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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师范学院
曲靖师范学院位于我国第三大河珠江的发源地、云南省第二大城市、爨文化的故乡、“全国十佳宜居城市”——曲靖市。学校2007年6月以“良好”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0年成为云南省优质生源高校,2012年和2015年连续被中央文明委命名表彰为“全国文明单位”,2017年6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入选省级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入选“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名单。

自2000年升本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学校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各类高级应用人才5万余人,赢得了“千里珠江,源头起航;园丁摇篮,桃李芬芳”的美好赞誉,已发展成为曲靖教育发展的龙头、合格师资培养的重要基地、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窗口。

办学历史文化积淀厚重。学校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至1907年开办的“师范传习所”,之后,几经调整变迁。1912年设置云南省立第三师范学校,1956年更名为曲靖师范学校,1977年招收昆明师范学院曲靖普通(本科)班,1978年成立曲靖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更名为曲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984年建立曲靖教育学院。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曲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曲靖教育学院、曲靖师范学校合并组建曲靖师范学院。一代代曲师人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熔铸形成了“苦乐交融育英才,百年树人铸精魂”的曲师精神。

办学基本条件不断改善。现有校本部、古城、环东三个校区,校园面积1399亩,校舍面积37.89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文献总量270余万册,电子图书资源量120 TB;固定资产总值9.01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9亿元。学校荣获省市“平安校园”“园林绿化先进单位”称号。

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明显。现有在职教职员工1045人,其中博士199人(含在读)。有专任教师810人,正高职称教师94人,副高职称教师252人,高级职称教师占到专任教师的42.72%,硕博教师占专任教师82.09%。专任教师中有85位受聘担任上海师范大学、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等高校硕士生导师。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突、省贴知名专家,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等共26人,入选云南省“两个计划”20余人。有云南省级名师工作室6个,长年聘任校外兼职教授189人,外籍教师13人。2021年11月,自然历史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曲靖古鱼王国博物院院长朱敏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

学科专业特色鲜明。学校设有18个教学科研机构、6个教辅机构,建成了一批有特色的专业,形成了多学科发展格局。有8个省级重点学科,其中1个云南省高原学科,3个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学科,2个优势特色重点学科。设有全日制本科专业59个(含师范类专业19个),成人教育专业9个。专业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9大学科门类。建有国家高等学校特色(重点)专业1个、云南省高等学校特色(重点)专业5个,省级精品课程12门。有云南省“支持产业升级重点专业群”立项建设项目2项、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建设项目及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各1项,云南省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项目2项、省级教学团队5个、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云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项、经济学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1项,国家和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75项。2019年,学校入选“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成为“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单位,13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取得明显进步。

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面向全国26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6000余人。历届校友中,涌现出了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中做出贡献的徐文烈将军、《在太行山上》的词作者桂涛声、抗日名将王甲本;“全国三八红旗手”、党的十八大代表胡艳,“云南省教育风云人物”“云南省百优校长”郭跨存,“全国优秀大学生援教教师”“云南省教育风云人物”梁春林,“全国模范教师”徐瑞等大批优秀人才。学生在国家级、省级以上学科专业竞赛、科技创新竞赛中的获奖人数逐年上升,获国家和省部级奖项744项,创新创业项目获国家和省部级资助56项。在毕业生考取硕士研究生的学校中,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双一流”高校的比例约占30%。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先后荣获全省就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11次,被评为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和云南省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2021年获批“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连续获中宣部、团中央表彰。学校获“云南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示范学校”和“云南省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称号。在2020年软科中国最好大学排名中全国排名387位、西部高校第81位、云南第10位。学校获评云南省2019年教育综合考核“优秀”等次、2019年省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优秀”等次、2020年省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优秀”等次。

科研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建有国家体育总局研究基地1个、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推广基地1个、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3个、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6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示范区2个;主持国家级项目82项,出版专著、编著、艺术作品集和主编教材420余部,公开发表论文10300余篇;获得省、部级各类优秀成果奖98项、省部级以上各类教育教学奖117项、曲靖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94项、曲靖市文学艺术创作政府奖24项,产生了一批高水平研究成果。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提升。近五年,完成了“曲靖市主导产业培育研究”“曲靖市产业转型升级研究”等课题10余项,承担了“曲靖市经济发展蓝皮书”等专项课题,为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了重要的决策参考。以校友桂涛声为原型创作的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大型歌剧《涛声依旧》以及为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排演的歌剧《年轻的脚步》,成功公演并获得好评,为艺术教学改革和协同创新创造了典型经验。成功举办国家艺术基金项目《丝路华彩——西南少数民族水彩艺术展》“西南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巡展,展示了西南地区的水彩艺术成果与我校艺术教育、人才培养成果。推进爨文化传承创新,对“南碑瑰宝”爨龙颜碑和爨宝子碑进行数字化研发,2017年,“曲师二爨培生字库”正式上线;2020年,“曲师大爨建国字库”上线,《爨体书法字库》首发。2021年,与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云南大学合作共建曲靖古鱼王国博物院,开展相关化石研究和科普工作,打造融科研、科普、文化、观赏为一体的展览和体验场所,提升“古鱼王国”曲靖影响力,打造世界级的古鱼文化研究和展示名片。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之际,建成曲靖红色文化展览馆,承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曲靖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展览,面向社会公众开放。以“政府—社会—大学—小学”教育共同体模式运作,建成全日制公办小学——曲靖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服务基础教育,助力解决经开区人民群众“上好学”难题,于2021年8月启动首批一年级新生招生。

