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大学
云南农业大学位于春城昆明,北依龙泉山、东傍盘龙江,毗邻著名风景名胜昆明黑龙潭公园,是云南省省属重点大学。
办学80多年来,学校为边疆稳定,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继往开来,学校将继续秉承“开学养正、耕读至诚”之精神,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校,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积极探索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努力建设成为国内同类院校一流、国际上知名、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历史沿革
学校创办于1938年,前身是国立云南大学农学院,建址昆明市呈贡县,1958年独立建成昆明农林学院,迁址昆明北郊黑龙潭,1962年滇南大学、滇西大学并入昆明农林学院,1969年搬迁至大理州宾川县,1970年迁至原曲靖地区寻甸县,1971年与云南农业劳动大学合并成立云南农业大学,1980年搬回昆明北郊黑龙潭。198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93年列为云南省属重点大学,2003年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7年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8年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为优秀,2009年、2013年、2014年省委省政府依托学校教育管理资源分别创办了云南农村干部学院、云南省食品安全管理学院、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研究院。2013年,经科技部、教育部审核批准建设云南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办学条件
云南农业大学办学84年来,一代代农大人秉承“开学养正、耕读至诚”的农大精神,情系稼穑、躬耕疆域、励精图治、矢志创业,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21年12月,全日制在校生3.3万余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1.1万余人,留学生200余人。学校有校本部和五华校区、普洱校区、西双版纳校区,占地面积3803亩,校舍面积68.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69亿元。学校图书馆是CALIS全国农学文献信息中心成员单位,2014年获批教育部科技查新站(农学类),截止到2021年底馆藏纸电资源总量达300万余册,现有中外文数据库41个,已形成了以农为主,兼顾理、工、经、管、文的综合文献保障体系。学校信息化建设日趋完善,数字校园与智慧校园建设成效明显。学校现设22个学院,涵盖了种植业、养殖业、水利水电、农业工程、农业经济管理以及部分人文社会科学学科。
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884人,其中高级职称848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高层次人才人选9人,享受国务院津贴11人,有云南省突出贡献优秀人才10人,享受省政府津贴10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省级教学名师20人,省级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高等学校教学名师8人,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科技领军人才1人、云岭学者8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13人、云岭教学名师4人、首席技师1人、青年拔尖人才42人;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人才16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79人、省创新人才共计8人。云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个、云南省教育系统优秀教师2人、云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个,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1个。
拥有国家级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14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类创新团队2个,高校科技创新团队13个。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9人,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1人。
专业学科
学校现有82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国家级一流专业9个、国家工程教育认证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8个、省级品牌专业5个、省级一流专业20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个。有省部级重点学科25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3个。有农业、兽医、翻译、体育、风景园林、社会工作、生物与医药、资源环境、土木工程、林业、公共管理、工程管理12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有外国留学生招生权。现有省部共建云南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农业生物多样性应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西南中药材种质创新与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化农业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国家农科专业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和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等国家级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平台7个;拥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村部观测试验站、云南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智库、研究基地等42个部省级科研平台;院士(专家)工作站23个;国家种质资源库分库、云南省省级种质资源圃(库)等5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28个,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和生物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基地、云南省环境科学与工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各1个;学校还建有昆明市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7个、校级科研平台38个。
人才培养
