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财经学院
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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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财经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位于河南省会郑州市。自1997年建校以来,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规范办学,已经成为一所规模较大、办学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居于全省同类院校前列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学校占地1876亩,下设会计学院、金融学院、商学院、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智能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统计与大数据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4个二级学院和体育教学部、公共艺术教学部2个教学部;开设69个本专科专业,其中本科专业36个,涵盖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文学、艺术、教育学6个学科门类。学校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先后荣获“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河南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高校”、“郑州市花园式单位”、“河南省最具综合实力民办高校”、“河南省高等教育就业质量十佳示范院校”、“新中国成立70周年河南人民满意的十大高校”等荣誉称号。
◎ 办学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服务社会”办学理念,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以本为本,坚守四个回归,坚持依法治校。聚焦区域系列国家战略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及高质量发展,对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标准和专业硕士重点建设单位远景目标,立足学校本科教育提升和航空港校区建设新发展阶段,坚持以高质量党的建设为引领,以应用型高校定位和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线,全力构建学科建设为龙头,人才培养为中心,师资队伍为关键,科学研究为支撑,社会服务为使命,国际合作为牵引,文化传承为驱动的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中原一流、国内知名、区域带动、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民办本科高校”,努力使学校成为助力中原更加出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
◎ 办学定位
根植中原大地,突出财经特色,打造智慧型国际化生态航空港新校区,围绕办学实力和服务能力“双强”目标,努力建设“中原一流、国内知名、区域带动、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民办本科高校。
◎ 办学情况
※ 师资队伍建设
学校现有教职工1572人,其中专任教师1027人,教授、副教授504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868人,“双师型”教师386人。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中心任务,持续推进师资队伍建设“五大工程”,即师德师风建设工程、青年教师培养工程、教师队伍博士化工程、学术带头人和骨干人才培养工程、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工程。对教师实行“3T”(博士学历三个三年提升)计划。学校有计划、分层次地选派中层干部、骨干教师和中青年教师到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研究。目前已有44位教师博士在读。
※ 科研和社会服务
实施科研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搭建校级研究所等科研平台,先后成立物流研究院、城乡发展研究院、中原统计研究所、经济研究所、区域发展研究所,为科研领军人物发挥作用和骨干教师团队建设提供平台。学校获批 “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直属会员单位”“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六年来(2015—2020),公开发表各类学术论文2734篇,出版著作72部,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866项,获得各级各类奖项383项,完成专利217项,举办学术交流活动253场次。
※ 人才培养
学校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按照不低于1:200的标准配备专职辅导员。按照“三全育人”的工作理念和“十育人”的工作方式,将辅导员“3C”(了解、关爱、引领每一个学生)工作纳入考核体系。落实辅导员进宿舍、进班级、进活动“三进”工作,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对学生实行“3E”(升学、创业、就业)分类指导、助力成长。每年举办十余场专业技能比赛,多次承办郑州地方高校职业技能竞赛,先后组织多支学生队伍参加国家、省市和行业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468场次。连续六年开展“卓越学子”评选并发放奖金每人1万元。办学24年来,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十万余名高素质技能型和应用型人才。
※ 就业和创新创业
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就业“一把手工程”,成立校、院两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就业目标责任书。成立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开启“互联网+就业”服务新模式,毕业生就业率连年稳定在96%以上。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在全省高校率先成立独立设置的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被评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国家级众创空间”。
※ 产教融合和校地合作
学校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正保远程教育、河南博物院、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宇通集团等126家优质企业单位建立人才培育实训基地。与郑州航空港区、郑州市物流口岸局、阿里巴巴、华为、恒大集团、海尔集团、格力电器等政府、企业签订校政企合作协议。参与市政府重点研究课题10项,完成省财政厅2020年度决策研究课题1项,完成郑州市物流口岸局课题1项。
※ 国际交流与合作
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与英国斯旺西大学、新西兰UUNZ商学院、新西兰珠心算学院、美国荷晶大学等30多所高校建立多层次合作关系。开展本硕连读、硕博连读等合作项目,先后选派师生500余人次赴10余个国家开展考察交流和专业化培训。2020年全额资助17名学生前往英国斯旺西大学攻读硕士学位、8名学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18名学生顺利取得斯旺西大学硕士学位。连续7年对口支援西藏那曲职业技术学校,捐赠各类教学资源、公务用车等,援助数字化校园建设,派遣工作队,为受援学校开展教师培训,得到教育部充分肯定。
郑州财经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确保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郑州财经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郑州财经学院 部标代码:13497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五条 学 制:普通本科4年
第六条 学校性质:民办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按国家规定颁发郑州财经学院毕业证书;本科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按照国家规定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学校简介:
郑州财经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位于河南省会郑州市。自1997年建校以来,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规范办学,已经成为一所规模较大、办学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居于全省同类院校前列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学校设会计学院、商学院、金融学院、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智能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统计与大数据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14个二级学院和体育教学部、公共艺术教学部2个教学部;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37个,涵盖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文学、艺术、教育学等多个学科门类。
