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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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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于2003年获批举办,同年12月份,被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2009年2月,新乡医学院与上海宇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办学协议,推动学校发展迈入新阶段。

学校推行“书院+院系”的“双院制”全新育人模式。目前设有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等16个专业院(部),仁智、羲和等6个住宿制书院,教务部、学务部等30个职能部门。现有全日制本科(含专升本)、专科2个办学层次,26个本科专业及方向、13个专科专业,涵盖医、管、理、工、文5个学科领域。目前在学生18935人;专任教师总数为1112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770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为365人。学校推行“人才强校”战略,外聘高校和行业、企业专家共164人。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分别位于新乡市红旗区和平原示范区。新乡校区是新乡市的花园单位,平原校区建设项目被列为省重点建设项目,两校区共占地1019.6亩,校舍总建筑面积为66.1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97亿元。

学校秉承“全面适应社会需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培育医学英才”的办学指导思想,坚持“建设地方性、高水平、有特色、应用型的新型高等医学院校”的发展目标,坚定“转型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的中期发展战略,紧握“健康中国”“健康中原”战略与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机遇,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办学十九年来,先后培养了48660名优秀毕业生,已逐步成长为一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新型医学高等院校。

不断创新医学教育实践。加快医学教育由“以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变,设置了以现代医疗服务为核心,现代医疗装备与技术、生物医药、养老与康复、现代健康与医疗管理协同发展的覆盖生命全周期的5大学科专业集群。强化跨学科融合发展的新医科建设理念,构建了新医科人才培养体系,整合医学与大数据、医学与人工智能、医学与虚拟现实、医学与区块链课程,搭建了医工协同创新实践平台,全面落实新医科人才培养新要求。深化医教协同发展,坚持“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融合“理论学习、临床见习、毕业实习”培养环节,实施“上午病房、下午课堂”临床医学全过程教学,开展“分段式”理论+实践的训练与考核,全面提升学生的岗位胜任能力。

专业建设成果突出。护理学、临床医学、生物技术为河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临床医学、护理学、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医学影像技术等7个专业为河南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品牌专业建设点,护理学、生物技术、药学、医学检验技术、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技术、假肢矫形工程等7个专业为河南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资助项目,临床医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眼视光学等4个专业为河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生物制药、假肢矫形工程、助产学、健康服务与管理、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医学工程、医疗产品管理等7个专业为国家特设专业。细胞生物学学科获批为河南省重点培育学科。

育人模式特色鲜明。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途径,建成仁智、羲和、精诚、崇德、德馨、智行6所书院,与专业院系平行设置,不同专业背景的学生混合住宿,通过建设“一站式”学生社区,构建通识教育课程体系,推动育人资源有效聚集和下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目前,学校被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确定为书院制改革全省两个试点单位之一。6所书院已成为个性化、集成化的育人新载体,优秀学子大量涌现。学生郝莺歌荣获“全国勤学上进好青年”称号,郝莺歌和王金墙同时获得“河南青年五四奖章”,全省50名获奖人员中三全学院学生占据2位,充分彰显了学校育人模式创新实践的成果价值。

实践教学成效显著。校内实验实训场所总建筑面积5.71万㎡。学校建有生物与基础医学、护理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口腔医学技术、假肢矫形工程2个生产性教学工场,建成临床技能培训考试中心、医学影像综合实训中心、医学康复综合实训中心、健康管理综合实训中心、智能医学工程综合实训中心、眼健康智慧学习中心、生物发酵工程中心7个实训中心。拥有2所附属医院,附属郑州医院已获河南省卫健委批准,正在建设之中,为非营利性三级医院,位于郑州市管城区;附属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为具有68年历史的三级综合医院,位于新乡市。学校建成4个全过程教学校区,121个实践教学基地。

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发展。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技术创新,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实现“学校与行业发展、专业与企业需求、课程与职业岗位、教学与行业标准”对接,组建光明眼科学院、口腔技术学院、康复医学院3个产业学院,探索“班级共建、课程共建、师资共建、院系共建”的协同育人模式,培养支撑引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与优质企业合作,建成口腔数字化实训平台、儿童康复实训平台及视觉训练实训平台;牵头33家县级医院成立了河南基层卫生人才医教协同发展联盟,共建了中原基层康复专科联盟,打造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共同体,有力推进河南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快速提升。

国际化发展迈入新征程。2015年,学校获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先后引进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李明文教授,组建辅助生殖医学科研团队;聘请美国南加州大学应其龙教授为干细胞中心首席科学家,开展干细胞转换利用研究;聘请韩国新丘大学崔锡淳教授,开展口腔医疗技术人才培养改革和高端口腔产品应用性研究。2017年,获批招收外国留学生资质,是全国独立学院中,第一家具备该项资质的高校,目前已有118名来自巴基斯坦、印度、印度尼西亚、坦桑尼亚、加纳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学生入校学习;2018年,成功加入世界医学院校名录;2019年5月,获批与美国查塔姆大学合作办学项目;2020年5月,获批与英国贝德福特大学合作办学项目。学校为世界高等教育数据库成员,实现了“资源引入”与“教育输出”的协同发展。