国际化办学逐步深入。成立了“云南省出国留学预备学院曲靖分院”,成为云南省人民政府第三批华文教育基地,与泰国清迈大学、美国宾州曼斯菲尔德大学、爱尔兰沃特福德理工学院、新西兰商学院和林肯大学等合作开展“2+2”“3+1”“3+1+1”等多种形式的联合人才培养项目;近年来与英、美、加、澳、新、法、爱尔兰等国家和地区的多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正式交流合作关系,长期聘请英、美、俄、泰、印尼等国外专外教到校任教,招收长短期留学生1000余人,在泰国挂牌建立了“汉语国际教育中心”,国际化办学水平逐年提高。

“十三五”期间,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聚焦质量和内涵建设,彰显师范特色,深化综合改革、推动转型提质、坚持文化铸魂、推进依法治校、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增强学校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学校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进入“十四五”,学校明确了“坚守师范底色,突出地方性、应用型特点,努力打造一流本科教育,创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地方大学”的办学定位,确立“师范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文化润校”“开放活校”五大战略,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强化治理为关键,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平台和团队建设为支撑,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站在支撑云南和曲靖现代化发展进程的战略高度,通过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努力实现人才培养有新突破、科学研究有新提高、社会服务有新延伸、文化传承有新面貌、对外合作有新进展、办学条件有新改善,建设“勤学曲师”“奋进曲师”“和美曲师”,不断提高综合办学实力和社会影响力。





曲靖师范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曲靖师范学院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云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曲靖师范学院章程》和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及学校地址

1.中文全称:曲靖师范学院

2.英文全称:Qujing Normal University

3.学校国标代码:10684

4.招生层次:学校具有招收本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

5.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学校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大道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招生、教学工作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院长组成,全面负责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其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订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组织本校单独招生考试和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负责,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8.履行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9.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10.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11.招生监察部门按照有关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加强招生录取全过程和结果监督。

第三章 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1.招生范围:2022年学校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重庆、陕西、甘肃、宁夏、新疆、云南26个省(市、区)招收本科学生。

2.招生计划:我校在各省市区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年当地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专业介绍请查询我校相关学院网站。

3.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执行。

第四章 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1.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2.“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人数,采取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顺序填报我校的上线考生;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上线考生;新高考录取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内蒙古招生录取执行该区招生录取规则。若所有志愿投档结束仍未完成招生计划,采取征集考生志愿后进行录取,录取时,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确定录取专业时,学校将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考生填报志愿先后顺序,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考生所有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分数调剂到同类别招生专业,如果考生报考的所有专业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文史、理工类考生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相同时,按照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排序进行录取,若排序仍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序如下: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数学;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不分文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若排序所有成绩再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优秀学生干部、各类获奖、文艺特长、体育特长等)择优录取。

5.艺术类、体育类各招生专业统一使用各招生省份统考(联考)专业测试合格成绩且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招生省份相应批次分数控制线。

6.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专业的录取排序规则是按专业测试成绩50%+文化成绩50%计入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排序中出现计算结果相同时,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按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排序择优录取;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不含照顾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值还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考试要求以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7.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的录取排序规则是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如果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按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排序择优录取;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不含照顾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值还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考试要求以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8.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在及格以上的考生。其余各专业招生时,外语语种不限。新生进校后,我校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泰语和越南语。

9.报考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符合行业标准。

10.我校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三个本科专业在云南省属于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含云南省招生的地方贫困专项本科计划),在其他省(市、区)的招生批次将按照各省(市、区)2022年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11.我校的“专升本”、“预科升学”的录取,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

12.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少数民族预科招生政策。

13.我校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要求和曲靖师范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请考生填报志愿时认真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避开受限专业和学科。新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且不能在校继续就读的学生作退档处理。

第六章 助学体系

学校坚持“兜底线惠民生、多举措促发展”的工作思路,践行“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严格落实精准资助政策,不断创新奖助方式。已构建起奖、勤、助、贷、补、免、偿全方位资助,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学院、班级多级联动、同向发力的资助育人体系,形成了“国家资助”“学校资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工作格局。

第七章 毕业证、学位证颁发

修业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曲靖师范学院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

第八章 学校网址及联系方式

1.学校网址:http://www.qjnu.edu.cn

2.报考咨询网址:http://zs.qjnu.edu.cn

3.报考咨询电话:0874-8998692(兼传真)、8998691

4.助学咨询电话:0874-8998686

5.通讯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大道曲靖师范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邮编:655011

第九章 附则

1.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2.本章程由曲靖师范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曲靖师范学院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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