学校始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强农兴农为己任,先后荣获“全国创新创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学校主动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需求、融入国家战略,坚持以人才培养与社会融合的大系统育人理念为导向,以多样化农科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为主线,以知识、能力、素质为要素,以培养目标为基础,以培养质量标准为核心,以支撑引领云南现代农业发展为己任,培养了一批批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秀人才。办学初期,农业教育家汤惠荪、农学家张海秋、育种学家诸宝楚、植物病理学家段永嘉、烟草学家徐天骝、生物统计学家昝维廉、园艺学家蔡克华等为代表的一批学术先贤开创了边疆农大办学基业,先人风范激励着一代代学子践行“厚德博学、明理尚农”之校训。办学84年来,为社会培养了16万余名具有“科学情操、大地情怀、农民情结”的专业人才。其中,水稻育种家、全国先进工作者归侨邓友成,献身彝区五十年,育成“楚粳”系列水稻品种,推广面积占云南省中海拔地区水稻种植面积50%以上;烟草育种专家、全国烟草行业劳动模范李永平,育成“云烟85”和“云烟87”品种,推广面积占2007年全国烟草种植面积的56.7%;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崔秀明,立足边疆苗岭壮乡,成为开创“三七之乡”支柱产业科技领军人;畜牧专家马崇文扎根基层第一线,成为“感动中国畜牧兽医科技推广功勋人物”;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先进工作者李华春,为云南乃至全国以及东南亚国家的动物疫病防控做出了重要贡献;全国先进工作者胡明成,扎根昭通开展粮食作物科研与推广应用工作,支撑全市百万吨增产计划如期实现;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晋洪江,为金平县如期脱贫作出贡献;在大健康、生物科技、农业领域涌现出了一批干事创业的优秀企业家,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云南省农业高级技术人员80%以上、农业技术推广站(所)负责人80%以上、县乡主管农业的领导80%以上是我校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占25%以上,他们既熟悉少数民族文化、又掌握现代农业科技和管理知识,扎根边疆民族地区孜孜以求,勤奋工作,为增进民族团结、边疆稳定,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教学改革
近年来,学校紧扣教育高质量发展主线,以新农科、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和深化学分制改革为契机,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逐步构建了以农科为优势,农、工、经、管、理、文、法、教育多学科相互融合、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框架;适时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优化构建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和高质量课程体系,5门课程入选全国生态文明信息化教学成果,6门课程获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成国家级和省级一流课程33门、精品课程35门,建设省级研究生优质课程29门;近10年获国家级教学项目84项、省级教学项目124项,主编、副主编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220部;建设了课程开发系统、自主学习中心、实验教学中心、教学科研基地、教学管理五大教学平台,产学研协同共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326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56项;先后获“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学校连续14年在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名列前茅。
科学研究
学校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发展,以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开展科学研究。学校先后承担联合国全球环境基金、欧盟项目、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基金重点项目等3715多项,科研经费达16.5亿元;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科学研究一等奖、国际农业研究(CGIAR)杰出科学奖、何梁何利科学技术进步奖、云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云南省科技进步特等奖等国际、国家及省部级奖励461项。其中,朱有勇院士团队创建了农业生物多样性控制病虫害理论与技术,研究成果在《Nature》作为封面文章发表,在国内大面积推广应用累计达3.02亿亩,突破作物品种单一化种植重大难题,成为世界上利用生物多样性控制病虫害的成功典范,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等奖励;李铮友教授等率先育成中国第一个水稻雄性不育系,并首先实现我国杂交粳稻“三系”配套,获全国科学大会奖,创造了杂交粳稻单产1108.55千克的世界纪录,率领团队育成品种40多个,累计推广3000多万亩;盛军教授团队围绕茶叶等特色生物资源,通过建立茶树基因组数据库,系统阐释了茶树起源、演化以及茶树基因迁徙规律,阐明普洱茶降血脂、降血糖、减缓糖尿病并发症机理,开发普洱茶系列深加工产品,发掘辣木、铁皮石斛、玛咖等新资源,实现了创新引领产业升级发展;魏红江教授团队构建基因编辑和体细胞克隆技术,与美国合作获得了世界第一批内源性逆转录病毒失活克隆猪,并在《Science》上以封面文章发表,同时获得了人类系统性红斑狼疮、杜氏肌营养不良症、侏儒症等多种小型猪疾病模型。
社会服务
学校秉持社会服务甘于立地的理念,积极开展定点帮扶、兴边富民、百亿斤粮食增产计划、农业科技进藏区、校地校企合作、“三区”科技人才专项计划等农科教社会服务,取得明显成效。与昆明、普洱、文山、德宏、迪庆、大理等10余个州(市)及700多家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了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合作关系;多年开展校地合作,大力扶持当地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现代农业;坚持“一流党建引领、农业科技支撑、决胜脱贫攻坚”的思路,持续开展驻村帮扶、产业帮扶、科技帮扶、教育帮扶、党建帮扶,助力定点帮扶县如期脱贫摘帽。发挥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国家级)、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研究院、云南农村干部学院、云南省食品安全管理学院和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云南省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的优势和作用,积极探索建立农科教相结合、校政企一体化的科技服务新模式,找准发力点,加强三农人才培养,为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以朱有勇院士为代表的“云农人”胸怀“三农”,把自己多年的科研成果写在了“云岭”大地,引领了地方产业发展。学校连续八年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年度社会扶贫先进集体”。2018年,《厚植科技资源 助力产业扶贫》入选教育部“省属高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20个典型项目”。2019年朱有勇院士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学校“三区”科技服务工作受到科技部通报表扬。2021年朱有勇院士和社会服务中心分别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教育国际化
