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学院
保山学院位于云南省保山市,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05年创办的“永昌师范学堂”。1978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保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保山学院,实行省市共建,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2013年学校通过审核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14年学校获选为云南省首批两所“国门大学”基础能力建设高校之一,2015年学校获选为云南省十所“地方高校转型发展试点改革学校”之一,2017年学校获选为云南省首批六所“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院校”之一,2017年学校经国务院侨办批准为云南省两个“华文教育基地”之一,2018年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43年来,学校坚持在“边、农、少、山”地区办学,培育形成了“扎根边疆、服务基层、艰苦创业、开放创新”的保山学院精神,走出了一条艰苦创业的发展道路。学校秉承“厚德、励学、敬业、笃行”的校训,为社会输送了8万多名专门人才,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为民族团结进步、生态文明建设和边疆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基本情况:
目前,学校有建筑面积26.7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2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66499.14万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087.35万元;馆藏纸质资源111.5万册,电子图书84.41万册,电子期刊16008种。学校设有12个二级学院48个本科专业,涉及文、史、理、工、农、法、管理、教育、艺术9个学科门类,招收来自全国6个省(市、自治区)和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学生,全日制在校生12094人(截止2021年)。现有教职工697人,其中专任教师648人(含外返聘),具有博士学位教师78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385人,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4.45%。
教学建设:
学校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教学质量显著提升。现有省级应用本科转型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省级教学团队2个,“万人计划教学名师”2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3个,“兴保人才奖”1人,永昌教学名师4人,担任外校博士、硕士生导师17人。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实验实习实训基地与技术创新服务中心2个,有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1个、有国家级创新创业平台1个、省级创新创业平台(众创空间)3个。与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共建实习实训、创新创业等实践基地176个。近年来,共获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云南省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3项,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72项。
学科建设:
学校坚持学科专业一体化、教学科研相互促进的理念,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有力地支撑、促进了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提高了教学质量和水平。现有云南省高校一流学科(B类高原学科)1个,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云南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1个,云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云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1个,校地共建研究中心14个,校级科研平台6个。学校与云南省食品安全研究院合作共建“云南省食品安全研究院保山分院”,加盟“云南省地方本科高校(部分)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理事单位。2009年以来,获国家社科基金、自然科学基金、艺术基金项目22项,省部级项目61项,地厅级项目318项,横向项目45项,获批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科研平台建设项目18项,总经费达3820余万元。出版学术著作107部,主编教材48部,发表学术论文4474篇,其中高水平学术论文438篇;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4项,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1项,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
对外合作: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加大“国门大学”建设力度,注重校校、校企、校政及国际合作交流。围绕区域产业经济发展、教育文化事业和兴边固边等领域先后签订了121项合作协议。先后与西安交通大学、首都经贸大学、上海电力大学、云南大学等省内外高校签订了对口帮扶协议。与印度、孟加拉、泰国、缅甸、马来西亚及我国台湾地区的21所大学签订合作协议。近年来学校开展“中缅文化周”、“滇台高校学术文化交流周”等品牌活动,邀请缅甸驻昆明总领事馆、仰光大学、曼德勒大学、密支那珠宝商家协会、上海工艺美术学院、台湾佛光大学、国际及两岸交流处、南华大学、朝阳科技大学等师生代表团参加,签订多个合作协议,加强了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的方式;与缅甸珠宝总商家协会在缅甸密支那建立“中缅珠宝人才培训基地”为缅方培养宝玉石专业人才,首届缅甸北部地区培养华文教育师资600余人次,承办和协办“中华寻根之旅夏(冬)令营”多期,接待营员数百人。
培养质量: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深入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2008年以来,连获省就业创业工作创新奖、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先进集体奖、基层就业先进集体奖,已连续10年获得“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等奖。根据第三方调研情况,用人单位满意度均高于96%。获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50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93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63项,获得省级体育比赛奖144人次。学校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教学质量提升。先后获批“云科保山珠宝产业众创空间”(国家级备案)、“云科保山学院文创科技众创空间”、“三秋树众创空间”等国家级、省市级创新创业平台及众创空间。2016年以来,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铜奖1项,云南赛区金奖4项、银奖8项,铜奖19项,在云南省同类高校中名列前茅。
社会声誉:
