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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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现有开元、文昌、中州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635亩,总建筑面积51.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11亿元。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有75年办学史、20周年建校史。学校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47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豫皖苏军区创办的卫生干部培训班(周口卫生学校前身)。1956年3月,沈丘师范学校建立;1958年6月,西华师范学校建立;1971年8月,周口卫生学校建立;1976年8月,周口农业学校建立;1979年初,周口艺术学校建立;1982年2月,周口广播电视大学建立。2001年4月,以周口农业学校、沈丘师范学校、周口广播电视大学、周口艺术学校为基础成立周口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6月,西华师范学校并入;2014年9月,周口卫生学校并入。
学校现有13个二级教学院(部)和1所附属医院,开设有57个全日制高职专业、12个五年制大专专业,涵盖理、工、农、医、经、管、文、艺8大学科门类,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2万余人,成人学历教育在校生1.3万余人,生源来自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拥有国家级实训基地2个,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种26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专业示范点1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和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3个,省级产教融合专业联盟1个。
学校现有在岗教职工1030人,其中博士25人,高级职称教师220人,“双师型”教师480人,全国劳动模范1人,省、市级职教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拔尖人才)110人。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进学校发展高质量,不忘初心使命,坚持立德树人,强化顶层设计,党的领导覆盖办学治校各领域,贯穿改革发展全过程,融入人才培养各方面。学校获批省级样板支部1个、市级标杆支部2个。在党建引领下,团学活动丰富多彩、卓有成效,校团委荣获“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经典照亮人生”诵读比赛成为河南省思政工作品牌。
近年来,我校学生在各类技能大赛中屡创佳绩,获国家级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省级一等奖14项、二等奖47项、三等奖54项。2018年,在南非举行的“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总决赛中荣获一等奖。教师在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中荣获三等奖1项,在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中荣获一等奖5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5项。在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中获特等奖4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
七十五年薪火相传,二十载春华秋实。学校秉承“砺德砺能,志存高远”校训和“人人是人才,人人可成才”教育理念,已发展成为一所集高职教育、成人教育和远程开放教育及技术培训为一体的高等职业院校。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河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高水平专业建设单位”“河南省现代学徒制示范点”“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等50多项荣誉称号。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统一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 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 以下简称周职院) 普通专 科统一高考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 原则。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 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简介: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 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占地面积1634亩,总建筑面积51.3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05.3万 册,固定资产总值7.11亿元,教学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雅,开设有64个 全日制高职专业及方向,涵盖13个专业大类 。其中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 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中央财政支持的“提升专业服务产业”的专业2 个,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2个,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 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和省级精品在线开 放课程3门,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3
个,省级产教融合专业联盟1个,省级专业示范点1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 地1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1个 。现有教职工1045人,其中专兼职教师 984人,博士25人,“双师型”教师480人,全国劳动模范1人,省、市级 职教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 (拔尖人才) 110人,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8219 人。
学校先后荣获“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 、“河南省园林单位” 、 “河南省卫生单位”等称号;是“河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河南省优
质高等职业院校” 、“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校” 、“河南省双
高工程建设院校”。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周口市开元大道1号(开元校区)、周口市 文昌大道东段 (文昌校区)
第七条 学校全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 国标代码: 12750,河南省招 生代码:6279)
第八条 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九条 办学层次:专科教育
第十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 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 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学校不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 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学 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建设发展、各省 (区、市) 的生源情 况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分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分省分专业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 门审核备案,并将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省 (市、区) 招生主管部 门 。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 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 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校招 生计划,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高考总分相同,则依据专业志
愿次序分配专业,若高考总分、专业志愿次序均相同,则按照语文、数 学、外语、综合的次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考生报考专业计划已 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可予以退档处理。
我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 :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 取规则。