学校坚持开改办学,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齐头并进,坚持“辐射周边,面向世界”,坚持“服务教学、服务师生、服务科研、服务社会”的国际化办学理念。先后与英国、美国、日本、德国、韩国、法国、比利时、荷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泰国、越南、老挝、缅甸、斯洛文尼亚等23个国家100多所海外院校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2001年获教育厅批准,与荷兰劳伦斯坦大学开展“园林园艺”(“2+2”)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获教育部批准,2014年与胡弗汉顿大学开展“土木工程”(“4+0”)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5年与新西兰林肯大学开展“农林经济管理”(“3+1”)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987年开始,与英国胡弗汉顿大学、日本鹿儿岛大学等开展本、硕、博联合办学;长期与越南、泰国、缅甸各大学开展“2+1+1”联合培养越南语、泰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生。1997年获教育部批准,招收来华留学生,2014年成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接收外国留学生院校。2008年,获批认定为“农业科技国际人才培养基地”,2018年,获科技厅批准认定为“面向南亚东南亚农业科技人才交流与教育培训基地”,2012年获教育部和外交部批准,成立“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1982年开始聘请外籍教师和外国专家。1986年开始派出教师出国(境)进修、学习和交流。与云天化等知名企业合作开展“校企协同国际育人”等项目,推动社会服务的国际化。先后主持GEF、EU、ADB、IRRI等资助的20余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Michael Augustine Fullen等3名外籍专家获云南省外国专家“彩云奖”,学校被授予“全国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工作先进单位”和“云南省教育外事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或奖项。
精神文明
学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构建“三全育人”体系,抓实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不断激发全校师生向上向善的正能量,涌现出“时代楷模”、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全国十大“三农”人物、全国民族团结先进个人、云南省兴滇人才、云南省十大杰出青年、省部级劳模等100余人。涌现出中共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1人,全国人大常委1人。培养出全国道德模范、见义勇为英雄大学生杨继斌;全国大学生百名自强之星刘艳华、李顺成、焦萱、简安琪、王沙莎、郭佳丽、杨建陈、龙佳;“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入围奖龙佳;全国百名优秀大学生胡颖;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简安琪;全国百强学生社团、云南省青年文明号“社工之家”;东京奥运会女子自由式摔跤62公斤级8强、全国冠军龙佳;全国残疾人运动会马拉松比赛冠军韩桂明;首届全国城市电视台业余主持人大赛最佳主持人刘亚萍;全国新丝路杯模特大赛云南赛区冠军徐靖;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濮玉涛;云南省“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喜超;“云南省大学生年度人物”高彦玉、简安琪、李朝、龙佳;大学生村官张学凤等优秀师生。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后20次受到团中央表彰,校男子篮球代表队连续多年获云南省高校篮球比赛冠军,校女子足球队获云南省足球联赛冠军并入围全国女足乙级联赛。学校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云南省德育先进单位、云南省文明学校、云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云南农业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全日制本专科、预科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本科分为“普通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以下简称“高职本科”),同属于本科层次,均为全日制培养。
第三条 学校名称:云南农业大学(Yun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学校代码:10676(国标),学校性质:国有公办省属重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本科(含高职本科)、高职专科。本科(含高职本科)学制四年(建筑学、动物医学、兽医公共卫生专业五年),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地址:现有校本部、普洱两个校区。校本部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452号,普洱校区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倚象镇帝泊洱大道中段。各招生专业就读地点详见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或学校招生网。
第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特点的优秀学生。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招生重要事项,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的录取工作组,根据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测试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招生具体事项。
第八条 云南农业大学教务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专科、预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的招生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2022年本科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高职专科面向云南和部分省(区、市)招生;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只招收云南省少数民族考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信息为准。
第十二条 我校与英国胡弗汉顿大学合作举办“土木工程(土木与环境工程方向)”专业本科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53UK2A20141686N)为“单校园、双学位、4+0”的培养模式:4年均在云南农业大学就读,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所有培养内容,且同时达到云南农业大学和英国胡弗汉顿大学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云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工学学士学位和英国胡弗汉顿大学理学学士学位;与新西兰林肯大学合作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53NZ2A20151759N)为“双校园、双学位、3+1”的培养模式:第1-3学年在云南农业大学学习,第4年符合条件者可选择赴林肯大学学习。学习期满,达到云南农业大学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者,获得云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和管理学学士学位,第四年赴林肯大学学习的学生达到林肯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还可获得林肯大学商学学士学位;与韩国尚志大学合作举办“风景园林”专业本科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53KR2A20222273N)为“单校园、单学位、4+0”的培养模式:4年均在云南农业大学就读,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所有培养内容,达到云南农业大学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云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工学学士学位。此外,学校与新西兰商学院、新西兰林肯大学合作办学,开设大数据与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两个“专升硕”高职专科专业学生交流项目,该项目采用“2.5+1.5+1”办学模式。相关报考、录取、收费等信息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本科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以调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不平衡情况,认定确有增加计划的必要,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本专科、预科招生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调档比例要求,并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六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执行各省(区、市)设定的投档规则,具体的录取原则如下:
