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备案、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安康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历史悠久。学院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05年的关南书院,诞生在原安康师范学校的兴安支部是安康第一个红色革命组织。学院于2004年由安康师范学校、安康卫生学校、安康第二师范学校合并组建,安康卫生学校创建于1960年,安康第二师范创办于1985年。2016年,一次实质性整合安康技师学院、安康市技工学校、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安康分校、安康工业学校、安康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安康市军转培训中心、安康市供销培训学校、安康市农广校等市直8所职业教育院校,实现集中统一办学。百余年薪火相传,发展成为一所高等与中等职业教育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互补、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兼顾的具有综合功能的现代高等职业院校。
育人环境优良。学院地处汉江之滨的安康市国家级高新区。占地面积630亩,校舍面积28万平方米。校园绿树成荫,鸟语花香,是省级平安校园、文明校园。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建筑美观、错落有致,体育场、体育馆规范标准,功能完善。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800余万元,有校内、外专业实验实训室、实践基地各100多个,教学用计算机1500余台,馆藏图书50余万册。智慧校园、文化交流中心、图书信息中心、学术交流中心,为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专业体系完备。学院全日制五年制、三年制高职教育共开设医药卫生、师范教育、工程技术等九大类40多个专业,形成了医药卫生、师范教育、工程技术、经贸管理、现代服务等多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护理专业为国家级骨干专业、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护理、临床医学、学前教育3个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有1+X证书试点项目6个。全日制高职在校学生1.3万人。成人高等教育(开放教育和远程教育)开设30多个本、专科专业,在册学生8000余人。社会培训项目、职业资格(等级)鉴定工种各30多个,年培训和鉴定近万人次。学院是省教育厅批准的省级成人教育、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是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培计划”项目培训机构,是省人社厅批准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继续教育每年近万人次。学院是安康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设安康市职业教育中心,在引领全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师资队伍精良。现有教职工676人,专任教师458人,其中:正高职称14人、副高职称114人;硕士学位130人,“双师型”教师188人。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各1人,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技术能手、教学名师6人,荣获全省师德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教师4个,市级突出贡献专家4人。“十三五”期间,教师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和科研奖励50多项,省政府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
管理规范科学。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内设党政办公室等13个管理机构,设技师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医学院、护理学院、师范学院、工程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基础教学部、思政部、信息技术中心、图书馆等4个教学、教辅机构,有附属小学1所,安康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安康市综合培训中心各1个,附属医院3个。近年来,学院秉持“学生第一、教师优先”的办学理念,突出“练一技之长、修一身厚德”的培养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体系和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教学诊改高质量通过省级复核,建立完善现代职业院校治理体系,推动内涵发展不断深化,追赶超越迈出坚实步伐,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做出了重要贡献。
“十四五”时期,是学院追赶超越创建区域一流职业院校的关键时期。学院高举习近平新时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抓住新时代西部大开发、职业教育改革等重大机遇,以服务地方为办学定位,以类型教育为改革方向,以深化内涵为发展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着力培育区域特色,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努力打造秦巴一流、西部知名、全国有影响力的职教名校,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2.国标代码:13952
3.招生代码:在陕招生代码:8144,外省市以生源省、市招办公布的代码为准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修读学制:三年
7.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8.学院办学地址:安康市国家级高新区安康大道2号
邮编:725000
学院网址:www.akvtc.cn
招生咨询电话:0915-8177555 8177666(传真)
第二章 学院简介
第二条 学院简介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备案、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安康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一所高等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互补、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兼顾的具有综合功能的现代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地处汉江之滨的安康市国家级高新区。占地面积630亩,校舍面积28万平方米,是省级平安校园、文明校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800余万元,有校内、外专业实验实训室、实践基地各100多个,教学用计算机1500余台,馆藏图书50余万册。现有教职工676人,专任教师458人,其中:正高职称14人、副高职称114人;硕士学位130人,“双师型”教师188人。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各1人,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技术能手、教学名师6人。“十三五”期间,教师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和科研奖励50多项,省政府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
学院共开设医药卫生、师范教育、工程技术等九大类33个专业,形成了医药卫生、师范教育、工程技术、经贸管理、现代服务等多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护理专业为国家级骨干专业、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护理、临床医学、学前教育3个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有1+X证书试点项目6个。全日制高职在校学生1.3万人。学院是安康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设安康市职业教育中心,在引领全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本院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学院招委会由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处、招生处、学生工作部、教务科研处、财务处等部门组成。
