。与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北汽新能源等行业领军企业实施现代学徒制项目36个、订单班30个(其中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1项)。
学校持续推进科技创新,高效供给高品质技术服务。建有各类科技创新与服务平台25个,其中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工程中心3个,省级服务平台2个,市级重点实验室3个。年度“四技”服务到款额超5000万元,科研到账经费超2000万元,连续多年位居省内高职院校第一方阵。作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是全省少数具备独立申报和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格的高职院校之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重点科研任务数量均居全省前列。拥有高职唯一具有合同认定资质的省级技术转移中心,年度成果转化到账1200万元。四度蝉联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道路,稳步推进国际化进程。建立中德职业教育与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一带一路”战略研究院等国际交流平台,入选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2020年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首批承建单位。成立缅甸曼德勒分校、中德设计与数字媒体学院、柬埔寨亚龙丝路学院、中德国际焊接技术培训与考试中心等中外合作育人平台。与中缅镍业(缅甸)有限公司合作实施的订单教育项目入选“留学江苏”优秀人才遴选计划(TSP)。累计招收学历留学生194人,覆盖15个生源国。引进ISO9606国际焊工考核标准、澳大利亚TAFE建筑工程技术课程和实验室建设标准、德国应用化工技术专业实验室建设标准等7个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及标准,引进20余个国际专家指导专业建设。与东南亚周边国家近30所学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与俄罗斯、韩国、日本、英国、泰国以及台湾、香港地区20余所高校结成姊妹学校。
进入新时代,学校将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文化铸校”办学理念,依托长三角地区雄厚的产业基础和优越的人文、地域条件,努力将学院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化示范化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强校,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具有区域引领力的关键技术(核心工艺)协同创新与转移转化中心,引领办学体制机制创新,引领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引领质量文化建设。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普招招生章程(2022年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面向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体育)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102,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条 学校简介: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优质公办高职院校,创建于1958年,位于江苏常州。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江苏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入选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和育人成效50强。设有7个二级学院,40余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2000人。
第五条 录取考生修完规定的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政策制度,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七条 江苏省录取规则
1. 普通类
学校依据考生投档分,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如仍相同,参考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荣誉奖励、特长、研究成果等)择优录取。
2. 艺术类、体育类
(1)艺术类考生须参加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体育类考生须参加省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考;
(2)考生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须达到高职(专科)批省录取控制分数线;
(3)学校依据考生投档分,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艺术或体育省统考专业分、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如仍相同,参考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荣誉奖励、特长、研究成果等)择优录取。
3. 考生的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合格。
4. 当考生所有志愿专业都不能够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其随机调录到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预退档。
第十八条 江苏省外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
1. 面向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如仍相同,参考荣誉奖励、特长、技能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艺术省统考专业分、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如仍相同,参考荣誉奖励、特长、技能择优录取。
2. 面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照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分类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学校严格依据考生投档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普通文理类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的总分择优录取;若再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若仍相同,根据考生的技能、特长和获奖情况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艺术省统考专业成绩优先排序录取,若再相同,根据考生的技能、特长和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3. 当考生所有志愿专业都不能够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预退档。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开设英语和日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文件依据: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工科类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体育类专业4800元。
第二十二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1200元(文件依据:苏价费[2002]369号、苏价费[2004]365号、苏价费[2006]185号)。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奖、勤、助、贷、减、补、帮等多种形式的资助与帮扶体系,统筹来自政府、社会、学校等不同渠道的资助资源,对贫困学生进行多渠道、多途径资助与帮扶。
1. 学费减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2.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3.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4. 国家助学金:2300~4300元/年
5. 学校奖学金:最高可获得奖学金2000元/年
6. 少数民族学生励志奖学金:1000元/年
7. 企业奖学金以及其他类别的奖学金:1000~5000元/年
8. 勤工俭学:学校为学生提供校内勤工俭学岗位。
9.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为最高12000元/年,录取新生凭录取通知书与家长共同到当地的教育局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手续。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33号
邮政编码:213164
招生咨询电话:400-8817-519
监督电话:0519-86332028
官方微信公众号:czgc1958
电子信箱:zs@czie.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jy.czie.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4月
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试点院校、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累计27项)、江苏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建有国家级重点专业2个、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6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群4个、省级品牌专业2个、省级高水平骨干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资源共享课程3门,建设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中央财政支持高职实训基地1个、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生产型实训基地3个,先后获批省大学生创新教育实验基地、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10000余人,是全省高职院校中少数“双万”学校之一。教职工693人,其中专任教师505人,副高及以上230人,博士83人(含在读27人),双师型教师403人,双师比例85.4%。拥有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支,省级优秀教学团队7支,省级科技创新团队3支,省级教学名师、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333”及“青蓝工程”等各类人才58人。年社会培训20000余人次、鉴定6000余人次。