(1)在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如其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则进入调剂考生队列等待调剂,进行后位考生专业安排;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对等待调剂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同时,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录取到其它生源不足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首次投档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4)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选考科目规定和录取原则按照高考改革省份有关规定和我校设定的科目要求与录取规则执行。
(5)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具体录取规则按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八条 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除英语、翻译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外,其他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外语教学。报考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英语笔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外语满分不为150分的省份按比例折算),并需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关于英语口语测试的相关规定参加测试且成绩合格。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笔试成绩与口试成绩较高者。
第二十条 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的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生源地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体育教育(校园足球人才)”按考生足球专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按招生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以各省(区、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统考成绩为依据,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按云南农业大学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和招生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我校是经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校之一,2022年面向全国招收篮球、足球2个项目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有关工作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迪庆定项、少数民族预科班、特有民族本科班等招生项目报考、录取、收费等按照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和学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规定执行。特有民族本科招生项目只面向云南省部分州市招收15个特有民族考生(具体政策以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具体招生专业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特有民族本科招生项目学生在校期间由政府补助一定学费,并给予符合条件学生一定的生活费补助。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四条 学费收费标准按专业学科类别划分:农学、理学、工学类本科专业4500元/人/年;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类本科专业4000元/人/年(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4500元/人/年);教育学、文学类本科专业3400元/人/年;艺术类本科专业10000元/人/年;高职本科、专科专业5000元/人/年;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专业收费标准为土木工程(土木与环境工程方向)专业36000元/人/年、农林经济管理、风景园林专业30000元/人/年。
住宿费收费标准按房间类别划分:普通8人间400元/人/年、公寓6人间800元/人/年、公寓4人间1200元/人/年。上述实际收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管理部门当年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奖助学金
学校已构建“奖、助、贷、减、补、勤”有机结合、“绿色通道”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对被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安排住宿。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照相应政策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及社会资助助学金等;成绩优异的高年级同学可申请国家、省政府、学校及社会各级各类奖助学金等。退役入学和在校期间入伍的同学除享受上述资助政策外,可按照入伍资助政策申请退役学费资助、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云南农业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本专科生在校期间转专业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专业的学生不列入转专业范围,学校其他符合条件的本科学生可以申请转入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专业。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学籍管理规定和《云南农业大学学生手册》相关管理办法,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合格者作取消入学资格、退学、保留入学资格等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云南农业大学本年度全日制本专科、预科招生工作,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云南农业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云南农业大学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5227706(兼传真)
招生网址:http://zjc.ynau.edu.cn
电子邮箱:zhaosheng@ynau.edu.cn
纪委监察电话:0871-65227694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452号