3+3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我校招生专业无选考科目要求,所有考生均 可报考 。3+1+2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我校招生专业无选考科目要求,考生 按物理和历史类分类报考。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我校艺术类录取采用生源省艺术类统考成 绩,按照生源省制定的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河南省美术类专业采取省定统一综合分排序平行志愿录取,综合分计算公 式:文化成绩×0.067+专业成绩×0.167=考生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 排序投档。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河南省体育文理科按综合分排序录取,综合 分=按文化课×0.067+专业课成绩×0.333 。其他省份按照生源省制定的录 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空中乘务及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要求男身高172以上,女身高162 以上,面部和手、臂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第十八条 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和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 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我校执行各省 ( 自治区、直辖市) 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 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学校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一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 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二条 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 学费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三条 2022年分专业学费标准如下:文科类3700元/生/年,理 工类4200元/生/年,艺术类6000元/生/年,医学类4800元/年,体育类 4200元/生/年,体育教育专业3700元/生/年 。住宿费800元/年。
第二十四条 奖助措施
为确保每位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就读与毕业,学校建立有 以“奖”“贷”“助”“勤”“减”为一体的资助体系。
“奖”: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 ·年,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在校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 ·年,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 校生 。校内奖学金一等奖700元/生 ·年、二等奖500元/生 ·年,三等奖 300元/生 ·年,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学生。
“贷”:开通国家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的学生按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条件和程序,每学年可向学校申请12000元以下的贷款,做到“应贷尽 贷” ,在校学习期间免付利息。
“助”: 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生 ·年 (覆盖率20%左右) 用于资 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农村贫困建档立卡户助学金100%全覆盖,标 准4000元/生 ·年 。校内助学金1000-2000元/生 ·年 (覆盖率5%左右) 。
“勤”:学校实施“勤工助学”计划,在学校图书馆、多媒体教 室、实验室等设立勤工助学岗,让学生业余时间参与学校管理又有一定报 酬补贴生活。
“减”: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学生进行 减收学费。
符合条件的自主择业退役士兵按照国家政策可以申请相应教育资 助。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我校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 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考生档案退回考生所在县 ( 市、区) 招办。
第二十六条 对以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 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 致之处, 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94-8693098 0394-8693081;
地 址:河南省周口市开元大道西段 (开元校区)
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东段 (文昌校区)
邮 编:466000
学校官网:http ://www.zkvt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 ://zkvtczs.university-hr.com
问问招生办,了解更多学校信息>>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现有开元、文昌、中州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635亩,总建筑面积51.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11亿元。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有75年办学史、20周年建校史。学校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47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豫皖苏军区创办的卫生干部培训班(周口卫生学校前身)。1956年3月,沈丘师范学校建立;1958年6月,西华师范学校建立;1971年8月,周口卫生学校建立;1976年8月,周口农业学校建立;1979年初,周口艺术学校建立;1982年2月,周口广播电视大学建立。2001年4月,以周口农业学校、沈丘师范学校、周口广播电视大学、周口艺术学校为基础成立周口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6月,西华师范学校并入;2014年9月,周口卫生学校并入。
学校现有13个二级教学院(部)和1所附属医院,开设有57个全日制高职专业、12个五年制大专专业,涵盖理、工、农、医、经、管、文、艺8大学科门类,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2万余人,成人学历教育在校生1.3万余人,生源来自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拥有国家级实训基地2个,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种26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专业示范点1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和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3个,省级产教融合专业联盟1个。
学校现有在岗教职工1030人,其中博士25人,高级职称教师220人,“双师型”教师480人,全国劳动模范1人,省、市级职教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拔尖人才)110人。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进学校发展高质量,不忘初心使命,坚持立德树人,强化顶层设计,党的领导覆盖办学治校各领域,贯穿改革发展全过程,融入人才培养各方面。学校获批省级样板支部1个、市级标杆支部2个。在党建引领下,团学活动丰富多彩、卓有成效,校团委荣获“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经典照亮人生”诵读比赛成为河南省思政工作品牌。
近年来,我校学生在各类技能大赛中屡创佳绩,获国家级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省级一等奖14项、二等奖47项、三等奖54项。2018年,在南非举行的“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总决赛中荣获一等奖。教师在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中荣获三等奖1项,在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中荣获一等奖5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5项。在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中获特等奖4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
七十五年薪火相传,二十载春华秋实。学校秉承“砺德砺能,志存高远”校训和“人人是人才,人人可成才”教育理念,已发展成为一所集高职教育、成人教育和远程开放教育及技术培训为一体的高等职业院校。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河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高水平专业建设单位”“河南省现代学徒制示范点”“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等50多项荣誉称号。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统一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 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 以下简称周职院) 普通专 科统一高考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 原则。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 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简介: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 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占地面积1634亩,总建筑面积51.3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05.3万 册,固定资产总值7.11亿元,教学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雅,开设有64个 全日制高职专业及方向,涵盖13个专业大类 。其中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 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中央财政支持的“提升专业服务产业”的专业2 个,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2个,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 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和省级精品在线开 放课程3门,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3
