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2006年2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原国家级重点中专保山卫生学校基础上升格的云南省唯一一所中医药学科特色鲜明、中西医专业协调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属云南省特色骨干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云南省州市沿边高职院校基础能力项目首批建设单位、云南省中医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云南省实践育人创新创业中心” 首批单位,为省级“文明学校”及省级“平安校园”。
学校创建于1965年6月,现有校本部、中医药部、继续教育部三个校区。正在建设占地544亩、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总投资8亿元人民币的新校区。现有固定资产总值13102万元(不含土地、房产),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401万元,馆藏图书25万册,年订阅期刊600余种。设11个党政管理机构、5个教学科研单位、2个教辅部门、4个党总支和2个群团组织。学校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2所,教学医院10所,实习医院和企业85个。云南省高职高专示范实习实训基地7个(校内3个、校外4个)。建成了“一室一园两馆六中心”(中医综合实训室、百草园、中药标本馆、高黎贡山民族医药馆、针推技能实训中心、护理技能实训中心、临床技能实训中心、检验技能实训中心、中药实验中心、基础医学实验中心)的校内实践教学平台。学校搭建了校园数字化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了行政办公、教务管理、学生管理、资产管理、图书管理等的自动化,建成了“校园手机一卡通”信息化管理平台,开通了连接国际互联网的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域名www.bsctcm.cn)。
学校是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护士上岗资格、英语等级资格、计算机等级资格等多种全国性资格考试考点。是全国首批“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和“云南省保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云南省第236职业技能鉴定所”,是“双证型”毕业生的培训、鉴定基地。
学校普通专科批准招生的专业和专业方向共21个,现主要招生的专业有中医、针灸推拿、中医骨伤、中药、临床医学、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等11个专业;同时开办有成人专科专业3个(护理、临床医学、中医),合办成人本科专业7个(临床、护理、检验、药学、中西医临床、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专业和中药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学校与云南中医学院、昆明医科大学、大理大学合作,为中医、针灸推拿、临床医学、护理、医学检验等专业的学生开通了三所本科院校相应专业的“专升本”通道,学生可直接报考三所本科院校相应专业的本科,年“专升本”率达12%以上。现有各类在校生7000余人。近几届年终就业率均达99%以上,护理、中药专业就业率达100%, 2011年—2015年连续五年荣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二等奖。建校以来已为云南省边疆地区培养了各类医疗卫生技术人才2万余人,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现有教职工238人,专任教师220人,其中,教授12名,副高职称人员47名;云岭教学名师1名;云南省高校教学名师5名;云南省高校技能大师2名;硕士研究生学位教师78名。先后聘请了11名国内外知名学者、专家担任学校客座教授,聘请了医院、企业1282位专家为学校兼职教师。
学校设有“医学社会学研究所”, 自办《保山医药》刊物。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2项,云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云南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课题1项,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5项,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项目6项,厅、市级科学研究项目70项。有云南省教育研究学术工作站——“李铭中医药教育质量评估工作站”1个。自2010年起,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56项,有云岭教学名师1名,云南省高校教学名师5名,省级名师工作室2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精品课程5门,省级“十二五”规划教材7部,省级精品教材2部,国家级提升专业产业服务能力建设项目1个(针灸推拿专业),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个(临床医学专业),省级提升专业产业服务能力建设项目3个(护理、中医、中药专业),省级高职高专示范实习实训基地7个等。获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 1项,获全国中医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中医药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中医药职业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三等奖” 1项,云南省高等教育学会“云南省优秀高教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有校级教学名师7名,校级特色专业2个,校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校级精品课程7门,校级示范课程9门,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9项等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学校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拓展对外教育领域,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先后与泰国清莱皇家大学、印度尼西亚卫生教育学院、泰国宋卡王子大学、德国慕尼黑生物多样性医学中心、瑞典马尔默大学等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各方在师生交流、行政访问、应邀讲学、教师培养、科研、学术交流等方面达成了广泛共识,签署合作协议5份。近年来派出出国(境)学习交流培训团组15个共计137人次;接待国(境)外访问团、专家、短期留学生130余人次;招收医学专业大专学历教育缅甸、泰国、印度尼西亚留学生75人,招收医学专业中专学历教育缅甸留学生95人。
与南京中医药大学、云南中医学院签署合作协议。选派4个教师团组共110人次到南京中医药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成都医学院、台湾新生医护管理专科学校培训学习交流。
学校积极实施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临时生活补助、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省临时生活补助等资助政策,建立贫困生档案,努力推行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贫困生奖学金、贫困补助、特别困难补助、临时生活补助、节日补助、勤工俭学补助、人寿保险公司助学金、保山血站助学金、世纪金源集团助学金、社会捐资助学金等制度和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秉承“崇德尚学、敦行致远”的校训,弘扬“团结务实、勤勉传承”的校风,坚持“慎思明辨、严谨求真”的学风,以人为本、励精图治,在基本建设、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实验性教学基地建设和招生就业、内部整合等各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形成了以专科教育为主、与本科院校合作积极探索本科继续教育、适度开展中专教育、兼顾成人继续教育和短期职业培训及鉴定的办学格局,办学效果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认可,生源数量充裕、质量优良。