经过多年努力,学校在社会建立起良好的形象。先后荣获“云南省普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云南省普通高校资助工作优秀成果奖”“云南省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2013年“学习杨善洲精神教育实践活动”获得教育部第七届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三等奖;2015、2018年获云南省“平安校园”荣誉称号;2016年获保山市“文明单位”;2017年被云南省教育厅推荐参加50所“2017年全国创新创业宣传总结高校”评选;2018年获“云南省文明校园”称号,2018年音乐学院学生党支部被评为“全国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2019年,教育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被评为“全国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资源环境学院教师党支部获省委高校工委“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荣誉称号,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获云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离退休党总第二党支部获云南省“示范党支部”;2020年,音乐学院党总支、教育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资源与环境学院教师党支部、信息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入选云南第二批高校一流党建示范党组织,离退休党总第一党支部获云南省“示范党支部”。
学校定位:
(一)办学类型定位:地方性、应用型综合院校。
(二)办学层次定位: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专业研究生教育。
(三)服务面向定位:扎根保山,立足云南,服务边疆。
(四)学科专业定位: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应用、特色为导向,巩固提升文、理、教育、艺术学科,积极发展工、管、法、农学科,形成需求驱动、动态优化的学科专业布局。
(五)人才培养定位:坚持立德树人,构建以就业需求和素质养成为导向的实践性、创新型、多样化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六)发展目标定位:到2025年将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
保山学院二〇二二年招生章程
保山学院二〇二二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保山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保山学院章程》,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保山学院 学校代码:10686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远征路16号
第三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具有招收本、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
第四条 保山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处理、协调日常招生工作。严格依法依纪依规,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认真履行招生章程的各项承诺。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全程参与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录取纪检监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保山学院现有12个教学学院,49个本科专业,涵盖教育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九个学科门类。
第八条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办学定位,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以上一年度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参考各省区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的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保山学院在各省招生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各专业的详细介绍请通过学校网站查询。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十条 报名条件:凡报考保山学院的考生,其报考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否则学校不予录取。
第十一条 思想政治品德要求: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执行。请考生填报志愿时认真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避开受限专业和学科。报考师范类专业考生,请认真阅读《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办法》,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该办法的考生,将无法申请教师资格证。
第十三条 各专业不受男女比例限制,对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
第十四条 报考英语、商务英语、小学英语教育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限制为英语,必须参加英语口试,口试成绩符合要求。新生进校后,我校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生源省份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六条 对生源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优先录取首次投档的考生;若首次投档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根据生源省份相关规定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对生源省份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七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投档批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完后,所有未定专业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以此类推,直至安排完所有专业,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若所报专业计划已满,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无专业志愿,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一律放到最后调剂);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在同一批次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投档线考生,按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排序进行录取。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投档线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投档等政策,若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二十一条 我校预录取的考生,经各省招考办审定后,学校按考生所填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的新生作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二条 新生资格复查。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将严格复查相关证明材料,凡以虚报、隐瞒、欺骗等违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入学资格,若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体检复查。录取的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统一安排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费、住宿费标准:录取新生缴费执行当年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七章 奖学金和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奖学金:在校学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国家级、省级、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校按有关规定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各类助学金。