个,省级产教融合专业联盟1个,省级专业示范点1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 地1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1个 。现有教职工1045人,其中专兼职教师 984人,博士25人,“双师型”教师480人,全国劳动模范1人,省、市级 职教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 (拔尖人才) 110人,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8219 人。
学校先后荣获“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 、“河南省园林单位” 、 “河南省卫生单位”等称号;是“河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河南省优
质高等职业院校” 、“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校” 、“河南省双
高工程建设院校”。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周口市开元大道1号(开元校区)、周口市 文昌大道东段 (文昌校区)
第七条 学校全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 国标代码: 12750,河南省招 生代码:6279)
第八条 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九条 办学层次:专科教育
第十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 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 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学校不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 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学 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建设发展、各省 (区、市) 的生源情 况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分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分省分专业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 门审核备案,并将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省 (市、区) 招生主管部 门 。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 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 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校招 生计划,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高考总分相同,则依据专业志
愿次序分配专业,若高考总分、专业志愿次序均相同,则按照语文、数 学、外语、综合的次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考生报考专业计划已 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可予以退档处理。
我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 :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 取规则。
3+3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我校招生专业无选考科目要求,所有考生均 可报考 。3+1+2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我校招生专业无选考科目要求,考生 按物理和历史类分类报考。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我校艺术类录取采用生源省艺术类统考成 绩,按照生源省制定的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河南省美术类专业采取省定统一综合分排序平行志愿录取,综合分计算公 式:文化成绩×0.067+专业成绩×0.167=考生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 排序投档。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河南省体育文理科按综合分排序录取,综合 分=按文化课×0.067+专业课成绩×0.333 。其他省份按照生源省制定的录 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空中乘务及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要求男身高172以上,女身高162 以上,面部和手、臂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第十八条 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和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 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我校执行各省 ( 自治区、直辖市) 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 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学校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一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 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二条 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 学费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三条 2022年分专业学费标准如下:文科类3700元/生/年,理 工类4200元/生/年,艺术类6000元/生/年,医学类4800元/年,体育类 4200元/生/年,体育教育专业3700元/生/年 。住宿费800元/年。
第二十四条 奖助措施
为确保每位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就读与毕业,学校建立有 以“奖”“贷”“助”“勤”“减”为一体的资助体系。
“奖”: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 ·年,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在校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 ·年,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 校生 。校内奖学金一等奖700元/生 ·年、二等奖500元/生 ·年,三等奖 300元/生 ·年,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学生。
“贷”:开通国家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的学生按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条件和程序,每学年可向学校申请12000元以下的贷款,做到“应贷尽 贷” ,在校学习期间免付利息。
“助”: 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生 ·年 (覆盖率20%左右) 用于资 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农村贫困建档立卡户助学金100%全覆盖,标 准4000元/生 ·年 。校内助学金1000-2000元/生 ·年 (覆盖率5%左右) 。
“勤”:学校实施“勤工助学”计划,在学校图书馆、多媒体教 室、实验室等设立勤工助学岗,让学生业余时间参与学校管理又有一定报 酬补贴生活。
“减”: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学生进行 减收学费。
符合条件的自主择业退役士兵按照国家政策可以申请相应教育资 助。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我校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 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考生档案退回考生所在县 ( 市、区) 招办。
第二十六条 对以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 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 致之处, 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94-8693098 0394-8693081;
地 址:河南省周口市开元大道西段 (开元校区)
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东段 (文昌校区)
邮 编:466000
学校官网:http ://www.zkvt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 ://zkvtczs.university-hr.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