未来发展,学校将始终以“突出中医药特色,中西医学科(专业)协调发展,面向基层,辐射周边,建设滇西沿边高水平高职院校”为总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驱动,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弘校、文化塑校”四大发展战略,坚持“医教融合、夯实基础,校院(企)合作、铸实技能,全程实践、德能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实施“现代大学体制机制建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教学内涵提升增质工程、就业创业建设工程、‘丝路医药’建设工程、绿色生态开放共享文化校园建设工程”六大工程,落实九大具体规划,推动学校跨越发展,实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统一。着力建设滇西中医药人才培养(训)中心,滇西民族医药研发、展示与人才培养中心,面向周边国家的中医药与中国文化国际合作区域交流中心,云南面向西南邻国中医药职业教育的示范窗口。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贯彻依法依规招生的工作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学校代码:14014(教育部编码)
3.学校校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4.学校网址:www.bsctcm.cn
5.联系电话:0875-2167758、2162986、2162987(传真)
6.学校性质:公办
7.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8.办学层次:专科
9.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10.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条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坚决执行教育部规定,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落实招生录取工作“阳光工程”。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国家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教务处招生办、办公室(党委巡察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坚决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或实施细则。按照教育部和云南省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教务处招生办是学校常设的招生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学科特点、专业内涵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做好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工作;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科学研究;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过程进行重点监督。
第三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涉及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制度,严肃执行招生纪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和“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投档资格和录取资格,建立健全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录取工作的进展情况泄漏给非招生录取工作人员。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
第十条 学校招生计划规模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申请下达。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学校分专业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和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审核后的计划编制情况,通过《云南招生》(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等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2021年拟招生专业
普通专科拟招生专业:临床医学、针灸推拿、中医学、护理、中药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骨伤、医学影像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学营养、助产、老年保健与管理、医学美容技术、口腔医学技术、预防医学等21个专业。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并按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工作中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云南省招生工作文件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专业录取规则:考生达到录取分数线后,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若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录满,则依据考生所报其他志愿专业顺序录取。当考生所报志愿专业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校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同等分数情况下,专业志愿在前者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有艺术、体育方面特长的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高考分数总和较高的考生。
第十六条 招生录取结果将通过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和云南省招考院、云南省招考频道等正规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助产专业限女性,其余招生专业无男女考生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无差别对待。
第十八条 鉴于医学类各专业的学习、就业的特殊性,本着从考生实际利益出发,对考生负责的态度,在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如下要求:
1、医学类各专业建议考生任意一眼的近视矫正视力不低于4.8,各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不超过800度,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
2、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特殊性,建议残疾考生慎报学校医学类各专业。
3、护理专业建议身高为男生≥165cm、女生≥155cm;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建议身高为≥150cm。低于上述标准考生慎报。
第六章 学费及奖学、助学
第十九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遵循属地原则,具体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物价局和保山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收费。三年制普通专科学费:5000.00元/生·年;五年制高职专科学费:前三年1800.00元/生·年(按中职学生免学费相关政策收取或减免),后两年4000.00元/生·年。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资助政策规定,学校建立“奖、助、贷、勤、减、免、补、通、育”为一体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为新生开通“绿色通道”;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专科生可享受国家级、省级、校级和社会捐助的各类奖、助学金,还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多渠道全方位扶持资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详情可查询学校网站:http://www.bsctcm.cn。
第七章 新生入学复查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
复查不合格者,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甚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办学地点及招生咨询
第二十二条 学校办学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东城区职教园区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电话:0875-2167758、2162986 、2162987(传真)
2.学校网址:http://www.bsctcm.cn
3.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sctcm.cn/
