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职业学院
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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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于素有“汉兴之地、能源之都、面粉之乡、生态之城”美誉的永城市。永城市交通便利,郑徐高铁、连霍高速、永登高速和济祁高速交汇于此,永城市飞机场正在紧张筹建,潺潺沱河、巍巍芒砀平添了整座城市的宜人景色。
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56年的永城师范学校,几经更名,于2004年5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永城职业学院。学院是“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是“河南省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立项建设单位和“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学校。学院是河南省唯一一家入选《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典型案例的高职院校。学院先后被授予“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维稳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园林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院设有机电工程系、文化艺术系、经济贸易系、电子信息工程系、矿业工程系等10个系部,开设有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学前教育、音乐、会计、航空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行与管理、建筑工程技术等40个专业,其中矿山机电、冶金技术专业是河南省特色专业建设点,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点是河南省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是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矿山机电、煤矿开采技术两个专业被列为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学院与永城市产业集聚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机电制修厂联合申报的人才培养项目以及与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联合申报的资源共享项目共3个项目获得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获得“河南省校区合作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立项资助资金。
学院教学设施完善,教学设备先进,智慧校园一期建设即将完成,学习、生活和文化体育运动设施齐全;校园环境优美,绿荫蔽日,书香浸润,传统与现代交融,是河南省园林单位和河南省绿化示范学校。学院拥有校内教学实验、实训场所110多个,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煤矿安全实训基地”、“建筑技术实训基地”,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粮食加工及储检实训基地”、“ 电子技术实训基地”。学院与陈四楼煤矿、车集煤矿、龙宇煤化工、机电制修厂、河南乐享装饰公司等单位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做到专业技能教学全覆盖、学生实习岗位全覆盖。学院校外实训基地--河南龙宇能源有限公司陈四楼煤矿被评为河南省首批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综合实训基地。
近年来,学院先后与湖北银河信息技术学院签署联合办学协议书、与北京电商联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校企共建项目协议书,有力地促进学院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再上新台阶。学院与阿里巴巴、河南永易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了深度合作,积极探索以实训、实战与孵化相结合的“永职电商模式”,大力培养电商人才,助推电商快速健康发展。
学院依托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联合世界企业500强和中国企业500强,通过“校中厂”、“厂中校”等模式,深入开展校企合作,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实操能力训练、接受企业实践锻炼,让学生“精一会二懂三”,提升竞争力,第三年到企业带薪顶岗实习,实现学生学业与岗位的无缝衔接,达到学生、企业、家长、学校和社会满意。
目前学院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河南神火集团、上海携程、奇瑞汽车、格力集团、海尔集团、美的集团、联想集团、海信集团、长城汽车、三全食品、上海大众等国内60多家知名企业达成了就业合作意向,建立了长期稳固的人才供求关系,稳步推进我院学生就业基地建设,毕业生连续三年就业率达到95%以上。学院已与美的集团、海尔集团、联想集团联合开设特色订单班,社会反响良好。
学院积极开拓创新、充分利用优势办学资源,面向社会、企业开展多元培训,构建多元办学体制,面向全省煤炭企业员工开展矿山机电、矿井通风与安全、煤矿开采技术三个专业的紧缺人才学历教育,与永城市豫永驾校合作开展驾驶员培训,为企业开展新员工培训,为地方事业单位开展专业培训和社会劳动力培训,面向社会开展青少年和在职员工素质拓展训练,大大提升了学院的品牌效应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
六十余载栉风沐雨,永职人砥砺前行;六十余载沧桑更迭,永职人孜孜以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永城职业学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秉承“立德树人铸匠强国”校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深入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不断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基础、提供有力支撑。
永城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永城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永城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永城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开、公正、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永城职业学院。英文名称为“Yongcheng Vocational College”。
第五条 学院国标代码:13787 河南省招生代码:6287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校址: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学府路002号,邮编:4766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永城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
第十一条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以往年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结合各省(自治区、市)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发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不设预留计划。
第五章 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所有专业学生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第六章 身体健康要求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参照本校相关专业报考要求执行。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发现高考体检弄虚作假的做退学处理。
第七章 录取规则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执行教育部规定的“招办录取,学校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①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条件;②参加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第十六条 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其专业,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进行排序录取。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专业计划。
第十七条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录取规则: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参加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的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双过线的情况下,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各占50%,择优录取。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体育类考生录取规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进档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双过线的情况下,按照我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即【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x100x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x100x50%】,计算公式为:投档排序成绩=文化成绩x0.067+专业成绩x0.333投档录取,若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八章 学费标准
第十八条 2022年收费标准参照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为:文科专业3700元/年·生,理科专业42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4600元/年·生,社会体育专业4200元/年·生,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大数据与会计,与俄罗斯远东国立渔业技术大学合作办学)15700/年·生。
第十九条 住宿费: 1200元/年·生。
第九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院现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学院奖学金、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学费减免和绿色通道为补充的“奖、贷、助、勤、补、免+绿色通道”多措并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保证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2000元;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分为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和2600元/生/年三档;学院奖学金1000元/生/年;学生勤工助学补助平均400元/生/月;特殊困难补助300-1000元/生/年;学费减免分为学费全免和减半两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果在开学时无法交纳学费,可先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学校会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
第十章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第二十二条 学生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永城职业学院
第二十三条 毕业证书种类: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电话:0370-5171999 0370-5171900
传真:0370—5172822
网址:www.ycvc.edu.cn
