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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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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顶山市别名“鹰城”,建市于西周应国遗址之上,究其起源已有3000余年的历史,是中原经济区重要的能源和重工业基地、豫中地区的中心城市。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正坐落在古应国遗址(滍阳)西面,位于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长安大道西段,在几千年璀璨文化的熏陶中,传承着中国传统经典的艺术文化;在几十年现代化城市的发展中,延续着平顶山新生蓬勃的建设力量。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前身最早可追溯到1959年的平顶山市师范学校。1978年,借着改革开放的东风,平顶山市教师进修学校成立,1980年12月改为平顶山市教师进修学院,1986年3月更名为平顶山教育学院,至此,学校整体架构初现规模。2003年9月至2009年12月,平顶山教育学院先后整合平顶山市师范学校和平顶山市文化艺术学校,在办学标准、管理服务、教科研工作等方面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2018年3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正式命名为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规模

目前,学校共有两个校区(新校区和园丁校区),总占地面积55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近18万平方米。学校学科齐全,设有中文系、旅游与酒店管理系、计算机系、教育系等16个教学系(部),61个专业。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437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90余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100余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人,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4人,市级拔尖人才9人,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11人,省教育厅批准命名的河南省名师工作室2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立项建设单位1个。教师团队科研成果丰硕,学术能力不断增强,近五年来,共出版专著83部,发表论文649篇,其中核心期刊133篇。有省级科研课题42项、省级科研成果34项,市级科研课题265项、市级科研成果151项,实用新型专利51项。

所获荣誉

学校现有各级各类在校生1.3万余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12157人,成人教育在校生1000余人)。近年来,在全校师生的不断努力下,在校学生共获得各级各类技能大赛一等奖295个、二等奖266个、三等奖197个,其中获国家级技能大赛奖13个。教师获得各级教学技能大赛奖励150人次,获得优秀辅导教师称号677个。

学校先后获得“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百佳艺术类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校园”“河南省优秀基层党组织”“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园林单位”“河南省高校安全维稳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荣誉。

教学改革

学校积极探索1+X证书制度,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促进书证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制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2020年,学校被列入河南省第三批“1+X”证书制度试点学校,并获得了考核站点资格。其中,计算机系、美术系、旅游与酒店管理系和财经系等11个专业被列为试点专业。2020年,学生初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通过率高达84%。

学校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办学模式初现成效。学校与河南新文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河南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产教融合科技有限公司(云时代)、上海琴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友坚力创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君勋如舞国际贸易公司、宁波鲜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开展合作办学,涵盖计算机系、旅游与酒店管理系、机电工程系、教育系、财经系和中文系等教学系部的24个专业,在校生达2796人。2021年1月,计算机系与华为终端有限公司合作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为师生提供培训及华为终端服务门店岗位学习、实践机会,全面培养华为全场景智能终端服务人才。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办学模式实现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相融合,真正锻炼了学生的实践技能和岗位能力,达到学生就业率90%以上的高标准,成为学校特色办学成果之一。

社会贡献

在60余载的办学岁月中,学校承载历史使命,坚持以人为本、立德树人,先后培养中小学幼儿园师资3.1万余人、大专毕业生3.5万余人、中师中专毕业生1.2万余名,被称为鹰城基础教育师资培养的“主阵地”,中小学教师成长的“摇篮”。学校被认定为平顶山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平顶山市初中校长培训基undefined地、河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为了促进平顶山市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学校领衔成立平顶山市学前教育职教集团,加大与幼儿教学、研究机构的联系。借助学校专业的优势,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肩负着促进和繁荣地方文艺事业的重大使命,连续十余年参与市春节联欢晚会,积极响应全市大型文艺活动。同时,学校高度重视地方文化的建设,领衔成立“平顶山大香山文化研究会”“平顶山市尧文化与尧山旅游研究中心”,凝心聚智,为平顶山市旅游事业发展提供有效智力支撑,在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学校也因自身的广泛影响而获得“影响鹰城市民生活100品牌”的荣誉称号。

发展目标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走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态的办学发展之路,围绕地方产业着力打造契合需要的特色专业群,突出办学的“服务性”。按照“特色化、品牌化”建设思路,不断丰富专业建设内涵,主动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企业技术创新要求,实现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深度融合,打造一流学科专业;按照“师德高尚、结构合理、技能突出、专兼结合”的方针,建设一支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要求的一流师资队伍;按照“以人为本、生态绿色、开放智慧共享”的校园建设思路,建成“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安全舒适、具有特色”的省内一流现代化校园。

站在“十四五“规划的新起点上,学校将以提质培优项目建设为突破,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增强内涵建设,紧抓教师、教材和教法三教改革,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要求,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优化专业布局,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育人机制改革,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以“双高”标准建设为抓手,继续推进优化1+X证书制度,依托国有企业、大型民企建立示范性企业实践流动站,推动建设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大力培育“双师型”教师,全面推动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和精品课程建设,建立健全国家、省、校三级教学能力比赛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及公开制度。学校将以人才兴校和围绕洛阳都市圈一体化发展规划为契机,谋划职教本科专业,深入推进校园建设和专业建设,全力打造适应平顶山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有现代办学理念、基础扎实的职业教育新高地,为我市建设全国转型发展示范市,争当中原更加出彩样板区,奋力夺取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建设新胜利提供必要的人才支撑。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厚植4000年古应国文化传统,秉持60年学校发展核心理念,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将继续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以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十四五”规划蓝图为方向,以建设“特色鲜明、业内认可、省内一流”的高等职业院校为发展愿景,紧跟国家职教政策要求,积极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乘风破浪,团结一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继往开来,生生不息。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做好我校2022年普通高招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50709 省内招生代码:6313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长安大道西段(郑万高铁平顶山站西侧)、平顶山市卫东区园丁路10号院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第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下发执行。

第十四条 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院通过招生章程与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时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院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者,先后依据语、数、英成绩进行排序。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录取原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数、英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原则上同意省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十九条 美术类、书法类和体育类录取原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总分核算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二十条 所有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体育类录取规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进档考生按照我校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 考生录取健康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四条 学校2022年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理工类:4200元/年,文科类:3700元/年,艺术类:6000元/年。住宿费标准:8人间300元/生/年、6人间800元/生/年。

第二十五条 颁发证书:学生完成学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统一电子注册的“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和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发放的就业报到证。

第二十六条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院制订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勤工助学、学院奖学金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贷、助、补、减”多措并举的资助办法,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2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生/年三档;另外学院勤工助学补贴标准为300元/生/月。学生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学院奖学金1000元/生/年,600元/生/年,400元/生/年三档。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九条 学院地址: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长安大道西段(郑万高铁平顶山站西侧)

联系电话:0375-7066077 7066088

联系人:李老师

邮 箱: 68340848@qq.com

招生QQ群:667339693

学校网址:http://www.pdszy.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c.pdsz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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