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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前身是陕西海棠中医美容培训学院,成立于1996年,1999年更名为陕西海棠美学专修学院;2004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升格为全日制民办高职院校,更名为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树立职业教育理念,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不断探索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2+1”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校企合作优势,不断更新办学理念,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积极寻求多元合作,丰富文化育人成果,提升社会服务功能,走内涵发展道路,呈现出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

学院设有理事会、院务管理委员会、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等10个专门机构,下设学院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等20个职能处室和医学美容学院、医学技术学院、理工学院、消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6个二级学院;学院地处西安市东郊白鹿原大学城,占地510亩,校舍建筑面积15.9127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951.38万元,图书馆藏书96.94万册,电子图书125万册,教学用计算机约900台,教学科研及辅助、行政办公、生活用房等学生阅览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食堂、浴室、超市、医务室等学习生活场所一应俱全。

学院现有在校生近万人,教职员工637人,其中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84人,中级职称147人,初级职称73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70多人,荣获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各1人。学院通过校企合作的“联培、联训、联考”模式建立了一支校企资源共享的师资队伍,同时引进以及聘请了西安交通大学、空军军医大学、陕西中医药大学等院校著名教授作为专业带头人。“双师”素质教师、骨干教师、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比例基本能够满足教学与科研工作需要,形成了一支相对稳定、专兼结合、满足需要的师资队伍。

学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和办学特色,开设了医学美容技术、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建筑消防技术等29个专业,覆盖国家高职高专目录中7个专业大类、18个二级门类,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已成为美容行业的品牌,2017年获批为省级一流专业培育项目;医学美容技术、护理、中药学、口腔医学技术4个专业成为省级重点专业;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市场营销、药品经营与管理等6个专业成为院级重点专业;健康管理、建设工程管理等4个专业为校企合作企业需求专业,基本形成了以中医美容为特色,以医学技术类专业为主体、经济管理类专业并举,颇具传统文化特色、又与区域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专业群。学院坚持“大学与企业并行,科技与财富共赢”的办学理念,以立足陕西,紧贴市场,面向一线,服务全国为办学方向,为国家培养了5万余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满足职业岗位需求且符合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一线要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目前,学院依托陕西西咸新区海棠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属600多家直营店,近千家连锁经营机构及海外分公司)的资源优势,开展校企深度合作,建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27个,与空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唐都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渭南市第一医院、陕西省核工业215医院等40多家医疗机构达成合作关系,成为学院教学医院,与香港娇芙达美业集团公司、杭州安杰玛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颂海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合作开设“企业定制班”,为企业量身打造人才,学生岗前培训就能享受生活补助,实习有保障,就业有岗位,实现了学习与就业零距离。另外,校内建有医学美容实验实训中心、医学技术实验实训中心、护理实验实训中心、经济管理实验实训中心、网络教学中心等,其中被评为省级职业教育实践教学基地2个,校级重点专业实训基地6个,实训(实验)室78个,学院职业劳动技能鉴定站获得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鉴定工种达20余项;学院建有世界唯一的中医美容博物馆,史料详尽、藏品丰富,充分发挥了其存史、展示、宣传、教育、科研、交流的历史文化价值和社会功效;学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与韩国韩医大学、大邱未来大学、圆光大学等签订合作协议,越来越多学生有机会出国留学深造。

办学初期,学院明确了“自主创新,科学定位;突出特点,适应发展;服务全国,追求卓越”的办学思路,一贯秉承“重德、博能、求真、唯美”的校训,坚持奉行“笃学求真、拼搏创新、敬业奉献”的海棠精神。经过多年的努力,学院在教育教学、专业建设、校园文化、安全稳定等方面获得一系列荣誉,先后荣获“中国十大专业特色高等院校”“全国民办高等就业示范院校”“陕西十佳知名品牌学院”“陕西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陕西省平安校园”“2015年度创新创业教育典范”“文明校园”等多项荣誉;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陕西电视台、中国教育报等主流新闻媒体曾对学院进行专访或专题报道;承办了5次世界中医美容大会;牵头制定的《世界中医美容高等职业教育标准》被世界中医药联合会认证通过;在历年上级组织的教学、德育、体育、卫生、安全、就业等专项工作检查评估中均取得优异成绩,得到社会、政府、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性质及办学地点

第三条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位于西安东郊白鹿原上,占地面积500多亩,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设施齐全。学院经过多年发展,专业学科建设独具特色,形成了以医学美容技术专业为龙头,医学技术、健康类专业为特色,管理类、经济类、工学类专业并举的特色专业体系。下设医学美容学院、医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3个二级学院,在校学生12000余人。医学美容技术、护理、中药学、口腔医学技术等专业被陕西省教育厅确立为“省级重点专业”,学院被陕西省教委批准为“西安市国际护理教学基地”。

院校名称: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院校代码:13737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 三年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办学地点:校址:西安市水安路30号 邮编:710038

电话:029—62283333 传真:029—62283331

学院网址:http://www.xahtxy.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领导、招生处、教务处、党委办公室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对招生工作决策程序、决策执行情况和组织管理及招生工作纪律实施监督检查等。

第五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院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八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录取规定;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专业划分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所有专业均无级差要求。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九条 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无比例限制。

第十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十一条 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手续。

第十二条 各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入校后我校各专业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我院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七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四条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 3800元/人·年、2800元/人·年;

第十五条 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发放一定报酬。

第十六条 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高于12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八章 学生毕业

第十七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由西安海棠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和经陕西省教育厅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并执行国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海棠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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