邮编:650201
办学80多年来,学校为边疆稳定,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继往开来,学校将继续秉承“开学养正、耕读至诚”之精神,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校,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积极探索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努力建设成为国内同类院校一流、国际上知名、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历史沿革
学校创办于1938年,前身是国立云南大学农学院,建址昆明市呈贡县,1958年独立建成昆明农林学院,迁址昆明北郊黑龙潭,1962年滇南大学、滇西大学并入昆明农林学院,1969年搬迁至大理州宾川县,1970年迁至原曲靖地区寻甸县,1971年与云南农业劳动大学合并成立云南农业大学,1980年搬回昆明北郊黑龙潭。198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93年列为云南省属重点大学,2003年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7年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8年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为优秀,2009年、2013年、2014年省委省政府依托学校教育管理资源分别创办了云南农村干部学院、云南省食品安全管理学院、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研究院。2013年,经科技部、教育部审核批准建设云南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办学条件
云南农业大学办学84年来,一代代农大人秉承“开学养正、耕读至诚”的农大精神,情系稼穑、躬耕疆域、励精图治、矢志创业,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21年12月,全日制在校生3.3万余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1.1万余人,留学生200余人。学校有校本部和五华校区、普洱校区、西双版纳校区,占地面积3803亩,校舍面积68.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69亿元。学校图书馆是CALIS全国农学文献信息中心成员单位,2014年获批教育部科技查新站(农学类),截止到2021年底馆藏纸电资源总量达300万余册,现有中外文数据库41个,已形成了以农为主,兼顾理、工、经、管、文的综合文献保障体系。学校信息化建设日趋完善,数字校园与智慧校园建设成效明显。学校现设22个学院,涵盖了种植业、养殖业、水利水电、农业工程、农业经济管理以及部分人文社会科学学科。
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884人,其中高级职称848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高层次人才人选9人,享受国务院津贴11人,有云南省突出贡献优秀人才10人,享受省政府津贴10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省级教学名师20人,省级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高等学校教学名师8人,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科技领军人才1人、云岭学者8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13人、云岭教学名师4人、首席技师1人、青年拔尖人才42人;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人才16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79人、省创新人才共计8人。云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个、云南省教育系统优秀教师2人、云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个,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1个。
拥有国家级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14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类创新团队2个,高校科技创新团队13个。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9人,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1人。
专业学科
学校现有82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国家级一流专业9个、国家工程教育认证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8个、省级品牌专业5个、省级一流专业20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个。有省部级重点学科25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3个。有农业、兽医、翻译、体育、风景园林、社会工作、生物与医药、资源环境、土木工程、林业、公共管理、工程管理12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有外国留学生招生权。现有省部共建云南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农业生物多样性应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西南中药材种质创新与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化农业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国家农科专业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和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等国家级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平台7个;拥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村部观测试验站、云南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智库、研究基地等42个部省级科研平台;院士(专家)工作站23个;国家种质资源库分库、云南省省级种质资源圃(库)等5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28个,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和生物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基地、云南省环境科学与工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各1个;学校还建有昆明市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7个、校级科研平台38个。
人才培养