学校先后荣获“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河南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高校”“郑州市花园式单位”“河南省最具综合实力民办高校”“河南省高等教育就业质量十佳示范院校”“新中国成立70周年河南人民满意的十大高校”“2021年度河南省最受中学信赖本科高校”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郑州财经学院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要求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具有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的考生。
第十五条 考试分数:考生总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我校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身体条件:体检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性别比例:男女性别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 报名方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当年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后的招生计划由我校通过招生信息网、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学校将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线上生源,顺延录取各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过程中多投或增投的考生。学校调节计划使用的基本原则是:集体决议、顺延录取、公平公开。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 号)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进行高招录取工作。
第二十二条 普通类录取原则:
学校按照“专业清”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综合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进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我校按照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艺术类本科,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课与文化课相加总分从高分向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调档按照各生源省规定投档,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二十五条 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生源所在地制定的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登录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查询,电话查询,登录学校招生网页查询,寄发通知书等。
第七章 资助与奖励
第二十七条 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
第二十八条 学校奖助学金:奖学金1200元/人/年,助学金500元/人/年。
第二十九条 助学贷款: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十条 办理“绿色通道”:对被我校录取入学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一律办理入学手续,根据贫困生的实际情况,分别采用不同的办法予以资助。
第三十一条 设勤工助学岗位:学校相关部门,提供岗位,供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进行勤工助学。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安排。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三十二条 学校2022年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本科文科类学费14600元/生/年,本科理科类学费14900元/生/年,本科提前批艺术类学费(不分文理)16000元/生/年。普通住宿收费标准为1500元/生/年。
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郑州财经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学校通讯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36号 邮编:450000
联系电话:0371-86650005 86650006 86650007
学校网址: http://www.zzife.edu.cn/
E-mail : zzcjzsb@zzife.edu.cn
问问招生办,了解更多学校信息>>
郑州财经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位于河南省会郑州市。自1997年建校以来,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规范办学,已经成为一所规模较大、办学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居于全省同类院校前列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学校占地1876亩,下设会计学院、金融学院、商学院、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智能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统计与大数据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4个二级学院和体育教学部、公共艺术教学部2个教学部;开设69个本专科专业,其中本科专业36个,涵盖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文学、艺术、教育学6个学科门类。学校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先后荣获“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河南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高校”、“郑州市花园式单位”、“河南省最具综合实力民办高校”、“河南省高等教育就业质量十佳示范院校”、“新中国成立70周年河南人民满意的十大高校”等荣誉称号。
◎ 办学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服务社会”办学理念,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以本为本,坚守四个回归,坚持依法治校。聚焦区域系列国家战略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及高质量发展,对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标准和专业硕士重点建设单位远景目标,立足学校本科教育提升和航空港校区建设新发展阶段,坚持以高质量党的建设为引领,以应用型高校定位和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线,全力构建学科建设为龙头,人才培养为中心,师资队伍为关键,科学研究为支撑,社会服务为使命,国际合作为牵引,文化传承为驱动的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中原一流、国内知名、区域带动、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民办本科高校”,努力使学校成为助力中原更加出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
◎ 办学定位
根植中原大地,突出财经特色,打造智慧型国际化生态航空港新校区,围绕办学实力和服务能力“双强”目标,努力建设“中原一流、国内知名、区域带动、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民办本科高校。
◎ 办学情况
※ 师资队伍建设
学校现有教职工1572人,其中专任教师1027人,教授、副教授504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868人,“双师型”教师386人。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中心任务,持续推进师资队伍建设“五大工程”,即师德师风建设工程、青年教师培养工程、教师队伍博士化工程、学术带头人和骨干人才培养工程、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工程。对教师实行“3T”(博士学历三个三年提升)计划。学校有计划、分层次地选派中层干部、骨干教师和中青年教师到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研究。目前已有44位教师博士在读。
※ 科研和社会服务
实施科研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搭建校级研究所等科研平台,先后成立物流研究院、城乡发展研究院、中原统计研究所、经济研究所、区域发展研究所,为科研领军人物发挥作用和骨干教师团队建设提供平台。学校获批 “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直属会员单位”“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六年来(2015—2020),公开发表各类学术论文2734篇,出版著作72部,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866项,获得各级各类奖项383项,完成专利217项,举办学术交流活动253场次。
※ 人才培养
