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师范学院
成都师范学院是四川省省属本科师范学院,是教育部教师队伍建设示范项目单位、教育部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单位、四川省综合改革整体转型试点高校。现有温江校区、人民南路校区、白果林校区3个校区,校本部在温江校区。
学校创建于1955年,前身系四川省教育行政学校,历经四川省教育干部进修学院(1964年)、四川省教育学院(1978年)、四川教育学院(1984年)等发展阶段。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改制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成都师范学院。学校先后培养了毕业生15万余人,其中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60余人,市、州、县教育部门负责人150余人,中职和中小学校长1100余人,高级、特级教师等名优教师1万余人。毕业生中涌现出了全国教书育人楷模郭昭祥、西南交通大学原校长徐飞、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西区)校长肖明华、猪八戒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和CEO朱明跃、全国政协委员李正国等一大批在基础教育、企业和党政机关工作的杰出人才。
学校始终遵循学生成长、成才、成师的规律,弘扬“爱、真、笃、为”的校训,践行“让学生在成都师范学院这段生活成为人生有价值的旅程”的教育理念。67年来,学校由师而立、因师而兴、依师而强、以师为荣,充分发挥教师教育办学优势,建设师德养成、师能培育、师知传承的教师教育核心基地;主动服务区域社会发展需求,初步形成了引领四川基础教育发展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办学体系。现设有15个二级学院,普通本科专业37个,涵盖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历史学、农学10个学科门类,在校生1.7万余人。
坚持立德树人,培养质量稳步提高。学校建有国家级一流专业2个,省级一流专业14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4个、省级卓越师范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项目3个、省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建有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国家级一流课程3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及教学名师和团队1个,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7门、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7门、省级应用型示范课程11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5门、省级一流课程23门。有国家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四川省教学改革项目等省部级教改项目180项,有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个、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4个。近三届获省政府教学成果奖39项,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12项;2018年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2021年获四川省教学成果奖25项。
坚持科研兴校,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学校是四川省心理学会、四川省陶行知研究会、四川省经济发展战略研究会3个省级学会的依托单位。建有四川省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四川省心理与行为科学普及基地、四川STEAM科创教育科普基地等省部级研究机构3个,建有四川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研究中心、四川中小学教师师德研究中心、四川省教育信息化应用与发展研究中心、四川0-3岁儿童早期发展与教育研究中心、四川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研究中心、成都融入双循环发展新格局研究中心、四川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研究中心、四川劳动教育研究中心、四川中小学安全教育与管理研究中心、四川国际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等10个市厅级研究中心。建有室内空间布局优化与安全保障实验室、特色园艺生物资源开发与利用实验室、功能分子结构优化与应用实验室等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四川科创教育成都市科普基地1个。有四川省社会科学高水平研究团队1个,厅级科研创新团队7个。2012年以来,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8项(含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1项),省(部)级项目246项;公开发表论文4800余篇,出版著作(含教材)300余部;获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等1000余项;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40余项,被政府部门采纳咨询报告30余份。
坚持人才强校,队伍水平逐步提升。学校现有教职工1012人,其中博士160人、高级职称教师380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天府万人计划”文化领军人才1人,“天府青城计划”社科菁英1人,四川省专家评议(审)委员会委员3人,四川省督学2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2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16人,四川省教学名师2人,获全国模范教师,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高校“十佳”青年教师等荣誉称号共10人。
坚持校地合作,社会影响日益彰显。学校强化产教融合,推进产学研用结合,通过提供决策咨询、科技服务、合作办学、专业培训、文化传承、科学普及等方式,主动服务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学校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牵头成立“成渝地区学前教育协同创新发展联盟”,先后与成都、德阳、自贡、雅安等30多个市州区县建立校地合作关系,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科技贡献和智力支持。牵头成立“四川智慧教育联盟”,成员学校已达300余所,积极服务和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德阳市、温江区共建附属学校、附属幼儿园,服务地方基础教育事业发展;与中国联通、新华文轩、锐捷网络、猪八戒网等多家企业合作,共建高水平研发平台,紧密服务行业产业发展。2012年以来,承担教育部国培示范性项目、国培中西部及幼师项目、省级培训项目、委托培训项目近1000项,项目县近100个,培训班超3000个,培训学员超20万人。举办的全省教育局长培训班、正高级教师培训班、特级教师培训班、卓越校长培训班等,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
坚持开放办学,对外交流不断拓展。学校通过留学生教育、海外留学、合作办学、国际交换生以及海外带薪实习等多种形式,在教育国际化和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迈出了新步伐。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捷克、意大利、韩国、马来西亚、港台等国家及地区高校(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
百舸竞帆显风流,奋楫笃行续新篇。立足新起点,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保障,把内涵建设作为基本任务,围绕高质量发展主线,坚持“顶天立地,一体两翼”发展思路,紧扣教师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双面向”、普通师范教育和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双重点”、办学水平提升和社会服务拓展“双任务”,固本强基、错位竞争,系统实施“1955”行动,全力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师范大学,全面开创学校事业发展新格局。
成都师范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成都师范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英文译名为Chengdu Normal University,学校国标代码为14389。
第三条 学校成立于1955年,1984年更名为四川教育学院,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更名为成都师范学院。
第四条 学校现有3个校区,具体为:
温江校区(校本部):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
人民南路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24号
