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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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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是由开封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成立于2010年。其前身可追溯到1908年创办的中州女子学堂,先后整合了原开封市第一师范学校、开封市第二师范学校、开封市教育学院、开封职工大学、开封广播电视大学、开封市教师教育学校等优质教育资源。百余年间,文脉绵延,弦歌不辍。学校发扬积淀深厚的师范教育办学传统,彰显文化艺术特色,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中小学、学前教育师资。

学校坐落于“八朝古都”“历史文化名城”开封市区北隅,规划面积550亩,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000余万元,馆藏图书44.3万册,各类固定资产总值39000余万元。教学条件先进,生活设施齐备,环境优美宜人,文化底蕴丰厚,艺术氛围浓郁,是莘莘学子成长成才的理想之地。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75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29人,双师素质教师近300人。聘请著名钢琴表演艺术家刘诗昆、音乐评论家金兆钧、书法家陈国桢、开封美协主席刘艳会、书画装裱大师吴天放、官瓷制作大师陈连义、文物修复大师翟渊民等人为学校客座教授。

学校设有14个院部和6个校企合作学院,开设表演艺术、艺术设计、钢琴调律、舞蹈编导、播音与主持、动漫制作技术、文物修复与保护、空中乘务、学前教育、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音乐表演、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电子商务、会计等50余个专业,形成了艺术类专业为特色、师范类专业为优势、社会服务类专业为支撑的专业布局。全日制在校生1.2万余人,函授、成人及远程教育学员1万余人。

学校实习实训设施齐备。有大型演艺厅、学生创业成长中心、幼儿园综合实训中心、室内设计实训室、数码音乐工作室、合唱实训室、化妆实训室、舞台环境模拟实训室、智慧旅游实训室、茶艺实训室、插花实训室、SPA实训室、录播室、摄影摄像实训室、舞蹈排练厅、钢琴房、画室、心理实验室、字画装裱实训室、文物修复工作室、官瓷生产性实训基地等校内实训室96个,有开封电视台、清明上河园、开封开元名都大酒店、郑州国际会展中心、河南康辉旅行社、宋城集团、杭州印象西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98个。逐步形成了“招生、培养、就业”紧密衔接、“生产、教学、科研、创新”融为一体的办学模式,探索出了一条适应社会需求、符合职业教育规律的发展道路。

学校秉承“厚德 敬业 博艺 笃行”校训,全面发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创新、社会服务等职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是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河南省首批高等职业教育特色学校,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艺术素养教育专委会主任委员单位,开封文化艺术职业教育集团(省级)理事长单位,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河南省文明单位。主持建设国家级和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门,拥有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综合实训基地1个。学校是河南省中职学前教育类“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承担着河南省高职音乐类“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任务,被国家体育总局认定为全国围棋师资培训试点单位。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定“文化内涵丰厚,艺术特色鲜明”的办学定位,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质量建设为中心,以文化艺术为特色,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全力创办人民满意的省级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核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94号)要求,我校2022年继续开展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为了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招招生工作。

第二条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招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五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学校国标代码:14306。学校招生代码:6316。

第八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开封市东京大道中段。

第三章 招生对象与录取原则

第九条 招生对象。

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招考试,符合专业招生科目考试要求,高考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

第十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生源省相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投档等照顾政策。

2.无男女生比例要求,无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高招体检专业要求。

3.参加高职高专批统一录取。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实施新高考改革的省(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中最高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4.美术类考生按照河南省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计算投档排序成绩,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其余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其中,音乐表演、表演艺术、钢琴调律按同一专业组投档。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期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5. 体育类考生按照河南省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计算投档排序成绩,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一条 录取查询。

考生可通过各级高招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查询渠道、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和招生咨询电话查询我校的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用特快专递的方式,按考生电子档案中填写的通讯地址及时寄送考生本人。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根据社会人才实际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率,结合我校的办学特点,分配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新生报到。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入学,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须按入学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无故不报到者我校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按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处理。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程序注册学籍。转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毕业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颁发学校为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可网上查询(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专科阶段学业。就业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和开封市物价主管部门审定的学费标准进行收费,艺术类专业学费为6000元/生•年,普通类文科专业学费为3700元/生•年,普通类理科专业学费为4200元/生•年,其中学前教育、小学语文教育上浮为4000元/生•年,其他各专业学费标准具体如附表所示,学生公寓宿舍费(四人间)为800元/生•年,学生公寓宿舍费(六人间)为600元/生•年,学生公寓宿舍费(十人间)为500元/生•年。

第十六条 资助政策。严格按照河南省高校专科学生资助政策,学校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分别实行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

(1)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3300元/人均•年。

学校设置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单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采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形式完成学业,也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认定审核通过后可享受学校提供的困难补助。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得到资助。

第十七条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十八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校地址:河南省开封市东京大道中段

邮编:475004

咨询电话:0371-22861199 22861166

监督电话:0371-23653188

学校网址:http://www.kfwyx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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