第二十六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绝不让任何一个学生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八章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发放
第二十八条 经考试合格,毕业时颁发由国家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保山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由保山学院授予相应学位。
第九章 其 他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远征路16号保山学院招生就业处;
2、邮 编:678000;
3、招生咨询电话:0875-2864662、2864663、2864678
4、传 真:0875-2864662
5、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875-2864791
6、学校网址:https://www.bsnc.cn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网站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保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保山学院收费目录
本科类
学院 收费项目 计量单位 收费标准
外语学院 英语 元/生.年 3400
商务英语 元/生.年 3400
缅甸语 元/生.年 3400
人文学院 秘书学 元/生.年 3400
历史学 元/生.年 3400
汉语言文学 元/生.年 3400
新闻学 元/生.年 3400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 元/生.年 3400
政府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元/生.年 4000
政治学与行政学 元/生.年 4000
社会工作 元/生.年 4000
工程技术学院 土木工程 元/生.年 4500
物理学 元/生.年 4500
水利水电工程 元/生.年 4500
汽车服务工程 元/生.年 4500
资源与环境学院 化学 元/生.年 4500
生物科学 元/生.年 4500
地理科学 元/生.年 4500
食品质量与安全 元/生.年 4500
农学 元/生.年 4500
城乡规划 元/生.年 4500
大数据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元/生.年 4500
应用统计学 元/生.年 4500
信息与计算科学 元/生.年 45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元/生.年 4500
教育技术学 元/生.年 4500
网络工程 元/生.年 450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元/生.年 4500
数字媒体技术 元/生.年 4500
教育学院 小学教育 元/生.年 3400
学前教育 元/生.年 3400
音乐学院 艺术教育 元/生.年 3400
舞蹈学 元/生.年 9000
音乐学 元/生.年 8500
艺术设计与珠宝学院 美术学 元/生.年 8500
视觉传达设计 元/生.年 9000
环境设计 元/生.年 9000
产品设计 元/生.年 9000
新媒体艺术 元/生.年 9000
工艺美术 元/生.年 9000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元/生.年 4500
服装与服饰设计 元/生.年 9000
经济管理学院 财务管理 元/生.年 4000
物流管理 元/生.年 4000
酒店管理 元/生.年 4000
旅游管理 元/生.年 4000
体育学院 体育教育 元/生.年 3400
休闲体育 元/生.年 3400
专科类
学院 收费项目 计量单位 收费标准
外语学院 小学英语教育 元/生.年 3400
大数据学院 计算机网络技术 元/生.年 4000
小学数学教育 元/生.年 3500
工程技术学院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元/生.年 5000
马克思主义学院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 元/生.年 3000
人文学院 小学语文教育 元/生.年 300
体育学院 体育教育 元/生.年 3400
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 元/生.年 3000
音乐学院 音乐教育 元/生.年 5000
艺术设计与珠宝学院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元/生.年 5000
工艺美术品设计 元/生.年 5000
首饰设计与工艺 元/生.年 5000
经济管理学院 大数据会计 元/生.年 40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元/生.年 5000
旅游管理 元/生.年 4000
住宿费(本、专科六人间) 元/生.年 800
住宿费(本、专科8人间) 元/生.年 450
基本情况:
目前,学校有建筑面积26.7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2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66499.14万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087.35万元;馆藏纸质资源111.5万册,电子图书84.41万册,电子期刊16008种。学校设有12个二级学院48个本科专业,涉及文、史、理、工、农、法、管理、教育、艺术9个学科门类,招收来自全国6个省(市、自治区)和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学生,全日制在校生12094人(截止2021年)。现有教职工697人,其中专任教师648人(含外返聘),具有博士学位教师78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385人,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4.45%。
教学建设:
学校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教学质量显著提升。现有省级应用本科转型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省级教学团队2个,“万人计划教学名师”2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3个,“兴保人才奖”1人,永昌教学名师4人,担任外校博士、硕士生导师17人。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实验实习实训基地与技术创新服务中心2个,有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1个、有国家级创新创业平台1个、省级创新创业平台(众创空间)3个。与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共建实习实训、创新创业等实践基地176个。近年来,共获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云南省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3项,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72项。
学科建设:
学校坚持学科专业一体化、教学科研相互促进的理念,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有力地支撑、促进了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提高了教学质量和水平。现有云南省高校一流学科(B类高原学科)1个,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云南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1个,云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云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1个,校地共建研究中心14个,校级科研平台6个。学校与云南省食品安全研究院合作共建“云南省食品安全研究院保山分院”,加盟“云南省地方本科高校(部分)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理事单位。2009年以来,获国家社科基金、自然科学基金、艺术基金项目22项,省部级项目61项,地厅级项目318项,横向项目45项,获批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科研平台建设项目18项,总经费达3820余万元。出版学术著作107部,主编教材48部,发表学术论文4474篇,其中高水平学术论文438篇;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4项,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1项,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