学校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按照不低于1:200的标准配备专职辅导员。按照“三全育人”的工作理念和“十育人”的工作方式,将辅导员“3C”(了解、关爱、引领每一个学生)工作纳入考核体系。落实辅导员进宿舍、进班级、进活动“三进”工作,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对学生实行“3E”(升学、创业、就业)分类指导、助力成长。每年举办十余场专业技能比赛,多次承办郑州地方高校职业技能竞赛,先后组织多支学生队伍参加国家、省市和行业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468场次。连续六年开展“卓越学子”评选并发放奖金每人1万元。办学24年来,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十万余名高素质技能型和应用型人才。
※ 就业和创新创业
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就业“一把手工程”,成立校、院两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就业目标责任书。成立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开启“互联网+就业”服务新模式,毕业生就业率连年稳定在96%以上。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在全省高校率先成立独立设置的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被评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国家级众创空间”。
※ 产教融合和校地合作
学校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正保远程教育、河南博物院、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宇通集团等126家优质企业单位建立人才培育实训基地。与郑州航空港区、郑州市物流口岸局、阿里巴巴、华为、恒大集团、海尔集团、格力电器等政府、企业签订校政企合作协议。参与市政府重点研究课题10项,完成省财政厅2020年度决策研究课题1项,完成郑州市物流口岸局课题1项。
※ 国际交流与合作
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与英国斯旺西大学、新西兰UUNZ商学院、新西兰珠心算学院、美国荷晶大学等30多所高校建立多层次合作关系。开展本硕连读、硕博连读等合作项目,先后选派师生500余人次赴10余个国家开展考察交流和专业化培训。2020年全额资助17名学生前往英国斯旺西大学攻读硕士学位、8名学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18名学生顺利取得斯旺西大学硕士学位。连续7年对口支援西藏那曲职业技术学校,捐赠各类教学资源、公务用车等,援助数字化校园建设,派遣工作队,为受援学校开展教师培训,得到教育部充分肯定。
郑州财经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确保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郑州财经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郑州财经学院 部标代码:13497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五条 学 制:普通本科4年
第六条 学校性质:民办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按国家规定颁发郑州财经学院毕业证书;本科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按照国家规定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学校简介:
郑州财经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位于河南省会郑州市。自1997年建校以来,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规范办学,已经成为一所规模较大、办学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居于全省同类院校前列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学校设会计学院、商学院、金融学院、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智能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统计与大数据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14个二级学院和体育教学部、公共艺术教学部2个教学部;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37个,涵盖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文学、艺术、教育学等多个学科门类。
学校先后荣获“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河南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高校”“郑州市花园式单位”“河南省最具综合实力民办高校”“河南省高等教育就业质量十佳示范院校”“新中国成立70周年河南人民满意的十大高校”“2021年度河南省最受中学信赖本科高校”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郑州财经学院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要求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具有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的考生。
第十五条 考试分数:考生总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我校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身体条件:体检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性别比例:男女性别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 报名方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当年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后的招生计划由我校通过招生信息网、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学校将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线上生源,顺延录取各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过程中多投或增投的考生。学校调节计划使用的基本原则是:集体决议、顺延录取、公平公开。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 号)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进行高招录取工作。
第二十二条 普通类录取原则:
学校按照“专业清”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综合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进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我校按照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艺术类本科,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课与文化课相加总分从高分向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调档按照各生源省规定投档,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二十五条 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生源所在地制定的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登录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查询,电话查询,登录学校招生网页查询,寄发通知书等。
第七章 资助与奖励
第二十七条 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
第二十八条 学校奖助学金:奖学金1200元/人/年,助学金500元/人/年。
第二十九条 助学贷款: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十条 办理“绿色通道”:对被我校录取入学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一律办理入学手续,根据贫困生的实际情况,分别采用不同的办法予以资助。
第三十一条 设勤工助学岗位:学校相关部门,提供岗位,供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进行勤工助学。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安排。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三十二条 学校2022年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本科文科类学费14600元/生/年,本科理科类学费14900元/生/年,本科提前批艺术类学费(不分文理)16000元/生/年。普通住宿收费标准为1500元/生/年。
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郑州财经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学校通讯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36号 邮编:450000
联系电话:0371-86650005 86650006 86650007
学校网址: http://www.zzife.edu.cn/
E-mail : zzcjzsb@zzife.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