白果林校区: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百寿路4号
第五条 证书颁发: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成都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并监督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的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招生委员会下设立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并协调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委负责招生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违规违纪等问题。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内,以社会发展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生源、人才培养和就业等因素,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方案,报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厅审核同意,报教育部批准备案后执行。
第十条 学校分省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同时也在学校网站发布。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按各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三条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对往届考生和应届考生一视同仁,不限男女考生比例。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生源省加、降分投档政策,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原则,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七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认可各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2.投档时按生源省统一投档规则执行,没有统一投档规则的生源省按考生专业成绩投档。其中在四川省招生时,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书法学、音乐学专业要求文化成绩达到相应类别本科省控线上30分(含特征分),体育教育、休闲体育专业要求文化成绩达到体育类本科省控线上20分(含特征分)。
3.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顺序,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八条 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生源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生源省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生源省的排序规则,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九条 进档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配,则按以上原则调配录取到未满额的其它相应类别专业,不服从专业调配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生源省考生的录取,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与文化考试成绩(艺术体育类考生还应含专业成绩)在内的全面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为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资助体系,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多种途径缓减经济压力并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录取期间学校将在校园网上及时公布录取数据,提供录取结果查询,对已经录取的考生提供可追踪查询录取通知书寄投状态的EMS号。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生源省高招委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联络方式
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
招生咨询电话:028-66772145
招生咨询邮箱:zsb@cdnu.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cdnu14389
学校网址:www.cdnu.edu.cn
学校创建于1955年,前身系四川省教育行政学校,历经四川省教育干部进修学院(1964年)、四川省教育学院(1978年)、四川教育学院(1984年)等发展阶段。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改制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成都师范学院。学校先后培养了毕业生15万余人,其中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60余人,市、州、县教育部门负责人150余人,中职和中小学校长1100余人,高级、特级教师等名优教师1万余人。毕业生中涌现出了全国教书育人楷模郭昭祥、西南交通大学原校长徐飞、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西区)校长肖明华、猪八戒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和CEO朱明跃、全国政协委员李正国等一大批在基础教育、企业和党政机关工作的杰出人才。
学校始终遵循学生成长、成才、成师的规律,弘扬“爱、真、笃、为”的校训,践行“让学生在成都师范学院这段生活成为人生有价值的旅程”的教育理念。67年来,学校由师而立、因师而兴、依师而强、以师为荣,充分发挥教师教育办学优势,建设师德养成、师能培育、师知传承的教师教育核心基地;主动服务区域社会发展需求,初步形成了引领四川基础教育发展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办学体系。现设有15个二级学院,普通本科专业37个,涵盖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历史学、农学10个学科门类,在校生1.7万余人。
坚持立德树人,培养质量稳步提高。学校建有国家级一流专业2个,省级一流专业14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4个、省级卓越师范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项目3个、省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建有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国家级一流课程3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及教学名师和团队1个,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7门、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7门、省级应用型示范课程11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5门、省级一流课程23门。有国家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四川省教学改革项目等省部级教改项目180项,有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个、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4个。近三届获省政府教学成果奖39项,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12项;2018年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2021年获四川省教学成果奖25项。
坚持科研兴校,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学校是四川省心理学会、四川省陶行知研究会、四川省经济发展战略研究会3个省级学会的依托单位。建有四川省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四川省心理与行为科学普及基地、四川STEAM科创教育科普基地等省部级研究机构3个,建有四川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研究中心、四川中小学教师师德研究中心、四川省教育信息化应用与发展研究中心、四川0-3岁儿童早期发展与教育研究中心、四川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研究中心、成都融入双循环发展新格局研究中心、四川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研究中心、四川劳动教育研究中心、四川中小学安全教育与管理研究中心、四川国际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等10个市厅级研究中心。建有室内空间布局优化与安全保障实验室、特色园艺生物资源开发与利用实验室、功能分子结构优化与应用实验室等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四川科创教育成都市科普基地1个。有四川省社会科学高水平研究团队1个,厅级科研创新团队7个。2012年以来,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8项(含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1项),省(部)级项目246项;公开发表论文4800余篇,出版著作(含教材)300余部;获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等1000余项;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40余项,被政府部门采纳咨询报告30余份。