对外合作: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加大“国门大学”建设力度,注重校校、校企、校政及国际合作交流。围绕区域产业经济发展、教育文化事业和兴边固边等领域先后签订了121项合作协议。先后与西安交通大学、首都经贸大学、上海电力大学、云南大学等省内外高校签订了对口帮扶协议。与印度、孟加拉、泰国、缅甸、马来西亚及我国台湾地区的21所大学签订合作协议。近年来学校开展“中缅文化周”、“滇台高校学术文化交流周”等品牌活动,邀请缅甸驻昆明总领事馆、仰光大学、曼德勒大学、密支那珠宝商家协会、上海工艺美术学院、台湾佛光大学、国际及两岸交流处、南华大学、朝阳科技大学等师生代表团参加,签订多个合作协议,加强了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的方式;与缅甸珠宝总商家协会在缅甸密支那建立“中缅珠宝人才培训基地”为缅方培养宝玉石专业人才,首届缅甸北部地区培养华文教育师资600余人次,承办和协办“中华寻根之旅夏(冬)令营”多期,接待营员数百人。
培养质量: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深入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2008年以来,连获省就业创业工作创新奖、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先进集体奖、基层就业先进集体奖,已连续10年获得“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等奖。根据第三方调研情况,用人单位满意度均高于96%。获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50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93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63项,获得省级体育比赛奖144人次。学校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教学质量提升。先后获批“云科保山珠宝产业众创空间”(国家级备案)、“云科保山学院文创科技众创空间”、“三秋树众创空间”等国家级、省市级创新创业平台及众创空间。2016年以来,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铜奖1项,云南赛区金奖4项、银奖8项,铜奖19项,在云南省同类高校中名列前茅。
社会声誉:
经过多年努力,学校在社会建立起良好的形象。先后荣获“云南省普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云南省普通高校资助工作优秀成果奖”“云南省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2013年“学习杨善洲精神教育实践活动”获得教育部第七届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三等奖;2015、2018年获云南省“平安校园”荣誉称号;2016年获保山市“文明单位”;2017年被云南省教育厅推荐参加50所“2017年全国创新创业宣传总结高校”评选;2018年获“云南省文明校园”称号,2018年音乐学院学生党支部被评为“全国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2019年,教育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被评为“全国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资源环境学院教师党支部获省委高校工委“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荣誉称号,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获云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离退休党总第二党支部获云南省“示范党支部”;2020年,音乐学院党总支、教育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资源与环境学院教师党支部、信息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入选云南第二批高校一流党建示范党组织,离退休党总第一党支部获云南省“示范党支部”。
学校定位:
(一)办学类型定位:地方性、应用型综合院校。
(二)办学层次定位: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专业研究生教育。
(三)服务面向定位:扎根保山,立足云南,服务边疆。
(四)学科专业定位: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应用、特色为导向,巩固提升文、理、教育、艺术学科,积极发展工、管、法、农学科,形成需求驱动、动态优化的学科专业布局。
(五)人才培养定位:坚持立德树人,构建以就业需求和素质养成为导向的实践性、创新型、多样化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六)发展目标定位:到2025年将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
保山学院二〇二二年招生章程
保山学院二〇二二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保山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保山学院章程》,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保山学院 学校代码:10686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远征路16号
第三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具有招收本、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
第四条 保山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处理、协调日常招生工作。严格依法依纪依规,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认真履行招生章程的各项承诺。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全程参与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录取纪检监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保山学院现有12个教学学院,49个本科专业,涵盖教育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九个学科门类。
第八条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办学定位,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以上一年度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参考各省区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的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保山学院在各省招生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各专业的详细介绍请通过学校网站查询。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十条 报名条件:凡报考保山学院的考生,其报考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否则学校不予录取。
第十一条 思想政治品德要求: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执行。请考生填报志愿时认真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避开受限专业和学科。报考师范类专业考生,请认真阅读《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办法》,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该办法的考生,将无法申请教师资格证。
第十三条 各专业不受男女比例限制,对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
