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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创建于1960年,其前身为陕西省财政学校,先后更名为陕西省统计财经学校、陕西省财政会计学校、陕西省统计财金学校、陕西省财经学校等。2001年9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升格改制为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办学实力雄厚,专业特色鲜明,教学业绩突出,社会影响良好,累计为社会培养了6万多名高素质财经管理人才。

学院地处历史文化名城咸阳,位于咸阳市文林路1号,交通十分便利。学院校园环境优雅,办学设施优良,建有单体3.6万平米、184个多媒体教室的教学综合楼,建有单体1万平米、设施一流、设备齐全、可一次性容纳2400名学生同时实习实训、各专业共用共享的大财经实训中心,建有39个校内实训室,其中3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图书馆文献总量80万余册,中国知网、万方学术期刊、悦听有声数字图书馆、百度文库、掌阅、超星移动图书馆等7种数字资源数据库同时开通,校园网主干网10G、出口带宽6G,无线网实现校园全覆盖。有篮球场、网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场、室内外羽毛球场、400m标准塑胶运动场等体育设施,有大学生综合素养拓展中心、创新创业中心、“向日葵”育人计划实践基地、物流中心、艺术中心、学生公寓、多功能报告厅等完善的基础设施,学生食堂被教育厅授予“高校标准化学生食堂”称号。

学院师生总数10000余名,二级教授1人,教授34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158人,建立了由171名行业专家、企业技术骨干和高校教授参与的外聘教师库。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师范专业认证专家,全国优秀社会科学普及专家,陕西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陕西省“三五”人才,“三秦学者”,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委员,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咨询专家。有博士后1人、博士硕士280余人、双师素质教师180余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外教、教育部各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省级师德先进个人、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优秀教师、省级职教名师、陕西省青年杰出人才等38人。学院坚持利用每年假期安排专业课教师到企业进行“一对一”的社会实践锻炼,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业务能力大赛累计获奖百余项。

学院积极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近年来,学院教师先后主编各类教材300余本,获国家规划教材、省级优秀教材10余本;先后主持基金项目16项(省部级以上12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招标课题1项;公开发表各类教科研论文2230篇,其中在权威期刊刊登5篇,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3篇,核心期刊785篇,被SCI、EI、CSCD、CSSCI等收录30余篇,ISTP收录3篇;承担厅局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70多项,获得国家专利4项,获省部级以上奖励7次。每年为当地提供各类技能培训5万余人次,提供各类社会考试服务10万余人次,向省决咨委、省人大与咸阳市提出的多项社会经济发展建议被采纳。在高职百万扩招中力拔头筹,招录5000余人,得到了省教育厅表彰、教育部肯定。成功助力柞水县脱贫摘帽,多次被省扶贫办、商洛市和柞水县授予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被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授予“双百工程”先进单位。

学院设有用友·新道会计学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商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人文艺术学院、运动与健康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为巩固传统优势,开拓新领域,先后与近百家企业开展深度校企合作,共建二级学院、共建有关专业、共建“订单班”,实现资源配置日趋合理,专业特色与优势日益凸显。现开设27个专业,形成了以会计专业为龙头,财经商贸大类专业为主干,计算机类、水上与航空运输类、建设工程管理类、文化艺术类等多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专业相对聚焦,专业特色鲜明。会计专业为国家级骨干专业,拥有会计、财务管理、金融管理、市场营销等4个省级一流专业,7个省级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3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专业。学院紧紧围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轴心,通过合理的专业设置体系、一流的创新创业教育孵化基地及雄厚的实训条件、全方位的校企合作实践平台,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院不断创新校企合作模式,推动产教融合发展,形成了适应各专业特点的人才培养方案,构建了基于提升岗位职业能力的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打造了贺兴文大师工作室,建成了工艺美术培训教学场所、云财务共享中心、AR技术虚拟仿真会计工厂、京东校园客服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等。与校外实习基地加强合作,全面实施顶岗实习,建有190余个校外实习基地,与中汇会计集团公司合作开发了“会计工作标准”、“会计人员能力认证体系”,与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洲际酒店集团、海通嘉豪、金元证券、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签订联合培养协议,共建“订单班”,将企业课程融入人才培养方案,企业参与教学,学生毕业后直接入职企业;与致同会计事务所、陕西德利信事务所、陕西润生财务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立地税务师事务所等30多家企业合作,共同开展现代学徒制。