4.邮编:678000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所列条款如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招生工作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学校创建于1965年6月,现有校本部、中医药部、继续教育部三个校区。正在建设占地544亩、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总投资8亿元人民币的新校区。现有固定资产总值13102万元(不含土地、房产),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401万元,馆藏图书25万册,年订阅期刊600余种。设11个党政管理机构、5个教学科研单位、2个教辅部门、4个党总支和2个群团组织。学校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2所,教学医院10所,实习医院和企业85个。云南省高职高专示范实习实训基地7个(校内3个、校外4个)。建成了“一室一园两馆六中心”(中医综合实训室、百草园、中药标本馆、高黎贡山民族医药馆、针推技能实训中心、护理技能实训中心、临床技能实训中心、检验技能实训中心、中药实验中心、基础医学实验中心)的校内实践教学平台。学校搭建了校园数字化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了行政办公、教务管理、学生管理、资产管理、图书管理等的自动化,建成了“校园手机一卡通”信息化管理平台,开通了连接国际互联网的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域名www.bsctcm.cn)。
学校是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护士上岗资格、英语等级资格、计算机等级资格等多种全国性资格考试考点。是全国首批“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和“云南省保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云南省第236职业技能鉴定所”,是“双证型”毕业生的培训、鉴定基地。
学校普通专科批准招生的专业和专业方向共21个,现主要招生的专业有中医、针灸推拿、中医骨伤、中药、临床医学、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等11个专业;同时开办有成人专科专业3个(护理、临床医学、中医),合办成人本科专业7个(临床、护理、检验、药学、中西医临床、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专业和中药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学校与云南中医学院、昆明医科大学、大理大学合作,为中医、针灸推拿、临床医学、护理、医学检验等专业的学生开通了三所本科院校相应专业的“专升本”通道,学生可直接报考三所本科院校相应专业的本科,年“专升本”率达12%以上。现有各类在校生7000余人。近几届年终就业率均达99%以上,护理、中药专业就业率达100%, 2011年—2015年连续五年荣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二等奖。建校以来已为云南省边疆地区培养了各类医疗卫生技术人才2万余人,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现有教职工238人,专任教师220人,其中,教授12名,副高职称人员47名;云岭教学名师1名;云南省高校教学名师5名;云南省高校技能大师2名;硕士研究生学位教师78名。先后聘请了11名国内外知名学者、专家担任学校客座教授,聘请了医院、企业1282位专家为学校兼职教师。
学校设有“医学社会学研究所”, 自办《保山医药》刊物。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2项,云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云南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课题1项,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5项,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项目6项,厅、市级科学研究项目70项。有云南省教育研究学术工作站——“李铭中医药教育质量评估工作站”1个。自2010年起,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56项,有云岭教学名师1名,云南省高校教学名师5名,省级名师工作室2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精品课程5门,省级“十二五”规划教材7部,省级精品教材2部,国家级提升专业产业服务能力建设项目1个(针灸推拿专业),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个(临床医学专业),省级提升专业产业服务能力建设项目3个(护理、中医、中药专业),省级高职高专示范实习实训基地7个等。获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 1项,获全国中医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中医药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中医药职业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三等奖” 1项,云南省高等教育学会“云南省优秀高教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有校级教学名师7名,校级特色专业2个,校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校级精品课程7门,校级示范课程9门,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9项等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学校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拓展对外教育领域,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先后与泰国清莱皇家大学、印度尼西亚卫生教育学院、泰国宋卡王子大学、德国慕尼黑生物多样性医学中心、瑞典马尔默大学等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各方在师生交流、行政访问、应邀讲学、教师培养、科研、学术交流等方面达成了广泛共识,签署合作协议5份。近年来派出出国(境)学习交流培训团组15个共计137人次;接待国(境)外访问团、专家、短期留学生130余人次;招收医学专业大专学历教育缅甸、泰国、印度尼西亚留学生75人,招收医学专业中专学历教育缅甸留学生95人。
与南京中医药大学、云南中医学院签署合作协议。选派4个教师团组共110人次到南京中医药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成都医学院、台湾新生医护管理专科学校培训学习交流。
学校积极实施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临时生活补助、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省临时生活补助等资助政策,建立贫困生档案,努力推行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贫困生奖学金、贫困补助、特别困难补助、临时生活补助、节日补助、勤工俭学补助、人寿保险公司助学金、保山血站助学金、世纪金源集团助学金、社会捐资助学金等制度和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秉承“崇德尚学、敦行致远”的校训,弘扬“团结务实、勤勉传承”的校风,坚持“慎思明辨、严谨求真”的学风,以人为本、励精图治,在基本建设、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实验性教学基地建设和招生就业、内部整合等各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形成了以专科教育为主、与本科院校合作积极探索本科继续教育、适度开展中专教育、兼顾成人继续教育和短期职业培训及鉴定的办学格局,办学效果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认可,生源数量充裕、质量优良。
未来发展,学校将始终以“突出中医药特色,中西医学科(专业)协调发展,面向基层,辐射周边,建设滇西沿边高水平高职院校”为总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驱动,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弘校、文化塑校”四大发展战略,坚持“医教融合、夯实基础,校院(企)合作、铸实技能,全程实践、德能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实施“现代大学体制机制建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教学内涵提升增质工程、就业创业建设工程、‘丝路医药’建设工程、绿色生态开放共享文化校园建设工程”六大工程,落实九大具体规划,推动学校跨越发展,实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统一。着力建设滇西中医药人才培养(训)中心,滇西民族医药研发、展示与人才培养中心,面向周边国家的中医药与中国文化国际合作区域交流中心,云南面向西南邻国中医药职业教育的示范窗口。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贯彻依法依规招生的工作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学校代码:14014(教育部编码)