学校持续深化“三教”改革,精准培养“双高三型”(品格高尚、技艺高超、复合型、创新型、国际化)卓越技术技能人才。基于“四结合、十合一”理念的化工类专业实训基地建设、“55821”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项目化课程教学改革等教改成果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3项、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2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与常州工学院、常州大学、江苏理工学院、淮阴工学院等本科高校开展“4+0”和“3+2”省现代职教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探索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学生获省级以上竞赛一等奖90余项,其中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化工生产技术赛项14连冠。近五年招生计划完成率、新生报到率、对口单招录取分数线,毕业生就业率、薪资、三年晋升率均等多项指标均居全省前列。2019年逾100多家上市公司到校招聘,80%以上毕业生实现省内优质就业,毕业生月收入4267元,10余个专业起薪超过5000元,入选2018年全国高职院校育人成效50强。
学校持续创新校企合作机制,深度推进产教融合。与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江苏检验检疫质量研究中心、中国检验检测学会共建常州检验检测认证学院;与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共建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行业学院、成立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成果认证中心(石油和化工),实现学历教育与国民终身教育互通互认。牵头组建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教集团、全国现代焊接职教集团、全国医疗建筑职教联盟、长三角绿色化工与医药一体化发展职教联盟。联合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哈尔滨焊接研究所、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中检邦迪、京东集团、中天汽车、北京东方仿真、蓝澄晶体科技等大院大所及龙头企业,共建7个产业学院、10个实训平台(3个获批省级平台),累计吸引企业投入7280万元。与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北汽新能源等行业领军企业实施现代学徒制项目36个、订单班30个(其中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1项)。
学校持续推进科技创新,高效供给高品质技术服务。建有各类科技创新与服务平台25个,其中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工程中心3个,省级服务平台2个,市级重点实验室3个。年度“四技”服务到款额超5000万元,科研到账经费超2000万元,连续多年位居省内高职院校第一方阵。作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是全省少数具备独立申报和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格的高职院校之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重点科研任务数量均居全省前列。拥有高职唯一具有合同认定资质的省级技术转移中心,年度成果转化到账1200万元。四度蝉联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道路,稳步推进国际化进程。建立中德职业教育与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一带一路”战略研究院等国际交流平台,入选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2020年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首批承建单位。成立缅甸曼德勒分校、中德设计与数字媒体学院、柬埔寨亚龙丝路学院、中德国际焊接技术培训与考试中心等中外合作育人平台。与中缅镍业(缅甸)有限公司合作实施的订单教育项目入选“留学江苏”优秀人才遴选计划(TSP)。累计招收学历留学生194人,覆盖15个生源国。引进ISO9606国际焊工考核标准、澳大利亚TAFE建筑工程技术课程和实验室建设标准、德国应用化工技术专业实验室建设标准等7个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及标准,引进20余个国际专家指导专业建设。与东南亚周边国家近30所学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与俄罗斯、韩国、日本、英国、泰国以及台湾、香港地区20余所高校结成姊妹学校。
进入新时代,学校将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文化铸校”办学理念,依托长三角地区雄厚的产业基础和优越的人文、地域条件,努力将学院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化示范化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强校,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具有区域引领力的关键技术(核心工艺)协同创新与转移转化中心,引领办学体制机制创新,引领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引领质量文化建设。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普招招生章程(2022年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面向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体育)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102,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条 学校简介: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优质公办高职院校,创建于1958年,位于江苏常州。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江苏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入选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和育人成效50强。设有7个二级学院,40余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2000人。
第五条 录取考生修完规定的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政策制度,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七条 江苏省录取规则
1. 普通类
学校依据考生投档分,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如仍相同,参考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荣誉奖励、特长、研究成果等)择优录取。
2. 艺术类、体育类
(1)艺术类考生须参加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体育类考生须参加省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考;
(2)考生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须达到高职(专科)批省录取控制分数线;
(3)学校依据考生投档分,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艺术或体育省统考专业分、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如仍相同,参考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荣誉奖励、特长、研究成果等)择优录取。
3. 考生的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合格。
4. 当考生所有志愿专业都不能够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其随机调录到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预退档。
第十八条 江苏省外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
1. 面向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如仍相同,参考荣誉奖励、特长、技能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艺术省统考专业分、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如仍相同,参考荣誉奖励、特长、技能择优录取。
2. 面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照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分类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学校严格依据考生投档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普通文理类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的总分择优录取;若再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若仍相同,根据考生的技能、特长和获奖情况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艺术省统考专业成绩优先排序录取,若再相同,根据考生的技能、特长和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3. 当考生所有志愿专业都不能够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预退档。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开设英语和日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文件依据: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工科类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体育类专业4800元。
第二十二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1200元(文件依据:苏价费[2002]369号、苏价费[2004]365号、苏价费[2006]185号)。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奖、勤、助、贷、减、补、帮等多种形式的资助与帮扶体系,统筹来自政府、社会、学校等不同渠道的资助资源,对贫困学生进行多渠道、多途径资助与帮扶。
1. 学费减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2.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3.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4. 国家助学金:2300~4300元/年
5. 学校奖学金:最高可获得奖学金2000元/年
6. 少数民族学生励志奖学金:1000元/年
7. 企业奖学金以及其他类别的奖学金:1000~5000元/年
8. 勤工俭学:学校为学生提供校内勤工俭学岗位。
9.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为最高12000元/年,录取新生凭录取通知书与家长共同到当地的教育局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手续。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33号
邮政编码:213164
招生咨询电话:400-8817-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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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