第十四条 报考英语、商务英语、小学英语教育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限制为英语,必须参加英语口试,口试成绩符合要求。新生进校后,我校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生源省份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六条 对生源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优先录取首次投档的考生;若首次投档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根据生源省份相关规定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对生源省份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七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投档批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完后,所有未定专业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以此类推,直至安排完所有专业,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若所报专业计划已满,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无专业志愿,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一律放到最后调剂);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在同一批次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投档线考生,按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排序进行录取。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投档线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投档等政策,若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二十一条 我校预录取的考生,经各省招考办审定后,学校按考生所填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的新生作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二条 新生资格复查。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将严格复查相关证明材料,凡以虚报、隐瞒、欺骗等违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入学资格,若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体检复查。录取的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统一安排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费、住宿费标准:录取新生缴费执行当年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七章 奖学金和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奖学金:在校学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国家级、省级、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校按有关规定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各类助学金。
第二十六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绝不让任何一个学生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八章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发放
第二十八条 经考试合格,毕业时颁发由国家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保山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由保山学院授予相应学位。
第九章 其 他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远征路16号保山学院招生就业处;
2、邮 编:678000;
3、招生咨询电话:0875-2864662、2864663、2864678
4、传 真:0875-2864662
5、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875-2864791
6、学校网址:https://www.bsnc.cn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网站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保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保山学院收费目录
本科类
学院 收费项目 计量单位 收费标准
外语学院 英语 元/生.年 3400
商务英语 元/生.年 3400
缅甸语 元/生.年 3400
人文学院 秘书学 元/生.年 3400
历史学 元/生.年 3400
汉语言文学 元/生.年 3400
新闻学 元/生.年 3400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 元/生.年 3400
政府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元/生.年 4000
政治学与行政学 元/生.年 4000
社会工作 元/生.年 4000
工程技术学院 土木工程 元/生.年 4500
物理学 元/生.年 4500
水利水电工程 元/生.年 4500
汽车服务工程 元/生.年 4500
资源与环境学院 化学 元/生.年 4500
生物科学 元/生.年 4500
地理科学 元/生.年 4500
食品质量与安全 元/生.年 4500
农学 元/生.年 4500
城乡规划 元/生.年 4500
大数据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元/生.年 4500
应用统计学 元/生.年 4500
信息与计算科学 元/生.年 45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元/生.年 4500
教育技术学 元/生.年 4500
网络工程 元/生.年 450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元/生.年 4500
数字媒体技术 元/生.年 4500
教育学院 小学教育 元/生.年 3400
学前教育 元/生.年 3400
音乐学院 艺术教育 元/生.年 3400
舞蹈学 元/生.年 9000
音乐学 元/生.年 8500
艺术设计与珠宝学院 美术学 元/生.年 8500
视觉传达设计 元/生.年 9000
环境设计 元/生.年 9000
产品设计 元/生.年 9000
新媒体艺术 元/生.年 9000
工艺美术 元/生.年 9000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元/生.年 4500
服装与服饰设计 元/生.年 9000
经济管理学院 财务管理 元/生.年 4000
物流管理 元/生.年 4000
酒店管理 元/生.年 4000
旅游管理 元/生.年 4000
体育学院 体育教育 元/生.年 3400
休闲体育 元/生.年 3400
专科类
学院 收费项目 计量单位 收费标准
外语学院 小学英语教育 元/生.年 3400
大数据学院 计算机网络技术 元/生.年 4000
小学数学教育 元/生.年 3500
工程技术学院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元/生.年 5000
马克思主义学院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 元/生.年 3000
人文学院 小学语文教育 元/生.年 300
体育学院 体育教育 元/生.年 3400
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 元/生.年 3000
音乐学院 音乐教育 元/生.年 5000
艺术设计与珠宝学院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元/生.年 5000
工艺美术品设计 元/生.年 5000
首饰设计与工艺 元/生.年 5000
经济管理学院 大数据会计 元/生.年 40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元/生.年 5000
旅游管理 元/生.年 4000
住宿费(本、专科六人间) 元/生.年 800
住宿费(本、专科8人间) 元/生.年 4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