坚持人才强校,队伍水平逐步提升。学校现有教职工1012人,其中博士160人、高级职称教师380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天府万人计划”文化领军人才1人,“天府青城计划”社科菁英1人,四川省专家评议(审)委员会委员3人,四川省督学2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2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16人,四川省教学名师2人,获全国模范教师,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高校“十佳”青年教师等荣誉称号共10人。
坚持校地合作,社会影响日益彰显。学校强化产教融合,推进产学研用结合,通过提供决策咨询、科技服务、合作办学、专业培训、文化传承、科学普及等方式,主动服务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学校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牵头成立“成渝地区学前教育协同创新发展联盟”,先后与成都、德阳、自贡、雅安等30多个市州区县建立校地合作关系,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科技贡献和智力支持。牵头成立“四川智慧教育联盟”,成员学校已达300余所,积极服务和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德阳市、温江区共建附属学校、附属幼儿园,服务地方基础教育事业发展;与中国联通、新华文轩、锐捷网络、猪八戒网等多家企业合作,共建高水平研发平台,紧密服务行业产业发展。2012年以来,承担教育部国培示范性项目、国培中西部及幼师项目、省级培训项目、委托培训项目近1000项,项目县近100个,培训班超3000个,培训学员超20万人。举办的全省教育局长培训班、正高级教师培训班、特级教师培训班、卓越校长培训班等,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
坚持开放办学,对外交流不断拓展。学校通过留学生教育、海外留学、合作办学、国际交换生以及海外带薪实习等多种形式,在教育国际化和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迈出了新步伐。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捷克、意大利、韩国、马来西亚、港台等国家及地区高校(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
百舸竞帆显风流,奋楫笃行续新篇。立足新起点,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保障,把内涵建设作为基本任务,围绕高质量发展主线,坚持“顶天立地,一体两翼”发展思路,紧扣教师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双面向”、普通师范教育和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双重点”、办学水平提升和社会服务拓展“双任务”,固本强基、错位竞争,系统实施“1955”行动,全力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师范大学,全面开创学校事业发展新格局。
成都师范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成都师范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英文译名为Chengdu Normal University,学校国标代码为14389。
第三条 学校成立于1955年,1984年更名为四川教育学院,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更名为成都师范学院。
第四条 学校现有3个校区,具体为:
温江校区(校本部):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
人民南路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24号
白果林校区: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百寿路4号
第五条 证书颁发: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成都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并监督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的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招生委员会下设立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并协调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委负责招生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违规违纪等问题。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内,以社会发展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生源、人才培养和就业等因素,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方案,报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厅审核同意,报教育部批准备案后执行。
第十条 学校分省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同时也在学校网站发布。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按各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三条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对往届考生和应届考生一视同仁,不限男女考生比例。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生源省加、降分投档政策,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原则,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七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认可各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2.投档时按生源省统一投档规则执行,没有统一投档规则的生源省按考生专业成绩投档。其中在四川省招生时,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书法学、音乐学专业要求文化成绩达到相应类别本科省控线上30分(含特征分),体育教育、休闲体育专业要求文化成绩达到体育类本科省控线上20分(含特征分)。
3.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顺序,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八条 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生源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生源省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生源省的排序规则,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九条 进档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配,则按以上原则调配录取到未满额的其它相应类别专业,不服从专业调配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生源省考生的录取,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与文化考试成绩(艺术体育类考生还应含专业成绩)在内的全面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为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资助体系,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多种途径缓减经济压力并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录取期间学校将在校园网上及时公布录取数据,提供录取结果查询,对已经录取的考生提供可追踪查询录取通知书寄投状态的EMS号。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生源省高招委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联络方式
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
招生咨询电话:028-66772145
招生咨询邮箱:zsb@cdnu.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cdnu14389
学校网址:www.cdnu.edu.cn