1.党政办公室职责:发布学院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有关招生工作会议,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2.纪检监察审计处职责:制定监督条例,全程监督招生各项工作,处理违规违纪案件。
3.招生处职责:负责招生处的日常工作,起草招生章程和细则,接受咨询,组织报名,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4.学生工作部职责:制定本校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资助、一般困难资助评选办法等事宜。
5.教务科研处职责:拟定高职招生专业、课程设置等事宜。
6.财务处职责:制定收费标准,负责收费、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资助、一般困难生资助、助学贷款发放,办理学生校方责任险,学生个人医疗保险等工作。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学院招生计划由教育部批准,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生源省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1.所有考生一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学院各专业录取无性别比例限制;招收外语语种不限,但学院公共外语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3.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4.学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队。
5.学院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或调剂志愿的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6.录取专业,我院充分尊重考生个人所填报的志愿进行录取,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级差要求;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在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我院严格执行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教育厅批复的标准收费。
第七章 国家奖学金、资助金、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措施
第七条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
特别困难:3800元/年。
一般困难:2800元/年。
4.勤工助学: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考核发放相应报酬。
5.绿色通道: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提供“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6.服兵役学生按国家规定享受资助。
7.学生在校期间由学校统一为学生购买校方责任保险,费用由学院全额缴纳。
8.助学贷款: 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已被我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当地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八章 附则
第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解释权由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招委会负责解释。
办学历史悠久。学院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05年的关南书院,诞生在原安康师范学校的兴安支部是安康第一个红色革命组织。学院于2004年由安康师范学校、安康卫生学校、安康第二师范学校合并组建,安康卫生学校创建于1960年,安康第二师范创办于1985年。2016年,一次实质性整合安康技师学院、安康市技工学校、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安康分校、安康工业学校、安康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安康市军转培训中心、安康市供销培训学校、安康市农广校等市直8所职业教育院校,实现集中统一办学。百余年薪火相传,发展成为一所高等与中等职业教育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互补、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兼顾的具有综合功能的现代高等职业院校。
育人环境优良。学院地处汉江之滨的安康市国家级高新区。占地面积630亩,校舍面积28万平方米。校园绿树成荫,鸟语花香,是省级平安校园、文明校园。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建筑美观、错落有致,体育场、体育馆规范标准,功能完善。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800余万元,有校内、外专业实验实训室、实践基地各100多个,教学用计算机1500余台,馆藏图书50余万册。智慧校园、文化交流中心、图书信息中心、学术交流中心,为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专业体系完备。学院全日制五年制、三年制高职教育共开设医药卫生、师范教育、工程技术等九大类40多个专业,形成了医药卫生、师范教育、工程技术、经贸管理、现代服务等多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护理专业为国家级骨干专业、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护理、临床医学、学前教育3个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有1+X证书试点项目6个。全日制高职在校学生1.3万人。成人高等教育(开放教育和远程教育)开设30多个本、专科专业,在册学生8000余人。社会培训项目、职业资格(等级)鉴定工种各30多个,年培训和鉴定近万人次。学院是省教育厅批准的省级成人教育、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是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培计划”项目培训机构,是省人社厅批准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继续教育每年近万人次。学院是安康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设安康市职业教育中心,在引领全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师资队伍精良。现有教职工676人,专任教师458人,其中:正高职称14人、副高职称114人;硕士学位130人,“双师型”教师188人。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各1人,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技术能手、教学名师6人,荣获全省师德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教师4个,市级突出贡献专家4人。“十三五”期间,教师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和科研奖励50多项,省政府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
