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试点项目”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首批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是中国食品药品职业教育联盟发起和常设秘书长单位,江苏食品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江苏省食品工业协会、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食品学院联盟单位,江苏省食品生物技术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
学校坐落于一代伟人周恩来的故乡——江苏省淮安市,紧临周恩来纪念馆、吴承恩故居、京杭大运河、洪泽湖等游览名胜,环境清新优雅,文化氛围浓厚。这里是台资高地和江淮平原的重要商埠,这里还是新兴的交通枢纽,高铁、机场、铁路、高速公路等出行方式一应俱全。
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与时代同呼吸,同行业共进步,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振兴做出了突出贡献。2008年,被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遴选为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1年,顺利通过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项目建设验收;2015年,高水平通过国家教育部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验收;2018年,入选江苏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成为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学校与时俱进,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事业发展不断开创新局面。
学校现占地1269亩,总建筑面积近30万平米,在校生11000余人;现有教职工740人,校内专兼任教师515人,聘任来自企业一线的各类兼职教师396人。其中,拥有高级职称的教师246人,硕士以上学位509余人,其中博士59人。拥有教育部行指委副主任委员、委员5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33工程”“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教学名师、双创博士、中国烹饪大师等高层次人才73人;拥有省高校优秀教学团队、教育教学创新团队、优秀科技创新团队6个,江苏省产业教授14人。
学校现设有食品学院、药学院、制药工程学院、酒店学院、护理学院、健康学院、财贸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院、国际教育学院,开设食品智能加工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药学、中药学、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生产技术、烹饪工艺与营养、中西面点工艺、护理、中医养生保健、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41个专业,涵盖了食品、药品、健康服务等大健康产业领域。建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专业群1个、央财支持的重点专业6个、国家优质校骨干专业5个,建有国家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建有省高水平专业群10个、省级品牌和特色专业5个、省级在线开放课程12门,有“4+0”联合培养应用本科专业2个、“3+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4个,国家级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训基地3个、省级产教融合平台3个,重点实验室3个,拥有国家级师资培训基地1个、省级教学创新团队1个。
学校建有食品加工技术、药学、制药工程、生物技术、护理、幼儿发展、健康管理、烹饪工艺、机电控制、计算机网络、经贸物流等13大类实验实训室近200个,省、市级科研平台10个,实验实训设备总值1.4亿。建有全国同类院校中规模最大的食品科技园,建成焙烤、肉制品、乳制品、啤酒、黄酒、葡萄酒、白酒、糖果巧克力、饮料等多条生产线。
栉风沐雨、桃李芬芳。60年来,学校为社会输送了7万多名合格毕业生,他们在各自的领域建功立业、成就卓著。学校秉承“以人为本,立德尚能”的育人理念和“严谨、求实、和谐、创新”的校风,不断深化“多元融合,学做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力推进特色办学、合作办学、开放办学、智慧办学和惠民务实,积极与地方政府共建江苏食品产业科技园、淮安国家农业科技园、食品研发及检测中心,促进产教深度融合。近年来,学校荣获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4项、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2项、一等奖2项;承担国家级、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8项,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7项。
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先后与20多个国家(地区)高校或行业组织签订合作办学项目5个。引进食品、药品等先进的办学理念和教育资源,聘请西餐工艺、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等境外专家或技术教学大师来院讲学、担任专业团队负责人。选派教师赴国(境)外访学、研修、培训500多人次,接收国(境)外交换生近200人次,选派300余名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学校还先后举办了“中外高职教育校长论坛”“中英高等教育圆桌会议”“中美烹饪文化教育论坛暨淮扬菜国际推广洽谈会”、中法厨艺比赛等国际合作交流活动,在国内外高职教育界产生了重要影响。
近年来,学校先后被授予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和谐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江苏省德育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江苏省高校后勤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普法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100余项。
跨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全体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立德树人初心使命,积极弘扬“建党精神”,正持之以恒为建设特色鲜明、行业领先、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院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路4号。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作为学校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发布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二)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如实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三)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四)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五)完成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第七条 各专业的录取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不限制外语语种。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结合考生报考情况,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计分方法对进档考生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并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第九条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1)学费(依据苏价费【2014】136号):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医药类62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2)住宿费(依据苏价费【2006】185号):新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根据公寓条件收费1000~1200元/年。
第十一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减、免”六位一体资助体系,设有各种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并通过助学贷款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