学校始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强农兴农为己任,先后荣获“全国创新创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学校主动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需求、融入国家战略,坚持以人才培养与社会融合的大系统育人理念为导向,以多样化农科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为主线,以知识、能力、素质为要素,以培养目标为基础,以培养质量标准为核心,以支撑引领云南现代农业发展为己任,培养了一批批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秀人才。办学初期,农业教育家汤惠荪、农学家张海秋、育种学家诸宝楚、植物病理学家段永嘉、烟草学家徐天骝、生物统计学家昝维廉、园艺学家蔡克华等为代表的一批学术先贤开创了边疆农大办学基业,先人风范激励着一代代学子践行“厚德博学、明理尚农”之校训。办学84年来,为社会培养了16万余名具有“科学情操、大地情怀、农民情结”的专业人才。其中,水稻育种家、全国先进工作者归侨邓友成,献身彝区五十年,育成“楚粳”系列水稻品种,推广面积占云南省中海拔地区水稻种植面积50%以上;烟草育种专家、全国烟草行业劳动模范李永平,育成“云烟85”和“云烟87”品种,推广面积占2007年全国烟草种植面积的56.7%;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崔秀明,立足边疆苗岭壮乡,成为开创“三七之乡”支柱产业科技领军人;畜牧专家马崇文扎根基层第一线,成为“感动中国畜牧兽医科技推广功勋人物”;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先进工作者李华春,为云南乃至全国以及东南亚国家的动物疫病防控做出了重要贡献;全国先进工作者胡明成,扎根昭通开展粮食作物科研与推广应用工作,支撑全市百万吨增产计划如期实现;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晋洪江,为金平县如期脱贫作出贡献;在大健康、生物科技、农业领域涌现出了一批干事创业的优秀企业家,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云南省农业高级技术人员80%以上、农业技术推广站(所)负责人80%以上、县乡主管农业的领导80%以上是我校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占25%以上,他们既熟悉少数民族文化、又掌握现代农业科技和管理知识,扎根边疆民族地区孜孜以求,勤奋工作,为增进民族团结、边疆稳定,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教学改革
近年来,学校紧扣教育高质量发展主线,以新农科、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和深化学分制改革为契机,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逐步构建了以农科为优势,农、工、经、管、理、文、法、教育多学科相互融合、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框架;适时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优化构建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和高质量课程体系,5门课程入选全国生态文明信息化教学成果,6门课程获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成国家级和省级一流课程33门、精品课程35门,建设省级研究生优质课程29门;近10年获国家级教学项目84项、省级教学项目124项,主编、副主编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220部;建设了课程开发系统、自主学习中心、实验教学中心、教学科研基地、教学管理五大教学平台,产学研协同共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326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56项;先后获“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学校连续14年在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名列前茅。
科学研究
学校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发展,以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开展科学研究。学校先后承担联合国全球环境基金、欧盟项目、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基金重点项目等3715多项,科研经费达16.5亿元;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科学研究一等奖、国际农业研究(CGIAR)杰出科学奖、何梁何利科学技术进步奖、云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云南省科技进步特等奖等国际、国家及省部级奖励461项。其中,朱有勇院士团队创建了农业生物多样性控制病虫害理论与技术,研究成果在《Nature》作为封面文章发表,在国内大面积推广应用累计达3.02亿亩,突破作物品种单一化种植重大难题,成为世界上利用生物多样性控制病虫害的成功典范,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等奖励;李铮友教授等率先育成中国第一个水稻雄性不育系,并首先实现我国杂交粳稻“三系”配套,获全国科学大会奖,创造了杂交粳稻单产1108.55千克的世界纪录,率领团队育成品种40多个,累计推广3000多万亩;盛军教授团队围绕茶叶等特色生物资源,通过建立茶树基因组数据库,系统阐释了茶树起源、演化以及茶树基因迁徙规律,阐明普洱茶降血脂、降血糖、减缓糖尿病并发症机理,开发普洱茶系列深加工产品,发掘辣木、铁皮石斛、玛咖等新资源,实现了创新引领产业升级发展;魏红江教授团队构建基因编辑和体细胞克隆技术,与美国合作获得了世界第一批内源性逆转录病毒失活克隆猪,并在《Science》上以封面文章发表,同时获得了人类系统性红斑狼疮、杜氏肌营养不良症、侏儒症等多种小型猪疾病模型。
社会服务
学校秉持社会服务甘于立地的理念,积极开展定点帮扶、兴边富民、百亿斤粮食增产计划、农业科技进藏区、校地校企合作、“三区”科技人才专项计划等农科教社会服务,取得明显成效。与昆明、普洱、文山、德宏、迪庆、大理等10余个州(市)及700多家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了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合作关系;多年开展校地合作,大力扶持当地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现代农业;坚持“一流党建引领、农业科技支撑、决胜脱贫攻坚”的思路,持续开展驻村帮扶、产业帮扶、科技帮扶、教育帮扶、党建帮扶,助力定点帮扶县如期脱贫摘帽。发挥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国家级)、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研究院、云南农村干部学院、云南省食品安全管理学院和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云南省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的优势和作用,积极探索建立农科教相结合、校政企一体化的科技服务新模式,找准发力点,加强三农人才培养,为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以朱有勇院士为代表的“云农人”胸怀“三农”,把自己多年的科研成果写在了“云岭”大地,引领了地方产业发展。学校连续八年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年度社会扶贫先进集体”。2018年,《厚植科技资源 助力产业扶贫》入选教育部“省属高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20个典型项目”。2019年朱有勇院士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学校“三区”科技服务工作受到科技部通报表扬。2021年朱有勇院士和社会服务中心分别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教育国际化
学校坚持开改办学,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齐头并进,坚持“辐射周边,面向世界”,坚持“服务教学、服务师生、服务科研、服务社会”的国际化办学理念。先后与英国、美国、日本、德国、韩国、法国、比利时、荷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泰国、越南、老挝、缅甸、斯洛文尼亚等23个国家100多所海外院校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2001年获教育厅批准,与荷兰劳伦斯坦大学开展“园林园艺”(“2+2”)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获教育部批准,2014年与胡弗汉顿大学开展“土木工程”(“4+0”)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5年与新西兰林肯大学开展“农林经济管理”(“3+1”)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987年开始,与英国胡弗汉顿大学、日本鹿儿岛大学等开展本、硕、博联合办学;长期与越南、泰国、缅甸各大学开展“2+1+1”联合培养越南语、泰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生。1997年获教育部批准,招收来华留学生,2014年成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接收外国留学生院校。2008年,获批认定为“农业科技国际人才培养基地”,2018年,获科技厅批准认定为“面向南亚东南亚农业科技人才交流与教育培训基地”,2012年获教育部和外交部批准,成立“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1982年开始聘请外籍教师和外国专家。1986年开始派出教师出国(境)进修、学习和交流。与云天化等知名企业合作开展“校企协同国际育人”等项目,推动社会服务的国际化。先后主持GEF、EU、ADB、IRRI等资助的20余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Michael Augustine Fullen等3名外籍专家获云南省外国专家“彩云奖”,学校被授予“全国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工作先进单位”和“云南省教育外事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或奖项。