继续教育全面开展。2018年,获批举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资质,是第一家具备该项资质的独立学院。开设临床医学、护理学等10个本科专业及护理1个专科专业,现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校生7827人。获批省职业技能等级鉴定站、省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第三方社会评价组织、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等资质,具备20项职业技能认定能力。与河南省卫健委共建了全国最大的省级医学教育考试中心,获批为河南省医学教育考试中心,被中国医师协会指定为“全国规培基地抽考指定考点”,承担全省住院医师规培考核、全科医师转岗培训、规培评估专家培训等重要任务,为政府、医院、学校搭建了沟通合作的平台,有力推进了河南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快速提升。

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2019年,学校获批为“2019-2021年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是河南省第一家具备该项资质的独立学院;2021年,学校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培育单位”。学校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建成1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5个市级重点实验室、6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近三年承担国家级项目2项,省部级项目29项,地厅级项目1101项;获地厅级成果奖229项;发表论文1396篇,其中SCI 79篇、SSCI 1篇、CSSCI 2篇、CSCD 36篇、AHCI 1篇、EI 2篇、中文核心84篇,出版著作及教材128部;发明专利14件、实用新型专利186件、软件著作权4件。

数字化校园建设与现代教育技术发展日臻完善。建成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智慧校园APP,建有较为完备的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现有纸质图书113万余册,电子图书79万余种。学校推进智慧教育创新,拥有省内领先的微课录播室,连续三年获得河南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与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优秀组织奖。成立智能医学研究院,自建虚拟仿真资源,获批新乡市智能VR康复训练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乡市智能医学虚拟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协同育人项目,获首届全国大学生智能技术应用大赛一等奖。

招生与就创业质量不断向好。学校历年高考第一志愿报考率、录取分数线、报到率一直位于同类院校前列,连续8年本科批次理科录取线超出河南省控线40分以上;学校为“河南省创业教育实训项目试点院校”;毕业生就业率常年保持在95%以上,其中有三分之一赴基层医疗单位工作,覆盖省内127个县区、977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第三方评价机构麦可斯与河南省教育厅共同发布的就业数据中,6项指标居全省同类院校第一。

办学成果日益丰硕,社会影响力持续增强。学校是全国素质教育示范院校、全国先进独立学院、全国民办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独立学院综合实力50强、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河南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学校办学成果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等权威媒体进行专题报道。武书连2019中国高校排行榜、“金平果”2020年中国独立学院竞争力排行榜,双双显示,我校位居全国医药类独立学院第一名。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南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505;在豫招生代码:6505(普通本专科);6515(专升本)。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新乡校区:河南省新乡市向阳路东段;

平原校区: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第六条 办学层次:民办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录取纪律监督工作小组。招生委员会是学校对招生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的组织机构,由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部,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十三条 招生录取纪律监督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环节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配合上级机关调查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有关违纪问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审计部。考生申诉渠道:联系电话:15516403535(微信同号),电子邮箱:sqjjjc@sqmc.edu.cn。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下达计划执行。

第十五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地区,同分考生按考生位次排序录取。考生位次排序办法按各省(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如未明确规定考生位次排序办法的地区,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六条 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生源地区,录取规则按照所在省(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学校按考生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则从考生第二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被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考生入学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无加试要求。

第十九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国家相关规定,不招收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和“不宜就读专业”疾病的考生。

第二十条 对省招生考试院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室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为调节线上生源不平衡,减少退档数量,学校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1%的招生计划,并按规定报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二十二条 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共同决策”的原则,在录取过程中,按照“除体检受限或不同意专业调剂外,考生进档不退”的录取规则,根据实际投档情况确定预留计划的使用数量。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



第五章 入学资格复查

第二十四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新生,必须通过前置学历审核,如因结业、肄业等原因未能如期获得原专科学校毕业证书或未进行学历信息电子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被我校录取的各层次新生,须持有效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原件,按学校防疫要求、规定时间报到。报到后要将个人档案转至学校并接受全日制培养。学校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程序为学生注册相应层次学籍。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普通全日制相应层次毕业证书。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从2010年开始对本科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报经省发改委批准,自2011年始本科学费按学生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折算的学分收费标准收取。2022年本科收费标准如下: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护理学、助产学、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药学、药物制剂、智能医学工程专业每生每年17000元,康复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假肢矫形工程、生物制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每生每年16000元,健康服务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医政管理)、市场营销、英语(医学科技英语)、医疗产品管理专业每生每年15000元;专科专业没有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学费按照省发改委批准的学年收费标准收取:康复辅助器具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智能医疗装备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专业每生每年12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800-1800元(新乡校区:六人间800元;平原校区:四人间1800元,六人间1400元)。

第二十九条 学院制订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体,校内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勤工助学、校内临时困难补助、学费缓交、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贷、助、勤、补、缓”,多措并举的资助办法,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2000元;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贫困程度,可申请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生/年三档。学院奖学金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可以申请1500元/生/年,1000元/生/年,600元/生/年三档。另外,设立驼人奖学金“美康励志”奖学金等企业奖学金。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最高500元校内临时困难补助。每学年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给予每生最高12000学费缓交优惠政策。



第七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行为。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招生咨询电话:

0373-7375783 7375432 3831943 3831880

电子邮箱:sqxyzsbyx@126.com

学校网址:http:// www.sqmc.edu.cn

招生网址:http:// zs.sqmc.edu.cn/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22年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授权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教务部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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