电子信箱:yczyxyzjc@163.com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属永城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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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于素有“汉兴之地、能源之都、面粉之乡、生态之城”美誉的永城市。永城市交通便利,郑徐高铁、连霍高速、永登高速和济祁高速交汇于此,永城市飞机场正在紧张筹建,潺潺沱河、巍巍芒砀平添了整座城市的宜人景色。
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56年的永城师范学校,几经更名,于2004年5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永城职业学院。学院是“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是“河南省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立项建设单位和“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学校。学院是河南省唯一一家入选《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典型案例的高职院校。学院先后被授予“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维稳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园林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院设有机电工程系、文化艺术系、经济贸易系、电子信息工程系、矿业工程系等10个系部,开设有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学前教育、音乐、会计、航空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行与管理、建筑工程技术等40个专业,其中矿山机电、冶金技术专业是河南省特色专业建设点,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点是河南省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是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矿山机电、煤矿开采技术两个专业被列为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学院与永城市产业集聚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机电制修厂联合申报的人才培养项目以及与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联合申报的资源共享项目共3个项目获得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获得“河南省校区合作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立项资助资金。
学院教学设施完善,教学设备先进,智慧校园一期建设即将完成,学习、生活和文化体育运动设施齐全;校园环境优美,绿荫蔽日,书香浸润,传统与现代交融,是河南省园林单位和河南省绿化示范学校。学院拥有校内教学实验、实训场所110多个,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煤矿安全实训基地”、“建筑技术实训基地”,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粮食加工及储检实训基地”、“ 电子技术实训基地”。学院与陈四楼煤矿、车集煤矿、龙宇煤化工、机电制修厂、河南乐享装饰公司等单位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做到专业技能教学全覆盖、学生实习岗位全覆盖。学院校外实训基地--河南龙宇能源有限公司陈四楼煤矿被评为河南省首批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综合实训基地。
近年来,学院先后与湖北银河信息技术学院签署联合办学协议书、与北京电商联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校企共建项目协议书,有力地促进学院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再上新台阶。学院与阿里巴巴、河南永易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了深度合作,积极探索以实训、实战与孵化相结合的“永职电商模式”,大力培养电商人才,助推电商快速健康发展。
学院依托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联合世界企业500强和中国企业500强,通过“校中厂”、“厂中校”等模式,深入开展校企合作,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实操能力训练、接受企业实践锻炼,让学生“精一会二懂三”,提升竞争力,第三年到企业带薪顶岗实习,实现学生学业与岗位的无缝衔接,达到学生、企业、家长、学校和社会满意。
目前学院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河南神火集团、上海携程、奇瑞汽车、格力集团、海尔集团、美的集团、联想集团、海信集团、长城汽车、三全食品、上海大众等国内60多家知名企业达成了就业合作意向,建立了长期稳固的人才供求关系,稳步推进我院学生就业基地建设,毕业生连续三年就业率达到95%以上。学院已与美的集团、海尔集团、联想集团联合开设特色订单班,社会反响良好。
学院积极开拓创新、充分利用优势办学资源,面向社会、企业开展多元培训,构建多元办学体制,面向全省煤炭企业员工开展矿山机电、矿井通风与安全、煤矿开采技术三个专业的紧缺人才学历教育,与永城市豫永驾校合作开展驾驶员培训,为企业开展新员工培训,为地方事业单位开展专业培训和社会劳动力培训,面向社会开展青少年和在职员工素质拓展训练,大大提升了学院的品牌效应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
六十余载栉风沐雨,永职人砥砺前行;六十余载沧桑更迭,永职人孜孜以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永城职业学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秉承“立德树人铸匠强国”校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深入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不断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基础、提供有力支撑。
永城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永城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永城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永城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开、公正、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永城职业学院。英文名称为“Yongcheng Vocational College”。
第五条 学院国标代码:13787 河南省招生代码:6287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校址: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学府路002号,邮编:4766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永城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
第十一条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以往年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结合各省(自治区、市)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发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不设预留计划。
第五章 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所有专业学生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第六章 身体健康要求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参照本校相关专业报考要求执行。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发现高考体检弄虚作假的做退学处理。
第七章 录取规则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执行教育部规定的“招办录取,学校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①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条件;②参加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第十六条 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其专业,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进行排序录取。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专业计划。
第十七条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录取规则: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参加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的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双过线的情况下,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各占50%,择优录取。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体育类考生录取规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进档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双过线的情况下,按照我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即【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x100x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x100x50%】,计算公式为:投档排序成绩=文化成绩x0.067+专业成绩x0.333投档录取,若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八章 学费标准
第十八条 2022年收费标准参照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为:文科专业3700元/年·生,理科专业42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4600元/年·生,社会体育专业4200元/年·生,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大数据与会计,与俄罗斯远东国立渔业技术大学合作办学)15700/年·生。
第十九条 住宿费: 1200元/年·生。
第九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院现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学院奖学金、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学费减免和绿色通道为补充的“奖、贷、助、勤、补、免+绿色通道”多措并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保证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2000元;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分为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和2600元/生/年三档;学院奖学金1000元/生/年;学生勤工助学补助平均400元/生/月;特殊困难补助300-1000元/生/年;学费减免分为学费全免和减半两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果在开学时无法交纳学费,可先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学校会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
第十章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第二十二条 学生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永城职业学院
第二十三条 毕业证书种类: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电话:0370-5171999 0370-5171900
传真:0370—5172822
网址:www.ycvc.edu.cn
电子信箱:yczyxyzjc@163.com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属永城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