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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是从2005年起先后由延安10所大中专学校逐步合并而组建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其前身为中国共产党1937年在延安创立的第一所师范学校——“鲁迅师范学校”。

学校位于延安枣园革命旧址西侧。校园占地830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内设石油与化学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农林与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医学系、航运工程系、师范教育系(延安师范)、艺术系(延安鲁迅艺术学校)、电子信息工程系、旅游与酒店管理系、继续教育学院(延安教育学院)、士官学院、公共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等10系2院1部共13个教学机构;下设职业技术技能培训中心(延安技工学校)、中职教育中心(宝塔区职教中心)、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创新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等6个附属机构。现有教职工956人,其中,专任教师517人,“双师型”教师279人,正高34人,副高278人,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7人,陕西省职教名师 5人。开设涵盖石油、化工、机电、经管、师范、艺术、农林、建筑、医学、旅游及航运11个领域、覆盖延安支柱产业和重点行业的42个专业,其中,国家骨干专业2个(航海技术、石油化工技术),省级重点专业5个(石油化工技术、油田化学应用技术、油气地质勘探技术、大数据与会计、油气智能开采技术),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石油化工技术、护理、工程造价),省级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12个。拥有十大实训中心、183个校内实训室、232个校外实训基地,其中,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西部船员培训基地),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延安装备制造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4个(石油工程、化工技术、经济管理、航海技术)。现有各类在籍学生1.8万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1.3万人。累计输送毕业生4万多名,就业率连年保持90%以上,“圣地石化人”“圣地海员”“圣地幼师”“圣地士官”“圣地护士”等人才品牌被行业、企业广泛认可。

近年来,延安职院秉持“延安精神立院、德能并重育人”的办学使命,坚持“传承枣园灯火、培育能工巧匠”的延职精神,聚焦党的政治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立德树人任务落实、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发展,内涵建设进一步强化,专业设置更为合理,办学特色更加鲜亮,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显著增强,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当前,延安职院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抢抓职教改革新机遇,全面实施“双高”建设,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主动融入区域发展,服务国家战略,把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大有可为”的殷切期盼,转化为延职“大有作为”的具体行动,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和技术支撑。(2022年1月更新)

办学荣誉

◆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海军、空军、武警部队定向培养士官院校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西部海员培养基地

◆中国职教学会人文素质研究会革命传统教育研究中心

◆共青团中央青少年培训基地

◆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BIM专业应用技能培训基地

◆陕西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站

◆石化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

◆陕西省教育厅普通话测试站

◆清华大学后勤员工培养输送基地

◆陕西省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

◆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

◆延安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学校

●陕西省文明校园

●陕西省平安校园

●陕西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陕西省高等学校智慧校园培育校

●陕西省教育帮扶“双百工程”先进单位“五连冠”

●陕西省高校公寓管理先进集体“四连冠”

●陕西省教育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三连冠”

●陕西省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陕西省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学校

●全国思政工作创新案例50强

●陕西省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950

校 址: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555号

招生层次:高职(专科)

学 制: 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学院简介: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是从2005年起先后由延安10所大中专学校逐步合并而组建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其前身为中国共产党1937年在延安创立的第一所师范学校——“鲁迅师范学校”。

校园占地830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内设10系2院1部共13个教学机构。分别为石油和化学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农林与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医学系、航运工程系、师范教育系(延安师范)、艺术系(延安鲁迅艺术学校)、电子信息工程系、旅游与酒店管理系、继续教育学院(延安教育学院)、士官学院、公共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

现有教职工956人,其中,专任教师517人,“双师型”教师399人,正高34人,副高278人,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7人,陕西省职教名师 5人。拥有10大实训中心、183个校内实训室、232个校外实训基地,其中,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西部船员培训基地),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延安装备制造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4个(石油工程、化工技术、经济管理、航海技术)。现有各类全日制在籍学生25728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19545人。累计输送毕业生3万多名,“圣地石化人”“圣地海员”“圣地幼师”“圣地士官”“圣地护士”等人才品牌被行业、企业广泛认可。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招生工作由学院党政统一领导,成立由院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重大问题由党委会议或行政会议研究决定,由招生委员会统一策划实施,保证决策的贯彻落实。

第五条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就处,作为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计划编制、招生方案制定、新生录取等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院拟在陕西省、山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江西省、河北省、吉林省、辽宁省招生。招生计划由教育部批准,学院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生源省份备案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依据陕西省招生办《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省、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领导下,遵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八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文史类或历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工类或物理类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招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九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为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一条 各专业考生的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定向培养士官招生,按照国家、生源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定向培养士官只招收男性,其他无性别限制。

第十四条 学院对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五条 我院在重庆市、辽宁省、河北省的招生专业对科目的要求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不提科目要求。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七章 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院奖学金:800元/年。特困生助学金:3800元/年;一般贫困生助学金:2800元/年。

第十八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发放报酬360元/月。

第十九条 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方可进行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11-8262812; 0911-8238118

传 真:0911-8262812

邮 编:716000

网 址:http://zsw.yapt.edu.cn/

第二十二条 我院规定如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由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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