管理规范科学。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内设党政办公室等13个管理机构,设技师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医学院、护理学院、师范学院、工程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基础教学部、思政部、信息技术中心、图书馆等4个教学、教辅机构,有附属小学1所,安康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安康市综合培训中心各1个,附属医院3个。近年来,学院秉持“学生第一、教师优先”的办学理念,突出“练一技之长、修一身厚德”的培养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体系和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教学诊改高质量通过省级复核,建立完善现代职业院校治理体系,推动内涵发展不断深化,追赶超越迈出坚实步伐,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做出了重要贡献。
“十四五”时期,是学院追赶超越创建区域一流职业院校的关键时期。学院高举习近平新时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抓住新时代西部大开发、职业教育改革等重大机遇,以服务地方为办学定位,以类型教育为改革方向,以深化内涵为发展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着力培育区域特色,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努力打造秦巴一流、西部知名、全国有影响力的职教名校,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2.国标代码:13952
3.招生代码:在陕招生代码:8144,外省市以生源省、市招办公布的代码为准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修读学制:三年
7.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8.学院办学地址:安康市国家级高新区安康大道2号
邮编:725000
学院网址:www.akvtc.cn
招生咨询电话:0915-8177555 8177666(传真)
第二章 学院简介
第二条 学院简介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备案、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安康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一所高等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互补、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兼顾的具有综合功能的现代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地处汉江之滨的安康市国家级高新区。占地面积630亩,校舍面积28万平方米,是省级平安校园、文明校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800余万元,有校内、外专业实验实训室、实践基地各100多个,教学用计算机1500余台,馆藏图书50余万册。现有教职工676人,专任教师458人,其中:正高职称14人、副高职称114人;硕士学位130人,“双师型”教师188人。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各1人,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技术能手、教学名师6人。“十三五”期间,教师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和科研奖励50多项,省政府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
学院共开设医药卫生、师范教育、工程技术等九大类33个专业,形成了医药卫生、师范教育、工程技术、经贸管理、现代服务等多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护理专业为国家级骨干专业、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护理、临床医学、学前教育3个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有1+X证书试点项目6个。全日制高职在校学生1.3万人。学院是安康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设安康市职业教育中心,在引领全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本院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学院招委会由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处、招生处、学生工作部、教务科研处、财务处等部门组成。
1.党政办公室职责:发布学院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有关招生工作会议,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2.纪检监察审计处职责:制定监督条例,全程监督招生各项工作,处理违规违纪案件。
3.招生处职责:负责招生处的日常工作,起草招生章程和细则,接受咨询,组织报名,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4.学生工作部职责:制定本校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资助、一般困难资助评选办法等事宜。
5.教务科研处职责:拟定高职招生专业、课程设置等事宜。
6.财务处职责:制定收费标准,负责收费、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资助、一般困难生资助、助学贷款发放,办理学生校方责任险,学生个人医疗保险等工作。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学院招生计划由教育部批准,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生源省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1.所有考生一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学院各专业录取无性别比例限制;招收外语语种不限,但学院公共外语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3.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4.学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队。
5.学院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或调剂志愿的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6.录取专业,我院充分尊重考生个人所填报的志愿进行录取,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级差要求;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在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我院严格执行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教育厅批复的标准收费。
第七章 国家奖学金、资助金、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措施
第七条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
特别困难:3800元/年。
一般困难:2800元/年。
4.勤工助学: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考核发放相应报酬。
5.绿色通道: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提供“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6.服兵役学生按国家规定享受资助。
7.学生在校期间由学校统一为学生购买校方责任保险,费用由学院全额缴纳。
8.助学贷款: 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已被我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当地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八章 附则
第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解释权由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招委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