第十二条 学校咨询电话:400-799-9556,传真: 0517-87088029。招生网站:http://zs.jsfpc.edu.cn/。招生微信公众号:江苏食品药品学院招生。
附 则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学校在招生工作中全面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学校坐落于一代伟人周恩来的故乡——江苏省淮安市,紧临周恩来纪念馆、吴承恩故居、京杭大运河、洪泽湖等游览名胜,环境清新优雅,文化氛围浓厚。这里是台资高地和江淮平原的重要商埠,这里还是新兴的交通枢纽,高铁、机场、铁路、高速公路等出行方式一应俱全。
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与时代同呼吸,同行业共进步,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振兴做出了突出贡献。2008年,被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遴选为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1年,顺利通过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项目建设验收;2015年,高水平通过国家教育部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验收;2018年,入选江苏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成为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学校与时俱进,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事业发展不断开创新局面。
学校现占地1269亩,总建筑面积近30万平米,在校生11000余人;现有教职工740人,校内专兼任教师515人,聘任来自企业一线的各类兼职教师396人。其中,拥有高级职称的教师246人,硕士以上学位509余人,其中博士59人。拥有教育部行指委副主任委员、委员5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33工程”“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教学名师、双创博士、中国烹饪大师等高层次人才73人;拥有省高校优秀教学团队、教育教学创新团队、优秀科技创新团队6个,江苏省产业教授14人。
学校现设有食品学院、药学院、制药工程学院、酒店学院、护理学院、健康学院、财贸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院、国际教育学院,开设食品智能加工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药学、中药学、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生产技术、烹饪工艺与营养、中西面点工艺、护理、中医养生保健、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41个专业,涵盖了食品、药品、健康服务等大健康产业领域。建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专业群1个、央财支持的重点专业6个、国家优质校骨干专业5个,建有国家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建有省高水平专业群10个、省级品牌和特色专业5个、省级在线开放课程12门,有“4+0”联合培养应用本科专业2个、“3+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4个,国家级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训基地3个、省级产教融合平台3个,重点实验室3个,拥有国家级师资培训基地1个、省级教学创新团队1个。
学校建有食品加工技术、药学、制药工程、生物技术、护理、幼儿发展、健康管理、烹饪工艺、机电控制、计算机网络、经贸物流等13大类实验实训室近200个,省、市级科研平台10个,实验实训设备总值1.4亿。建有全国同类院校中规模最大的食品科技园,建成焙烤、肉制品、乳制品、啤酒、黄酒、葡萄酒、白酒、糖果巧克力、饮料等多条生产线。
栉风沐雨、桃李芬芳。60年来,学校为社会输送了7万多名合格毕业生,他们在各自的领域建功立业、成就卓著。学校秉承“以人为本,立德尚能”的育人理念和“严谨、求实、和谐、创新”的校风,不断深化“多元融合,学做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力推进特色办学、合作办学、开放办学、智慧办学和惠民务实,积极与地方政府共建江苏食品产业科技园、淮安国家农业科技园、食品研发及检测中心,促进产教深度融合。近年来,学校荣获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4项、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2项、一等奖2项;承担国家级、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8项,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7项。
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先后与20多个国家(地区)高校或行业组织签订合作办学项目5个。引进食品、药品等先进的办学理念和教育资源,聘请西餐工艺、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等境外专家或技术教学大师来院讲学、担任专业团队负责人。选派教师赴国(境)外访学、研修、培训500多人次,接收国(境)外交换生近200人次,选派300余名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学校还先后举办了“中外高职教育校长论坛”“中英高等教育圆桌会议”“中美烹饪文化教育论坛暨淮扬菜国际推广洽谈会”、中法厨艺比赛等国际合作交流活动,在国内外高职教育界产生了重要影响。
近年来,学校先后被授予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和谐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江苏省德育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江苏省高校后勤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普法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100余项。
跨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全体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立德树人初心使命,积极弘扬“建党精神”,正持之以恒为建设特色鲜明、行业领先、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院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路4号。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作为学校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发布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二)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如实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三)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四)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五)完成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第七条 各专业的录取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不限制外语语种。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结合考生报考情况,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计分方法对进档考生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并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第九条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1)学费(依据苏价费【2014】136号):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医药类62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2)住宿费(依据苏价费【2006】185号):新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根据公寓条件收费1000~1200元/年。
第十一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减、免”六位一体资助体系,设有各种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并通过助学贷款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
第十二条 学校咨询电话:400-799-9556,传真: 0517-87088029。招生网站:http://zs.jsfpc.edu.cn/。招生微信公众号:江苏食品药品学院招生。
附 则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学校在招生工作中全面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