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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简称陕西机电职院)创办于1986年,是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前身是合署办学的国家级重点中职、首批改革发展示范校——陕西省电子工业学校和陕西电子工业职工大学,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学校地处炎帝故里、西部工业重镇、陕西省第二大城市宝鸡市。

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实施以爱国、文化、管理、课堂、实践、读书、体育、美育、劳动为核心的“九维育人”模式,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陕西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信息产业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首批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首批国家和陕西省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教育部‘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建设院校”、“教育部中德职业教育汽车机电合作项目院校”;成为“国家电子信息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实施院校”、“陕西电子职教集团”和“宝鸡市现代装备制造职教集团”牵头单位;师生在国家和省、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争金夺银,荣获国家和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120多项,团体总分连续多年名列全省前茅。

学校以培养岗位型、技能型、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充分发挥机电、制造类学科和专业优势,校企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形成了机电、电子、汽车、信息、加工制造等特色鲜明的装备制造专业体系,在全国率先试点实施现代学徒制,校企融合育人,探索建立的“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模式和“校企双元”育人机制在全国深有影响,人才培养质量深受社会认可。

学校实施“师资强校”战略,通过多方引进和培养,拥有一支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热爱职教事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员工550人。先后有教师荣获陕西省教学名师、陕西省优秀教师、陕西省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积极组织开展教研、科研活动,整体学术水平不断提高。近年来,出版各类教材48种,在各类刊物上发表论文240余篇,立项各级各类教科研课题110余项,取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两项。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构建了遍布全国的毕业生就业网络,与省内外100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固的用人合作关系,很多优秀毕业生已成为单位的骨干力量。学校先后为烽火、凌云、宝光、施耐德、汉德车桥、吉利汽车、秦川机床、合力叉车、中铁一局、中铁三局、中铁七局、中铁电气化局、一汽丰田、上海大众、天猫养车、长安汽车、长城汽车、中兴通讯、西安三星、海康威视、京东方、好利来、动高集团等企业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毕业生以其优良的素质、扎实的专业技术和娴熟的岗位技能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

学校在宝鸡市蟠龙高新技术产业园建成新校区,形成“园中有校、校中有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独特办学优势。同时,联合政府、行业、企业共建“吉利智造学院”、“风标制造产业学院”、“中兴产业学院”、“钛及先进材料产业学院”、“无人机产业学院”和“宝鸡擀面皮产业学院”等各具特色的产业学院,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和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努力将产、学、研、用融为一体,着力打造“西部产教深度融合示范基地”。

现有宝福路、蟠龙新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1100亩,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拥有8个校内实训基地和100多个实验室,其中国家级电工电子技术实训基地和汽车运用与维修实训基地2个、省级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性实训基地1个、省级机电技术精品专业实训基地1个、省级数控技术应用专业性实训基地1个;建有各类文体场馆、基础设施;现有智能制造学院、电子与信息学院、汽车工程学院、铁道工程学院、经管与艺术学院共5个二级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部、体育部共3个教学部门,开设智能控制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新能源汽车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建筑工程技术、高速铁路客运乘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等35个专业,现有各类学生11000余人。

俯首躬身,掬泾渭之水育芳馨桃李;职教兴校,借秦岭之木写鼎盛春秋。过去的三十多年,学校励精图治,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硕果累累,成绩卓著。当前及“十四五”期间,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面向智能制造产业高端和高端产业,聚焦蟠龙新校区和“双高”建设,突出“扩规模、提质量、创特色、树品牌”总体思路,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主线,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多元兴校、特色强校、质量立校、智慧优校、人人为校,不断推进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办学综合实力和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形成“一院一特色、一院一产业”,争创立足陕西、面向西部、辐射全国的智能制造特色“双高”院校!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50084。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省属高等职业学院。

第五条 颁发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第六条 办学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宝福路56号(宝福路校区)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蟠龙新区北社街1号(蟠龙校区)。

第七条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36万余册,固定资产3.5亿元,各类在校生9000余名。建校以来,学校充分发挥机电、制造类学科的专业优势,不断加强师资配备,形成了机电、电子、交通、信息、加工制造等特色鲜明的装备制造专业体系,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2021年我院32个专业面向18个省(自治区)计划招生。学院在相关省(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考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长、主管副院长、教学副院长、管理副院长及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各部门负责人及教师、学生、校友代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

第十条 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我院仅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二条 男女比例要求: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严格按照生源省级招办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生源省级招办无明确规定比例的学院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顺序在120%以内,平行志愿105%以内。

第十五条 按总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按此原则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满额为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如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如生源计划允许则全部录取,如生源计划不允许可按语文成绩重新排序录取;对进档考生实施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考生专业填报志愿,依次确定录取专业,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五章 收费、奖助学办法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每生每年5500元学费;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四人间)。

第十七条 奖助学金: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 咨询方式

第十八条 联系部门: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917-3633887 3328888 3633889

传真:0917-3633901 网址:www.sxjdzy.cn

邮编:721001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我院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我院招生就业处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生源地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教育部及相关省(自治区)生源地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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