学院稳步实施开门办学、开放办学、国际化办学的办学思路,精准把握新时代开放办学工作的任务和使命,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建设,加大国际交流与合作,成立了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进一步拓宽,2019年以来,不仅被陕西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评为“年度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优秀单位”,还成功入选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2020年“百千万”项目会员单位,成为我省高职院校中第三家入选单位,先后与10多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20余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关系,达成10余项境外专升本合作项目,同时为优秀学生提供200万留学基金,已资助多名学生赴马来西亚、韩国学习,每位学生最高资助额度可达10万元。

学院秉持“团结、严谨、勤奋、奉献”的校风,“博学、慎思、诚朴、笃行”的校训,“厚德重能、惟精惟一”的学院精神,全面践行“教书育人,做人做事,够用好用,出人出彩”的治学思路、“做人做事先做人,德能并重德为先”的育人理念和“认知,养成,技术,技能”的育人重点,大力实施“五位一体”的厚德育人工程,积极发挥优秀传统文化育人作用,坚持职业技能培养与职业品行教育并重,人文氛围浓厚,育人效果良好,招生就业两旺,社会评价喜人。学院代表队在高职院校技能大赛中,会计连续10年获得省赛第一名,获得国赛二等奖1次、三等奖8次;银行综合业务获得省赛第一名3次,获得国赛二等奖1次;市场营销连续7年获得省赛一等奖,获得国赛二等奖5次;电子商务获得省赛一等奖3次,获得国赛二等奖1次、三等奖1次;多次荣获“用友杯”全国大学生会计信息化技能大赛全国总决赛一等奖;学院曾连续14年被评为陕西省职教院校体育先进单位,连续九年荣获陕西省大学生田径运动会高职高专组团体总分第一名。

学院面向19个省市招生,志愿报考率、入学报到率高,毕业生就业状况良好,近五年平均就业率95%以上,学生专升本上线率连续5年84%以上,2021年专升本上线率为95.6%,连续两年获得陕西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根据第三方专业评测机构调查显示,连续三年毕业生对母校总体满意度90%以上,连续两年用人单位满意度92%以上。学院被省部级有关部门授予“西北地区国家新职业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属就业培训定点机构”“省属创业培训定点机构”“陕西省会计实训基地”“陕西省会计职业教育协同发展中心”“陕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促进会产学研基地”“陕西省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陕西工艺美术行业教育培训基地”“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传承创新基地”“珠算技能等级鉴定站”“中国市场营销资格培训认证站”。学院连续六年获全省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荣获陕西省“双百工程”先进单位,先后荣获“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职业技术教育系统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全国绿化工作先进单位”“中国志愿者优秀集体”“陕西省文明校园”“陕西省五四红旗团委”“陕西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陕西省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先进单位”、全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单位等多项称号。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829,在陕招生代码:8121。办学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1号。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学历及证书: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地处咸阳市区,校园环境优雅,办学设施优良,形成了以会计类专业为龙头,财经商贸大类专业为主干,计算机类、水上与航空运输类、建设工程管理类、文化艺术类等多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专业相对聚焦,特色鲜明。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统筹全校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

第八条 学校在招生工作中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省、市招生部门、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2022年学校拟面向19个省(市、区)招生。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执行教育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公布的规定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生源省级招办无明确规定比例的学校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二条 对享受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档,投档后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安排专业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或联考),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报工艺美术品设计专须参加生源省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或联考),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统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决定取舍。

若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与生源省(市、区)不一致时,以生源省(市、区)相关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

第十六条 男女生比例:招生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外语要求:学校不限外语语种,无加试口语要求。我校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七条 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确定收费标准。

第六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校内奖学金、减免学费、职业技能竞赛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奖资助措施,在新生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相应标准发放报酬。

第二十一条 对服兵役学生学费资助政策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来学校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我校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教育部统一制式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审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 我校章程规定如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33732000;029-33732444

学院网址:https://www.scy.cn/

招生网址:https://zsw.sc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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