3.学校校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4.学校网址:www.bsctcm.cn
5.联系电话:0875-2167758、2162986、2162987(传真)
6.学校性质:公办
7.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8.办学层次:专科
9.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10.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条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坚决执行教育部规定,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落实招生录取工作“阳光工程”。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国家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教务处招生办、办公室(党委巡察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坚决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或实施细则。按照教育部和云南省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教务处招生办是学校常设的招生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学科特点、专业内涵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做好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工作;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科学研究;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过程进行重点监督。
第三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涉及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制度,严肃执行招生纪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和“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投档资格和录取资格,建立健全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录取工作的进展情况泄漏给非招生录取工作人员。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
第十条 学校招生计划规模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申请下达。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学校分专业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和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审核后的计划编制情况,通过《云南招生》(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等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2021年拟招生专业
普通专科拟招生专业:临床医学、针灸推拿、中医学、护理、中药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骨伤、医学影像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学营养、助产、老年保健与管理、医学美容技术、口腔医学技术、预防医学等21个专业。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并按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工作中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云南省招生工作文件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专业录取规则:考生达到录取分数线后,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若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录满,则依据考生所报其他志愿专业顺序录取。当考生所报志愿专业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校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同等分数情况下,专业志愿在前者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有艺术、体育方面特长的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高考分数总和较高的考生。
第十六条 招生录取结果将通过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和云南省招考院、云南省招考频道等正规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助产专业限女性,其余招生专业无男女考生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无差别对待。
第十八条 鉴于医学类各专业的学习、就业的特殊性,本着从考生实际利益出发,对考生负责的态度,在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如下要求:
1、医学类各专业建议考生任意一眼的近视矫正视力不低于4.8,各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不超过800度,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
2、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特殊性,建议残疾考生慎报学校医学类各专业。
3、护理专业建议身高为男生≥165cm、女生≥155cm;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建议身高为≥150cm。低于上述标准考生慎报。
第六章 学费及奖学、助学
第十九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遵循属地原则,具体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物价局和保山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收费。三年制普通专科学费:5000.00元/生·年;五年制高职专科学费:前三年1800.00元/生·年(按中职学生免学费相关政策收取或减免),后两年4000.00元/生·年。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资助政策规定,学校建立“奖、助、贷、勤、减、免、补、通、育”为一体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为新生开通“绿色通道”;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专科生可享受国家级、省级、校级和社会捐助的各类奖、助学金,还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多渠道全方位扶持资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详情可查询学校网站:http://www.bsctcm.cn。
第七章 新生入学复查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
复查不合格者,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甚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办学地点及招生咨询
第二十二条 学校办学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东城区职教园区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电话:0875-2167758、2162986 、2162987(传真)
2.学校网址:http://www.bsctcm.cn
3.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sctcm.cn/
4.邮编:678000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所列条款如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招生工作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