精神文明
学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构建“三全育人”体系,抓实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不断激发全校师生向上向善的正能量,涌现出“时代楷模”、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全国十大“三农”人物、全国民族团结先进个人、云南省兴滇人才、云南省十大杰出青年、省部级劳模等100余人。涌现出中共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1人,全国人大常委1人。培养出全国道德模范、见义勇为英雄大学生杨继斌;全国大学生百名自强之星刘艳华、李顺成、焦萱、简安琪、王沙莎、郭佳丽、杨建陈、龙佳;“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入围奖龙佳;全国百名优秀大学生胡颖;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简安琪;全国百强学生社团、云南省青年文明号“社工之家”;东京奥运会女子自由式摔跤62公斤级8强、全国冠军龙佳;全国残疾人运动会马拉松比赛冠军韩桂明;首届全国城市电视台业余主持人大赛最佳主持人刘亚萍;全国新丝路杯模特大赛云南赛区冠军徐靖;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濮玉涛;云南省“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喜超;“云南省大学生年度人物”高彦玉、简安琪、李朝、龙佳;大学生村官张学凤等优秀师生。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后20次受到团中央表彰,校男子篮球代表队连续多年获云南省高校篮球比赛冠军,校女子足球队获云南省足球联赛冠军并入围全国女足乙级联赛。学校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云南省德育先进单位、云南省文明学校、云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云南农业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全日制本专科、预科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本科分为“普通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以下简称“高职本科”),同属于本科层次,均为全日制培养。
第三条 学校名称:云南农业大学(Yun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学校代码:10676(国标),学校性质:国有公办省属重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本科(含高职本科)、高职专科。本科(含高职本科)学制四年(建筑学、动物医学、兽医公共卫生专业五年),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地址:现有校本部、普洱两个校区。校本部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452号,普洱校区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倚象镇帝泊洱大道中段。各招生专业就读地点详见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或学校招生网。
第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特点的优秀学生。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招生重要事项,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的录取工作组,根据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测试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招生具体事项。
第八条 云南农业大学教务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专科、预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的招生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2022年本科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高职专科面向云南和部分省(区、市)招生;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只招收云南省少数民族考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信息为准。
第十二条 我校与英国胡弗汉顿大学合作举办“土木工程(土木与环境工程方向)”专业本科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53UK2A20141686N)为“单校园、双学位、4+0”的培养模式:4年均在云南农业大学就读,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所有培养内容,且同时达到云南农业大学和英国胡弗汉顿大学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云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工学学士学位和英国胡弗汉顿大学理学学士学位;与新西兰林肯大学合作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53NZ2A20151759N)为“双校园、双学位、3+1”的培养模式:第1-3学年在云南农业大学学习,第4年符合条件者可选择赴林肯大学学习。学习期满,达到云南农业大学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者,获得云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和管理学学士学位,第四年赴林肯大学学习的学生达到林肯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还可获得林肯大学商学学士学位;与韩国尚志大学合作举办“风景园林”专业本科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53KR2A20222273N)为“单校园、单学位、4+0”的培养模式:4年均在云南农业大学就读,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所有培养内容,达到云南农业大学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云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工学学士学位。此外,学校与新西兰商学院、新西兰林肯大学合作办学,开设大数据与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两个“专升硕”高职专科专业学生交流项目,该项目采用“2.5+1.5+1”办学模式。相关报考、录取、收费等信息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本科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以调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不平衡情况,认定确有增加计划的必要,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本专科、预科招生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调档比例要求,并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六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执行各省(区、市)设定的投档规则,具体的录取原则如下:
