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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属公办全日制高校,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江苏省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校坐落于江苏省三大都市圈之一、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徐州。学校前身是1979年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创建的基建工程兵第三技术学校。1983年7月学校划归原煤炭工业部管理,更名为徐州煤炭建筑工程学校。1998年学校划归江苏省人民政府管理,1999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1月学校更名为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处徐州市泉山风景区,占地面积1200亩,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15000余人,成人教育在籍学生14000余人。学校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教职工近900人,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386人,其中正高职称教师78人,硕士学位以上教师占比88%;现有国家级、省级优秀教学团队8个,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4人,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学校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职高专院校师资培训基地”“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先进高校”。

学校重视“岗课赛证创”一体化实践教学条件建设,打造高水平教学保障条件。现有国家级实训基地2个,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平台2个,省智慧建造产教融合集成平台、省开放共享型实训基地、市产教融合实训平台等。建成中国住建协会BIM培训中心、淮海经济区BIM中心及大数据创新基地,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是国家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江苏省建筑产业化实训人才培训基地。学校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科技服务能力不断彰显。现有1个省协同创新中心、省市级科研平台53个,省研究生工作站1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是“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学校积极拓宽国际合作交流渠道,与40多所国(境)外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累计700余名留学生,设有5个境外分校,是全国首批高职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认证试点院校、江苏省优才计划项目学校、江苏省政府奖学金学校。

学校秉承“厚生尚能”校训,弘扬“求实创新”校风,坚持以“为每一位学生提供最适合的教育,让每一位学生得到最充分的发展”为宗旨,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学生发展潜力大。近年来,学生在国家级、省级各类技能大赛中获得奖项200余项。学校始终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先后与30多家知名大型企业共建企业学院和企业订单班50余个,建有600余家就业实习基地。学校建立了39个国内校友分会和2个海外校友会,积极为毕业生持续发展搭建平台。据第三方机构调查显示,我校毕业生的专业对口率、薪酬、就业竞争力指数,以及对母校满意度和推荐度等各项数据均位居省内同类院校前列,学校连续8年被表彰为“江苏省大学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是教育部评定的“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是“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和谐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花园式学校”“江苏省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单位”“徐州市首批绿色大学”。学校构建形成以军校文化、煤炭文化、建筑文化为内核,以企业文化和校友文化为补充的校园育人文化体系,学校文化育人特色做法在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简报上作典型经验介绍。

“十四五”期间,学校锚定职业本科教育发展目标,坚持“立足徐州、服务江苏、辐射长三角”发展服务面向,大力实施“人才强校、创新提升、服务地方、信息化、国际化、幸福共享”六大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院校全称: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0849

学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招生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高职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招生与就业处招生工作办公室为办事机构,纪委办公室、执纪审查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过程。



第三章招生计划

学校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计划数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采用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按考生学业成绩、专业技能等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1.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3.具体录取办法:

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总分(含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投档分相同:

中职职教高考专科第一批次:先按照技能分从高到低排序,如技能分相同,再按照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理类模式:文科先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语文成绩相同再按照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科先按照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数学成绩相同再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3+3”模式:先按照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数学成绩相同再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3+1+2”模式:首选科目为物理时,先按照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数学成绩相同再按照物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选科目为历史时,先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语文成绩相同再按照历史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艺术类专业(所有安排艺术专业计划省份):先按照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如文化总分相同再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如以上排序仍相同,则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依次按照处分信息、体质健康测试平均得分、荣誉奖励等信息排序。

根据进档考生排序结果,逐个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顺序考虑该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该考生录取完毕,顺序录取后面其他考生,直至我校在该批次招生总计划录满为止。

内蒙古普通类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4.中职职教高考专科第二批次录取办法:

我校不要求参加中职职教高考专科第二批次录取的考生参加文化统考、技能考试。

我校根据考生的投档总分、各项表现或成绩择优排序录取,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计算机匹配出最终录取结果。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优先录取:

(1)中职阶段获校级及以上表彰;

(2)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五章其他

在校生教学培养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开设日语选修课。

按学年度收取学费、住宿费:(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

1.学费:管理服务类专业4700元/年、工科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2.住宿费:新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根据公寓条件收费800~1200元/年。

奖、助、贷政策:

1.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凭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到当地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可贷12000元/人.年,如所在地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可来校报到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我校视家庭经济贫困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地给特困生发放补助,解决生活困难。校内设立多个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自食其力,解决生活困难。

3.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最高4300元/人.年。

4.在校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企业奖学金等的评定。

5.30%的在校学生可获得校级奖学金,最高2000元/年。

6.评定为建档立卡及五大类特困家庭的新生当年可享受最高4300元/人.年的国家助学金,同时符合减免学费条件的建档立卡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

联系方式:电话:0516-83889021、83888688、83996351

招生网址:http://zsb.jsviat.edu.cn/

招生QQ群:788676111

招生微信号:jsjzizs

学校微信号:jsjzi0516



第六章附则

1.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提前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逾期不报到且未请假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检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经调查属实,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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