(1)在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如其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则进入调剂考生队列等待调剂,进行后位考生专业安排;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对等待调剂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同时,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录取到其它生源不足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首次投档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4)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选考科目规定和录取原则按照高考改革省份有关规定和我校设定的科目要求与录取规则执行。
(5)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具体录取规则按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八条 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除英语、翻译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外,其他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外语教学。报考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英语笔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外语满分不为150分的省份按比例折算),并需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关于英语口语测试的相关规定参加测试且成绩合格。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笔试成绩与口试成绩较高者。
第二十条 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的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生源地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体育教育(校园足球人才)”按考生足球专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按招生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以各省(区、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统考成绩为依据,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按云南农业大学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和招生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我校是经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校之一,2022年面向全国招收篮球、足球2个项目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有关工作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迪庆定项、少数民族预科班、特有民族本科班等招生项目报考、录取、收费等按照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和学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规定执行。特有民族本科招生项目只面向云南省部分州市招收15个特有民族考生(具体政策以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具体招生专业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特有民族本科招生项目学生在校期间由政府补助一定学费,并给予符合条件学生一定的生活费补助。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四条 学费收费标准按专业学科类别划分:农学、理学、工学类本科专业4500元/人/年;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类本科专业4000元/人/年(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4500元/人/年);教育学、文学类本科专业3400元/人/年;艺术类本科专业10000元/人/年;高职本科、专科专业5000元/人/年;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专业收费标准为土木工程(土木与环境工程方向)专业36000元/人/年、农林经济管理、风景园林专业30000元/人/年。
住宿费收费标准按房间类别划分:普通8人间400元/人/年、公寓6人间800元/人/年、公寓4人间1200元/人/年。上述实际收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管理部门当年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奖助学金
学校已构建“奖、助、贷、减、补、勤”有机结合、“绿色通道”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对被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安排住宿。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照相应政策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及社会资助助学金等;成绩优异的高年级同学可申请国家、省政府、学校及社会各级各类奖助学金等。退役入学和在校期间入伍的同学除享受上述资助政策外,可按照入伍资助政策申请退役学费资助、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云南农业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本专科生在校期间转专业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专业的学生不列入转专业范围,学校其他符合条件的本科学生可以申请转入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专业。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学籍管理规定和《云南农业大学学生手册》相关管理办法,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合格者作取消入学资格、退学、保留入学资格等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云南农业大学本年度全日制本专科、预科招生工作,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云南农业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云南农业大学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5227706(兼传真)
招生网址:http://zjc.ynau.edu.cn
电子邮箱:zhaosheng@ynau.edu.cn
纪委监察电话:0871-65227694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452号
邮编:650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